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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帮扶方案

2025/05/11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学校帮扶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帮扶方案 篇1

为规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xx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xx]106号)要求,特安排事项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是针对条件艰苦的乡村学校专门设立的补助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乡村教师的关心,对农村教育的.重视。有关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稳步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工作。地方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责任主体。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统筹和指导,按照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市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监督,指导市县制定实施办法,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县级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明确实施时间、补助范围、发放对象、补助档次标准、发放形式以及公开公示方式等,报上级两部门备查,并尽快落实到位。

集中连片地区中的部分民族聚集区、灾后重建等地区,因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办学相对集中,已无村小和教学点。对这些特殊困难地区,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研究解决办法,不搞一刀切。

二、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以岗定补”

各地要结合正在推进的教师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以身份证信息为基础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防止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

要严格落实“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补助标准要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分档确定,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向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不能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要充分发挥补助政策对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教学点)任教的作用。

三、坚持阳光操作

各地应主动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和学校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实施方案、补助享受人员、人数、档次标准和发放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当地教育部门网站要开辟专栏对教师申领情况进行常年公示,保证教师人人知晓,全过程接受教师监督。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宣传政策,让更多的人关注农村教育、关心农村教师,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全过程监督

各地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补助资金要按时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减少中间环节。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同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切实负起审核责任,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是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及补助对象、人数、档次标准和发放等公开公示情况,保证补助发放不走样,取得实效。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各地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进行督导。各地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xx箱,及时受理乡村教师投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我部将组织对各地政策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同时,建立问责制度,对提供虚假数据,存在冒领、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完善配套措施

各地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结合实际采取综合措施,从根本上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将乡村教师培训学习、对口帮扶等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农村教师招聘补充机制和县域内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研究完善教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向村学校和教学点倾斜的政策措施,落实教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时要求有乡村学校任教经历的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改善乡村学校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

学校帮扶方案 篇2

近几年随着我区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白桑关镇中心学校也借助教育大发展的东风,不断促进学校向更高的目标迈进。本学期白桑关镇中心学校高瞻远瞩,为使我镇各校教育教学均衡发展,缩小校际间差距,三校师生同舟共济,共同努力,在白桑关镇中心学校正确领导和悉心关怀下,结合区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三校的实际,三校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及质量上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校园文化建设及学校管理等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制订此方案.特将白桑九年一贯制学校与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结为帮扶学校,要求在各方面全面合作互相学习,重点帮扶白湾完全小学, 龙头初级小学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政教和各功能室管理;体育和艺术活动等工作。为切实落实好帮扶工作,为白湾完全小学,龙头 初级小学教育贡献一份力量,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1、开展三校结对帮扶交流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2、通过互动交流、听课研讨、专题讲座,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搭建展示教学艺术和方法的平台,促进两校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3、结对交流既可增进校际间的友谊又可相互学习,扬长避短,优势互补,不断更新管理理念。

4、进一步激活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带动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确定帮扶目标

我们将开展积极的调研活动,通过多向的.对话互动,加强了解两校的管理、师资、教育、教学等现状,互相更新理念,明确目标。

1、利用结对学校见面会,通过教研组之间、教师之间等多向的对话互动,促进相互了解,增进学校之间的友谊。

2、组织两校教师实地考察调研,了解彼此学校的发展现状。

3、以教学教研为主要途径,促进结对学校双方形成比较浓厚的科研氛围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态势,增强教师教育教学的创新意识。通过三校校委会间的交流、探讨,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帮扶目标,共谋办学大计,努力办让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三、主要内容

(一)德育工作:

按照县教育局师德建设工作重点和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加强校际间教师队伍建设。

1:我校与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德育处进行经验交流将我校的先进管理经验与他们共同分享,如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班主任管理、少先大队管理,德育大型活动组织与档案建设等。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白桑关镇中心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班主任培训方案,定期汇报交流与学习培训相结合的制度,内容要有创新,确保每位班主任平时认真学习班级管理理论,积极探索创建优秀班级集体的有效途径。

3、三校要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活动。如: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校内外主题实践活动等途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五观”和“四个认同”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劳动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从规范学生行为习惯做起,加大学生养成教育的力度,培养全体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4、要进一步发挥三校少先队的作用,按学校计划围绕教育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学校少先队要通过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少先队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使队员得到全面发展。

5、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班级板报按期更换,要保证质量;可以有计划有组织的联办文化艺术节活动,及运动会。

6、以活动为三校经验交流的载体,根据两校大事日程安排互派教师观摩、参加、评比,在活动中学习、总结经验。

(二)教育教学工作:

1、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突破口,相互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和施教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我校与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教学常规经验交流。互派优秀教师,积极开展优质课、示范课、实验课、指导课的研究活动。

3、每学期开展 2 次教学经验交流会(期中考试后和期末考试前)。骨干教师送课2次(根据两个学校的需要来定时间)

4、针对新课改的实际需要,定期开展师资培训.(专题讲座、观看名师教学实录等)

(三)其他方面:

1、体育与艺术活动,本学期我校与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 全面合作交流,利用传统节日为载体,举办趣味运动会、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大型活动,为全面践行素质教育提供绝佳的载体。

2、在各功能室及校园文化建设方面邀请白湾完全小学,龙头初级小学 教师参观我校各功能室及校园文化建设布置情况,三校教师共同策划,集思广益,使各功能室发挥素质教育的独特优势。

3、每学期开展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与课程教材的整合课,利于云教学来提高信息技术辅助教学的电教化教学水平。

四、措施要求:

1、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结对交流帮扶的重大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积极参与、友好合作。

2、加强管理与考核,教务政教两处要密切配合、周密安排、认真实施。把此项活动纳入教研组,教师及班主任的全方位考核之中.

3、学校领导小组要加强此项活动的督查工作,要把此项活动抓在手上,定期了解帮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4、以活动为载体,搞活帮扶合作工作。主要举行集中教研活动,科研知识专题讲座、师徒结对、业务竞赛等活动,形式“学习、研究、实践”为一体的科研氛围。

五、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开展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是一撮而就的,三所学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德育工作、体育和艺术活动等方面全面合作。在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使三所学校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资源共享的目的,为实现白桑关镇教育均衡发展而不懈努力。

学校帮扶方案 篇3

一、活动目标

利用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依托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农村边远地区,采用点对点、人对人的方式进行优质资源辐射、帮扶、互动。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开展网络教学教研,实现校际、学科、教师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大对玉湖学校、蓝田中学信息化建设的扶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各有关学校开展工作,推动建设项目有效落实,特成立“溪安八中帮扶玉湖学校、蓝田中学信息化建设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各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研室,负责协调项目工作的落实;抓紧实施进度,并报送每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活动内容与安排

(一)工作任务

1.该项目由教研室负责,推选本校各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其他部分优秀教师,共64人,按照1:1的比例与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开展网络教学教研结对帮扶活动;根据县教育局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校具体的辐射、帮扶实施计划;在网络学习空间开通之前先做好优质资源储备等相关准备工作。

2.网络学习空间开通之后,主动联系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在个人网络学习空间互认为好友,为对方提供本学科各种资源,或根据对方要求帮助建设新资源,开展网络教学教研活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3.谢章棋副校长负责每季度汇总、填写《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情况表》(附件2)并报送教育局生产装备站进行绩效考评。

(二)实施进程安排

xxxx年完成本项目建设,并长期开展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具体建设实施进程如下:

二至三月份:项目启动阶段。根据教育局安排确立帮扶关系;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上报需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客户端教师的相关信息。

七至八月份:组织有关教师参加泉州市教育局开设的.暑期应用培训;我校初中教师与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在信息关联基础上,相互在网络学习空间建立好友关系,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九月份:组织相关8所项目学校全面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十二月份:进行回顾总结,并完善持续帮扶方案。

本项目具体工作进程实行季度报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向教育局生产装备站书面汇报。

四、组织实施

1.要加强领导,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加强交流,与结对学校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3.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使教师认识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积极地参与帮扶工作。同时,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确保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4.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结对学校达成协议。

学校帮扶方案 篇4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101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怀政办电〔20xx〕72号)精神,积极关注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为切实做好我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1.xx年12月31日前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登记在册进入民办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含5年)以上,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教师。

2.xx年12月31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含原乡镇联校和区教育办)备案进入代课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和公办学校举办的学前班)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含5年)以上,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原代课教师。

3.同步开展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下、年满60周岁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及工作年限的认定,待市里统一制定生活补助标准后实施补助,补助计发时间按湘政办发〔20xx〕101号文件规定执行。5年以下人员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人员,无论工作年限1年或4年,都执行同一补助标准。

4.有多所学校工作经历的,向工作时间最长的学校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将非本乡镇户口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单独造册,报县教育局。省内非本乡镇户口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在户口所在地发放,户口迁移到外省市区的由原工作地县市区发放。

5.既从事过民办教师又从事过代课教师工作的,其工作年限累计计算。工作时间满5年的,按工作时间长的归类为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工作时间未满5年的,按经历在后的归类为民办教师或代课教师。

6.工作年限按学年计算,学期可以累计,但不能将一个学期计算为一年。

7.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中的下列人员不列入补助对象范围: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本《方案》执行前已去世的;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被开除、辞退的;不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工勤人员不列为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待市里统一制定补助标准后实施补助;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

三、执行时间

从20xx年10月1日起计发。20xx年10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生活困难补助;20xx年10月1日以前超过60周岁的,从20xx年10月1日起发放,其以前超过的年限不予补发。

四、发放办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按月发放。

五、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由本人向原任教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湖南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②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后原件退回,审验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名);③身份及工作时间原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原任教学校及上级颁发的能反映身份及工作时间的各种信息资料,如民办教师任用证、聘任证、荣誉证、领取工资凭证、任教学生毕业照、教案、学校分工或考勤表、学校工作人员花名册等一切能够证明任教资格和任教时间的所有原始材料;④证人证词(附件3)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原始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够充分的,在每所学校任教经历均应提供3名证明人(至少2人为公职人员)证词,证明人一般应为原任教学校的时任领导(含联校领导)或同事、同乡镇其他学校的领导或教师,且证明人与被证明人没有亲属关系;⑤其他调查材料,如《辰溪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工作调查笔录》(附件5)等。

2.乡镇初审,第一次公示。乡镇认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核实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并对申请人的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身份、任教年限等进行初审,初审后将每位申请人的有关材料整理建档,一人一档(卷内目录见附件1)。对初审意见、相关证明材料及乡镇举报电话分别在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任教学校进行公示(公示表见附件4),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对象名单及有关信息材料报送县认定机构。

3.县级审核,第二次公示。县级认定机构对各乡镇上报的个人《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对象及举报电话在县教育局、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任教学校进行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补助对象,并登记造册,填写《湖南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由县教育局建档存留。

4.市级核准。将县级审核后的《审批表》报市教育、财政、人社部门核准,并报省相关部门备案。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政法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信访局、计生局、法制办、教育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辰溪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涂才慧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研究制定本县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乡镇应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县、乡两级认定机构,县级认定机构由县教育局牵头,县教育、财政、人社、公安、计生部门各抽1人集中办公;乡镇认定机构由分管教育的乡镇领导负责,学校、计生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明确工作纪律和职责,组织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身份的认定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七、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4日—11月30日)。成立县级领导小组和认定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召开会议部署实施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召开乡镇党委书记、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各乡镇成立的认定机构人员进行培训;乡镇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原民办教师代表会议,逐级把政策宣传到乡、村、校,宣传到政策涉及的对象,使他们尽快掌握政策,了解申办程序,清楚所要提供的材料,并及时提出申请。

3.个人申报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15日)。由符合条件的对象本人向原工作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

4.乡镇初审,第一次公示阶段(20xx年12月16日—12月25日)。对村委会(居委会)提交的个人《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根据核实的'情况形成初审意见并进行公示。

5.县级审核,第二次公示阶段(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10日)。县级认定机构对各乡镇上报的个人《申请表》及相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进行公示。

6、上报发放阶段(20xx年1月31日前)。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抓此项工作,提高责任意识,认真细致地做好实施工作。县政府办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县教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员身份及工作年限的认定,并负责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县宣传部门负责对上级政策、实施意义及操作办法的宣传;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核算及筹措工作;县人社部门负责台账的建立及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县公安部门负责户籍的认定工作;县计生部门负责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认定工作;县法制办负责对县内出台的政策、方案等文件的审核;县政法、信访等部门负责工作实施过程中信访维稳工作;县教育部门要成立专门指导组,确保每个乡镇至少1人,对乡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对乡镇相关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2.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补助工作的重要意义,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站在讲政治、促稳定、保民生的高度,把这项惠民工作落到实处,扎扎实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3.严肃工作纪律。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一定要按照上级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对人员身份和工作年限的认定时,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补助的资格,并严格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举报电话: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学校帮扶方案 篇5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为推动我局干部“联村帮扶接地气、惠农务实树清风”活动的开展,全力推进精准扶贫,促进新农村建设,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农民收入倍增如期实现。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联村帮扶接地气、惠农务实树清风”活动作为精准扶贫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推进扶贫攻坚,促进新农村建设,帮助所帮扶农民脱贫致富,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如期实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通过此项工作,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参加范围

全局所有干部。

三、扶贫对象

以已审核通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依据,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包扶5户,一般干部每人包扶1户。

四、包扶方式

以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方式,责任到人、连续帮扶,实行“干部三年包扶不变,电话联系与进村入户结合,不定期分散入户与定期集中入户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三年全部脱贫的目标。

五、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共帮扶镇2个村,154户贫困户。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深入分析贫困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点对点、面对面精准式扶贫方式,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贫困户致富,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翻番。

六、扶贫工作重点

1、认真落实扶贫计划。协同所包村制定好脱贫致富三年计划,帮助贫困户制定当年增收脱贫计划,结合所帮扶村实际情况,确定扶贫项目,在每一个村集中帮扶,全力增加农民收入,改进农民生活,改善贫困村落落后面貌,三年内将任务全部完成。

2、继续抓好“联村帮扶接地气、惠农务实树清风”活动。全局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与包扶户同吃、同住、同劳动,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农业产业化、小微企业发展以及资金、技术、信息、上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帮助,做到2个村的贫困户全覆盖。

3、要做好协助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协助镇党委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全面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确保贫困户脱贫增收目标顺利实施。

七、强化领导

为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成立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根据我局帮扶2个村的实际情况,组成2个驻村工作队,每队帮扶一个村,包扶干部每周三必须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八、具体要求

1、帮扶干部要坚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带着真挚感情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2、规范言行举止,树立良好形象,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与农民群众接触时态度要和蔼、平易近人,不得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坚决杜绝官僚主义。

3、下乡驻村期间不得聚众吃喝、饮酒、酗酒,不得参与黄、毒、赌及封建迷信等活动,坚决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4、下乡驻村期间坚持吃派饭。原则上不得在所包村农户以外的点上吃饭,凡违反此规定不按要求执行的,要按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不得利用下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不得向所驻村委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向农村索要土特产,不得接受群众宴请。

6、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有违反上述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将按有关纪律规定,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到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