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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

2025/04/15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 篇1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贯彻和落实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事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办出职教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

(一)、推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他们应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素养,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职业中学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立足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职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职业中学学生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是实施素质教育,体现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反映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中等职业教育以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学校、用人单位、社会和家长理解并接受,要使教学组织、考试考查、就业选人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制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的处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教导处、德育处、生产实习处、招生就业办共同实施,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具体负责人。

(三)成立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负责主动领取评价表;组织本班家长召开家长会;组织学生自评、互评并组织统计评价结果;组织评价小组成员填写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及时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学期评价结果;接受学生申诉或查询。

四、评价内容及标准

我们分析和综合了部分学校的成功经验,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结合职业学校自身的特点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确定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社会与交往素质和艺术与修养素质五个方方面。具体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化表》

(1)思想道德素质

学生道德道德素质包括思想品质和公民道德两个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

(2)专业文化素质

学生专业文化素质包括专业模块修习记录(具体见附件)和学习能力评价两方面。专业模块修习记录独立进行统计,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学习能力评价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综合实践能力的测评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身体心理素质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4)社会与交往素质

主要根据平时学生在班级、社会等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价其在团队合作,交流沟通,对社会的认知等意识和水平。

(5)艺术与修养素质

学生艺术素质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修养素质评价根据学生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的表现客观反映学生的个人修养水平。

五、评定方法

评价从时间上分为学期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类,从形式上分为自评、互评、评价小组评三类。

(一)学期评价

学期评价是每学期期末,在班级评价小组组长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自评、互评、小组评,最后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登记表》的过程。

1、自评

由班主任教师向每名同学分发自评表,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自我评价,直接填在登记表上,同时在《反馈表》上填写评语,填完后教师应立即收回登记表保管,以免遗失。

2、互评

(1)、学生互评的方法为:首先,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减少学生在评价中感情用事或以偏概全的现象。其次,在评价开始时由班主任下发《学生综合素质互评表》,做到每生一份,每名学生都参与对本班全体同学的评价(连同本人一并评价),为确保评价的公正性,评价采用无记名的形式,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为便于统计,素质评价卡中“A、B、C、D”四个等级直接转换为分值,分别以“5/4/3/2”的形式出现。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互评计分方法为:某评价要素被评为

A级得5分、B级得4分、C级得3分、D级得2分,二十个要素满分100分。在统计某生评定结果时,应将全班其他同学对该同学二十个要素评定的总分相加,再除以全班参加对该同学评定的人数,得出该同学的总平均分。

(3)、互评等级确定方法为:若某生20个评价要素总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则综合素质互评为A等,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为B级,75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在计算总平均分时,如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转化为整数后计算等级。

3、评价小组评定

在学期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应对学生互评结果进行逐一审核,根据本班A级指标数,结合学生平时表现,评价小组认为学生互评结果基本反映学生实际的,则直接将学生互评结果认定为小组评定结果。但评价小组若发现学生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严重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并将调整过的内容填在评价表上

,并对每个学生打出终评等级及时填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上,同时评价小组集体填写综合评语,每学年度第二学期小组评结果视为该生该学年度的评价结果。

另外,凡受学校处分的,该学期评价结果降为C等。到终结性评价结束时尚未撤销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终结性评价结束后受学校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直接降为C等;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该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降为D等;因同一事件分别受公安机关和学校处罚或处分的,评价时按就重不就轻的原则进行评价。凡在三年内曾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分的,终结性评价结果降一等处理;

初中第六学期受公安机关拘留或拘留以上处罚的,终结性评价直接降为D等。

学期评价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反馈表》发给学生,并请学生反馈给家长,家长和学生本人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名。自评、互评和小组评均结束后,班主任应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

(二)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在高二下学期结束前,由评价小组集体进行。

1、等级确定

终结性评价等级应依据学生之前各学期的评价结果来确定。首先将各学期评定分数相加,用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出现小数时以四舍五入计),然后按A级(90分以上)、B级(75—89分)、C级(60-74分)、D级(60分以下)的划分方法,将分值转化为等级,作为学生终结性评价等级。

2、评语拟定

评价小组成员应在对学生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共同讨论并拟定出学生综合评语,评语语言应准确、精练,重点突出学生品格与态度的一贯表现。

对于评价小组工作中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无法裁决的向教育局评价委员会报告。

六、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终结性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终结性评价结果的参考,终结性评价结果视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总结性评价,作为学生就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并记入档案。

2、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评价小组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并认真填写在评价登记表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参照互评、自评,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

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均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学期评价结果应及时请学生签字。同时,获A级的学生名单应向全校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评价工作小组应同时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申诉,妥善处理学生和家长提出的各类异议。

七、关于评价的几点说明:

1、若评价小组工作中有重大分歧的,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2、学生的评价结果依据必须保留至少一学年。

3、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

4、学期评价中,若学生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C级。

5、若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一律为D级。

6、若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打架斗殴、恶意损坏公物等现象造成重大影响或结果的,综合素质评价一律为C级。

7、一般情况下,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尽量少用C

级和D级。

八、评价监督:

1、申诉、举报电话:

2、申诉、举报方法:

①若对评价结果与自身实际表现有重大分歧,可向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②凡对评价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展开调查,若情况属实,可作出评价调整,若情况与班级评价小组结果相符合,维持原评价,并对该同学提出批评教育。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参照外地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校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基本原则

1 、方向性原则:评价应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体现知识经济时代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 、客观性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评价。评价要多主体参与,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可不采用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同时,还要适当接受家长和社会的评价。

3 、全面性原则: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学业考试的内容要处理好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关系,注重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具体情况,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5 、发展性原则:充分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需要,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6 、参与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谐的学校文化的形成。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性发展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

1 、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占15%)、公民素养(占10%)、学习能力(占40%)、交流与合作(15%)、运动与健康(占10%)、审美与表现(占10%)等六个方面。

2 、学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是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侧重于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四、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除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可设置口试、听力测试、成果展示、实验操作、上机操作等形式测试,允许学生进行二次考试。纸笔测验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开闭卷结合考试等不同形式。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可适当细化六项评价内容)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各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各位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班级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评定班级的学生公布。

(3)、综合素质评定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终结性评价

(1)、终结性评价应由学校组织进行,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评定时以学生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通过对相应等级赋分的办法进行换算,取所有阶段性评价的平均分值作为终结性评价结果,记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赋分转换标准:优秀记10分,良好记8分,合格记6分,不合格记4分。

五、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优”等级,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最后,学生和家长要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上签字。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3)、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既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学校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2、健全相关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根河市教育局《关于湟中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体、特长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对学生各学科知识的测试结果,每一阶段要记录在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各位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记录表》。

三、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四、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 篇4

全面建立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让学生、教师和广大家长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基本要点,明确下一步学校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我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组织、明确分工

1、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组(下设评价小组)

组长:

副组长:

2、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教导处。

3、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4、工作职责:

(1)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县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组织对班主任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对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审核认定、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

(3)监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监控本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各界人士的质询与质疑、监督与投诉,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二、强化宣传、操作细则

1、利用学校网站和宣传栏向全校及社会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说明》《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凌笪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由教导处组织教师学习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上述文件,让全校师生和社会人士都关心关注此项工作,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

2、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和班级评价小组利用系统软件上机完成自评、互评和师评活动。由学生依据《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评定内容和参考标准对自己和他人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地总结、分析和评定,并认真填写《宣城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中的`学生自我评价;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按照《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表现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由教导处汇总分析数据,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评、互评、师评、统考折合、总分各项分数,下发给各班级,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组织认真填写《20xx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中的自评、互评、师评、统考折合、总分、等级、值得记载的情况(须附原始实证材料)、学业考试成绩、教师综合性评语。完成家长、学生、班主任签名,确认无误后交教导处形成学生成长记录袋。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现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实验)》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我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二)基本要求: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及具体要求

(一)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个人千分制考评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1、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突出问题”是指学生在本学期中受到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道德品质方面不评等第:

①有偷窃、诈骗行为,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②有流氓行为,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其他各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行为者。

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公民素养方面不评等第:

①经常性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②严重破坏公共财物,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参与赌博,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④看或传播色情书刊、光盘等,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⑤考试舞弊,无故旷课,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交流与合作方面不评等第:

①参与打架,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②违反手机使用规定,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擅自校外留宿或将校外人员带到学生宿舍就寝,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④不听从教师教诲,无理取闹,受学校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1、学习能力: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

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

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学习成绩在年级前300名以内或荣获三好学生称号);

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

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

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其他。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B:

积极参与研究性学习,完成课程要求的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初步掌握研究的一般方法;

在校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读写竞赛、作文竞赛等活动中获奖;

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

学习态度认真,主要学科成绩保持良好以上;

其他。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C:

能参与研究性学习;

学习态度较认真,能基本完成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

主要学科成绩基本达到合格;

其他。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D:

学习态度极不认真,经常不交或抄袭作业;

考试有舞弊行为;主要学科成绩基本不合格。

2、运动与健康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

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

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

其他。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B:

达到体育与健康标准规定的五级水平良好以上标准;

能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

参加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

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获前八名或集体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其他。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C:

达到体育与健康标准规定的五级水平及格以上标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

其他。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D:

达不到体育与健康标准规定的五级水平;

故意不参加两操一课的;

其他。

3、审美与表现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

国家级艺术考级考试达“十级”;

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其他。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B:

参加校内外比赛获奖的;

艺术课程考核成绩良以上的;

其他。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C:

能重视并认真上好艺术课程,艺术课程考核达到合格的;

能积极参加校内外艺术实践活动的;

其他。

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D:

艺术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拒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的;

其他。

三、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综合素质评价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循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每个学生在学期末和毕业前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给自己打出等第。

2、同伴互评。每个班级以小组为单位,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小组互评,为小组每个成员打出等第。

3、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在学生自评和互评的基础上,任课老师或班主任老师根据各项评价指标及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表现及能力,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等四个方面内容的评定由班主任老师负责,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分别由体育老师和艺术老师负责评定。

4、学校审定及通知或公示结果。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位学生六方面的素质评定给与审核,并在学期末和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公示。

5、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6、评价结果由班主任统一记入全省学生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

(三)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四、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江苏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学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