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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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
依据《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连云区教育系统和我校实际情况,参照20xx年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特制订20xx年滨海中学、西苑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仲裁小组和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小组:
高中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高中部门主任
初中组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初中各部门主任
仲裁小组组长:xx
成员:xx
办公室:xx
二、实施方案:
根据职龄、教龄、工龄、是否为一线教师、班主任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名师评比等指标顺序依次排名设岗。
具体办法:
根据职龄年限排序;职龄同等条件下参照教龄年限排序;上述指标相同的,参照工作年限排序;如上述指标相同,按照一线教师在前,教辅人员在后排序;如上述指标相同,参照班主任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如上述指标相同,参照名师评比等情况排名。根据排序情况按照各级设岗人数设置岗位。各级岗位最终结果以区人社局批准为准。
三、未尽事宜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讨论商定。
四、本方案由20xx年11月3日学校党政工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2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70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发〔20xx〕28号)、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xx〕97号)、《岳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办发〔20xx〕12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xx〕2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力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我院为全额拨款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额896个(其中766个编制为可用人员编制,130个编制作为兼职教师财政拨款依据)。单位正职2名,单位副职7名。内设副处级机构33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6个、教辅机构(附属医院差额拨款独立法人单位单独制定方案)7个、教学系部10个。
(二)现有在岗人员配备情况
目前,我院共有在岗人员为896人,其中:管理人员84人,专业技术人员704人,工勤人员108人。896人包括711个有编人员、185个无编人员。
三、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湘编办[20xx]21号)文件精神,我院可设置岗位总量1400个,按照我院实际情况和人员精简原则,目前设置岗位总量960个,其中:管理岗位134个,专业技术岗位768个,工勤技能岗位5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0%。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高教教师系列,高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59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77%。辅系列岗位为工程、实验、图书资料、会计、社会科学、医疗卫生等系列,辅系列的岗位等级不进入学院相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最高档次。严格控制管理人员占用专业技术职数,确保“双肩挑”人员比例控制在管理人员中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的30%以内,首次岗位设置完成以后,新进管理岗位人员严格执行管理岗位职级待遇。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34个,占学院岗位总量的14%,详情如下:
1、院级领导岗位9个。其中:四级职员2个,分别是:书记1个、院长1个;五级职员7个,分别是:副书记1个、副院长4个、纪检书记1个、工会主席1个。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2个。其中:六级职员32个,名称分别是处长(主任、部长)、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督导团团长等;七级职员40个,名称分别是副处长、副主任、副部长、团委副书记等。
3、其他管理岗位53个。其中:八级职员20个,名称是科长。九级职员33个,名称是干事。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5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
(1)正高级岗位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其中:三级岗位18个,四级岗位28个。
(2)副高级岗位20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其中:五级岗位41个,六级岗位83个,七级岗位83个。
2、中级岗位3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其中:八级岗位104个,九级岗位138个,十级岗位104个。
3、初级岗位16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2%。其中:十一级岗位76个,十二级岗位76个,十三级岗位17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58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6%。其中:技术工二级3个,技术工三级12个,技术工四级24个,技术工五级12个,普通工岗位7个。
四、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⑴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
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七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3、新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按岗位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具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任职条件(具体岗位等级分级细则另行制定):
⑴一级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⑵二级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⑶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4年;
⑷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7年;
⑸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⑹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⑺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⑻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⑼研究生毕业第一年进入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转正后进入十一级;本科毕业第一年进入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一年以后进入十二级。
5、对获得下列荣誉者,评为正高职称2年后、副高职称4年后可直接聘用至学院相应级别的最高等级(一、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另有规定)
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或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含劳动模范);
⑵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⑶教育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湖南省优秀专家;
⑷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在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在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具体按国家政策执行。
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聘用
按照《岳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公布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聘用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院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将聘用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
7、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参照“四差额”办法组织中层干部岗位的竞聘,采用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公开竞职的方式组织副科岗位干部的竞聘,采用双向选择的办法对教师和教辅人员进行全员聘用。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顾问:肖自力
组长:段华
副组长:潘岳生
成员:陈细兵王正功彭利余邹玉莲汤君燕凌伯勋
姚红陈红阳李景军彭宣红闾四平
下设办公室:由陈细兵兼任主任,阳可奇任副主任,余新良、闾滔滔任干事。
七、实施步骤
我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1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
1、组织宣传学习,从思想上重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进行广泛调研,从实际与发展出发初拟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并报市人社局。
第二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交学院党委研究,并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2、评聘结合。通过岗位公示、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组织竞聘、学院评聘的方式完成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聘任工作。
第三阶段:
1、学院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兑现工资待遇。拟聘人员报人社局审核后,学院凭岗位认定通知书到人社局调整工资,兑现工资待遇。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
20xx年9月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xxxx〕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xxxx〕137号)
(三)《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xxxx〕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4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3个(“双肩挑”13人),占岗位总量的8.9%;专业技术岗位131个,占岗位总量的89.7%,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1.4%。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3个,占岗位总量的8.9%。其中八级1个,九级1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44个(其中13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8.6%。
1.高级岗位23个(其中双肩挑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16%。其中五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21.7%;六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39.1%;七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39.1%。
2.中级岗位84个(其中双肩挑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3%。其中八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29.8%;九级岗位34个,占中级岗位的40.5%;十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29.7%。
3.初级岗位3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25.7%。其中十一级岗位18个,占初级岗位的48.6%;十二级岗位19个,占初级岗位的51.4%。
(三)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4%。其中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级和九级岗位,分别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且近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⑥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5个,六级9个,七级9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25个,九级34个,十级25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18个,十二级19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各类教学比赛和论文评比中获区级奖项至少各一项。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社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2年,获得市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聘任。其他教师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10年。
b.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5年,荣获区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2)自觉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2.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技术工四级和五级岗位。
(1)技术工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须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2)技术工五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七、岗位聘用
根据《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xxxx〕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具有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的,教龄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和教龄都相同的,有获得区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优先聘用;近五年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子翔;副组长:周茜、吴立新;办公室:戴立武、李造就;成员:林月、李公泉、黄剑华、胡巍、方丽君、黄影、董繁繁。
(二)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称职。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将作相应的调整,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xx小学
年 月 日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和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在我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84名,占岗位总量的98、82%;工勤技能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1、18%。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专业技术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设置高级岗位8个,中级岗位39个,初级岗位37个。
1、高级岗位由中心校按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2:4:4,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进行设置。
2、中级和初级岗位由我校公开进行设置聘任,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14个,十级岗位15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5个,十二级岗位19个,十三级岗位3个。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根据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与分配指标,我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1名,占我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1、18%。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两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新密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密教体文[20xx]58号)和《曲梁镇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行为举止符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7、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8、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9、符合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要求。
(2)任职年限要求
聘用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且连续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可放宽至三年以上;各个岗位内部不同级别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到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一级岗位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专业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有严重失职、失误行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拒不接受培训、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
7、长期在编不在岗或擅自离岗,拒绝参加竞聘的;
8、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9、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岗位聘用方法
(一)总体原则与实施方法
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是我校所属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2、本次岗位设置实行三条原则:不减员、不减岗、不减薪。
3、本次岗位聘期一般为2年,对到期的人员,需重新竞聘岗位,竞聘到岗位才会得到相应的岗位。
4、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
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只有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具体细则与操作过程
1、首先核算职称年限和教龄,具体计算公式=职称年限×2分+教龄×1分,然后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2、如果上述第1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则参考最近两年四个学期的四次期末中心校教学评价,荣获一次中心校教学成绩证书记1分,然后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中心校各级各档分配名额择高聘任。
3、如果上述第2项出现积分并列情况,担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若均担任班主任工作,取最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年数多者优先。
(三)实施步骤和安排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0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20xx年10月10日,传达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会议精神,并公布各个等级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2、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13日,组织教师在认真学习中心校及上级有关政策、方案的情况下,成立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详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并公布,广泛征询全体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审议形成定案,交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表决通过。
3、20xx年10月14日——20xx年10月20日,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落实竞聘岗位的具体工作,确定具体竞聘的岗位,填写表册上交中心校,签订聘用合同。
4、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0月31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新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组长:陈校长
副组长:陈书记
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级段长、团支书记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四、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
成员: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为办公室主任,x为成员。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细则。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细则。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五、岗位类别设置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0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4个(“双肩挑”13人),占岗位总量的13、2%;专业技术岗位92个,占岗位总量的86、8%,工勤技能岗位0人。
六、岗位等级设置
根据《州温市第二十五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等级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4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九级职员13个,“双肩挑”13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
1、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共106个。其中高级岗位24个,中级岗位54个,初级岗位28个。
2、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设置五级岗位5个,六级岗位9个,七级岗位10个。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6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4个,十二级岗位1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0个。
七、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要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具体任职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具备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业内公认的业务骨干或业务拔尖人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3年,或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6年及以上,且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业内公认的业务骨干或业务拔尖人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3年及以上,且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单位业务骨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且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表现,且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2年;或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4年及以上。
(5)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具基本体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单位业务骨干,且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2年。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7)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2年。
(8)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具体任职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八、岗位聘用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本校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九、岗位竞聘优先次序
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如存在多名符合条件人员竞争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学校将按以下条件的优先次序依次聘入相应等级职务(岗位)。
(1)资历:按照个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资格的时间
长短排序,任现职年限长者优先聘任。
(2)工龄:若任现职时间是相同的,按工龄时间长短确定。
(3)学历:条件1、2相同者,以取得最后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4)进本校工作年限:条件1、2、3相同者,以进本校工作的服务年限长者优先聘用。
(5)荣誉:条件1、2、3、4相同者,以获得区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优先聘用。
(6)职务:条件1、2、3、4、5相同者,按现任行政职务的高低及年限的顺序聘用。
(7)年度考核:条件1、2、3、4、5、6相同者,按近三年学年度考核优职次数多者优先聘用。
(8)以上优先还不能确定,最后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十、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上报相关报表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系列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