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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公司日常管理方案

2025/05/13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疫情期间公司日常管理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期间公司日常管理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规范、有序开展企业防控工作,根据园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切实做好园区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将危害降到最低,保护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严密部署、全面排查。将防疫工作作为当前服务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认识做好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动员园区一切力量,入企逐一动员排查,确保疫区往来人员一个不漏。

动态跟踪、精准防控。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对排查出来的重点防疫人员,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稳定思想、及时隔离、畅通信息,聚力防控,增强防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统一领导、凝聚合力。坚持园区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落实省市县防控“新冠肺炎”的各项工作;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和物资保障;强化与其它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和防控协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潘桂琴、胡茂喜同志任组长,徐东阳、潘雪之、何军、石磊磊同志副组长,党政办、规划建设局、企业服务局、招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由领导小组统筹调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园区企业服务局,潘雪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严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防控措施

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执行到位,不留死角。对疫情期间不如实提供信息、不配合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企业和负责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一)严格执行企业复工时间。各企业严格遵守《泗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延迟企业复工时间的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必须的“四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复工。春节期间未停产的企业在落实好疫情防护措施、与园区签订责任状的前提下,可维持现状生产。如需增加在岗职工规模扩大生产,必须书面向县政府申请并报市政府同意。

(二)加强企业复工前防控

1.建立工作体系。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一个机构”: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等人员责任;制定“两个方案”: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实现车间(科室)、班组和员工全覆盖,于2月7日前报园区管委会备案。没有报备并批准的企业不允许复工。

2.开展调查摸底。企业复工前应对湖北籍、近期到过湖北、近期与湖北籍人员接触过、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过的“四类员工”进行排查(附件3),全面掌握员工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泗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2月4日(星期二)下午3:00前将排查情况报园区管委会备案。

3.告知相关信息。对“四类员工”,由企业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一对一”告知,在未接到正式通知前不得返泗、返岗。同时,提前对员工开展疫情防控教育,告知注意事项、制度规范。所有员工要签订未到过重点疫区、未接触疫区人员承诺书。企业经批准同意后提前复工的,到岗员工需签订自愿提前复工承诺书备查。

4.准备防疫物资。企业做好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喷雾器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配置临时隔离宿舍,在门卫处要设立临时留观点。各企业物资储备情况于2月7日下午4点前报园区管委会备案,物资储备满足不了防疫需求的不允许复工。

5.厂区防疫到位。企业复工前要提前对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隔离区管控。按规定加强安全、环保管理。

(三)强化复工后和未停工企业防控

1.加强入口管理。企业在出入口设立疫情防控检查点,配备不少于3名检查人员,对进出车辆进行消毒、人员体温进行测量、登记。体温超过37.3℃人员禁止进入厂区。有班车的企业,应在上班车前进行测量,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厂区。发现疑似患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向园区管委会汇报。

2.佩戴防护用品。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员工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企业,必要时需穿戴防护服、护目镜、胶皮手套等。企业要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和使用后口罩的正确处理。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后放入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3.加强检疫检测。安排专人做好防护措施日志记录,对在岗在班员工进行测量体温,每4小时至少测量一次,测量结果要做好登记备查。人员集中的车间、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早中晚各消毒一次。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保证人均新风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要求。

4.减少集聚集群。在防疫期停止前,企业内部要减少会议频次和参会人员数量,采取网上办公、邮件办公、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交流沟通;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引发公众聚集性的促销等活动。

5.加强饮食管理

(1)食堂严禁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严禁采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禁止提供生菜,加工环节严格做到生熟分开。每餐之后对公用餐具及员工个人餐具进行消毒。

(2)适当延长用餐时间,通过盒餐外带、分餐配送、分散就餐、分批错时用餐、员工自备餐具、使用一次性餐具等方式减少餐厅人员集聚、公共餐具使用。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再脱口罩,并做到“三避免”:避免扎堆就餐、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

(3)餐厅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6.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制定外来人员疫情防控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企业不接待外来人员来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

7.加强宣传引导。在厂区门口、宿舍、车间、食堂以及公共宣传栏等处,采用宣传页、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提高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精心招聘员工。通过网上招聘、邮件沟通等方式,招聘人才和劳动力,不举办线下集中招聘活动;企业可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岗位信息,进行招聘登记;暂停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鼓励录用员工本土化,对拟聘用人员,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入职安全。

9.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复工或未停工企业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的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按照要求每天下午4:00前向园区管委会书面报告当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报告表上履行签字和盖章手续。

10.保障安全生产。企业复工前对车间所有设备、设施等检修检查一次,并对上岗员工分班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一次,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四)发现病例后防控措施

1.规范转运。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所在班(组)长必须第一时间报企业带班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迅速安排隔离,并向园区管委会汇报,由120专用车辆进行转运。

2.加强消毒。在防疫机构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室、会议室、宿舍及车间、工作台等疫点的终末消毒以及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消毒。

3.停工管理。园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企业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进行预判。必要时,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

五、复工审批

(一)提前复工

对“四类企业”以外的企业,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复工生产的,必须履行报批程序。对擅自提前复工的企业,或未按要求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

1.企业申请。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向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1)《泗阳县疫情防控企业承诺书》(附件2);

(2)《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体系》;

(3)《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疫情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4)《企业“四类员工”登记表》(附件3);

2.属地初审。园区管委会对企业复工申请进行初审,对企业防护物资准备、隔离宿舍、消毒检疫等制度进行现场核实。认定企业满足疫情防控标准后,连同《泗阳县企业提前复工申请表》(附件1)、《园区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报县审批。

3.上级审批。县政府对园区管委会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调查,达到复工标准报市政府审批。

(二)疫情防控管制期满后复工

疫情防控管制期满后,由园区管委会对企业承诺、员工个人承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四类人员”排查等防控制度进行检查,企业达标后由园区向县政府履行审批程序后予以复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国多个地区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来势迅猛,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直接威胁,也给企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超前制定和细化应急应对方案,确保复产有计划、有预案,防控措施到位,严防疫情发生。

(二)落实主体主任。各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处置流程,责任具体到人。每天上午10:30前《复工或未停产疫情防控工作统计表》(附件4)报园区管委会。发生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企业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资源向员工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发布预警提示,切实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动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帮办人员要深入企业对照“十个必须”复工要求做好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强化督促检查。园区将组织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疫情期间公司日常管理方案 篇2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动力部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疫情期间公司日常管理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防控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自我防护责任,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等重点环节防控,强化落实“四早”措施,做好医疗物资和人员准备,有效防范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在本单位的发生和传播扩散。同时要服从服务于地方疫情防控,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全区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有防控责任制。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制定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对接,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各单位要设立公共卫生监督员,负责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公共卫生监督员数量可根据单位人数、场所面积以及服务范围等情况确定并经过培训后上岗工作,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1-2名公共卫生监督员,大型企业及重点场所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人员数量,确保监督服务全覆盖无死角。

(二)有防护指南。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南,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三)有防护物资设备。各单位要建立防护物资储备制度,做好各类防护用品、消毒物资和防控设备的储备(储备目录见附件),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和管理责任制,做到专人、专库、专项管理,确保发生疫情时防护物资准备充足,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四)有医护力量支持。各单位要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主动与辖区医疗机构和属地疾控机构建立联系,支持指导本单位完善工作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开展应急处置等,形成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

(五)有留观室和转运安排。各单位要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留观室,用于初测体温≥37.3℃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待转送人员停留。并与就近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建立转运绿色通道,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确保及时安全转送到位。留观室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条件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

(六)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各单位要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持之以恒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引导返乡员工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七)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员工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等症状,或14天内有过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或14天内曾接触过以上地区或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员工家属和密切接触者有前述情况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公共卫生监督员报告。公共卫生监督员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八)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各单位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通过扫码等方式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及时向本单位公共卫生监督员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会客室和会商室,用于接待来访人员和洽谈业务工作。会客室和会商室应位于相对独立区域,要与单位办公人员相对隔离,通风良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九)主动服从属地管理。各级各类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严格执行属地指挥部和所在社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同时要加强员工培训,督促其知法守法,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依法配合所在社区落实健康监测和隔离管控等措施,以实际行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单位要结合所在部门和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参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旦当地发生突发疫情,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和青年志愿者主动参与,全力协助所在社区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为当地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十一)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方案(2022版)》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有序组织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应检尽检和多点触发监测预警工作。同时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积极组织员工参与当地核酸检测,确保做到不落一处、不漏一人。

四、应急处置

(一)疑似症状人员处置。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避免继续接触他人,及时安排其到留观室隔离观察,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及时送至就近定点医疗机构或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二)疑似或确诊病例处置。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依法依规、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限制性防控措施。对单位其他员工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三)终末消毒。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按照本方案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组织本部门所属机构和单位认真实施。

(二)加强应对准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严格按照“五有三加强三主动”的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与属地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确保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培训到位、措施到位,做到有备无患。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推动落实“五有三加强三主动”等各项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内部督查机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疫情期间公司日常管理方案 篇4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疫情期间公司日常管理方案 篇5

针对复工复产政策要求变化,哈尔滨新区平房片区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既要保生产,更要防疫情。23日,企业复工检查服务组召开专班例会,专题研究调整全区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主攻方向和工作方案,确保复工复产和防疫安全两手抓两不误。

一、划分区域实施网格化管理

把驻区企业按照集中、连片、同类别的原则划分11个区域,做到全覆盖,不落掉一户企业。打破职能划分,实行部门包干儿,由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区域合作局、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动漫基地、南岗办等11个部门认领负责,住建局、农业局、金融办负责行业防疫监管和服务工作。取消复工审批后,各职能部门实施身份转变,变提前审批为事后监管,一个部门包保一个片区,全权负责该片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监管检查,所有职能部门干部全部变成驻厂员,深入走访检查企业防疫安全。

二、加强培训提高驻厂员防疫专业化水平

审批人员深入一线成为驻厂员,就防疫知识、防疫标准、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23日,企业检查服务组紧急召开驻厂员业务培训会。要求每个驻厂员都要吃透中央、省、市、区政策要求,服务组汇总整理所有上级部门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装订成册,制作成口袋书,要求每一个驻厂员入厂检查时要随身携带,随时查阅,熟读熟记。区卫生监督防疫部门专业人员为企业检查服务组全体人员进行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总结出“九看、三问、七查”工作法,即看场所,确保防控无死角;问人员,落实责任全覆盖;查资料,实现流程全追溯。全面提高驻厂员业务指导水平和能力,提高检查督导工作效率,为有效管控风险提供专业化保障。

三、压力传导到位层层压实责任

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所承担区域的主要责任人。驻厂员是第一责任人。做到入厂三必带,即:带复工情况检查表,压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带“九看、三问、七查”表,压实驻厂员责任;带整改通知书,发现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限时整改,跟踪督办,整改不到位,不符合复工防疫标准的即刻暂缓复工。逐级压实责任,驻厂员检查过的企业,再由主管区级领导检查,区级领导检查过的再由市督导组检查,坚决封堵漏洞。非常时期,非常举措,检查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疫情期间公司日常管理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切实有效帮助商务领域外向型经济骨干企业解决在复工复产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以推动实现全局全年开放型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经局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决策精神和省商务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发展攻坚战“两场战役”一起打,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帮扶商务领域外向型经济骨干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集聚更多资源、争取更多支持,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确保防疫与商务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努力促进全市全年商务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

二、帮扶范围

全市外贸、外经、外资骨干企业,“三类500强”企业,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电子商务等行业骨干企业。

三、帮扶重点

1.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调度,及时掌握帮扶企业实际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特别是人员招聘、原料采购、订单违约、交通运输、融资、产业链配套和防疫物品短缺等问题要重点了解;密切跟踪帮扶企业复工后的经营状况,了解疫情给帮扶企业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收集企业诉求建议等,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困难。

2.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结合行业特色和企业特点,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经营服务。支持外贸供应链平台公司发挥资金和渠道优势,扩大大宗商品进口规模,鼓励外贸企业加强线上营销推广。鼓励电商企业开展生活必需品配送到家(小区)服务,鼓励各大电商平台积极协调供应商和挖掘产业链潜能,增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能力;鼓励第三方电商平台与商贸企业对接合作,拓展生活必需品网上销售业务。

3.跟进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对已签约未履约项目,抓紧与企业方联系,督促帮助其尽快履约;对已履约未开工项目,跟紧贴近服务,高效完成前期手续及落地准备工作;对已开工未复工项目,要对接企业和有关各方,分类制定项目复工计划,组织帮扶企业有序复工。

4.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国、省、市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发展共渡难关的有关政策宣传工作,如《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印发》《湖南省商务厅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湖南省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让帮扶企业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对接政策,争取政策支持。

5.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按照《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潭疫办﹝20xx﹞11号)要求,结合帮扶企业特点,指导帮扶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局领导联行业、干部联企业的帮扶机制。设立1个综合协调组,外贸、外经、外资、“三类500强”和重点产业项目、电商5个帮扶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设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综合协调,重要事项提请局行政办公会研究;各帮扶工作组分别由外贸科、外经科、投管科、投促中心、电商科牵头,负责指导帮扶责任人开展工作,收集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相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

2.强化帮扶责任。联系领导要加强调度亲力亲为,帮扶责任人要创新方法主动作为,要认真听取企业诉求和建议,掌握政策、宣讲政策,指导协调政策兑现。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日报告、日协调、周汇报”的工作机制,各帮扶责任人要通过电话、微信、邮件、走访等方式积极与企业负责人对接,每日将发现的问题、企业提出的诉求反馈给帮扶工作组牵头科室,各牵头科室要及时汇总情况报局综合协调组(每周至少一次),并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能协调解决的及时帮扶解决;暂无法解决的,由牵头科室汇总后反馈至综合协调组提请局行政办公会议研究。

3.注重上下联动。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全面摸清并完善辖区外向型经济企业(项目)名册,精准确定骨干企业目录,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工作方案报局综合协调组,明确1名分管领导为帮扶总联络人,加强工作对接。各帮扶工作组牵头科室要加强与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并完善外向型经济骨干企业帮扶名册,会商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的突出问题。

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帮扶企业就是保稳定、促发展的意识,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推动项目开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严守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做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帮扶,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