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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

2025/05/02读后感

老地方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精选4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

用了几天的时间我读完了李薇漪写的《重返狼群》这篇文章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们眼中狼是坏人的代表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既然藏獒头领可以接纳一只小狼,我们人类就不能把保护动物放在第一位吗?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泪流满面,一只狼都能有人类的感情,难道我们人类还要以动物做为老师吗?

大家都认为狼吃羊是最该万死,其实,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狼吃羊,既可以让羊运动,被吃掉的羊还是老弱病残的,这样,既可以让我们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传播,所以狼吃羊不仅无害,还有好处呢。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对动物,对大自然,对人都有了重新的认识。动物都遵循自然法则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计的破坏自然。我们为什么不能保护动物保护自然呢?虽然“格林”永远失去了他所爱的“爸爸妈妈”但是“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这本书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

无论草原多么危险,但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这本书讲的是女画家李微漪,去诺贝尔草原写生时,偶遇了刚出生就丧失亲人的小狼,她一声悲痛的长嚎,竟然唤醒了小狼。从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毕竟是只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里,于是李微漪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她要带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群!

刚开始的这本书,我就佩服李微漪的勇气,她竟然把狼带回了城市,真令我吃惊。她一个柔弱的'女子,竟敢独自一人带一匹狼生活。她为了培养格林的生存能力,自己把自己野化,她带着格林一起捕鼠兔,一起追赶领地狗,一起捕猎,还陪格林上狼山寻找狼的踪迹……这一切都源于她的勇敢。

书里有一个故事令我记忆深刻。李微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只身一人带着一匹狼上了狼山。黑夜降临,山上黑漆漆一片,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气,在这无信号、无人的地方,陪着格林多少个日夜,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她的勇气令我佩服。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从小就怕黑,可以说什么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让我感觉很陌生。我连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还要闹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来,所以我很少睡在别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点星光都看不见,感觉自己双眼失明了似的。闭了眼,仿佛房间里有人进来了,猛地张开眼,一片黑……手在床头摸索着。打开灯,哦,没人,在房间里。窗外的风把树吹得沙沙作响,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关灯,闭眼,还是害怕,索性打开夜灯睡觉。躺在床上,我想起李微漪一个人在这么大的森林,她能睡得着吗?想想她又想想我,天差地别。我默默地告诉自己,把你的勇气,你的胆识和信心拿出来吧,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我一定行,拿出勇气,战胜恐惧,甜甜地睡去原来就这么简单。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浅,学会了独立变得勇敢,我也在长大,总有一天会奔赴属于我自己的天空,为梦想奋斗。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3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匹狼也消失在你们的枪口下,你们还能用金换回从前的狼群吗?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4

狼是一种哺乳动物,也是国家列入二级保护动物的一员。它们擅长长距离奔跑,听觉与嗅觉也是动物里面的佼佼者。狼是肉食动物,因是喜欢群居,它们经常袭击家畜,也导致了人类在20世纪末期大量捕杀。这在现在的地球上也是食物链顶端的生物也是我最喜欢的动物。重返狼群就是一本关于一位女画家在大草原上捡到了一只濒死的狼崽,把它养大并放归大自然故事。

作家李微漪在一次去大草原的写生旅行上,偶然了解到了关于一窝小狼崽的消息。她在千辛万苦之下找到了那户人家,并有缘的救下了最后一只小狼崽。李微漪将狼崽悄悄带回了城市,并给小狼起了一个名字,叫格林。重返狼群描述了格林的成长,它的一点一滴仿佛全部都被刻印在了这本书里,现在又重现在了读者的眼前。故事讲述李微漪怎么样在城市里训练格林,并最后将它放生会到它的家乡,若尔盖大草原。她们为此在草原上扎营半年之久,从夏至冬,李微漪和格林搜寻狼群的踪迹,在此间遭到飞禽攻击,粮食短缺,唯一能依靠的只有一直陪在身旁的狼/人。

整本书我一字不漏的读了下来,却还是意犹未尽。特别是当李微漪领着格林离开狭窄的城市,回到若尔盖到草原时,我仿佛感受到了格林德自由,回到家的心情。尽管困难还是接踵而来,不过最后还是被她们克服并挺了过去。重返狼群给了我一种其他书不曾给我的感觉,一种真实感,一种让人难以描述的心情。李微漪养小狼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养的一只狗,一只我并没又怎么在乎,但现在让我心里留下深深悔恨的一只狗。我记得当时我求着父母买一只狗,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终于拥有了一只。可是我当时只是三分钟热度,尽管我当时挺喜欢那只狗的,但是我却没有去关心,珍惜与它度过的'时间。直到一天,那只狗不在了。真的非常突然,我一天上午去上学,下午回来的时候它就不在了,永远的不在了。我现在心里只留下悔恨,后悔为什么没有去跟它玩,后悔为什么没有去关心它,后悔为什么没有留住它。这些记忆一直被我藏在心底,知道我读完这本书,我打开了这份被我所在心底的记忆。

这本书的真假早已对我来说不重要,因为对我来说这份书里的情感是最诚实的。李微漪并没有用什么花哨的写作手法,而更像这是一本日记,一本更能贴近人心的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