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老地方 > 百科 > 优秀方案 > 正文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2025/05/14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落实“爱心阳光”捐款活动,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决定分批次对我校的贫困学生和患重大疾病的学生,进行走访慰问。

一、活动时间:

3月19日(第一批)

二、活动地点:

各贫困学生家中

三、参加人员:

学校部分校长、中层、班主任、学生代表

四、慰问对象:

贫困学生(持低保证)、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五、具体活动安排:

1、各班班主任上报特困学生(持低保证)、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名单(务必调查清楚,以防遗漏)。周三(3月16日)放学前,在QQ群中下载表格并填写好上报给德育研究中心赵霞老师(电话:68239)。

2、周四(3月17日)学校根据各班上报名单,准备慰问物资和资金。

3、周六(3月19日)8:30参加慰问的'教师及学生代表到学校集中,9:00前往贫困学生家中进行慰问。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当涂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一、资助范围:

县教育局计划内录取的在籍学生(不含择校生、高三复习生)。

二、资助条件: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己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

3、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学生。

5、文件规定除以上四个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况导致的家贫学生。

三、资助程序:

1、在学校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班主任按学生申请和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并结合学生在校思想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情况和分配各额,做初步评审后将结果报学校政教处。

3、政教处复核,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公布栏内进行公示,并填写有关表格,建立档案资料。

4、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资助内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的学杂费视情况予以一定的减免,具体为:单下岗300~400元;双下岗400~500元;单方亡500~600元;双方亡600~850元。

2、中央彩票公益助学。根据当涂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认真做好彩票公益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特困学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每年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对我校的学生实施资助。

3、马鞍山市慈善助学。马鞍山市慈善总会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按照马鞍山市慈善总会的安排对学生进行资助。

4、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希望之星”慈善助学。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元的助学款。受助人名单一经确定,只要保持受助条件,基金会将资助其完成高中三年的学业(即每年获得1000元助学款)。

5、各级政府,人民团体,慈善协会,各热心教育的公司企业等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以及其他。

五、资助款的管理与发放:

1、学校对上级拨附的资金设专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到帐后,由学校政教处依照批文,印制学生资助金发放表,报校长审批后,交学校财务室,学生凭有效证件在财务室签字领取,并将领款表复印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原件存学校财务专帐。

2、各年级、各班要对受资助学生款的使用给予必要的指导,凡发现乱花费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以后不再资助。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扶贫先扶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要求,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教育扶持与资助政策,以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消除因学致贫,实现稳步脱贫为目的,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提升贫困家庭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公开公正,应补尽补的原则。

三、资助项目

(一)县助学补贴

1.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资金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2.申请、发放程序

(1)凡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大学生,由本人填写《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申请表》(附件1)三份,提供户主及学生居民户口簿、学生本人身份证、高校学生证(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或电子学籍)、一卡通存折等证件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申请,村委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留证件复印件。村委会在申请工作结束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在本村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交乡镇扶贫部门进行复核,乡镇复核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位在本乡镇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乡镇审核、公示结束后,将《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附件2)及学生申请材料等资料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批结束后,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并提供受助人员名单,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县教育部门10日内通过“一卡通打卡”方式发放到户。

3.时间节点:

学生申请时间:8月1日—8月31日

乡、村审核时间:9月1日—9月10日

县教育局审批时间:9月15日之前

打卡发放时间:分批打卡发放,在9月20日之前结束。

4.其他要求:县助学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县扶贫办、教育局要及时总结,并于10月30日前将总结和《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上报到市扶贫办和市教育局。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及标准: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2.申请、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由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向就读大学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高校进行发放。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1.资助对象及内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阜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3.受理时间、程序及部门

(1)现场受理时间:一般为8月1日至9月15日(正常工作日)。

(2)学生持本人签字的《申请表》、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所在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到阜南县教育局办理。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首次贷款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不需开具家庭贫困证明),凭《扶贫手册》可直接优先办理。

(四)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及标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赴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覆盖。扩面后资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受助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校内资助资金解决。

2.资助申请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县教育局对学校报来的拟受助人员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级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后,受资助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发放签领表》中签名领取资助资金。

(五)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扶持

1.扶持对象及标准。扶持对象为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申请成功后,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2.申请、发放程序。

(1)上网申报。

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乡镇扶贫部门、教育部门、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

(2)系统审核。

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判断申报者是否来自贫困家庭和在校学生。

(3)公示监督。

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返贫人口尚未纳入信息系统等原因,未通过网上审核,而又确实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经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给予补助。具体认定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由县级扶贫办实施。

(4)资金发放。

由县扶贫办将经过确认的补助对象名单交同级财政局,由财政局负责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家庭的一卡通账户。

3.时间安排。每年分春秋两季报,具体时间为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开放后,由县扶贫办通知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行进广泛宣传,努力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喻户晓。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把握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

2.县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校受资助情况,加强与高校沟通,协调高校做好对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工作。

3.各地要监督乡、村按年度做好各级各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受资助情况统计,做好资助帮扶措施和成效记录工作,并在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备案。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4

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并在学校和所在村、社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5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帮扶是落实精准扶贫机制,增强扶贫内生动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全面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现就扎实推进我县贫困学生帮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电子信息库和教育系统贫困学生电子信息库,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帮扶机制,协调组织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不辍学,确保所有高中、高(中)职特困学生得到资助。

二、帮扶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需要帮扶的特困家庭子女。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家庭学生电子信息库

1、各乡镇要对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按照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的要求逐户比对、核实,对不完善和需更正的信息重新确认,建立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台账,并按要求将本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建立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

2、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都要建立学校贫困学生台账,在本校就读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学校必须要求学生提供本人家庭持有的“扶贫工作手册”予以登记确认,在学校贫困学生台账中予以注明“建档户”。县教育局建立教育系统贫困学生电子信息库。

3、各乡镇、学校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贫困学生异动信息进行更新,并分别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和县教育局,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流向,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帮扶对象精准。

(二)开展县乡干部帮联贫困家庭学生活动

1、帮联安排。

按照县委xx发〔20xx〕1号文件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二层骨干和学校正副校长、村(居)党组织书记、“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企业法人至少帮联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其他特困户家庭学生。帮联可采取“一帮一”或“一帮多”等方式,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帮联全覆盖。

2、对象确定。

原则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优先选择帮联。对口扶贫点村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原则上由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和驻**单位(以下简称后盾单位)干部帮联,不足帮联对象的由后盾单位与对口扶贫点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联系,在就近其他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中确定;对口扶贫点村以外的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原则上由乡镇机关、站所干部、学校正副校长、村(居)党组织书记、“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企业法人帮联;市委对口扶贫点村贫困学生由所驻点村和乡镇与市委驻村工作队联系确定帮联;其他自愿参与的社会组织、团体或爱心人士的帮联对象与县教育局联系确定。

3、对象上报。

县委点村各后盾单位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各后盾单位分别上报;乡镇和市委点村后盾单位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乡镇统一上报;其他自愿帮联贫困学生情况归口县教育局上报。各乡镇、后盾单位必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对象和干部结对帮联全覆盖,并建好贫困学生帮联台账,并将帮联结对情况按照县作风办设计的表格格式要求,由各责任单位负责以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和excel电子文档二种形式,分别报送县作风办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学生帮扶组审核备案。

4、工作要求。

每名干部帮联的.贫困学生对象每年资助金额1000元以上,其经费可在单位帮联协会资金中列支;同时要加强心理关爱,帮联干部每年走访帮联学生对象不少于4次,主动与学生监护人联系,开展适合学生身心健康的家庭互动活动,帮联情况应在民情日记中详细记载。

(三)落实国家助学普惠政策

县教育部门要主动对接好现有国家助学普惠政策,实现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电子信息库互联互通,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普惠政策人人享受,就高不就低全覆盖。

1、中职免学费:100%学生享受,每生每期1200元;

2、中职助学金:14%学生享受,每年1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3、普高助学金:14%学生享受,每年1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4、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25%学生享受,小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年1250元;

5、幼儿入园补助(仅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7.5%幼儿享受,每年1000元;

6、大学新生入学(依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省内每生500元,省外每生1000元;

7、生源地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大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县扶贫部门要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雨露计划。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条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含中职、中专、技校、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学生按照秋季、春季两期分别资助1000元;对因面临失学、辍学就读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学生每年资助2000元。

(四)争取社会资助,优先扶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1、继续开展“帮联解民难,爱心助学子”活动,每年筹集资金150万元以上,资助贫困大学新生300名以上。

2、继续办好中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通过滋惠计划、励耕计划、润雨计划实施教育扶贫;

3、积极引导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或爱心人士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施精准扶助。

四、工作保障

1、营造氛围。

各级各单位要注重发掘扶贫助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开展帮联贫困学生活动。

2、确保精准。

县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数据库内的学生对象,各乡镇都要认真核实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将会同县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抽查审核,确保对象精准识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普惠政策全覆盖,社会资助优先扶助,其他特困户家庭子女同步享受,确保对象精准帮扶。

3、抓好考评。

扶贫助学工作作为 “脱贫攻坚”重要内容,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年终绩效考评。

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方案 篇6

为了使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交纳全部学费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

二、减免学费的条件

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如:烈士子女、优抚家庭等);

(2)孤儿(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

(3)父母双下岗或失业,在家未出去工作;

(4)家庭平均收入接近或符合最低保障条件的;

(5)经济困难的特困户;

(6)其他有特殊情况符合减免条件者。

(7)学生本人遵守国家法令及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者。

三、减免额度和比例

1、减免额度分为:

A、学费全免

B、1200两个档次;

2、减免学费的学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4%以内,名额不平均分配,由各班班主任上报学校研究决定。

四、申请减免的程序

1、每学期开学初,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减免学费申请,填写《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它申请对象需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人民政府教育或民政部门开出的有关证明一份及单寸照片2张;

2、各班主任要认真核实申请者的实际情况与理由(根据家访回馈),提出减免意见;

3、各年段将申请表及所附材料(学生申请和证明等)及家访材料交到团委,审核后上报学校审批;

4、政教处对减免名单进行公示;

5、学生减免学费的审批手续要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

6、学生减免学费的申请原则上为每学年一申请。

五、附则

1、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班级、年段要认真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要生活俭朴、不挥霍浪费,无违纪记录、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如发现上述不良表现,学校将追回已减免的学费,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和因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减免;

3、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学习上要积极努力。一学期出现两门以上(含两门)功课不及格者将取消减免;

4、各班级、年段要切实做好学生减免学费的审核工作,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除补交减免的学费外,视其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对于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学生,要根据本办法随时调整学费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