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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书

2025/05/07申请书

老地方整理的财产保全申请书(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1

申请人:XX同恺机床设备有限公司,住所:九龙坡区袁家岗XX大厦XXX号附XXX号

法定代表人:陈xx,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XX市北庭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万盛区XX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郝xx,职务:董事长,电话:629xx919,邮编:400800

被申请人:莫xx,男,汉族,生于1965年2月6日,住址:潼南县xx镇xx村1社,电话:xxx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延长(20xx)九法民初字第3997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渝B40043车辆的查封期限。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审查受理并于20xx年10月7日作出(20xx)九法民初字第3997号民事判决,判决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相关损失24830.00元及诉讼费用1701元。在本案诉讼程序中,贵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于20xx年4月30日作出(20xx)九法民初字第3997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申请人渝B40043车辆的裁定并执行。现该查封期限即将到期,而本案二审判决仍未下判,了为保证申请人将来的判决得以顺利实现,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请求贵院立即采取上述财产保全的强制措施,延长被申请人渝B40043车辆的查封期限,以防止被申请人查封期满后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办理。谢谢!

此致

XX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2

申请人:xx,男,1965年4月20日出生,土家族,住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办事处胡家河村七组。电话: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男,1963年9月29日出生,土家族,住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办事处胡家河村十一组。系申请人的哥哥。电话:xxxxxxx

委托代理人:田英治律师,系永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电话:xxxxxxxx

被申请人:徐,女,1948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合江县先市镇和平街1。

申请人收到贵院(20xx)张定法民初字第772—1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查封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办事处西溪坪居委会永定路1号的房产证号为张家界房权证永定字第025252.025253.025254号的三栋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证为张国用(出让)字第20xx——0089号的土地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本案实体错误。

20xx年7月7日,腾飞建材门市部依照永定区人民法院(20xx)张定执字第375号民事裁定书以以物抵债的方式及22万元价款,抵偿取得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张家界火车站西头的佳宾酒店(简称佳宾酒店),其土地使用证号为(92)2104171,房屋所有权证号为015864。20xx年8月10日,申请人以22万元的价格购得佳宾酒店的所有权,申请人覃正贵系合法途径以合理的价格取得徐娣贤所有的佳宾酒店的所有权,是善意第三人。永定区人民法院(20xx)张定执字第375号民事裁定书真实、合法有效,而申请人又是合法取得的`善意第三人。由此可见,申请人并非本案适格被告。被申请人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申请人返还佳宾酒店的拆迁补偿款及承担利息,申请法院查封的申请人的财产并不能确定是将来的生效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并非是可期待执行的对象。综上所述,法院裁定查封的行为显然属于实体错误。

二、程序错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规定,在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而本案被申请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未提供任何担保,法院就裁定查封申请人的财产,实属于程序错误。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张定法民初字第772—1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申请人被查封的所有资产。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过错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永定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六月九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男,汉族,32岁,住X。

被申请人:X,男,汉族,36岁,住X。

请求事项:

要求保全被申请人所拥有的浙X福田牌汽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现为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给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给案件执行带来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之规定,今特向贵院提出保全申请,望予以准许。申请人愿对本保全提供担保。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4

一、申请执行财产保全申请书的程序

1、如果是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保全后的30日内起诉,逾期,法院会解除查封。如果是诉讼保全,在申请执行时,必须向执行局提供,执行局会直接评估、拍卖被查封的财产。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三、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5

申请人:__×(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__×(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申请采取的措施)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已向你院提起诉讼(或即将提起诉讼),……(写明请求保全的原因)。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

2.……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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