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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2025/04/22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篇1

一、活动目的

“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二、活动主题:

“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宣传报道。

1.动员部署。“扶贫日”活动以重在参与、贵在坚持为原则,以提高社会参与度为重点,各部门要以“扶贫日”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各自实际加大行业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为活动营造出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浓厚社会氛围。

2.刊发倡议书。以“1017,邀您一起来扶贫”为行动口号,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刊发倡议书,大力宣传“扶贫日”活动,扩大“扶贫日”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动员全县各界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3. 悬挂宣传标语。一是全县17个镇(景区管理局)要在“1017”扶贫日到来之际,办好一期扶贫宣传专刊,在辖区内至少悬挂5副宣传“1017”扶贫日相关标语;二是承担“两联一包”扶贫工作的县级部门要在“1017”扶贫日当天上午9点前统一在县中楼文庙广场指定位置摆放扶贫宣传展板至少5块,展板内容主要以行业惠民政策、扶贫成果为主;三是承担“两联一包”扶贫工作的县级部门在10月xx日下午5时前在指定路段及帮扶村各悬挂至少3副宣传 “1017”扶贫日相关标语。(展板宣传至当日下午4点前,横幅悬挂时间20xx年10月xx日至19日结束。)

4.制发扶贫公益信息。由县扶贫办协调县电信、移动、联通三大电信营运商在“扶贫日”活动期间,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短信,扩大公众对“扶贫日”的知晓度。

(二)深入开展各项扶贫活动

1. 走访慰问。一是所有县级领导深入帮扶联系点访贫问苦,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二是全县承担包户任务的单位,要在活动当日,组织干部“进村入户”,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三是全县各类扶贫自愿者队伍要积极投身社会帮扶活动中,关心关爱弱势群众,聚集社会正能量,努力营造广泛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2. 广泛征集社会帮扶项目。按照省市扶贫办关于开展好全国扶贫日社会帮扶活动的通知精神,各镇要积极征集社会帮扶项目,项目包括农村特困人口安全住房资助项目、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项目、农村贫困家庭大病和意外突发性伤害救助项目、贫困村公益事业项目等4个类型,并按时报送县扶贫办。

3. 扎实开展行业扶贫。各行业部门牵头组织本行业人员深入贫困村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教育部门组织动员各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活动。人社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活动。民政、残联要加大对特困人群的帮扶力度,确保特困人群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县工商联要牵头组织我县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工作,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县团委要牵头组织广大共青团及志愿者积极参与扶贫帮困等宣传活动。县级各新闻媒体要在活动当日积极做好扶贫宣传活动,选择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典型进行系统报道。其他行业部门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全县“扶贫日”活动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全县“扶贫日”活动办公室,负责做好沟通协调联络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对“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精心实施,注重实效。各相关部门要把开展“扶贫日”活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依法合规、节俭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实施,把“扶贫日”活动办出影响、办出特色、办出成效。

(三)各镇(景区管理局)、各相关部门要于本月xx日前将落实“扶贫日”活动方案情况书面报县扶贫办,全县“扶贫日”活动结束后,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将本镇、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22日前报县扶贫办。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篇2

为明确规范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的筹集使用,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帮扶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我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惠阳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惠区委办发电〔20xx〕37号),以下简称《方案》)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惠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案》(惠财农〔2022〕2号),结合惠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金来源

按照《方案》要求,20xx—20xx年,区财政每年安排4400万元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其中新圩镇、镇隆镇每年各600万元,沙田镇、永湖镇、良井镇、平潭镇每年各800万元),作为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主要财政资金保障。

二、资金使用范围

帮扶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三产融合富民兴村产业、支持乡村旅游道路、四好农村路、美丽圩镇、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道路建设及提升镇村风貌、污水治理等基层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支出,实行清单式管理,着力解决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确保镇村群众直接受益。

(一)正面清单

1、加强规划引领。支持用于编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五年规划编制;支持用于建立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库,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用于防止返贫致贫,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重点鼓励用于:对扶贫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发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小额信贷等方面予以扶持;扶贫产业项目后续帮扶;采取技能培训、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

3、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支持用于补齐必要的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镇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农房风貌管控及微改造,建设绿道、四小园、休闲公园等。重点鼓励用于:创建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带,美丽圩镇建设,镇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集中供水、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无害化厕改造、村内道路硬底化建设等并建立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4、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在原有资金渠道保障镇村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优化的基础上,支持用于完善镇村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建设标准化卫生(院)室,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设施。重点鼓励用于: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推进乡村智慧化改造。

5、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支持用于镇村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用于农产品精深加工及技改升级、农产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推广,产业发展贷款贴息等有利于农业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重点鼓励用于:支持创建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镇;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壮大一批具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二)负面清单

帮扶资金不得用于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无关的支出,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企业亏损;

4、违规修建楼堂馆所;

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6、大型基本建设项目;

7、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8、虚假投资(入股)、虚假分红、发放借款及平衡预算等;

9、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的项目;

10、其他非驻镇帮镇扶村的支出,如:万里碧道、大型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已有专项资金保障的项目。

(三)创新资金使用方式

鼓励被帮扶镇在确保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帮扶资金实施项目积极推行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帮扶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资产折股量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支持方式,具体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商区财政局确定。

被帮扶镇可根据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需要,从帮扶资金中适当安排部分作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的补充,用于开展日常办公、学习培训、走访调研、会议、交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财政安排到该镇帮扶资金的0.5%。

三、资金申报

镇党委、政府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划,按照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数,于每年10月份前提前谋划下一年度拟实施项目,经被帮扶镇主要负责人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双签”审批,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后(如项目涉及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步征求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意见),预审过关的项目上报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同步报区政府审批。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将经审查通过的项目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备案。

四、资金拨付

帮扶资金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纳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预算管理,资金拨付至被帮扶镇财政所。帮扶资金的绩效目标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会商其他相关部门,结合省、市、区驻镇帮镇扶村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与资金一并下达至被帮扶镇。

五、资金管理

(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协调被帮扶镇支出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被帮扶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相关部门及被帮扶镇政府要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影响项目进展的困难和堵点,以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快形成实际支出,资金需当年使用完毕。

(二)帮扶资金实行帮扶镇与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共同管理,责任主体为被帮扶镇。被帮扶镇在收到帮扶资金后,根据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下达的资金安排项目、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

(三)帮扶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区相关部门及被帮扶镇要逐级建立帮扶资金使用台账。帮扶资金支出及项目实施情况,被帮扶镇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报送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

六、资金考核评价

(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各被帮扶镇要对上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帮扶资金支出进度纳入区对被帮扶镇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并与工作队成员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资金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本年度未支出资金由区财政收回,下一年度资金按上一年度支出数安排,收回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给资金使用绩效好的被帮扶镇。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篇3

一、实施单位及帮建单位

实施单位:

帮建单位:

二、基本情况

通化乡何岔村(已并入新庄村)位于庄浪县东北部,北水洛河上游河谷。处于关山林缘区,距乡政府6公里,耕地面积1974亩,人均3亩。现有劳动力322人,其中男174人,女xx人。现有大家畜200头,鸡存栏1000多只,猪存栏124头,农民人均纯收入1736元。有贫困户59户236人。

全村共有道路4条,总长11公里;人饮工程1处,全部通上了自来水;现有四年制初小一所。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线,认真贯彻县委及全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以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稳定解决低收入人口温饱为重点,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加大产业化扶持力度,拓宽农民收入渠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2、规划原则

(1)坚持综合开发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并重,在抓好经济发展项目的同时,统筹兼顾,搞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使该村的基础条件、经济结构、社会发展程度得到全面发展和提高。同时,要从实际出发,集中有限资金,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解决的困难,在产业开发上走多业并举,一业突破,科技致富的路子。

(2)坚持整村脱贫与扶持低收入农户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突出扶贫开发的特征:在着眼于整村开发脱贫致富的`基础上,针对贫困户特殊情况,因户制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扶持其尽快实现稳定解决温饱。

(3)坚持国家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贯彻国家扶贫政策,把国家的投资、部门帮扶作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以群众自筹、信贷资金、投工投劳为主,多渠道、多层次筹措建设资金,加大物资、资金投入力度。

3、建设目标

(1)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达到75%以上。

(2)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彻底改善。

(3)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00元,人均产粮达到340公斤,全村所有农户实现稳定解决温饱。

四、建设内容

1、计划投资7.5万元,治理防护河堤xx米。

2、计划投资6万元,改扩建道路6公里,达到通村四级公路标准。

3、帮扶贫困户30户,年内解决温饱。

4、发展养殖大户(养牛户)10户,种植优质牧草100亩,种植洋芋500亩,输出劳务人员200人,完成“三荒”造林300亩。

5、计划投资9.6万元建成沼气户60户。

五、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帮扶帮建,使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合理,村民的整体素质得以提高,科学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推广,增强“造血”功能。使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提升,人均纯收入达到1900元,从而达到整体脱贫致富的目标。

2、社会效益分析

规划的项目一次性启动和全面实施,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深层次挖掘村域资源潜力,有效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强村民科技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群众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3、生态效益分析

本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夯实了农业基础,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既加快了农业生态环境向良性化方向发展,又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主要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任副组长,驻村干部、贫困户代表、妇女代表、致富带头人、小学校长、村民代表和社长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以群众广泛参与实施管理为目的和手段,编制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组织技术培训,对村规划实施进行全方位监测评价;规划完成后,建立健全保障村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

2、科学规划,规范建设

结合村上实际,因地制宜,把提高贫困户经济收入和提高整村经济发展水平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各类项目建设综合化、配套化。

3、加强服务,搞好培训

要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切实搞好技术服务和培训。对村干部和重点示范户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培训,使其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

4、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在全面落实扶贫项目的同时,要把现有贫困人口作为特殊人群进行重点扶持,按照全村的整体规划,逐户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扶持方案,对所开展的基础建设、产业开发及其它项目以实物形式落实到户,使每户有一项稳定的增收产业,有一名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对个别确因天灾人祸出现返贫的户,适当予以补助,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真正实现整村发展,共同致富。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篇4

按照《宝兴县财政局、宝兴县农业局关于下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产业发展帮扶资金的通知》(宝财政〔20xx〕6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发挥好帮扶资金作用,确保管好用好帮扶资金,结合灵关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产业扶贫、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全面发展”为指导,以群众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搞好农村产业扶贫为主线,坚持防止返贫和巩固提高相结合,立足村情民意,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提升贫困人口收入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联村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农业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以各行政村为主体,管好用好农业产业发展帮扶资金。

三、资金用途及方式

用于全镇具有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

四、资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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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金使用具体流程

1、各行政村结合资金分配量和贫困户实际情况及意愿,制定详细的奖补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同意并公示。在此期间,镇政府结合全镇实际和各村上报项目的合理性及资金实际需求量进行统一调配。

2、贫困户根据奖补方案,提出产业发展申请,经村两委同意并公示;

3、村两委监督指导贫困户根据申请内容组织好产业发展;

4、贫困户提出验收申请后,村两委组织初验,县农业局、镇政府联合进行最终验收;

5、公示验收结果及奖补金额;

6、公示结束无异议,通过“一卡通”将奖补资金兑付给贫困户;

7、收集资料,形成专卷。

村帮扶资金使用方案 篇5

为切实提高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清市通渭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四批帮扶资金安排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紧盯脱贫短板,以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健康扶贫为重点,促进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快脱贫步伐。

二、资金来源

本方案安排资金包括:《通渭县20xx年东西部扶贫协作第一批帮扶资金安排使用方案》中“五小”产业项目收回资金1.5万元,20xx年福州市级财政帮扶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325万元,20xx年挂牌督战村市级倾斜资金30万元,20xx年村村、村企结对剩余资金577.7万元,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赴福州实习补助资金7.3万元;共计941.5万元。

三、资金安排

根据有关资金安排使用精神,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三大类5个项目,共安排资金941.5万元。

1、陇山镇古湾村村组巷道硬化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对陇山镇古湾村阳咀社、西头社进行巷道硬化,其中38.5万元用于硬化巷道3500平方米,剩余资金用于土方及其他隐蔽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改善农户出行条件,提升贫困村整体面貌。该项目由陇山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交通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2、榜罗镇张家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资金42.4万元,对榜罗镇张家湾村史家庙街道进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张家湾村整体面貌,彻底解决“脏、乱、差”的问题,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推动全村“乡风文明”建设。该项目由榜罗镇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指导及项目验收。

3、农业保险补贴项目。安排资金342万元,用于20xx年苹果、牛羊、金银花等产业保险补贴资金。项目建成后,进一步降低全县农户产业发展风险,实现稳定增收。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由承保公司按程序报账。

4、“互联网+健康扶贫”项目。安排资金507.4万元,配置流动医院4辆、智能终端一体机7套。项目建成后,通过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让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乡镇村,提升贫困地区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该项目由县卫健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5、中职学校学生补贴项目。安排资金7.3万元,用于补贴我县中职学校学生赴福州市实习满3个月交通补贴费用。该项目由县教育局负责项目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时限。按照项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资金精准使用;所有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必须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并报县直各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后,由县直各相关部门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厘清职责,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专责工作组要严格落实组长负责制,按照项目内容做好各自统筹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部门职责,做好技术指导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工作;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的乡镇和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过程各环节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三)严格时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下达后一律不得调项。各相关乡镇、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时限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所有项目要在11月底全面竣工,并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报账一个”的要求,及时组织验收报账。

(四)靠实责任,强化资金监管。一是严格按照《通渭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按要求设立项目公示牌,将安排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在乡村两级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阳光运行,县脱领办、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公告公示情况的指导和监督。二是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等相关要求,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进一步靠实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项目实施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资金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

(五)强化效益发挥,落实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通渭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渭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做到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所有实施项目资金能发挥最大效益。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并按规定报财政、扶贫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