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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2025/05/05经典报告

老地方整理的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末,全区总人口243216人,其中:女性人口114148人,农村人口201875人。劳动人口139003人,其中:女劳动力6525人。全区外出务工人员41033人,留守妇女668人,占全区女劳动力的10.23%。

1、文化程度。大部分留守妇女文化偏低。调查显示:初中及以下学历的留守妇女589人,占88.1%;

高中学历的67人,占10.2%;

中专以上学历的12人,仅占1.7%。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较多,31-40岁的具有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较多,40岁以上的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较多。

2、年龄结构。留守妇女主要分布在30岁以上。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89人,占总数的13.3%左右,主要是因为生育、照顾幼小子女而暂时没有出门打工;

30-39岁的317人,占总数的47.4%;

40岁以上的262人,占39.3%;

30-40岁的留守妇女是较为集中的年龄段,这一阶段年龄的妇女上有日益年迈的'父母,下有正在成长的孩子。

3、留守原因。调查显示:家庭经济状况差,生活质量低的留守妇女有214人,占32%左右;

无就业技能,致富能力不强的有568人,占85.03%。大部分的留守妇女因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

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她们留守的客观原因,双重原因使得她们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这一现象在35岁以下的留守妇女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现状及问题

1、劳动强度大,身体健康受损。调查显示:身体状况差的留守妇女有31人、身患疾病的有18人,占7.3%;

身体状况一般的198人,占29.6%。她们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物,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劳动强度大幅增加,劳动时间明显变长,留守妇女的体力大幅度透支。调查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每人需要独立承担将近5亩地左右的农业生产,而其中又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难以独自承担农活”、“希望过上稳定的家庭生活”;

而那些身体不好的留守妇女,遇到的困难则更大。

2、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下降。由于丈夫长年在外,留守妇女精神负担明显加重,安全感下降。主要表现:一是出现婚姻危机。留守妇女大多是中青年,一些长期分居的留守妇女因为丈夫长期在他乡打工,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双方相互猜疑,再加上自我精神生活空虚,自我控制力不强,易受到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的诱惑,导致感情危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打工婚姻”离婚案呈上升趋势,尽管留守妇女为家庭作出了许多牺牲,但是对于丈夫出门打工几年不归、移情别恋的情况,她们还是“欲语泪先流”。二是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男性劳动力外出后,农村只剩下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使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增加,农村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现象增多,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大大降低。70%的留守妇女面临着巨大的生存的压力和心理压力,并且无人倾诉,既要操心孩子,又要担心丈夫,还害怕流言蜚语。

3、婆媳关系难处理,对子女疏于教育。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都不好处理,尤其在丈夫不在家的情况下,处理好婆媳关系更是难上加难。调查中我们发现多例存在婆媳关系没有处理好导致家庭矛盾激化的现象。不少留守妇女本身文化水平比较低,除了在经济上、生活上能为子女提供一定的支持外,无力在子女学习上、做人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管,只能听之任之,只是希望子女别做违法的事。由于80%左右的留守妇女认为对子女的教育就是拿钱给他(她)们上学,只要他们在学校听老师的话,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就行。有近50%的妇女几乎从未同子女谈过理想与抱负,有近65%的妇女不知道平时孩子在想什么、盼什么,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主要表现在吃饭穿衣上。调查还发现有的由于自身只有小学文化,子女上初中后不能对其进行辅导和监管,导致他们成天逃学迷失在网吧里。

三、对策与建议

留守妇女是目前农村最大的劳动力资源,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针对留守妇女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帮扶活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的良好环境。关爱农村留守人群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社会发挥各方优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关心的局面。要出台相应的硬性帮扶政策和措施。如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传授技术、以村为单位建立“农家书屋”、定期或巡回开展“三下乡”活动、建立“妇女健康之家”、帮助有条件的农村妇女给予信贷扶持和项目扶持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以“四区建设”为载体,以评选“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邻里”、“守法公民”、“五好文明家庭”等为抓手,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

大力宣传知法、守法、做合法公民的重要意义;

引导妇女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打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有志青年回乡创业。要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让青壮年劳动力能实现在本地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大量外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要拓宽农村致富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积累经验,更新观念,帮扶他们回乡创业,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加强留守妇女的技能培训和资金扶持,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继续大力加强妇女技术培训,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让留守妇女懂得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科学种田,科技致富,提高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

继续创办示范家长学校,深入开展“争当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引导更多的家长特别是留守妇女为国教子、以德育人;

劳动、妇联等部门要继续坚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

要大力扶持留守妇女创业项目,在用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使其能够敢创业、会创业、创成业。同时,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农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合理流转土地,使农村留守妇女从繁重的土地劳务中解脱出来。

4、积极探索有特色的农村妇女互助组织,充分发挥妇女群体自身互帮互助的作用。在“政府支持,妇联牵头”的前提下,成立乡镇村农村妇女协会或农村妇女合作小组,“生产联合互助组”以减轻劳动强度;

“生活联合互助组”以互相关心实现情感上的诉求;

“文化活动联合组”以共同分享娱乐等。同时,鼓励她们利用协会或互助组织功能定期或不定期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夫妻亲情互动活动,组织部分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加强留守妇女夫妻之间的情感交流。

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篇2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寻求增收致富的途径。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导致农村出现了一个独特的妇女群体—留守妇女。丈夫长期外出打工,妻子留守家庭,她们承担着生产劳动、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等重担于一身,在身体和心理上都承受着较大压力。随着留守妇女离婚率的增高,这部分人的婚姻家庭关系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引人关注的重要因素。近期,佳木斯市妇联通过走访、开座谈会、发调查问卷等形式,在6个乡镇的18个村开展调研活动,有500多名留守妇女参与了调研活动。现将调研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从年龄结构上看,30—49岁的留守妇女人数达到329人,占总人数的65.8%,这个年龄段的妇女,她们上有老下有小,既要照顾老人和孩子,又要担负起家务和农活,留守在家中的她们承担精神和身体上的双重重任;50—69岁的留守妇女是140人,占总数的28%,50岁以上的留守妇女主要是承担照顾孙子、孙女和部分家务的责任。从文化程度上看,主要以初中文化为主体,达到240人,占48%,其它小学文化、高中文化、大专及以上文化分别为161人、67人、32人,文化程度相对普遍偏低。从经营的产业和收入情况看,大部分留守妇女以经营承包田为主,人数达到调查总数的54.5%;45.5%留守妇女从事着小规模的畜牧养殖;个别年龄偏小的留守妇女选择专职母亲的角色,单纯地负责照顾幼小的孩子,家庭收入完全依赖于丈夫的外出务工收入。在所有留守妇女的家庭中,家庭年收入万元以内的占大部分,达到62.5%;其中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上的家庭65个;2万元以上的是68个;5万元以上的家庭共有35个,这种高收入的家庭,收入来源主要是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主,这部分务工人员主要是因为掌握一定的手艺或技术,所以收入相对较高。

1、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留守妇女权益维护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制度,为解决留守妇女权益维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将留守妇女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坚持务工促增收、创业促转移,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为农民提供信贷扶持,让有条件、有技能的农民就地发展种养殖业,切实为农民增收搭建平台。

2、要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大力弘扬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通过开展 “五好文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好丈夫”、“好媳妇”、“好婆婆”等丰富多彩的评选表彰活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构建和谐家庭。

3、要提高留守妇女维权和发展能力。一是教育广大留守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二是加强普法普法、维权力度。在农村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留守妇女自身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三是加大对留守妇女的科技知识培训,提高其生产、生存能力。四是加强平安家庭建设工作,为留守妇女提供平全、和谐的生活环境,使家庭更加和睦美满。

4、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妇女之家建设投入力度。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作用,及时为遇到婚姻、家庭生活问题的留守妇女提供各种帮助,使其尽快摆脱困境,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纠纷发生

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篇3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男富余劳动力也逐年增多,随之产生了一批特殊群体—留守妇女儿童。为了全面摸清全县留守妇女儿童现状,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切实做好关爱工作,为她们解决实际困难。今年5月初,____县妇联抽调专人对全县留守妇女及儿童进行了调查,形成了如下调查报告。

经调查,全县共有留守妇女164名(分布在7个镇37个村)、留守儿童307名(分布在7个镇48个村)。留守妇女中年龄在36-50岁的106名,占总数的64.6%;20-35岁的54名,占32.9%;50岁以上的4名,占2.5%。留守儿童中6岁以下的177名,占57.7%;7-12岁的81名,占26.3%;13-16岁的49名,占16%。父母双方均外出的188名,占61%。经调查,需要特别关爱的留守妇女3名(其中:患重大疾病1名、严重智障1名、肢体残疾1名),留守儿童25名(其中单亲20名、监护人75岁以上的4名、严重智障的1名)。

(一)农村留守妇女存在问题

一是劳动强度大。我县属山区县也是国列贫困县,群众居住分散,交通相对闭塞,农耕没有完全实现机械化,由于丈夫常年外出打工或经商,留守在家的妇女一般情况下上有老下有小,在家既要照顾子女,又要赡养老人,还要负责一年四季的农业生产,家里家外均由一人操劳,沉重的家务及生产任务压的她们身心疲惫。二是家庭经济基础薄弱。一些家庭男性之所以外出务工,绝大部分是因为人口多、负担重、收入单一,家庭困难,外出务工是为了改变贫困面貌。他们普遍没有一技之长,大多数靠在建筑工地务工赚取劳动报酬,收入不高,妇女一般在家主要是照顾一家老小的饮食起居,农业收入微薄,导致家庭仍然在贫困线上挣扎。三是缺乏安全感。一些留守妇女与丈夫长年分居两地,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大,他们的沟通交流逐渐变少,更有一些男士外出后受灯红酒绿的影响,对妻子的关心减少,感情逐渐淡化,家庭矛盾日益凸显,导致留守妇女情绪低落、安全感缺失,自卑感等油然而生。

(二)农村留守儿童存在问题

一是感情上缺乏抚慰。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中父母双方均外出的占61%,她们由于长期不与父母见面,沟通交流少,孩子对父母产生距离感,偶尔电话或者网络聊天,父母仅仅局限于询问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对孩子的内心世界缺乏了解,导致孩子缺乏亲情抚慰。另外,长期缺乏父母关爱,多数留守儿童性格孤僻,不善于与同龄人交往,更不愿意向其他监护人倾诉。二是学习上缺乏指导。留守儿童大多数由其祖父母监护,由于监护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对孩子的学习在监管上力不从心,更谈不上辅导、批改家庭作业等。他们普遍存在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不够重视,总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情,很少与代课老师沟通交流,对孩子在学校的表现更是一无所知,在孩子的生活上仅限吃饱穿暖,导致家庭教育方面产生缺失。三是行为上缺乏约束。监护人由于隔代监护,对孩子普遍比较溺爱,对孩子的一些错误行为不及时纠正甚至听之任之,常习惯于“物质”鼓励、用钱财刺激,使孩子在钱物上寻找“心理平衡”。加之既要照顾孩子还要从事农业生产,农忙时无暇照看孩子,与孩子沟通少,对孩子约束少。导致留守儿童存在说慌、打架等不良现象,甚至沉迷于看电视、打游戏等,更有甚者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1、高度重视,建立机制。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是社会弱势群体,倍受社会的广泛关注,关爱好留守妇女儿童,使他们共享美好生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视和支持。因此,要把关爱好留守妇女儿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由各级党委牵头,成立关爱机构,设立专门办公室,把关爱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构建党委牵头、政府落实,教育、卫生、计生、农业、财政、扶贫、人社、民政、

综治、公、检、法、司、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通过制定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评,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使关爱机制规范化、常态化。

2、落实政策,提供保障。一要完善和扩大社会保障体系,为留守妇女儿童提升基本保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政策要求,努力推进农村医疗、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改善留守妇女儿童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切实有效地提升她们的生活质量,重点解决好留守妇女看病难、留守儿童上学远、上学难等问题,避免“因病致贫、因贫返病”现象。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要紧紧抓住国家对农村投资的政策,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计划地进行扶贫异地搬迁,加快乡村道路、生态能源、农田水利等方面投资建设进程,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大社区,提升服务功能,减少农民特别是留守妇女的劳动强度、使她们出行方便、住所宽畅、饮食安全、生活舒心。三是提高家庭收入,促进家庭和谐稳定。抓住我县煤田开发的黄金期,鼓励支持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就业创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第三产业,在服务业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就业渠道,使男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同时带动贫困妇女就地务工,不断提高家庭收入,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妇女的生活困难和家庭负担,实现“人回家乡,情投故里,福满家园”的美好愿望。

3、部门联动,开展关爱。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尤其是要发挥好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关爱留守妇女儿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专人对辖区内留守妇女儿童进行摸底,并逐人造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要将关爱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设备,发挥互联网资源优势,组织留守妇女儿童定期到村社区服务中心,与亲属进行视频聊天,增进彼此的感情。各涉农部门要针对留守妇女的不同现状,制定合理的科技培训计划,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科技知识、创业技能培训,提高她们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及创业技巧。劳动保障部门要支持留守妇女创业再就业,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妇女发放必要的小额担保贷款,为她们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教育部门要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就学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加大义务教育执法检查力度,减少和消除农村留守儿童辍学现象。要针对留守儿童学习心理问题,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上门走访,师生一对一结对子,定期开展教育、帮扶等各类关爱活动,进行课外辅导和谈心等。民政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特别困难的留守妇女儿童家庭给予重点倾斜,纳入城乡低保范畴,做到应保尽保,从而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司法部门要为广大妇女儿童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为权益被侵害的留守妇女儿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教育留守妇女儿童争当学法、守法、用法的公民。文广等部门要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的宣传力度,开通专栏,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手段,传播正能量,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妇女儿童的业余文化生活。医疗卫生部门要定期免费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检查和咨询,关爱她们的身心健康;各级妇联组织要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及“爱心妈妈”小组,定期上门入户与留守妇女儿童谈心交流,了解她们的所思所求所盼,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需要特别关爱的留守妇女儿童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使留守妇女儿童得到关爱和尊重。

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篇4

20xx年末,全县总人口47.91万人,其中:女性人口22.56万人,农村人口40.7万人。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给经济社会带来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农民家庭夫妻分居,留守妇女生产生活困难的一系列问题。最近,县妇联对我县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地调研。通过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等方式,重点对xxxx_县河路口、大圩、两岔河三个乡镇的7904名留守妇女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通过调查,我们深深地体会到留守妇女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她们柔弱的双肩既担负着赡养老人、照顾小孩的重任,又承担着家庭生产的艰辛,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和希望,默默地支撑着家庭的负荷。

一、基本情况

1、文化程度。大部分留守妇女文化偏低。调查显示:初中及以下学历的留守妇女7844人,占99.24%;高中学历的40人,占5.06%;中专以上学历的20人,仅占2.53%。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较多,31-40岁的具有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较多,40岁以上的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较多。

2、年龄结构。留守妇女主要分布在30岁以上。3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638人,占总数的8.07%左右,主要是因为生育、照顾幼小子女而暂时没有出门打工;30-39岁的1130人,占总数的14.29%;40岁以上的6162人,占77.96%;40岁以上的留守妇女是较为集中的年龄段。

3、留守原因。调查显示:家庭经济状况差,生活质量低的留守妇女有2280人,占28%左右;无就业技能,致富能力不强的有6408人,占81.07%。大部分的留守妇女因为家庭不支持其外出打工或者自身不愿意外出打工是其主要原因;需要她们留守家中照顾家庭、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她们留守的`客观原因,双重原因使得她们既向往外出打工又自我回避的矛盾心态,这一现象在35-40岁的留守妇女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现状及问题

1、劳动强度大,身体健康受损。调查显示:身体状况差、身患疾病的留守妇女有835人,占10.56%;身体状况一般的7069人,占89.43%。她们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物,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劳动强度大幅增加,劳动时间明显变长,留守妇女的体力大幅度透支。调查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每人需要独立承担将近2亩地左右的农业生产,而其中又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难以独自承担农活”、“希望过上稳定的家庭生活”;而那些身体不好的留守妇女,遇到的困难则更大。

2、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下降。由于丈夫长年在外,留守妇女精神负担明显加重,安全感下降。主要表现:一是出现婚姻危机。留守妇女大多是中青年,一些长期分居的留守妇女因为丈夫长期在他乡打工,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沟通,双方相互猜疑,再加上自我精神生活空虚,自我控制力不强,易受到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的诱惑,导致感情危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打工婚姻”离婚案呈上升趋势,尽管留守妇女为家庭作出了许多牺牲,但是对于丈夫出门打工几年不归、移情别恋的情况,她们还是“欲语泪先流”。二是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男性劳动力外出后,农村只剩下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致使农村治安防范力量减弱,使农村社会治安隐患增加,农村留守家庭的小偷小摸现象增多,留守妇女的安全感大大降低。70%的留守妇女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和心理压力,并且无人倾诉,既要操心孩子,又要担心丈夫,还害怕流言蜚语。

3、婆媳关系难处理,对子女疏于教育。自古以来,婆媳关系都不好处理,尤其在丈夫不在家的情况下,处理好婆媳关系更是难上加难。调查中我们发现多例存在婆媳关系没有处理好导致家庭矛盾激化的现象。不少留守妇女本身文化水平比较低,除了在经济上、生活上能为子女提供一定的支持外,无力在子女学习上、做人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管,只能听之任之,只是希望子女别做违法的事。由于80 %左右的留守妇女认为对子女的教育就是拿钱给他(她)们上学,只要他们在学校听老师的话,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就行。有近50%的妇女几乎从未同子女谈过理想与抱负,有近65%的妇女不知道平时孩子在想什么、盼什么,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主要表现在吃饭穿衣上。调查还发现有的由于自身只有小学文化,子女上初中后不能对其进行辅导和监管,导致他们成天逃学迷失在网吧里。

三、对策与建议

留守妇女是目前农村最大的劳动力资源,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针对留守妇女面临的压力和困难,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帮扶活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的良好环境。关爱农村留守人群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社会发挥各方优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关心的局面。要出台相应的硬性帮扶政策和措施。如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传授技术、以村为单位定期或巡回开展“三下乡”活动、帮助有条件的农村妇女给予信贷扶持和项目扶持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利用农闲时节或“三八”妇女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以评选“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好邻里”、“守法公民”、“五好文明家庭”等为抓手,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大力宣传知法、守法、做合法公民的重要意义;引导妇女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打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有志青年回乡创业。要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让青壮年劳动力能实现在本地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力大量外出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要拓宽农村致富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和鼓励外出务工青年积累经验,更新观念,帮扶他们回乡创业,推动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加强留守妇女的技能培训和资金扶持,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继续大力加强妇女技术培训,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让留守妇女懂得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科学种田,科技致富,提高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继续创办示范家长学校,深入开展“争当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引导更多的家长特别是留守妇女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劳动、妇联等部门要继续坚持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和致富门路,推广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投资少见效快的增收致富项目;要大力扶持留守妇女创业项目,在用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使其能够敢创业、会创业、创成业。同时,政府要尽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农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合理流转土地,使农村留守妇女从繁重的土地劳务中解脱出来。

4、积极探索有特色的农村妇女互助组织,充分发挥妇女群体自身互帮互助的作用。在“政府支持,妇联牵头”的前提下,成立乡镇村农村妇女协会或农村妇女合作小组,“生产联合互助组”以减轻劳动强度;“生活联合互助组”以互相关心实现情感上的诉求;“文化活动联合组”以共同分享娱乐等。同时,鼓励她们利用协会或互助组织功能定期或不定期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亲情之旅”、“鹊桥会”等夫妻亲情互动活动,组织部分留守妇女与打工丈夫“零距离”相会,加强留守妇女夫妻之间的情感交流。

农村留守妇女调研报告 篇5

泾川县地处甘肃东部,总面积1409.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2.5万亩,辖14个乡(镇)、1个开发区、1个街道办事处,3个社区居委会,215个村民委员会,146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5.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2.1万人。农村劳动力19.77万人,其中妇女劳动力88075人,留守妇女6656人。农村留守妇女问题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而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涉及到妇女的生存、发展和权益保护的大事,对于妇女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的和谐以及农民工家庭和谐等等问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期,县妇联抽组专人,在乡、村妇女干部的积极配合下,采取进村入户、查看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农村留守妇女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农村留守妇女现状

经调查,全县共有农村劳动力19.77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31.67万人的62.4%,妇女劳动力88075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27.8%,其中已婚妇女59339人,共有留守妇女6656人,其中5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4568人。留守妇女愿意接受技能培训的4452人,愿意外出务工的3968人,愿意与丈夫同城务工的3762人。在我们调查过程中,90%的妇女因照顾家庭老人、抚育孩子、照料农业生产是妇女留在家的主要原因。在留守妇女中,几乎一半的人有过外出打工的经历,她们也很想和丈夫一起外出打工,但为了照顾老人和孩子不得不放弃打工,回家务农。另外女性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工资待遇也低,所以多数妇女选择了回归家庭,这一现象在40岁左右的留守妇女群体中表现尤为明显。

二、农村留守妇女的主要特点

我们调查时了解到,90%的留守妇女希望丈夫外出打工,提高家庭收入,这些妇女大多数是青壮年;10%的留守妇女不希望丈夫外出打工,这些妇女大多年龄偏大,身体健康状况不是太好。约有70%留守妇女表示希望丈夫打工的地点离家越近越好,哪怕收入少一点,30%的表示只要挣钱多,远些也无所谓,同样的待遇,希望离家近些。调查显示,95%以上的留守妇女对家庭和丈夫的满意度比较高。留守妇女虽然独自在家承担着照顾老人、小孩和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责任,但是她们对当前家里的状况是比较满意的。70%以上的留守妇女跟老人相处融洽,98%对丈夫的家庭责任心满意。

三、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的现状和问题

1、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文化程度低。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中,多为老年人,基本上都是维持家庭正常的运转,看护孩子的多,围着灶台转的多,多以种粮为主,只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对发展果品、养殖等产业的热情不高,投入太少,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产业发展上。同时,繁重的家务,超长的劳动时间,让她们没有条件去学习或掌握一技之长,特别是在孩子的学习和教育上,没有精力去管,有疲于奔命的感觉,留守女性也反映出劳动之余的休闲娱乐活动内容单调无味,常常因为空虚而从事赌博、迷信等活动

2、农村留守妇女生理和心理负担沉重。一是长期忍受孤寂的折磨。留守妇女在辛勤劳作之余,还要长期忍受丈夫不在身边的孤独。二是怕出现婚姻危机。部分留守村妇担心与丈夫长期分居导致交流减少与感情疏远,对婚姻的永久性缺乏信心。尤其是与丈夫感情基础不牢的,怕丈夫在外打工染上不良的社会习气,抛妻弃子。但在调查中很多留守妇女表示,虽然劳累、孤单,但丈夫能挣钱就可以了,在她们心里,为了家里的生活过得好,丈夫外出打工已是不得已的选择了。三是法律意识弱。农村留守妇女是一个弱势群体,她们的合法权益相对来说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农村都是独门独院,相对闭塞,遇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且受害妇女由于怕丢面子,怕影响不好,很少去报案;农村闲话多,女性处于被动地位,常常受了欺负却不敢或不能声张;由于双方长期分居容易对感情产生影响,一些男方在外有第三者,女方却毫不知情。农村没有太多财产,女方又很难了解男方在城里的收入、财产状况,一旦离婚,女方可能什么都得不到,财产权容易受到损害。

3、留守妇女劳动力调配难度大。受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家庭为主的劳动单元模式影响,现阶段留守妇女劳动力仍然为单家独户作战,合作意识不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不愿意与人合作,或者出钱找人帮忙,从思想意识上还没有完全树立劳动力调配协作的理念。同时,受家族、邻里关系、个人喜好等因素影响,互帮互助也只是小范围内的,没有建立起灵活机动的服务队和互助组,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留守劳动力合理调配还需要进一步组织和引导。

4、留守妇女劳动力季节性短缺。近年来,我县果品、蔬菜、畜牧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县果园面积达到29.98万亩,户均4.2亩,人均0.9亩,拱棚蔬菜累计达到6400座,蔬菜种植总面积达到12万亩,牛、猪、鸡饲养量分别达到17万头、30万口和177万只。随着果、菜、草、畜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的数量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显。特别是在苹果蔬花、套袋、采摘和蔬菜拱棚搭建、全膜玉米覆盖等农忙时期,农村妇女劳动力需求剧增,劳力短缺的问题显得十分突出。

5、留守妇女劳动力缺乏系统性培训。目前,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仍然是急需破解的难题。现在的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还不能满足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需要,培训次数少,方法不灵活,方式比较单一,培训效果差,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仍然以举办培训班为主要形式,干部包园包户的机制还不够完善,挂牌指导和田间示范还不能很好地落实到位。这些因素导致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提高速度慢、效果差,妇女在产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尚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

四、做好留守妇女工作的几点建议

留守妇女是农村劳动力的主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发展稳定。针对存在的各种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1、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充分调动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的生产积极性。把激活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的创业热情作为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积极引导她们主动地参与到产业开发和农村发展中来,充分发挥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各级妇联干部要把为妇女群众做事、助农村妇女增收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争取农村妇女的理解和支持;要把学技术、搞服务、比贡献作为推进妇女干部作风转变的有效途径,提高妇女干部的工作能力与服务水平,赢得妇女群众的信赖。特别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果园标准化管理等工作中,要善于和妇女群众沟通协商,利用算账对比、效益分析、示范引导、典型带动等方法做群众工作,多做说服教育、宣传引导、传授技术的工作,手把手地示范、面对面地讲解,做给妇女群众看、带着妇女群众干、帮着妇女群众办,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用经济手段调动农村留守妇女的创业积极性。

2、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整体素质。培训是提高农村妇女劳动力素质的有效途径,必须立全县产业发展需要和劳务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妇女劳动力技能培训。一方面,对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要创新培训方式,按照年龄、接受能力和个人特长爱好,分批次开展培训,尽可能地把一整套技术分解开来进行培训传授,让农村妇女循序渐进地掌握劳务技术和产业技能。对中青年妇女劳动力要侧重于机械化耕作、果树修剪、拉枝施肥、病虫害防治、畜禽防疫、农产品营销、苹果疏花疏果、果实套袋、拱棚蔬菜种植等精细技巧的技能培训;对老年妇女要侧重于畜禽饲养、果品包装等劳动强度小、技术要求低、容易掌握的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妇女做好自己的事,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妇女劳动力效益。要创新培训方式,注意培训的.实用性,以田间培训、技术示范为主,尽量把科学原理和技术要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述出来,让妇女群众听得懂、看得清、学得会;要发挥农业科技人员和技能型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定点帮扶,手把手地教,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集中培训、田间示范、技术人员包户包人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妇女留守劳动力的培训,使其掌握1-2门实用技术。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输出妇女劳动力的培训。

3、优化劳动力配置组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留守妇女劳动力作用。要在果、菜、草、畜等特色产业分布规划中,充分考虑区域劳动力资源特点和分布状况,争取在果园拉枝、疏花疏果、病虫害防治、畜禽养殖、饲料购销、疫病防治、拱棚搭建、蔬菜栽培、农产品购销等各个环节为农村留守妇女劳动力中各个年龄阶段、各种技能水平的妇女提供就业岗位,使留守弱势劳动力就业不出乡。推行劳动互助活动,组建农村妇女劳务服务队。

4、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农村留守妇女的实际困难。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相关的服务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如涉农部门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减轻留守妇女的农业生产劳动强度;举办留守妇女技术培训班,提高留守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文化等部门在留守妇女比较集中的地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等。司法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各种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医疗卫生部门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留守妇女心理压力等。

5、充分发挥妇联作用,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在现有条件下,妇联组织要力所能及地为留守妇女更多地提供服务。一是在留守妇女较集中的镇、村建立妇女维权工作站,为留守妇女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民主、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组建留守妇女互助小组,为留守妇女搭建倾诉、交流、互助的平台,使她们共同面对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共同发展建立相互支撑的人际关系网络。挖掘自身潜力,增强自信心,提高自助能力。三是切实关心农村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加强与留守妇女的交流与沟通,争取社会对留守妇女的同情、理解、支持和爱护,千方百计减轻她们的体力负担和精神负担,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为留守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为农村广大留守妇女撑起爱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