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用药超限整改报告
老地方整理的医保用药超限整改报告(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保用药超限整改报告 篇1
根据《丽水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丽审数征〔20xx〕1号)中发现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并专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对涉及到的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并深入反思,着力健全动态管理机制,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现将我县专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医疗保险费减免问题
针对庆元县共有18家企业违规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15家企业未获或少获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上33家企业属于代建单位,因税务的申报系统未将代建比例计算在内,没有设置出代建部分的征缴数据,导致企业计算错误进而申报错误。
1、已完成15家企业未获或少获阶段性医疗保险费减免的减免工作。
2、对18家企业违规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情况,县税务局将于近期内完成补征。
二、关于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庆元县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费,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限儿童诊疗费、限定性别诊疗费、限制用药、收位费、重复收费、超频次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资金已全部扣回。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医保结算网络审核,加大日常审核力度,对有限制支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进行批量审核、将适用智能审核规则的项目制定审核规则,提高不合规费用筛出率。同时,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核力度,通过大数据筛选可疑数据,针对容易出现超限制、超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并依法处理。
三、关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问题
针对20xx年至20xx年期间,庆元县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部分药品耗材二次议价差额未上缴当地财政专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药品采购二次议价差额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下一步,我县将全力落实检查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二次议价差价款上缴情况的.全面检查,确保按时足额上缴。
四、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留存用人单位阶段性减免医疗费的问题
针对庆元县共有5家劳务派遣公司留存用人单位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其中涉及机关事业用人单位、国有企业性质用人单位、民营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联系并通知相关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核实,做好医疗保险费用返还工作。
我县将以此次整改为新的起点,突出针对性,把问题梳理到位;加强内控队伍建设、日常内控工作并常态化监督检查。通过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举一反三,聚焦问题查原因,对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深入研究制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坚决防止新问题成为老问题,老问题衍生新问题。
医保用药超限整改报告 篇2
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研究部署,专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分工,多次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按照整改任务清单,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结合自身职责和权限,做好举一反三,切实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完善政策措施,提升医保系统治理能力和经办服务水平。
一、整改情况
(一)相关部门出台的医疗保险制度部分条款不统一及部分条款未及时修订。
已整改到位。市扶贫办已印发《丽水市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实施方案》,我局于6月份完成《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全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修订工作,修订后的`《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已经由市政府于6月底完成审议和发文,《全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也于6月底完成修订发文。
(二)218家企事业单位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367.3万元,43家企业少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13.34万元。
已整改到位。8个医保经办机构已向用人单位催缴并向税务部门申报多享受367.3万元,退回给用人单位少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13.34万元。
(三)39家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保支付限制用药费用规定导致8个医保经办机构向定点医药机构支付33.68万元。
已整改到位。8个医保经办机构已向定点医药机构追回33.68万元。
(四)5名参保人员重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医疗费用报销,导致4个医保经办机构重复向参保人员支付6.42万元。
已整改到位。4个医保经办机构已5名参保人员追回6.42万元。
(五)183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多收床位费、重复收费、超频次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导致9个经办机构向定点医药机构支付61.8万元
已整改到位。9个医保经办机构已向定点医药机构追回61.8万元。
二、下步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举一反三。根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以及各地反馈的情况,整理问题并列出问题整改清单,下发《关于全面落实全民医保专项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立行立改。在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抓好举一反三,注重审计问题整改与全市医保系统治理相结合、将落实审计整改与推动单位改革创新、内部治理和管理控制相结合,确保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实现医保基金良性运行。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建章立制。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以规范运作、严格程序、注重实效为目标,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全方位审计分析,聚焦全系统薄弱环节,形成一套内容全面的制度框架体系,以建章立制促管理规范,进一步推进经办机构工作制度化建设,增强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坚持精准施策,强化监管。加强事后监管,每年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大数据分析,通过精准数据分析查处欺诈骗保及医保违规行为,对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医保用药超限整改报告 篇3
为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有效地减轻了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根据县社保局的要求,我院对城镇医保工作自查,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接到专项治理文件后,我院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院长组长、院办主任为副组长,医保办、住院部、护理部、财务科、药械科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重点对20xx年1月以来城镇医保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排,认真查摆找准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二)严把程序,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参合农民住院治疗的管理程序,杜绝挂床、冒名顶替等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对医护人员的上岗执业资职及超执业范围﹑超诊疗科目等事项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无执业资职人员开展诊疗服务,无超执业范围﹑超诊疗科目行为。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到病房对身份进行核实。针对参合群众复印不方便的情况,又购置复印机为其免费复印,还增设了候诊椅、免费提供茶水等,保障参合患者的权益。
(三)合理用药,合理施治。要求医生熟练掌握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严格药品管理,坚决杜绝出院带药、药品违规加价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医生不能及时学习城镇医保新制度。对一些制度了解不深。
2、制度不够完善,未能建成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1、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城镇医保制度进行培训,并对学习内容进行测试。
2、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成册,全体职工每人一本,并建立建全长效机制。
医保用药超限整改报告 篇4
我院为某市社会保险单纯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某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的内容,履行医保服务,现对本年度的'医保服务情况作如下自评。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成立医保管理组织,明确医保管理分工,按照规定悬挂医保标牌,积极配合医保日常监督检查,对基本信息等变更后及时到医保经办部门备案,并建立医保责任医师制度。
二、根据协议要求,在院内设置了医保投诉电话和意见本,并张贴就医流程图,按照医疗机构级别收费标准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机不合理检查的项目,公开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三、医师在诊疗时按照协议要求核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医保卡,医保处方填写完整、规范并单独存放和封装,处方用药剂量没有超过剂量标准,不存在降低参保人医保待遇标准、设置门诊统筹待遇限额和串换药品等违规情况。
四、医保信息的数据和资料录入、采集及传递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并制定了医保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对医保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未出现因操作错误影响参保人待遇的情况。
五、年度内没有出现因违反医保政策或卫生部门有关政策受到市医保局或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处理的情况。
目前对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的情况还有些不足,如本年度内未组织医保政策培训及考试,由于我院所处位置较偏远,平时门诊量不大,所以年度内日均门诊医保服务数量未达到50人次等,我们会尽快组织医师对医保政策进行培训级考试,以更好的履行医保服务。
医保用药超限整改报告 篇5
贯彻落实云人社通xx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xx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xx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xx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的标准,仁心大药房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药房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二、本药店有严格的药品进、销规章制度,药房员工认真履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认真审核并建立档案,确保购货渠道正规、合法,帐、票、货相符;
三、本药房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药房门口设有明显的夜间购药标志。所有营业人员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健康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药师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本药房经营面积284平方米,共配备4台电脑,其中有3台电脑装药品零售软件,1台装有医保系统,并经专线连入怒江州医保系统。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确保了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五、本药房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持有相关证件。所有员工均已购买社会保险;药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州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综上所述,上年度内,本药房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两定”服务协议,认真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尊重和服从州、县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今后,我药房将继续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州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