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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调查报告

2025/04/26经典报告

老地方整理的物业调查报告(精选4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调查报告 篇1

我们于20xx年3月至4月期间,对物业服务行业经营和发展状况进行调查和对比。我们主要查阅了专业机构发布的行业研究报告,以及各上市物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和年度财务报告。同时,与XX物业一起对部分先进物业企业进行走访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现状

(一)管理规模。

20xx年,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500强企业(下称“500强”)营业收入[1]达到3,407.48亿元,同比增长20.33%,占行业总营收的32.41%。其中,基础物业服务收入2660.53亿元,占比78.08%;增值服务收入746.94亿元,占比xx.92%。500强企业管理项目82,574个,管理面积133.76亿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2.53%。其中,住宅物业管理面积占比59.97%。

20xx年,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收入[2]达到1103.xx亿元,在管物业项目数量20,591个,在管物业项目的总建筑面积27.0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54%。其中,本市物业项目的数量7,361个,建筑面积6.12亿平方米。

(二)行业发展趋势。

1、物业管理行业处于规模为导向,面积为王的发展阶段,呈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现象。小型物业公司面临愈来愈严峻的市场考验,需要在管理模式上多学习、多借鉴,推陈出新,才能在市场中求生存、谋发展。

(1)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下称“百强”)在20xx-20xx年间的市场占有率[3]分别为29.44%、32.42%、38.85%和43.61%,呈现逐年提升的趋势,反映出市场集中度在持续提升。百强企业规模扩张的主要方式有:

第一,收并购是最直接、有效的扩张方式。近年来,物业行业由于的轻资产、低风险及增值服务模式的逐渐深入,逐步赢得了资本市场的青睐。20xx年至20xx年总有只有6家物业服务企业上市,20xx-20xx年上市物业服务企业数量分别达到了6家、12家、17家。从20xx年新上市物业服务企业募集资金用途来看,拟用于收并购及战略投资的资金比例占融资净额的60%-70%,这直接导致了20xx年成了物业企业的“并购大年”,年内发生70余起并购事件。

第二,依托关联公司开发、合作、布局优势,稳健扩张规模。20xx年,百强企业中有开发背景的企业数量占比近八成,这些企业的管理面积中约六成来自关联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百强企业承接或积极争取关联公司独立开发项目、合作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权。

第三,市场化拓扩充第三方物业项目。百强企业凭借高品质服务和专业化团队,积极参与市场竞标,提升第三方全委项目中标率。如,20xx年,绿城服务市场外拓项目中标率高达71%;永升生活服务近年来市场化项目中标率也保持在40%左右。

第四,抓住非住宅物业领域新机遇,大力拓宽服务边界。随着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进一步深化,以及在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等政策引导下,百强企业积极承接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相关物业管理服务,顺势切入体育场馆、交通枢纽等公共服务领域,开辟外拓新渠道,进一步加速规模扩张。

(2)疫情后CRIC(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的一项调查显示,由于健康、安全和维护要求提高,约三分之一的住宅小区考虑更换物业管理公司。而领先物业管理品牌有望获得更多现有项目的青睐。72%的业主表示品牌声誉是物业管理公司选聘决策的决定性因素。花旗集团调查也显示,三分之二家庭愿意支付更高的管理费,而一线城市愿意接受更高管理费的家庭占比高达71%。小型物业公司面临严峻的市场考验。(本段资料来源于第一太平戴维斯《中国物业管理》20xx.4.2)

2、增值服务是物业行业未来发展的重心。

增值服务主要包括面向社区生活服务的业主增值服务和与房地产产业链相关的非业主增值服务。业主增值服务包括空间运营、房屋经纪、电商服务、家政服务、家居服务、汽车服务、社区金融及养老服务等。非业主增值服务包括案场服务、工程服务及顾问咨询服务等。

由于住户需求的不断演变以及成本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同时得益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成熟,物业企业利用与大量消费群体关系密切的独特优势,逐渐拓展增值服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20xx年,500强企业增值服务收入达746.9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03%,占总营业收入的xx.92%,较上年增长1.64个百分点,增值服务收入持续增加。

由于业主增值服务并没有形成固定和成熟的商业模式,行业仍处于布局摸索阶段,部分头部企业目前更重视规模的扩张。增值服务估计会在规模发展结束后迎来高速增长。

3、重视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为企业实现营业收入的提升开辟新途径,并实现企业降本增效的目的。

20xx年,有30余家百强企业智能化建设费用超千万元,大部分企业智能化建设费用投入在100-500万元之间。从20xx年新上市物业服务企业募集资金用途看,上市物业服务企业重视智能化系统和社区平台建设,拟将约10%-20%的资金用于建设社区生态,是募集资金的第二大用途(第一大用途是收并购及战略投资)。数字化智能化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物业服务企业借助O2O概念,搭建智慧社区平台及移动互联网平台(主要是APP的应用)。一方面为业主提供基础物业服务,如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保修及投诉等,快速、便捷地与业主建立紧密联系,形成天然的流量入口,另一方面,通过自营、供应商合作、战略投资等多种方式拓展增值服务种类,不断拓展服务范围,优化资源利用,针对刚需和高频需求提供服务。

(2)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变管理模式,降低人工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品质。基于物业管理工作中很多属于重复性较高的劳动密集型工作,技术解决方案的应用可以实现流程自动化和精简化,在提高透明度、明确责任划分的.同时,还可以降低人工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品质。在监控能力及运营效率提升的前提下,还可以跟踪评估项目运营的可持续性,进行针对性提升。

二、经营绩效分析及建议

(一)毛利率情况。

20xx年,500强企业平均毛利率为15.02%,百强企业平均毛利率为24.02%。部分上市公司毛利率为:中海物业xx.95%,碧桂园31.65%,雅生活36.72%,佳兆业美好29.99%,保利物业20.29%,绿城服务18%。

20xx年,XX物业毛利率为6.80%,比500强企业毛利率低8.22个百分点,也明显低于上市公司毛利率。(XX物业的毛利率6.8%,是按照20xx年的考核汇总表数据,收入调增 XS、LA的空置管理费收入247.54万元,调减空间运营收入按五五分成后的收入281.85万元;成本不含税费支出、财务费用和管理费佣金,包含固定资产折旧,和原未计入考核但实际已发生的利润和其他收入提成48.51万元。)

(二)营业收入情况。

XX物业20xx年收入4,452.40万元,较上年增长3.49%。物业服务收入2,713.23万元,占总收入的60.94%;增值服务收入732.39万元,占总收入的16.45%;停车场收入1,006.78万元,占总收入的22.61%。XX物业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表:

1、物业服务收入分析。

(1)物业费收缴率:ch管理处的物业费收缴率偏低。

20xx年,500强企业物业费平均收缴率为94.93%,其中住宅物业费收缴率91.38%;百强企业物业费平均收缴率为93.06%,其中住宅物业费收缴率91.63%。在管住宅面积占比较高(80%以上)且有披露相关信息的上市物业服务企业平均收缴率是:碧桂园95.20%,滨江服务96.80%,建发物业95.30%,银城生活服务91.10%。

XX物业的平均收缴率为96.94%,高于500强和百强企业住宅物业费的平均收缴率,且高于上市公司的平均收缴率。XX物业六个管理处的收缴率在91.69%-99.74%之间。其中,ch管理处为91.69%,明显低于其他管理处。

XX物业各管理处物业费收缴率及物业费平均水平对比如下表:

(2)物业费单价:ch管理处的物业费单价偏低。

20xx年,500强企业物业费平均单价为3.09元/(平方米·月),其中住宅物业费单价为2.11元/(平方米·月);百强企业物业费平均单价为3.86元/(平方米·月),其中住宅物业费单价为2.09元/(平方米·月)。根据中信证券《数据仓库系列-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定价洞察》(20xx.2.10),其跟踪的深圳4758个小区中,有服务物业信息的小区4,496个,物业费平均数为2.9元/(平方米·月),中位数为2.6元/(平方米·月)。其中,20xx年至20xx年入住的小区中,物业费在2元以下小区占比20.1%,物业费在2.5元以上的小区占比67.7%,且以单价2.5元-3元/(平方米·月)的小区居多,占20xx年至20xx年入住的小区30%。详细情况见下表:

20xx年,XX物业的物业费平均单价为2.71元/(平方米·月),其中:CH管理处物业费平均单价为2.04元/(平方米·月),明显低于其他管理处,低于深圳小区物业费单价中位数2.6元/(平方米·月),且低于深圳市同期(20xx年-20xx年)入住的约79%的小区。

(3)管理建议。

XX物业改善和提升CH管理处的现场管理品质,提升业主满意度,进而提高物业费收缴率,提高物业费单价。如CH管理处物业费单价能达到深圳物业费中位数水平2.6元/(平方米·月),则每年物业费收入增加224万元。

2、增值服务收入

20xx年,500强企业增值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率为xx.92%,百强企业的同口径数据为23.97%。

从增值服务的具体细项来看,20xx年,百强企业更加注重对业主的线下服务,重点发力居家类增值服务。家政服务与家居服务收入大幅增长,占业主增值服务总收入比重分别为11.58%、10.48%,较上年提升了3.57个百分点、6.67个百分点。百强企业业主增值服务收入占比情况明细见下图:

20xx年,XX物业增值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率为39.06%,比百强企业的23.97%,高15.09个百分比。XX物业开展的增值服务中,空间运营收入占增值服务收入的62.56%,是XX物业最主要的增值服务业务,其次有案场服务和集团商铺代管服务,分别占增值服务收入的17.05%和16.00%。与百强企业相比,XX物业开展的增值服务业务类型比较单一。在百强企业,业主增值服务中的房屋经纪、电商服务和家政服务,以及非业主增值服务中的工程服务和顾问咨询服务属于占收入比重较高的主要增值服务项目,但XX物业尚未开展以上服务项目。XX物业与百强企业增值服务收入明细对比如下:

针对以上问题,管理建议如下:

第一,XX物业应尝试开展更多类型的业主增值服务。目前,XX物业的管理费收缴率良好,停车场饱和运营,要再提高管理费收入和停车场收入存在一定的难度。XX物业可以尝试开展房屋经纪、家政和家居服务,因为这些业务可以在线下开展,没有规模效应,符合XX物业的实际情况。这些业务可能在近期较快成为XX物业的收入增长点。

第二,金XX集团可尝试与XX物业合作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一方面可以使设计的房屋更具有实用性,节约后期的物业管理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集团土地增值税等税费的税务筹划,降低金XX集团综合税费开支。

(三)营业成本情况。

1、人工成本。

(1)人工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率:比率略微偏高。

20xx年,500强企业人工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率为44.86%,百强企业的比率为44.90%。且百强企业中,有60.50%的项目对清洁卫生实行业务外包,43.49%的项目对绿化实行业务外包,24.92%的项目对秩序维护实行业务外包。如按XX物业的实际外包情况进行调整(即,清洁卫生和绿化实行业务外包,秩序维护不实行外包),则百强企业人工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率为42.69%。

20xx年,XX物业实际支出人工成本2,203.4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7.46%。比百强企业的42.69%,高4.77个高分点。如按百强企业的占比标准计算(CH管理处的管理费按2.6元/(平方米·月)计算,含LA、 XS的空置管理费,下同),XX物业的费用开支应为1,981.90万元,实际超支金额2xx.53万元,超支比例11.18%。人工成本支出与行业情况相比偏高。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1、营业收入为20xx年考核收入4452.40万元,加上 XS、LA的空置管理费247.54万元,加CH管理处管理费涨价后可多收取的管理费收入224.45万元,减空间运营收入按五五分成后调整的收入281.85万元。

2、人工成本包含工资薪金、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公积金、伙食费,不含福利费中中秋及春节的业务招待费用68.25万元,不含本部人工成本,包含已实际发但未纳入考核的其他收入和利润提成(按权责发生制)45.51万元。

(2)人均在管面积:严重低于百强和500强企业。

20xx年, 500强企业人均在管面积为5,325平方米/人,百强企业人均在管面积为6,496平方米/人。部分上市企业的人均在管面积情况如下表:

20xx年,XX物业编制人数为302人,为使XX物业的人均在管面积与500强及100企业具有可比性,按百强企业对清洁卫生、绿化及秩序维护的外包比例,来调整XX物业的编制人数,XX物业调整后的编制人数为358人(调整过程:编制人数302+清洁人数xx6.5*自有清洁人员比例(39.5%)+绿化人数36*自有绿化人员比例(56.51%)-安管人数169*外包安管人员比例(24.92%)),调整后的人均在管面积为3,548平方米/人,比500强企业的人均在管面积5,325平方米/人,少1,777平方米/人。

如按500强企业的人均在管面积标准5,325平方米/人计算,则XX物业编制人数应为239人(按百强企业对清洁卫生、绿化及秩序维护的外包比例)。如按目前XX物业的实际外包情况(即,清洁卫生和绿化实行业务外包,秩序维护不实行外包),调整后的编制人数为208人(调整过程:239人-清洁人数140*自有清洁人员比例39.5%-绿化人数32*自有绿化人员比例56.51%+安管人数169*外包安管人员比例24.92%),比编制人数302人,少94人;比20xx年3月底的实际在岗人数268人(不含前介部8人),少60人。XX物业编制人数及实际在岗人数均严重超过行业水平。

(3)薪资水平:XX物业部分员工薪酬水平偏低,薪酬结构有待改善。

根据本次走访的部分先进物业公司的结果(详见附件),XX物业维修工的平均年税前收入约66,507元,高于XHZS物业的61,552元,与RC物业的66,200基本持平,但低于ZZ物业的72,200元和HRY物业的60,000-75,800元;XX物业管家的平均年税前收入约69,590元,高于XHZS物业的52,720元和RC物业的66200元,但低于ZZ物业的72,200元和HRY物业的60,000-75,800元。XX物业的维修工和管家的薪酬在行业中属于中等偏下的水平。

目前,XX物业无工龄工资,维修岗的月度绩效发放比例一般为90%-100%,差异金额为50-80元,月度绩效的差异未明显体现员工的工作能力差异,不利于员工稳定和留住工作能力强的员工,薪酬结构有待改善。

(4)管理建议。

第一,建议XX物业尝试改变管理模式,适当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员工工作效率,最终达到精简人员,节约人工成本的目的。

第二,建议XX物业进行行业内各岗位的工资的水平调查,调整工资水平与行业接轨,保证相关岗位员工的胜任能力。

第三,建议XX物业调整薪资结构,保证员工的稳定性,并能留住大部分工作能力较强的员工。如增加工龄工资,加大相同岗位不同员工之间月度绩效的差距。

2、清洁卫生费。

(1)相关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清洁卫生费超支严重。

百强企业清洁卫生费占营业收入的比率为5.68%。且百强企业中,有60.50%的项目对清洁卫生实行业务外包。因此,如百强企业对清洁卫生全部实行外包,则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9.39%(5.68%/60.50%)。

20xx年,XX物业清洁卫生项目全部实行业务外包,费用支出728.6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5.70%,比百强企业的9.39%高6.31个百分点。如按百强企业的占比标准算,XX物业的费用开支应为435.93万元,实际超支金额292.74万元,超支比例67.15%。该项费用超支非常严重。从具体管理处看,超支情况较严重的是XS管理处、LA管理处和CH管理处,超支金额分别为1xx.34万元、76.79万元和79.32万元,超支比例分别为150.22%、108.63%和47.64%。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营业收入为20xx年考核收入4452.40万元,加上 XS、LA的空置管理费247.54万元,加CH管理处管理费涨价后可多收取的管理费收入224.45万元,减空间运营收入按五五分成后调整的收入281.85万元。

(2)行业调查情况。

根据本次走访的先进物业公司的标准,普通住宅按建筑面积每一万平米配备一名清洁人员,单价约为3200元/人*月。如按此标准计算,XX物业需要约140名清洁人员(考虑可能存在的特殊原因,在按标准计算的127人的基础上,另增加13人),比XX物业20xx年实际人数xx6.5人,少56.5人。年支出少204.68万元(不含税),人数超支比例40.36%。该项费用超支非常严重。

(3)管理建议。

第一,XX物业应根据行业标准和项目实际情况,重新核实各项目的清洁人员编制,达到节约开支的目的。

第二,对于不同档次的项目,应建立不同的清洁服务标准和检查标准。我们发现,XS管理处清洁费人均单价为3616元,明显高于XX物业其他管理处的2700元-3080元,物业公司回复,是因为配合XS管理处后期售楼,项目需要达到更高的服务水平。但查看合同发现,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检查标准与XX物业其他项目相同。建议XX物业根据不同项目的档次,建立相应的服务标准和检查标准。

第三,建议调查清洁卫生费用长期超标准的原因,并引以为戒,避免以后再次出现类似的情况。

3、绿化费。

(1)相关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比例基本正常。

百强企业绿化费占营业收入的比率为1.57%。且百强企业中,有43.49%的项目对绿化实行业务外包。因此,如百强企业对绿化全部实行外包,则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为3.60%(1.57%/43.49%)。

20xx年,XX物业绿化项目全部实行业务外包,费用支出184.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97%,比百强企业的3.60%高0.37个百分点。如按百强企业的占比标准算,XX物业的费用开支应为167.13万元,实际超支金额17.04万元,超支比例10.20%。该项费用开支总体基本正常。从具体管理处看,超支情况较严重的是XS管理处,超支金额为32.xx万元,超支比例为103.95%。具体情况见下表:

(2)行业调查情况。

根据本次走访的先进物业公司的标准,普通住宅按绿化面积7000-8000平米配备一名清洁人员。如7000平米/人计算,XX物业需要约29名清洁人员,比XX物业20xx年实际人数36人,少7人,年支出少30.91万元(不含税,按XX物业绿化平均单价3900元计算),人数超支比例24.14%。由于20xx年的实际人数已减少到32人,因此,目前该项费用开支总体基本正常。

(3)管理建议。

XX物业应核实XS管理处绿化费用是否合理。

三、其他经营管理建议

(一)品质服务管理。

XX物业应将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改善与提升服务品质上。鉴于目前,XX物业预算能实现盈亏平衡,实现财务上的独立生存,XX物业应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品质建设上。具体措施有:

1、建议XX物业建立维修、清洁、绿化、安保和管家服务的标准化流程,明确每个相关岗位的职责,确保岗位职责的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并有配套的检查和考核规范。

2、重视信息化建设,尽量用科技化手段实现品质标准化的管理。XX物业应继续完善目前已经开发完成的内部管理软件思源APP、钉钉软件,提高软件的使用率。将标准化流程固定在系统中,保证标准化流程的执行不打折扣。同时,努力实现全部工单信息化,提高工作任务的响应速度,保证服务质量。

3、在绩效考核中,降低财务指标的分值占比,增加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分值占比。目前考核中,财务指标占比70%,不考核满意度调查结果。建议将财务指标占比调低到50%以下,满意度调查结果占比增加到20%以上。建议自费聘请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也可使用物业协会、政府部门等的调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4、集团相关部门应定期、独立对物业公司标准化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映在绩效考核中。

(二)绩效考核管理。

1、建议XX物业对考核指标进行层层分解,最终将考核指标明确、具体得分配到基层员工。

目前,集团将考核指标下达给XX物业后,XX物业会将指标分解给各管理处。但是,考核指标并未分解给本部的职能部门,也未分解给各项目的基层员工。职能部门只是按部就班的工作,并不清楚如何努力才能更有效的达成考核目标;各项目负责人也不清楚如何带领团队共同努力完成考核目标。具体建议如下:

(1)建议XX物业将考核指标先分解给各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再分解到项目,职能部门是该项指标的负责人。如财务指标分解给财务部门,满意度调查指标分解给品质管理部门,离职率等指标分解给行政部门。各部门对相应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负责。

(2)建议各项目将指标继续分解给基层员工。如将管理费收入指标分解给每个管理员,将加班费用分解给安管等部门,满意度调查指标分解给清洁、绿化、安管、维修等部门负责人。保证基层员工对自己的指标任务清楚明确。

2、调整绩效考核指标。

根据本次走访的先进物业公司的情况,各公司均采用关键指标考核的方法对物业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指标均包含财务指标(30%-40%)、满意度指标(10%-40%)和安全管理(扣分项)等。财务指标一般考核总收入、收缴率、利润等几项关键指标。XX物业的财务指标考核,具体到每一项收入(管理费收入、停车场收入、其他收入等)和支出(人工成本、水电成本、公共设施维修、其他费用等)。

由于XX物业按明细项目制定年度预算,且审批流程规定,超预算的费用项目须经集团审批,建议改变财务指标考核方式,仅考核关键财务指标,如总收入、收缴率、利润等,不考核支出的具体细项。

附件:《XX物业管家和维修工薪资对比表》

[1]500强企业的数据来源于:中物研协和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2020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测评报告》,下同

[2]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20xx年度深圳市物业管理统计数据分析的报告》(http://www.szpmi.org/portal/article/index/id/2455.html)

[3] 百强企业的数据来源于:中国指数研究院与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20xx年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研究报告》,下同

[4].光华物业的物业服务收入不含本部的佣金收入,停车场收入不含归属集团的月卡收入,租赁佣金收入并入多种经营服务收入。

物业调查报告 篇2

摘 要:本文通过对物业管理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进而从企业角度提出解决此类纠纷的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物业管理;收费;纠纷

物业管理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聘请,对城市住宅小区内的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开展维护、修缮、整顿服务以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作为物业合同的一项主要条款,服务收费关系到每一个业主的切身利益,是现今物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是物业纠纷中涉及最多的问题。

赢利,是每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而物业管理是一个微利的服务性行业,企业是否能够正常运作,通过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向业主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但目前,不少物业管理公司却因收费难而处于亏损状态,并直接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纠纷问题

一、认清纠纷本质,找出根源

据调查显示,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与收费不符,社区共有财产权属、收益等问题不明晰,是物业纠纷的三大类型。在物业管理纠纷中,有约80%是开发商遗留问题引发的,也就是说多数情况下是物业管理公司在替开发商承担责任。另据网络在线调查显示,56.63%业主遇到物业纠纷时都是采取“拒交物业费”,物业纠纷案中因欠费而上诉法庭的竟高达九成。导致物业纠纷案迅速增长的有以下主要原因:其一,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是物业管理纠纷不断增长的根本原因;其二,物业管理市场欠规范,建管不分的管理体制,是引发物业管理纠纷的根源;其三,部分物业管理公司角色错位,服务不到位,存在物业服务质量与价格不符,是物业纠纷的核心所在;其四,业主的消费观念、消费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部分消费行为不规范、不文明。

二、事前积极防范,消灭导火引线

笔者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在消除物业纠纷方面,需要侧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提议加强物业立法。加强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建设是当务之急。目前物业管理方面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无法求得法律上的依据,如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问题、地下车库、地下室等共用设施和共用部位的权属问题、电梯费的分担问题等,由此也必然带来执法环节上的不统一,应提议相关部门尽快完善。

2.提高业主履约意识。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往往通过签订一份具体明确、内容详尽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来规范、约束双方的行为。但是,一些纠纷当事人缺乏起码的法律常识,尤其缺乏合同法知识,在订立各种服务合同时,合同应属哪一类都没有分清楚,以致在合同履行时发生纠纷;有的纠纷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签订了《业主公约》、《物业服务合同》之后不认真履行,甚至故意侵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酿成纠纷;有的纠纷当事人有意或无意地将不同主体间的法律关系相混淆,把原本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法律关系转到物业管理企业而引发纠纷。例如,业主购买房屋后出现了房屋质量问题,应向售房单位追究责任,但一些业主却找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其承担责任,这样就混淆了合同关系主体,自然要发生纠纷。因此,我们应当想方设法地通过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业主的履约意识及能力。尤其对于那些对物业管理内容确实不了解的住户,物业管理公司更应详尽解释条款内容,使住户在明确条款内容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可以有效防范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3.规范企业自身行为。现实工作中,物业管理企业在遇到服务纠纷时,总是强调外部的原因多,强调自身的原因少。物业管理公司中的管理制度、员工素质、服务质量等,也是造成物业管理纠纷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具备应有的物业管理资质;规范企业自身行为,重点启动物业管理培训工程,确保所有物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从业素质,通过信息交流、培训、宣传等工作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推进管理运作规范化,为业主提供品质到位的管理服务,否则企业很难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去。

4.引导业主合理预防、解决纠纷的意识。

一是做好“约在前”,加强业主对《业主公约》等公共条款的理解和遵守等问题。很多人在购房时,往往将关注点放在了购房合同上,却忽略了对《业主公约》的了解,以致对“物业管理有哪些内容”、“小区停车位的收费标准”等问题的理解比较模糊,待到发生纠纷时才认识到购房时对相关物业管理内容的不关注,但为时已晚,只能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抗争手段来维权。

二是做到“和为贵”。常见的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方式,概括起来有四种:自决与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在有法可依之后,越来越多的业主在解决纠纷时,从传统的行政救济轨道转向了求助法律。但是业主实现这些权利时却总面临着个体难起诉、维权成本大等难题,形成了业主诉讼“立案难”、“审理难”、“判案难”的三难局面。考虑到诉讼的时间、精力成本太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引导业主尽量不选择上诉这个途径。例如曾经有一个别墅区,由于业主对车位挤占现象不满,与物业管理公司武力相争,在小区内外悬挂讨伐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横幅,甚至还砸了开发商的售楼处。开发商对此很无奈,为卖房而将房价打了八折。为此,每户业主因房价不增反降造成的直接损失至少达20万元。可见,业主维权时,可以引导其用建设性的方式,而不用破坏性的对抗形式。如果不改变维权方式,受损害的还是业主自己的权益。同样,在物业管理发生纠纷时,物业管理公司也应避免过激行为,尤其应当明确的是物业管理公司无权进入住户房内强行割除防盗网、拆除隔墙及拆卸铝合金门窗等行为,这些只会更加速矛盾纠纷的激化。因此,解决矛盾纠纷还是要“和为贵”。

三是依法维权。不论是何方违约,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或向有关城市管理部门申请解决双方纠纷将是最佳途径。北京青春无限纠纷案的一审胜诉,告诉我们在适当的时机选择“依法维权”是彻底解决物业纠纷(尤其是开发商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的快捷渠道。据负责该案诉讼的杨安进律师介绍,青春无限小区是北京房开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开发的一个危改项目,业主入住一年多,开发商仍拒不办理房屋产权证、不铺设天然气管道,无法开通天然气,为此业主们依靠法律提起诉讼,进行维权。由于业主们团结一致,积极搜集证据,配合诉讼,诉讼过程极其顺利,仅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青春无限小区的业主每户平均获得了开发商的赔偿违约金5万元。这也是一起典型的由于开发商遗留问题造成的物业纠纷,但因采取了按法律程序办事,顺利快速地解决了纠纷。总之,无论是物业管理本身,还是法律审判执行活动,都应当在合法的前提下,以人为本,维护和谐。

四是协助成立纠纷协调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应重视和发挥业主的自治自律精神。很多业主拖欠物业费与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有关,因为缺少一个代表来与另一方来商议。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凡社区入住过半的就要成立业委会;凡从第一个业主入住社区计起的两年后,必须成立业委会。积极协助确立业主委员会的法人地位,有利于发挥业委会在协调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业主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公开,但是单个业主没有资格去物业管理公司清查帐目。只有业主委员会有资格去核实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在此情况下,业主不积极、社区居委会不参与、街道不指导等因素还导致业主大会成立难,即使已经成立的也因为在实践中随意性很大,业主自律机制不完善,很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首个社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成立也是解决物业管理纠纷问题的另一条好思路。

一、成因分析

物业管理收费关系的矛盾是多方面因素引起的,如物业管理理论研究的落后,政府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管理不当,缺乏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等等。其中,物业管理收费体制本身存在的问题尤其关键。

1、物业管理缴费的主体不明确

随着物业服务种类的不断推陈出新,接受服务的对象也由单一走向了多元,个性化特约服务已从公共性服务中游离,只提供给有特殊需求的业主,由此产生的费用当然应与公共性服务费用分离。但现有的规定没有区分物业服务的种类,缴费的义务由具有普遍意义上的“业主”承担,只体现出“谁享受,谁付费”的原则,导致业主常常在使用缴费和收益管理上与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矛盾。

2、物业管理收费的内容和性质不明确

现阶段物业管理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能够科学地计算其支出并透明地运作,那么物业管理费将不难收取,但事实并非如此。另一方面,物业管理公司过多地承担了社会公用部门的责任,一些本应由社会公用部门向业主直接收取的费用也责令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收取,使得物业管理公司扮演了“第一催款人”的角色,客观上容易造成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摩擦。

3、管理收费的标准模糊

由于现有的住房制度从福利型向市场型过渡,适应各种经济承受能力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福利房等同时并存,使得物业管理收费的`标准变的十分复杂。目前国内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主要以住宅档次来划分,而住宅档次本身就是很模糊的概念,各地政府对此的规定也是不尽相同的。由于制定物业管理收费价格的渠道不一样,没有统一的原则,一般业主很难全面了解,在具体实行时就容易发生矛盾。

4、物业服务质量难于界定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只规定了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由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由于物业服务本身存在项目多、标准难以量化等特点,而且该行业处于发展阶段,尚未形成比较合理的同一行业规范,给本来就对物业管理服务认识尚浅的业主带来许多困惑。这些因素都容易引起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误解,造成矛盾。

5、对服务不满,对受约束不满

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说到底是一种市场交易关系,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出售)约定的服务,业主向企业支付约定的费用(购买服务)。若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合格或业主认定不合格,业主最常用的抗争手段就是拒交或拖欠费用(法律上可上升到履行合同抗辩权)。另外,作为产权人的业主,原本拥有对物业管理的决策权,但其在物业购买和使用过程中经常感受到的只是接受管理与约束。对外来的这种管理约束不满,也是业主拒交、欠费的重要原因之一。

6、其它一些原因

如对收费标准、项目、方式等不满。由于信息不对称、业主自身理解的偏差和接受服务的偏好不同,加之确有物业管理企业为一己之利巧立名目乱收费的现象,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项目和收费方式(预收、代收等)不满的情况较为普遍,也会因此拒交服务费。

邻里关系等问题引起。在不少业主的观念里,物业管理企业是全包全管的管家,小区里诸事物业管理企业都应管好服务好。诸如楼上业主装修引起地板漏水、渗水,楼下业主排放油烟,邻居放音乐、装修发出噪声等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业主都可能归于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好、失职,以此拒交费用。

特权思想作怪。有极少数的业主不交费用,纯粹是因为特权思想作崇,这类人依仗对物业管理企业制约的特权,或与发展商的特殊关系,长时间“吃霸王餐”,赖账不交费用。

受人传染、唆使。业主欠费的直接结果就是导致服务项目减少或品质下降,这样就很容易给规规矩矩交费的人找到口实,以样学样。也有部分小区,一些人会以种种理由唆使他人拒交物业服务费,以达到驱赶物业管理企业或其他目的。

此外还有多方面的宏观和围观层面上的原因。

二、对策分析

物业管理纠纷多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对于物业管理认识不足,各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不明确,而这些又是现有的物业管理模式以及相关法律规范不健全尤其是对物业管理中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规定不明确导致的。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建立一个完整而合理的物业管理收费体系。

1、深入了解欠费原因,加强与业主的协商沟通,依理依法说服

正如前面所说,业主欠费各有原因,企业应多走访欠费业主,深入了解情况,针对性地多做说服沟通工作。对那些不了解情况、不理解收费道理、不明白收费用场、误解物业管理企业要为建设环节负责的欠费业主,经过解释说服大多数是能够改变态度的。

2、借助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的力量

业主公约是由业主共同订立的有关物业的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管理的协议,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按时依约交费是业主公约规定的每个业主的应尽义务。物业管理企业应充分重视业主公约的作用,宣讲业主公约的精神,积极协助业主组织督促业主履行业主公约,发挥业主公约的基础制约作用。同时,可以诚心诚意并理直气壮的要求业主委员会履行《物业管理条例》赋予其帮助企业追讨欠费的义务。

3、争取业主工作单位、居委会等外部因素的帮助

有时候直接出面交涉无效,另辟蹊径效果可能截然不同。如求助于业主工作单位、居委会等外部力量的帮助,往往能使问题迎刃而解。生活中就有物业管理企业借助于社区小学对学生的宣讲追讨欠费成功的例子。

4、服务项目、流程设计上力求能够区分

如前所述,在一个物业区域,常规性的物业服务类似于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容易搭便车消费,要剔除单个搭便车消费者的成本很高。所以物业管理企业要想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对无故欠费者以有效制约,就必须在服务项目、流程设计上力求能够区分,这样就便于像电信服务商等一样,一旦遇有无故或恶意欠费者,马上即可终止对其服务。

5、改进服务、计费方式和收费办法

即企业可以尝试提供弹性服务项目,按项目收取服务费,公开收支账目,给业主以更多、更灵活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让业主充分享受到对物业服务的控制权,从而增强交费的主动性。另外企业在具体收费服务时应及时通知,在交费时间、收费方式等方面给业主提供真正的便利。

6、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严格依约行事

即从一开始就制定双方权利义务明晰的服务合同,详细明确的约定服务范围、项目、标准与收费方式及违约处罚办法等,为后期减少纠纷、方便纠纷解决打下好的基础。这也是在许多外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企业与业主在解决相关问题方面可以着重依赖的途径。

7、在必要催缴的程序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虽然法律解决是一种成本很高(费时耗财伤感情)的办法,但为了对付一些钉子户及不给他人树立榜样也必须采取。可以几个欠费对象一并起诉,并在胜诉后作适当宣传,以传递与无理欠费决不妥协的信息,让少数犹疑者不再心存侥幸。

以上主要是从企业层面探讨解决物业服务收费纠纷的办法,要想全面根本上解决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必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社会各个方面的工作,在改变居民消费观念、改变从业人员服务观念;培育充满活力的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细化服务标准;完善立法,改进司法,加强执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等多方面付出努力。

三、结论

第一、重视对内管理。良好的内部管理,是企业生存的保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岗位安排,合理的部门划分,引进专业技术强的管理人才。打造一个优秀的团队,这一点对对于正在形成中的城市花园物业管理是极为关键的。第二、强化对外服务。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立体式人性化服务,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便捷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企业的良好形象,打造物业的经典品牌。四、同发物业求生存,促发展同发物业由于开发较早,管理几次变更,历史遗留问题严重,使其生存处在举步维艰的地步。首先,物业陈旧,房屋、设备维修压力大,许多与业主的矛盾,物业是没有能力解决的,这就更加加剧了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其次,同发物业与公司关系错综,使得其在业主与公司之间艰难的生存。对于同发物业独立生存将是其面临的重点问题。因此,必须在尽量压缩成本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为业主服务,并且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以求的生存促使企业正常运行。总之,物业的品牌之路,尽管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但这必将是一条康庄大道,也是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必将取得成功!

解决物业管理收费纠纷问题,有利于物业管理工作正常地开展,有利于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有利于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加强解决物业管理收费纠纷问题,促进物业管理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具有现实的意义和很强的紧迫性。

物业调查报告 篇3

一、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低收费、零收费”现象的透视与分析

1、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基本内容和要求是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为基础。价格围绕"等价交换价值点w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中国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物业服务区别于传统房屋管理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有偿服务,是一种可以在市场交换的商品。因此,物业服务这种商品交换理应受到价值规律的制约。

企业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牺牲自身利益而惠于客户,以“低收费、零收费”手段实施物业管理运作,显然是与“等价交换”原则相违背的,属市场经济运行中一种反常现象,其究竟如何生存?这其中必有深层次和隐性的原因。或者是企业发展经营的竞争策略,或者就是有其他的隐性经济收入和物业管理常规收费之外的经济来源。如若是企业竞争策略,是一种短期经营行为,则无必要予以分析,但如若是后者则有深入剖析的必要。

纵观“低收费、零收费”,的多种表现形式,其共性特点是业主少交或不交管理费,但物业仍需维修、运行、维护和管理,这说明物业管理费一定另有来源。或者是房地产开发商拨付,或者是商业用房的租赁经营收入,再或者是利用物业资源进行商业运作收益,与其它企业不同的仅仅是来源渠道有异而已。问题是这种来源和渠道是否可靠?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合法?由开发商支付管理费,开发商为什么要向业主提供“免费午餐”,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这在逻辑上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无法自圆其说的。退一步而言,不去追究开发商的动机、目的,开发商如何兑现承诺,从实践效果看,由于缺乏保障机制,结局往往是草草收场。以商业用房的租赁收入弥补管理费,则涉及商业用房的产权归属,商业用房如果归属业主,则是业主换了一种方式自行缴纳管理费。如果产权归房地产开发商,那么仍然会产生前者所述的与开发商支付管理费同样的矛盾。而借助物业管理平台,进行商业运作,获得额外利润,以此弥补管理费缺失或不足,本是无可非议的,但如果这种经营收入不能弥补,物业管理正常运行就无法维持,则会引发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新的矛盾,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产生,这对构建和谐社会是有害无益的。

如果物业公司从中获利,那就是典型的寻租行为,寻租就是对业主权利的侵犯。即便在个别物业项目上可能获得收益,也并不具有可复制性。相反,从宏观角度来看,其浪费社会资源、降低效率却是显而易见的。众所周知,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化大生产的基本发展规律是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一个普通物业管理企业,同时涉足多个专业化程度极高的领域,盲目扩张和大肆进入自己的非专业领域,不但将损失大量资金和人才,更有可能会对主营业务造成强烈的连锁冲击。

因此,物业管理的“低收费、零收费”,既非物业管理模式创新,也非正常的竞争策略,既没有预示物业管理发展方向,也没有对行业发展做出任何贡献,不是进步而是倒退,如不加以遏止,将对物业管理市场发育和行业发展产生消极的和负面的影响。

1.“低收费、零收费”是对消费者的误导和伤害客观上,物业管理服务产品的特性使交换双方存在严重的“不对等”一是专业知识和信息量不对等,二是组织形式上的不对等,三是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对等。在这样一个“不对等”的交换中,“低收费、零收费”势必误导业主对物业管理基本概念的认识,认为物业管理可有可无,更多关注服务价格而非服务质量。同时,由于消费者过分关注短期内的利益,相当程度上会忽视对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管,造成消费者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反应滞后,加上物业管理中的大量维修和养护工作实际是在业主不可见状态下进行的,为了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实施所谓“低收费、零收费”的企业很可能减少物业管理必不可少的维修和养护工作,削减物业管理成本中的预防性支出,无形中导致了物业的“风险后置”,给尚在心安理得享受眼前利益最大化的业主设置了一个物业提前坏损的巨大风险的陷阱。

2.“低收费、零收费”将削弱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加运营凤险

“低收费、零收费”运作的物业企业一个重要的经济理论支撑点是规模收益正比增长。按照权威的《新包格拉夫经济学辞典》的解释。“对于某一产品,如果在某些产量范围内平均成本是下降或上升的话,我们就认为存在着规模经济或规模不经济。”即生产和服务规模的扩大,并不一定会使平均成本下降,利润也相应的不一定会上升。作为规模经济的“孪生兄弟”---规模不经济,规模扩大,成本上升,利润下降,更是客观存在的。如以电子商务为例,规模的扩大固然能使企业在采购上拥有更多话语权,但随之而来的是更为昂贵更为复杂的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电子商务人员的薪酬支出更非普通物业人员能比,加上大型物流业的运输成本,日趋庞大的运营和管理协调机构支出,上述任何一项开支部极有可能抵消商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电子商务人员的薪酬支出更非普通物业人员能比,加上大型物流业的运输成本,日趋庞大的运营和管理协调机构支出,上述任何一项开支部极有可能抵消商品采购所带来的微薄收益,甚至造成巨额的亏损。物业管理开展多种经营,是丰富物业服务内容,弥补管理费不足,弱化物业管理交换双方矛盾的一个策略,但如果本末倒置,主次不分,则是十分危险的。

3. “低收费、零收费”将使行业发展误入歧途

当一个 “低收费、零收费”物业管理进入小区,其“洼地效应”必然会导致周边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的大幅下降,物业管理企业若不降价,很可能会被业主解聘,必然造成更大的损失。对于个体来说,这种无奈的选择是理性的,但却引发集体选择的非理性。因为一旦当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的降价成为习惯,消费者所关心和追逐的永远只会是谁的物业管理费收得更低。在如此一个信息不对称的低价市场里,消费者只关心价格,市场资源将惟低价者得,也反过来迫使厂商不断降低各方面成本甚至不惜牺牲服务质量,因为在低价,甚至超低价上,提供质次商品显然是更经济的行为。如此,则成本较高的优质商品和服务,很可能被劣质商品和服务淘汰出市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市场交易的结果使得优胜劣汰的原则被违背,好产品在竞争中失败,而次品获胜,形成消费者心理和消费行为的“逆向选择”。

在物业管理服务市场上,“逆向选择”导致了市场的低效率和市场失灵, “低收费、零收费”服务不受到遏制,不但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经过多年努力所构筑的物业管理服务消费意识和消费理念将趋于瓦解,而且“逆向选择”将使得物业管理服务价格和质量不断下降,最终导致市场严重萎缩甚至消失。

二、法律层面的“低收费、零收费”的审视与考量

1.“低收费、零收费”违背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

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看,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现象是不符合这一基本原则的`。《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了这一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移转财产等的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一方享有权利『应向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和侵害他方的利益。也就是说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是同时存在、相辅相成的,且权利义务对等、并按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取得他人财产利益或得到他人提供的劳务应与其付出的代价相适应。

合同法是民法的子法,当然也应遵循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更是要体现该原则。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基础,是建立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法律关系的惟一的法律依据,在整个物业管理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这一原则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体现为从业主这一方面来讲,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应与其享受到的物业管理服务的权利是对等和等价的,如果业主没有享受到这一服务或享受的服务与自己所交纳的服务费不对等,其有权追究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责任。

但是在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中,业主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就失去了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达到期望的服务水平权利的依据。从物业管理企业这一方面讲,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已经使物业管理部分或全部成为一种附赠品,因而注定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是无法保证的。同时,由于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的是超低价或免费服务,在相当程度上不会顾及业主的反应和要求。

而业主享受的超低价或免费服务,也缺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及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

2.“低收费、零收费”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归根结底采用的是一种价格竞争手段,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规定。该条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观标准,以物业管理“低收费、零收费”这样一种营销手段进入市场,其动机不能排除是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从而达到排挤对手的目的,二是客观标准,即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物业管理是种特殊的商品,一种准公共性服务商品,实行物业管理是为了确保物业的正常使用,必须支付必要的成本,《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也对物业服务成本作了具体的界定。而“低收费、零收费”是不收费或严重背离成本的一种定价方式,以低于戚本的价格销售物业管理这种特殊的商品,无疑是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3.“低收费、零收费”现象违背了《物业管理条例》的基本精神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合理原则是指物业管理收费应因地制宜,以服务发生的成本为基础,针对不同类型的物业、不同对象、不同消费水平,合理地核定收费水平。质价相符原则,指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与服务质量相适应。这些原则的目的就是要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收费机制,“低收费、零收费”的本质否定了在成本基础上的合理定价,否定了质价相符的原则。如前所述,“低收费、零收费”偷换了“物业管理”的概念,抹去了业主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践踏了物业管理质价相符的收费原则,使初步培育出来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倒退到计划经济福利性低房租、房屋管理的陈旧观念。

“低收费、零收费”之所以卷土重来,绝非偶然,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的。目前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不高,技术壁垒比较低的行业,物业管理企业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派生出来的,基本沿袭的是“谁开发,谁建设”的旧模式,加之当前广大业主的维权意识空前高涨,而物业管理消费意识和服务意识都不到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在这样社会经济面临转型,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物业管理行业高速发展的社会历史大背景下,“低收费、零收费”的出现是必然的。

三、“低收费、零收费”的对策思考

1.完善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是物业管理行业规范、长足发展的根本保障,针对我国目前物业管理不断发展的情况及我国相关立法进程,有必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补充、修订和完善,通过完善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各主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行为。

2.强化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是市场经济中企业 诚实信用"原则的突出体现,物业管理协会在行业自律中应起到组织、监督的主导作用。因此行业协会应及时、有效地建立会员强制入会、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和取消会员资格、会员诚信记录档案等相关自律制度。通过行业自律制度,提升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社会地位和信誉。

3.加强理论研究

物业管理理论研究是行业发展的不竭源泉,也是法律法规制订的重要前提,加强理论研究,突出理论研究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学科的理论研究,建立一支行业内专、兼职相结合的宏大的理论研究队伍,是物业管理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石。

4.创新制度设计

创新是发展的灵魂,创新制度设计是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

在物业管理的外部,引入发达国家物业管理制度,如类似物业管理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作为第三方客观介入,定期实施外部独立的管理费会计审核或外部审计,进行专业的物业服务质量评估。在物业管理内部,完善物业管理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量化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标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和档次。

5.正确引导舆论

人是教育的产物,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对各个参与主体的教育和舆论引导是极为重要和必不可少的。一个事物或现象的出现必然会众说纷纭,但这些舆论并不都是全面的和准确的,这就需要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媒体舆论导向的主渠道作用和沟通作用,将舆论引导到正确的方面来。

物业调查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xxxx物业有限公司地处xxx,成立于xxx年xx月xx日,是我县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领跑者,注册资金xxx万元(由xxx出资入股xxx万元、xxxx出资入股xxx万元),社会信用代码xxxxxx,中征码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男,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任公司总经理。公司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引进全新管理服务概念,拥有一支敬业精神强、专业素质高的员工队伍,以“成就至尊服务,打造行业品牌”为服务宗旨,全心全意实现对客户的承诺。

二、经营情况

xxx物业有限公司,与城区大型小区(xxx、xxx)签字了长期的物业管理服务,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1、借款情况:根据征信数据报告,该公司无借款记录。

2、该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3、根据报表数据情况分析,该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总体看来,该公司经营管理正常,随着内部管理的不断加强,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三、抵押物

该笔贷款提供房屋产权抵押的`担保方式;

以xxx个人所有的商铺房产做抵押,建筑面积xxxxxx平方米,位于xxx,(产权证号;xxxxxx权证xxxxxx字第xxx号)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产权清楚。

四、贷款用途

该公司申请短期流动资金xxx万元,贷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该公司作为一家物业公司,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县域的大型小区,现处于发展阶段,资金需要量大。

五、还款来源

还款来源为县域几个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入,收入稳定,做为此笔贷款的还款保障。

六、结论

综上所述,贷款申请人主体资格合法,符合我公司贷款条件,所经营的行业盈利较好,贷款有足值抵押,建议给予xxx物业有限公司贷款xxx万元整,期限为xx个月,月利率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