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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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调研报告 篇1
法律事务室赴云贵四公司企业法制工作调研及现场法律服务活动开展以来,法律事务室洪晓珊主任走访了黔西南州发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安龙公司)、云南壮乡水泥有限公司、文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宏熙水泥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通过实地查看、开展座谈等形式认真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存在困难,结合自身工作提出了很多解决问题的对策办法,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8月14日下午,洪主任到安龙公司开展调研,通过走访、座谈,现场就企业提出的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予以解答,现把座谈提出的问题梳理如下:第一,水泥质量控制方面,该公司质量处相关管理人员反映,目前企业通过发放水泥使用手册给客户,会不会被客户抓到把柄,造成客户不认可海螺的水泥质量要求,从而产生质量投诉的法律风险。第二,合同签订管理方面,该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反映,在合同招标过程中,需以合同总价确定中标单位,但按照公司制度,可能涉及到要以每一合同下各子项的确定,这样不仅很难操作,而且容易产生合同风险。第三,企业销售管理方面,该公司销售处人员反映,公司销售没有区域价,没有运输招投标,提货车辆都是经销商安排,按照销售部提供的合同标准文本签订,没有太大的争议问题,但后续需要继续完善合同文本,通
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从合同内容上划清责任,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第四,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生产安全处人员反映,企业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尚未通过,卫生职业健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尚未办理,办理了试生产许可证,但已经是第三次延期了,在20xx年8月底到期,再申请延期将不会被批准。另外,矿山的采矿权证、安全许可证都有,没有越界开采,但矿山林地证没有办理。第五,大协议执行方面,公司所属土地马上开展土地稽查,土地用地指标已经上报,但需要交钱,目前政府讲没钱,需要向企业借钱,这一块比较麻烦。
第六,采购合同执行方面,公司财务人员反映,在当地采购物资,经常碰到供货方随便冒用别人资质,变更经营范围,虽然当地工商局予以变更,但仍存在违反法律的风险。
第七,销售开票方面,如果普通客户来公司开户,我们开具发票,客户拿增值税发票抵扣,这样操作有没有法律风险,关键客户来开户,公司没有理由不予开具,但这样是否会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第八,设备买卖合同方面,公司有部分设备买卖合同到期,供方到货比较晚,能否解除合同,并扣除违约金,同时由于设备合同主要依靠部室合同文本签订,公司本身对合同文本的修改无法具体操作,对合同的履行存在较大的制约。
第九,劳动人事方面,公司办公室人员反映,有员工离职后不打招呼就走人了,公司按照员工劳动合同中留的地址把离职手续材料寄出去了,但有时候碰到被邮局退回的情况,这样一个风险怎么回避。第十,供应保全方面,按照公司制度与周边供应商商谈好后,形成谈判记录,要求供应商必须先交保证金再供货,但由于供应商不配合,我们采取在首批货款中扣除相应的保证金,这样操作与公司财务要求不符,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第十一,关于质量异议处理,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对于供应商供货质量有异议,发短信、书面传真请求对方盖章反馈,对方往往久拖不决,会产生法律风险。第十二,关于合同数量条款的签订,如辅材合同,合同预测购买的量比较大,但实际可能购买的数量比较少,虽然合同写的是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这样是否存在风险?
8月15日下午,到壮乡公司开展调研,据了解公司属于收购项目,产能比较小,但因位于云南省第二大镇八宝镇,地处云南、广西、贵州三省交界,所受外界竞争压力相对其他区域比较小,从20xx年11月份以来,盈利已经超过1500万元,由于该公司前身在刚建成投产一年后就被海螺收购,在股权收购协议履行上还比较顺利,尚未发现难以处理的遗留问题。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权证比较齐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跟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协调难度比较大,跟当地银行打交道也比较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8月16日下午,到文山海螺公司开展调研,通过走访、现场实地查看,了解到文山海螺公司是文山州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公司位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阿三龙村324国道旁,距昆明220公里。公司于20xx年4月9日正式注册成立,项目计划投资18亿元人民币,项目规划建设两条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年产22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配建9MW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建成后可年产优质熟料300万吨,优质水泥450万吨,建成后将成为云南省的水泥生产公司。
20xx年8月18日上午,到昆明宏熙公司开展调研,通过走访、座谈,现场就企业提出的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予以解答,现把座谈提出的问题梳理如下:第一,关于矿山销售合同的解除,原合同无可操作性,对方在交接前已投入较大的设施并提出索赔,存在合同纠纷,需马上解除合同,存在哪些法律风险。第二,石灰石矿山开采、运输外包合同,转让方在管理权移交后6个月过渡期内完成合同解除手续,原公司的石灰石矿山开采、运输外包是与两个自然人签订合同,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第三,公司于6月10日成立了清欠组,至7月10日已和欠款单位全部核对清楚,全部取得书面对账单,已收回账款44万元,但截至8月6日承接债权清单款项仍有1844。73万元未及时收回,需要如何规避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第四,公司有7名员工与原公司劳动合同未终止,且与新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现要求公司协调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问题,目前公司等于在给他们放假,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另有一部分人不来上班主动提出辞职,但老股东方不同意他们辞职,能否直接接触劳动合同。
第五,公司矿山征地补偿、附近道路征地补偿及环保污染赔偿等问题。
第六,昆明洪熙公司外供电线路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石林供电有限公司供电,线路从石林变电站水泥线至公司总降全长为1。8千米,加盟海螺前存在公司内部对外供电情况,按照南方电网管理制度,属于违章供电行为,如何规避风险。
第七,供应部门相关人员反映,在新老股东交接期间有一批煤炭,原股东方签订的价格比较高,质量考核条款基本上没有,海螺接手后验收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但对方一直不协助解决,如果直接扣除煤款,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第八,水泥质量控制方面,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反映,公司质量纠纷小的争议比较多,还未产生较大的诉讼纠纷,对出现的问题应该怎样操作才能避免产生法律风险。
第九,公司以前采取用水泥充抵煤等材料货款的情形,有财务人员受煤老板委托去销售一部分水泥,也有没受到委托就把部分水泥进行销售的情形,对公司财务人员的这种行为到底是代表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会产生哪些法律风险。
企业调研报告 篇2
“诚,信也;信,诚也”。从其本意上说就是诚实、诚恳、有信、守信。诚信讲究的是一言九鼎,是“言必信,行必果”。诚信由个人扩大到一个经营实体则称作为诚信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则被称为诚信行业。于企业而言,诚信的内容很宽泛,按期交货是诚信,质价相符是诚信,不弄虚作假也是诚信。而安全诚信则是专指对安全问题诚实守信。为更加深入有效地推进安全诚信企业的创建工作,笔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些粗浅的思考,简述如下:
一、安全诚信企业的涵义及标准要求
关于安全诚信企业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个得到广泛认可的明晰定义。笔者从其功能角度认为:安全诚信企业就是指主动全面履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具有明确的、定位较高的安全目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具备持续安全控制能力和良好安全形象的企业。也可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企业关于安全的承诺和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和全面履行,其安全能力和安全形象得到社会和员工的信任及肯定。
安全诚信企业至少应该达到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具有较高定位的安全目标。比如“零伤亡”、“四无两零”等等;二是具备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措施。如本质安全矿井的创建;三是具备落实相应措施的能力,比如相应地保障手段救援能力等;四是取得显著的安全效果。这和衡量一个人是不是值得信任有许多相通之处。诚信的前提基础是有信,其次是有履约的能力,三是依诺而成。这里要说明的是能力问题,一个人是不让他人让社会信任,除了主观上有全面按照严守诺言的主观意愿,客观上还必须具有相应的能力,否则就难以树立起诚信的形象。比如品行习练的“信任背摔”项目中,测试者敢于朝后倒下,把后背于人,重要的基础.是伙伴们声音一致的承诺。也就是说是诚信的力量给了测试者信心和勇气。但若后面接他的人是一群幼儿园的孩子,声音或许更加宏亮整齐,甚至也不乏真诚,但肯定赢不来测试者的信任。其原因就在于那些孩子虽然有真诚的承诺但却没有兑现承诺的能力。所以一定要强调履约能力。对安全诚信企业来说,就是不仅要有安全的诺言和信心,还必须有兑现诺言的能力。综而述之,安全诚信企业的标准集中概括为:一想二诺三做四兑现。想,就是要有成为安全企业的主观意愿;诺,就是要有实实在在的目标内容;做,就是要有做的措施和能力;兑现,就是必须真正实现预定的安全目标。
二、煤矿企业创建安全诚信企业的特殊意义
物以稀为贵。当诚信被赋于更高的地位加以强调之时,也往往是诚信缺失严重之日。市场经济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发展,但毋容讳言也出现了隐瞒欺诈、假冒伪劣、弄虚作假等伴生物,造成了诚信的缺失。煤矿企业则在矿难频发、矿主无良等一些“血色”现象的反复皴染中安全形象严重受损。这既与党和国家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相悖,事实上也影响制约了煤炭企业自身的发展。因此可以说,创建安全诚信企业既是社会(公众)对煤矿企业的期盼,也是企业进步过程中的一种理性追求。
诚信,一般来说属于道德的范畴,应该是一种品质的自我锤练,它最动人的光辉来自于道德的约束力和文化的影响力。但在现代社会,诚信的许多内容也已被纳入法律和制度调控之中。比如,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和侵犯相对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即体现了法律对诚信的刚性约束。
安全诚信是关于以安全为要义的诚信,既有相应的道德涵义,也有明显的法律特征。据此可以证明,安全诚信的创建,既包括对相应法律制度的遵守,是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部分,又展示了其道德文化的影响力,是对制度建设的补充和提升。它更加强调主动意识乃至自动意识的作用,是更高层次的安全文化,相较于单一的制度的制订、遵守和考核是一种进步,是制度到文化的进步,也是被动到自动的进步。据此,可以更加科学地界定出创建安全诚信企业和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关系。
三、创建安全诚信企业的内容
创建安全诚信企业的主体在于企业。企业的安全诚信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相对于社会的安全诚信,二是相对于职工的安全诚信。顺序结构上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有诺,二是践诺。企业对社会的安全诚信内容大致应包括遵纪守法、消弭隐患、保证投入、健全制度、措施到位、救援有效等等。企业对职工的安全诚信内容大致应包括生命至上、安全为天、施教在前、规范告知、系统可靠、保障有力等等。我们知道企业中人是最具活力最具主动性的因素,所以安全诚信企业的创建需要更加积极地调动起人的积极性。涉及到两个关键面的人的安全诚信。一是管理者的安全诚信,包括其对企业和员工两个方面的关系;二是员工的安全诚信,包括对企业和家庭的安全诚信。深层次还包括所有人员(管理者和一般员工)自我安全的诚信。
企业调研报告 篇3
20xx年2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部分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调研及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了下一步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近年来,普通民事商事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人民法院整体上面临案多人少困境。很多法院都将有限的审判力量全部投入到普通案件审判中,未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所以在破产工作中就形成了由于没有专门的审判组织,所以法院不愿或不会处理破产案件;由于不处理破产案件,就更不需要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的不良循环。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开展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只有广东深圳中院、浙江温州中院等少数地方法院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实践证明,设立专门审判庭的法院,处理企业清算和破产事务的积极性高、效果好。专门审判庭是企业清算和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也有助于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根据中央要求加紧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并将与中央编办协调推动这项工作。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尽快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要率先将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作为重点专项工作,立即协调地方编办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在地方编办未审批之前,要调剂使用现有编制,先把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起来,立即开展工作,不能因审批而耽误工作。
从目前开展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应承担以下11项职能:1.企业破产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2.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3.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善后事宜;4.负责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调研;5.对下级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法院之间的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7.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8.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下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9.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与贯彻实施;10.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企业破产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11.破产档案的管理。上述11项职能是否科学全面,可以做进一步研究探讨。
在建立专业化审判机构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同步推进破产审判法官队伍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已有专门破产审判法官的法院,要加强对在任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将纪律意识强、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同志配备到破产审判岗位,实现破产审判新生力量补充常态化;要结合破产审判工作特点,做好传帮带工作,组建成熟的破产审判团队,切实避免一人离岗、工作皆停的情形。目前尚无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法院,要加紧发掘、培养专门人才,确保专门审判人员及时到位。同时,在当前司法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过程中,各地人民法院必须将专门审判庭作为一项内容特别考虑,要在各方面为下一步工作预留空间。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将当地专门审判庭、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业队伍建设情况,在今年8月1日前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立后,企业清算、破产案件的管辖会相应发生变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着手研究,并将适时予以明确。
二、做好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工作。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3条至515条规定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原则,解决了法院内部执行转破产的程序启动问题,拓宽了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对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庆、深圳、温州等地部分中级法院已开始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具体规定。当前,在适用上述规则时需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执行信息平台和信息资源,及时发现、整合分散在不同法院的针对同一僵尸企业的多起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法院及其上级法院要依法尽力创造集中管辖、集中执行等有利条件,促进僵尸企业及时、顺畅转入破产程序。
二是判断当事人同意移送破产的时间点,既可以是执行不能时,也可以是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同时,不仅要考虑债权人的同意,也要关注债务人的申请,尤其要充分考虑债务人对企业重整的申请。在同意的形式上,应采取书面形式。
三是要注意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执行法院对依法应当移送破产的执行案件要及时移送,不得故意拖延。破产法院要克服对破产案件的畏难情绪,应当依法受理的破产案件要及时受理,切实避免在受理破产案件上踢皮球。
四是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破产时,应当中止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第19条已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也作了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有相当一些地方法院未严格遵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在破产程序启动后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保全。这种情况要坚决予以禁止,严格依法办事。
三、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企业破产工作的质效。人民法院要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既要严格依法也要解放思想,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适应企业重整需要的破产管理人才的吸收,把破产重整的需要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充分发挥企业家、经营者、管理者,乃至科技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破产管理人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当前,应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人才的积聚。人民法院要引导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传统中介机构吸收擅长企业管理、熟悉科学技术的专门人才,确保对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能作出准确有效评估。同时,对破产管理人如何管理,各地法院可以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原则积极进行探索。
二是要试行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破产案件个案之间差异较大。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破产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务繁重,而有的小微企业破产则相对简单。从近年破产审判实践情况看,对管理人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从不同级别、资质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既有利于确保破产案件质量的提高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又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管理人的分级管理应是当前人民法院在破产管理人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三是要试行管理人的淘汰、增补和升降级制度。从多数地区情况看,管理人名册自20xx年建立后就一直未发生变化,既未增加一些符合条件并具有一定破产管理水平的中介机构入册,也未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除名。这种状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改变。尤其是在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之后,要根据业绩和水平采取管理人的增补、除名、升降级措施。
四、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很多僵尸企业停工停产多年,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费用中的诉讼费部分虽可减免,但律师等破产管理人的报酬部分应当支付。目前,务必要克服僵尸企业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问题。建议财政部门拨出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人民法院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补充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破产费用缺口,要保证管理人能够按劳取酬,激发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已经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人民法院,要依法依规妥善利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在使用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开源节流,适时推动建立政府的财政援助的常规机制,同时逐步探索企业正常经营中自行提取破产费用资金等措施。
五、慎重适用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权。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相当一批企业会采取破产重整方式实现提质增效。在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重整中的市场参与者协商和谈判,最终重整计划力求由当事人表决通过。僵尸企业重整一般应包括债务重组和营业整合两方面内容。如果僵尸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只规定债务重组的有关内容,而不涉及营业整合和资产重组,人民法院在批准这类重整计划时应当谨慎。因为这类重整计划草案可能并未解决导致企业破产的深层次矛盾,企业经营前景和市场空间并不明朗,重整的目的和作用可能只是削减债务,不能真正实现重整让企业提档升级、更加适应市场的目的。因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当坚持重整计划由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第87条第2款的规定,通过自由表决决定。如果重整计划未经利害关系人表决通过,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强制批准权。
六、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快审快结程序。破产案件尤其是破产清算案件,要注意快审快结。快审快结包括两个方面要求:第一,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进行重整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能一味图快,也不能久拖不决;第二,对于没有挽救希望,不需要进入重整的企业,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尽快结案。浙江法院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如简化审理程序,当事人之间对财产评估已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再鉴定等,其他法院可以学习借鉴。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涉及的问题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上级法院要针对企业清算破产工作特点,依法依规采取审级监督、审判管理、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等综合手段,加强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目前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各地法院要克服畏难情绪,抓住工作机遇,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抓实抓好,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力争相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丰硕成果。
企业调研报告 篇4
现代物流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方法,已成为企业的“第三利润源泉”、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撑点和经济增长点。为了解xx经济开发区及中心城区物流业发展和运行情况,研究解决园区企业“物流难”问题,20xx年我们采取问卷调查、在线调查和实地走访等形式,调查了园区61家企业、铁路、公路、邮政等物流企业以及xxx
经济开发区等单位。现将有关调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现状与特点
xx中心城区及开发区物流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在铁路、公路、航运三个体系的物流中,公路物流占据主导地位,但处于无专门经营场地、无现代物流概念、无专业物流技术的“三无”地带。目前,市本级开发区、周边县市工业园区以及萍乡、新余等地的物流业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协调。除传统的汽运、铁路、邮政物流外,市本级物流集散地主要集中在贸易广场、马家园、建材市场周边,全市从事规范化货物运输的企业只有10余家。中心城区和园区物流业主 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行业竞争激烈,市场化程度低,物流企业参差不齐。目前货运市场普遍存在“散、乱、杂”状况,一般都是一家人或几家人凑到一起成立一个托运部(此类占到绝大多数),缺乏公司化管理,没有仓储服务,接到业务往往囿于自身局限,层层转托,导致价格层层加高。国内几家较大的物流企业(佳吉物流、海华物流、邮政物流等)在xx虽设有经营网点,但都距离园区较远,物流费用较高。园区引进的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创维物流、雅实物流等)才刚刚起步,尚未形成真正的产业规模。企业参差不齐,直接导致市场乱态频现,甚至曾经出现过某托运部一夜之间消失,货主寻货无门的事件。
2、社会资源分散使用,零乱无序,行业效率很低。企业物流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程度不高,无序、恶意竞争严重,资源利用率低。绝大部分小型物流公司由于实力不强,只能以恶意降价来拉拢货源,使整个行业陷入无序竞争,物流运作集约化程度低,经营分散、粗放,物流资源未得到有效整合,资源利用率低。专业化物流企业也仅限于海华、佳吉、邮政物流等几家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部分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能力有限,在物流策划、物流管理、实际运作等方面缺乏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运作经验,不能满足企业较高的需求,难以做到高效益、低成本的运作。
3、物流服务水平低,成本相对较高,园区企业发展受限。通过走访发现,园区物流成本一般占到企业销售收入的8%-10%,约高于江浙等发达地区物流成本的15%-20%。园区内61家企业普遍表现出对物流服务绩效关注,关注内容涵盖时效、成本、服务水平等多个方面。其中,运输的安全准时是企业首要的关注点,有91%的企业将其列为首位;其次是物流服务水平,占82%;成本、响应时间的关注度也较高,分别有57%和54%的企业将其列入第三、第四关注点。物流的需求呈现出一定的行业特征,医药、电子行业由于产品货值高,其安全性是企业对物流的首要要求;汽摩配行业由于行业毛利较低、运量大,最关心物流成本与服务水平;新型材料行业对于物流服务有着许多特殊要求,比如包装等,将根据产品品种的变化产生不同的需求。生产企业对物流服务不满意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因为作业速度慢和物流信息不及时准确;其次是作业差错率高、运作成本高。从中可看出,生产企业对物流服务首先关心的是运作质量和包含物流信息在内的运作能力问题,其次才是物流成本。
二、原因分析
1、环节因素。xx经济开发区作为工业基础相对薄弱地区,物流量小,需求单一,信息发布不畅,往往要将货物运送到相对发达的地区进一步分流,从而造成环节增多,成本上升。目前xx及周边县市大部分物资大都需经过南昌、长沙等地进行二次分流,门到门直达式的物流服务较少,而且铁路运输也取消了5吨、10吨标准集装箱。随着我市工业快速发展,物流周转时间、服务质量需求不断提升,当前的物流模式必将制约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但减少物流环节,主要需要依靠市场来进行调整,作为开发区,更多的只能是对产业进行指导,政策上给予优惠扶持。
2、信息因素。物流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是导致物流环节过多的主要原因,而这些资源流动的配置原则是基于物流需求信息的流动,物流信息聚集的地方也必然是物流服务聚集的地方。物流服务资源与物流信息在专业化程度高的物流市场内,通过价格杠杆会自然而然地进行自我调节。目前赣西地区还没有成规模的物流信息交换中心,大部分都是通过老关系、老客户进行交易,物流成本变化随意性较强。
3、市场化程度因素。物流信息的流速越快、公开化程度越高,市场的集聚效应就越会更好地显现,甚至会成倍地放大,市场化程度也会相应提高。通过市场选择,各项物流服务也会更规范,市场会相对稳定。我市高安是全国货运大市(县)之一,照理而言,身处运输资源如此丰富的地区,物流并不应成为难题,但由于市场化程度不高,信息不畅通,使xx的物流优势并未得到充分利用。
4、服务综合化因素。20xx-20xx年园区内企业生产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幅度均在100%以上,企业个体对今后三年的发展预期也较为乐观,产值预计年均增幅一般都在20-30%,有的甚至达到100%。生产的高速发展,使得企业物流需求潜力持续增强,但企业的需求并非简单的需求,货运代理、进出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全程点到点物流服务等综合化的要求慢慢被大部分企业所重视。跨国企业、大型企业往往非常重视专业化的供应链、销售物流服务。整个物流行业作为第三产业,其高附加值的利润增长点能否顺利形成,也在于能否对物流行业进行有效整合。
5、政策因素。我市至今还没有出台专门扶持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缺乏物流产业的专门平台。现代物流业需要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系统化的综合平台,加速建设具有特色的物流产业园区,显得十分必要。
三、加快物流业发展的紧迫性和可行性
1、物流难已成为制约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物流瓶颈的存在,是园区目前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障碍,服务能力弱、物流成本高不仅直接影响园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且直接影响到园区的招商工作。大型项目由于综合化生产程度较高,往往倚重高标准物流服务,基于目前园区物流状况,这样的项目进园会遇到较大的障碍。大项目进不来,园区内企业发展又有局限,很容易造成园区发展的边缘化。目前,萍乡、新余开发区的产值均在100亿元以上,产业集聚作用已开始显现,在这个问题上,着力解决好园区物流问题,非常有利于促进开发区经济的发展。
2、现代物流业在现代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物流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目前,在我国东部地区已经形成了以沿海大城市群为中心的四大区域物流圈:一是以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和青岛为中心的环渤海物流圈;二是以上海、南京、杭州和宁波为中心的长三角物流圈;三是以厦门和福州为中心的环台海峡物流圈;四是以广东和深圳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物流圈。这四大物流圈以滚动式、递进式的扇面辐射功能,带动着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发展。在这种格局中,现代物流业已经在跨行业、跨区域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
3、我省其它地市物流业蓬勃发展。为促进我省物流业发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各地也积极顺应国内外现代物流发展的大势,积极跟进。九江市提出了在依托老城区、开辟大市场的基础上,让九江物流重整旗鼓的口号,启动建设长江物流中心和九江物流中心;南城县发展物流运输企业300多家,聚集3000多辆物流承运货车,直接从事物流人口达3-5万人;广昌县也成立以工商联牵头组织的跨区域、跨行业的物流协会,全县人口只有23万人,但物流企业有1200家,遍布全国23个大、中城市,每年为国家创利税5亿多元。
4、加快xx的现代物流业发展势在必行。要把xx建设成经济强市,需要大力推进现代物流,用全新的理念和科学的规划加快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区域经济综合成本,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当前,xx发展现代物流业既有一定的基础,也有着巨大的潜能,只要我们把握住时机,充分发挥好优势,完全可以促使现代物流业迅速发展壮大。一是区位优势。xx地处江西省西北部,距周边的萍乡、新余两市均只需半小时车程,是地理上当然的赣西地区中心城市。境内京九铁路纵贯南北,浙赣复线横卧东西,高等级公路交叉密布,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正按照72平方公里城区面积、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发展规模,快速拉开赣西经济中心城市建设的框架。二是需求优势。xx历来是赣西地区商品集散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对专业化物流服务的需要与日俱增。市场经济规律表明,一个城市的物流业发展水平和这个城市的综合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目前xx中心城区的物流业发展速度远远低于综合经济发展速度。特别是全市上下以xx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的“工业强攻战”正在快速推进,目前引进园区企业xx7家,预计到20xx年,工业产值将达到100亿元以上,物流需求将大大提升。三是存量优势。目前xx已经拥有一批物流相关企业和一大批具有物流服务经验的经营者队伍,高安汽车货运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xx经济开发区正在引进三家有较强实力的物流企业,它们也都有着强烈的发展愿望。
四、对策建议
为使现代物流业成为我市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需要观念到位、政府推动、行业协调、企业跟进,形成全社会上下联动、齐抓共促的新局面。
1、加强组织协调,营造齐抓共管的新格局。目前,我市现代物流业仍处于铁路、公路货运公司、邮政、个体物流仓储等不同部门和行业条块分割状态中。与现代物流业必须跨地区、跨行业,形成一条物流供应链的要求不相适应,迫切需要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进行协调和管理。一是成立市现代物流业建设协调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发改委、经贸委、公安、运政、运管、财政、工商、税务、交通、外经委、工商联、铁路、邮政、保险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并成立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贯彻实施。二是明确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责任主体。确定不同主体的责任范围,政府制订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行业组织引导建立规范市场准则和市场秩序;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管理模式,形成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和物流企业职责分明、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新局面。三是充分发挥商会和行业组织作用。借鉴外地经验,政府将一部分职能授权给商会及行业协会组织,整合全市物流及工商业企业资源,形成以商会组织为枢纽的xx网络化服务体系,具体帮助引导物流企业和其它工商业,统一收集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制定行业发展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在企业资质论证、质量监督、市场划分、价格监管、竞争手段等方面,充分发挥行业协调作用。
2、制定优惠政策,打造优化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制定和推行物流业的优惠政策。实行灵活的金融政策支持,对致力于发展物流业的投资者,一律放宽贷款准限;对那些以合资或合作形式向现代物流业投资的企业和个人,在项目正式运营后的一段时期内给予税费扶持;在物流企业车辆养路费、运管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二是要营造物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开展物流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大力宣传现代物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废除各类阻碍物流业发展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树立物流企业信誉,统一行业操作规范等方面入手,整顿和规范物流市场秩序;政府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3、整合市场资源,谋求建立专业化市场。目前xx市本级物流集散地主要集中在贸易广场,距离开发区较远,且市场专业化程度不高。值得注意的是,新余已经尝试在园区内建立起专业化物流市场,同时规范园区外物流市场,划行规市,这样既可依托市场服务园区企业,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又可将物流业作为新的产业增长点,扩充园区经济总量,优化园区产业结构。目前已有三家物流企业落户xx经济开发区,且正在建设之中,如果将市内零散的物流企业、物流集散中心整合进园区的话,有利于园内物流企业的发展。因此,要以工业园区的大型专业市场为平台,以网络信息为核心,激活各县(市)产业及周边地区物流资源,引入竞争机制,从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和审批制度入手,打破地区封锁,使各类物流企业能够在统一、透明、平等、高效的市场中竞争、发展。
4、立足工业园区,建立赣西物流信息平台。由园区联合市本级以及其他县(市)建立赣西片区的物流信息交换平台,通过网络在线的物流信息交换,达到升级物流市场化程度,整合赣西区域物流资源的目的。赣西地域经济板块正在逐渐形成,新余、萍乡、xx等地经济总量快速发展,为区域内物流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契机。目前,xx经济开发区入园的有可作中高端物流的世纪雅实物流,有专业于电子物流的创维物流,有本地物流网络较健全完备的宜汽物流。通过培育区域物流企业,搭建赣西物流专业市场,畅通信息集散平台,可望实现在第三产业上把服务延伸到周边地区。
5、着眼长远发展,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物流服务在走向专业化、综合化和网络化的过程中,物流企业利用其规模化优势和专业化服务优势,可以通过降低库存、提高商品周转率等服务,为企业节约大量成本。建议借鉴义乌市近期投资建设占地30公顷的义乌国际物流中心的做法,筹建赣西物流中心,目的是建成一个配套仓储、堆场、装卸以及集报关行、船务、外代、货代银行、保险等为一体的“一站式内陆直通关”模式的物流公共服务平台。
企业调研报告 篇5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的“稳压器”,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牵系着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xxxx1年7月,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行“地税征收、财政监管、社保支付”,职责明确而又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规范筹资机制、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安全监管等方面严格执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工作现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力保证。近年来,我县始终把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作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人社、财政、地税、各商业银行为成员的社会保险基金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系会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例会,共商社会保险发展大计。二是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由人社部门牵头,财政、审计、税务、银行、工会、新闻媒体等部门成立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健全管理制度,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坚实基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使用与审批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制度》、《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跟踪服务制度》、《住院病人查房制度》、《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费用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使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更细化、操作更具体、监督更严密。
(三)规范业务运作,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为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的健康运行,我县从基金管理的源头抓起。一是以金保系统为抓手,严格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缴费的管理,完善“五险一单”的征缴机制,统一基数,统一人数,提高基金征缴率,实现依法征收。二是以落实省市各项政策规定为基础,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出的管理。严把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关,实行提前退休公示制度。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行明察暗访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失业保险待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到单位、街道居委会调查的方式,有效控制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以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为约束,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截止20xx年底,全县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13.59万人次,基金总收入18786万元,基金总支出17922万元,基金收缴率98%,做到了当期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有力地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基金未出现被挤占、挪用等现象,基金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基金运转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基金收支矛盾突出。随着我县原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结束,扩面空间和潜力非常有限,加上我县老龄人口数量的不断上涨,享受养老金的人数又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趋凸显。20xx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0560人,其中退休6576人,当年新增退休692人,当年基金收入10979万元,基金支出11759万元,当期结余-781万元,累计结存11319万元。20xx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9558人,其中退休6938人,当年新增退休429人,当年基金收入11515万元,基金支出13248万元,当期结余-1733万元,累计结存9586万元。20xx年,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0179人,其中退休7273人,当年新增退休459人,当年基金收入13964万元,基金支出13516万元,当期结余447万元,累计结存1033万元。通过近三年情况分析,我县退休人员除政策因素外,正常退休人员增长率为7%,供养比例为1.8:1 ,就目前基金结存情况,支撑能力仅为9.6个月。
(二)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目前,我县虽然设立了基金监管机构,配备了基金监管人员,但由于监管工作人员大多不具备专业的监管知识和业务能力,加上工作量大、涉及部门广,监督工作往往流于形式。
(三)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离不开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支持,我县目前未建立相关部门社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影响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监管工作的推进。
三、对策与思考
(一)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渠道大力宣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参保意识。二是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要加强社会保险部门与税务、工商、财政、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尤其要加强与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建设,提高征缴率,减少征缴成本。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利用劳动管理、劳动监察、稽核职能,定期、不定期的稽查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申报的缴费基数及员工工资发放情况等,使用人单位养成据实参保足额缴费的自觉性,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二)不断充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量。针对我县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人员少,业务知识不专的情况,相应配备专业的基金监管人员,并加强对监管人员多渠道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信息体系建设。以“金保工程”系统软件为平台,逐步建立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和监管信息库,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互联网实现各地各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使信息及时交换和沟通,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