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老地方整理的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精选4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1
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金铃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乐于助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着我,使我破不及待得几乎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
金铃的父母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的,父母本已为女儿会继承他们的'聪明头脑,但他们错了,金铃在班里语文和英语不错,但数学顶级差,总体来说属于中等生。这让父母大跌眼镜。所以金铃发誓要做一个好孩子。金铃成绩差并不代表她没努力过,再被同学的妈妈勒索去三千块,她的父母才明白女儿的心里是有很多很多委屈的,多年来不被看重,不被称赞的平淡无奇的生活,其实是深深地刺痛了孩子的心灵,她也许真的努力过,但因年龄,性格,能力等种种原因而无法比别人做的更好。她常常用快乐把自己掩盖起来,而实际上她心里很在乎别人的态度和看法,盼望着父母得宠爱和赞美。
也许是这个原因才让我彻底对这本书喜爱起来,因为它可以领导家长与孩子做一对知心朋友,心连心,是好朋友,一直到永远。“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
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生活中像金铃一样的人很多,他们承受了许多痛苦,渴望得到大人的关心和宠爱,他们也试图努力过,但结果却令人伤心,希望天下的父母能和孩子做一对知心朋友,不离不弃,永不分开。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2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作者黄蓓佳以自己的女儿的生活、自己的生活,以及女儿学校里的生活,写出了一本倾情小说。
我喜欢书里的金玲这个女孩,因为她善良,可爱,有时候也会说谎,虽然有些胖,但是作文写的很好,像写作获奖专业户。最有意思的一篇,是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写的是元旦活动,副班长倪志伟,安排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阴阳怪气的倪志伟说:“先别笑,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们这个猪八戒,要让女生来演,而小媳妇要让男生来演。”可想而知,这个,这个猪八戒,就是金玲,而小媳妇就是班上最瘦的男生,尚海,可没有想到练习的时候,金玲被倪志伟绊了一跤,脸同背上的尚海一起,两个人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金玲的脸上了擦破了块皮,开始只是有点儿红,慢慢的就渗出些血印子来了,元旦那天,市电视台的记者到学校里录制节目,顺便录下了这个胖乎乎笑咪咪的金玲。金玲最不好的科目便是数学,临进期末,金玲的妈妈赵徽紫,便比平常着急了,可不知怎么的金玲自从养了蚕之后,每天都很迟回家,而且数学成绩也飞速上升,卉紫开始以为金玲出去玩了,学习上花了心思,后来才知道,是遇到好老师了,正好比生病的人要吃药--对症下药。金玲应该是从蚕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也要对学习端正起来,不断的提高成绩。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3
我在整理书架时看到了这本书,便翻看了看,马上就被书里的优美语言所吸引。看了以后感触如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女孩,11岁,在新华街小学就读六年级。她与别人很合得来,不管男女老少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上话。她的学习一般,不好也不坏,但是作文碰到对胃口的题目时往往会令老师击掌赞叹。
金铃本有一个旧老师,姓王。对她的学生有着阳光般的好心情,后来去了美国跟丈夫陪读。学校又给金铃她们派了一个姓刑的新老师,50来岁,瘦瘦小小的。金铃因为一些事对老师十分抵触。
处处都觉得她不如旧老师好——人没旧老师漂亮,话没旧老师好听,连粉笔字都觉得没旧老师写得好。
和其他孩子一样,金铃也有自己的父母:爸爸名叫金亦鸣,在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5年,目前正在往教授跨越。金铃的妈妈姓赵,名叫赵卉紫。金铃升入六年级以后摆在他们面前最实际也是最迫切的`问题便是报考好的中学。为此他们闹出了不少笑话:卉紫以为金铃脑子有病,便硬是把她带到脑科看病,结果发现并没有什么病。为给金铃减肥,结果金铃反而胖了,爸爸妈妈反而瘦了……
结尾十分感人。金铃马上要考试了,预备铃响了,孩子们加快了脚步冲向终点……
这篇文章写得很感人,金铃充分表现出了孩子应有的天真和信心,留给我很大的想象空间。作者用生动、真切的语言形象地描写出了一个孩子小升初时的各种事情,我马上在心中勾画出了一幅幅感人的画面,尤其是金铃的机敏、正直、善良、纯真的美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从翻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被深深震撼了!那种感觉就像在我的脑海里跳着优美的“语言华尔兹”。十分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能给我很多的思考和启迪。
这本书使我深深难忘。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篇4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讲话,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体会。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上六年级的小女孩金铃在学校、家庭、生活中的形象。文中的小金铃,活泼可爱,聪明伶俐,一直想做个好孩子。她不顾一切的让更多人喜欢她。她具有非常善良的.心灵,对于小动物,她格外喜欢。她喜欢养蚕,却遭到了妈妈的反对,后来她去摘桑叶,遇到了经验丰富的孙奶奶。她向孙奶奶讲述了她的遭遇,孙奶奶被她的爱心所打动,便指导金铃学习,金铃在孙奶奶的指导下努力学习,冲进了班级的前锋。
最让我感动的是金铃的班主任刑老师生病了,金铃在这时,想去看看老师,于是便到鲜花店买花,之后店主从金铃口中得知生病的老师原来也是自己儿子的班主任,店主免费给了金铃一大束鲜花。当金铃去看刑老师的时候,刑老师对金铃的做法很受感动。金铃非常地懂事,知道病人不能生气,便想办法逗老师开心,说得刑老师笑眯眯的,看到这里,真为金铃的做法而感到欣慰。
读完了这本书,我好像学了一大堆知识。我知道了怎么做个好孩子:作为一个学生,要懂得尊师守纪,要懂得谦让,要懂得互相取长补短……一个品德贤惠的学生才算得上是还孩子。
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起做个好孩子吧!
------------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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