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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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1.财政项目指标下达情况。财政下达20xx年人社专项经费388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值。确保人社工作正常运行,主要包括提供就业服务,完成社会保险参保、基金征缴任务,及时支付社保待遇,开展劳动监察、农民工工资清欠与维权工作,做好城镇新增就业为民办实事、事业干部考核、招考及人才引进工作,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规范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建立和谐劳动力关系。
(二)、预算单位分解下达预算资金情况
20xx年度预算安排人社专项经费388万元,按进度下达拨入388万元,年中追加人社专项经费140.8万元,其中追加就业服务(含职业鉴定)工作经费33万元、劳动监察仲裁及农民工工资清欠经费28.74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经费24.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费4万元、事业干部(含三支一扶人员)招考经费47.26万元、经营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经费3万元,全年实际拨入人社专项经费528.8万元。因本年财政拨了20xx年度与20xx年度两个年度的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实际支付人社专项工作经费只有278.09万元,形成结余250.71万元,其中82.71万元形成20xx年度结余、168万元结余资金年末退回财政于次年初下达至我单位使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首先是及时完成人社专项经费项目资金会计核算;其次是成立了人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小组,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办公室主任共同参与人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
(二)组织过程。对照人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逐项目自查,核准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逐项计分自评。
(三)分析评价。梳理统计好人社工作业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与意见建议。重点分析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参保、社保基金征缴、支付社保待遇、为民办实事、事业干部考核、招考及人才引进工作、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劳动监察、农民工工资清欠与维权、建立和谐劳动力关系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综合评价结论
按我单位制定的《项目自评分值表》进行考核,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分,综合评价为优。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财政分三次下达拨付预算内人社专项经费,即3月份下达20万元、5月份下达200万元、年底结算下达168万元。年中追加拨入人社专项经费140.8万元,全年实际拨入到位人社专项经费528.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xx年,财政共下拨人社专项经费资金528.8万元,扣除年末退回财政168万元,实际到位360.8万元。人社专项经费项目支出278.09万元,本年结余82.71万元,按调整后预算执行率为77.18%,人社工作正常运行经费得到保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人社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根据人社工作需要安排预算、下达指标,县财政监督管理,人社部门工作开展进度情况向财政提出申请报告,财政据以拨付,我局按照财经规定使用,完成各项人社业务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各项就业指标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月底前完成新增城镇就业3230人,失业人员就业1920人,就业困难员就业762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2820人。完成就业技能培训2452人,完成创业培训737人。建立青年见习基地27家,完成青年见习计划93人,大学生实名制登记共676人。建立就业扶贫基地6个、扶贫车间31个。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685家,新增参保人数4639人,参保人员总计18387人;征缴基金15626万元,完成任务8113万元的19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98家,参保人数12416人,其中在职8024人,退休4392人;社会保险费收入(税务征缴)养老保险金11703万元,职业年金254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数1547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100%。工伤保险参保单位483家,总参保人数23246人,征缴基金58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15家,总参保人数16668人,完成参保任务16650人的100%,征缴基金356.22万元。20xx年共发放各种社保待遇50796万元,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10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175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715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42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461万元。
认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4707人,其中选择参加企业社保3921人,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86人;已补贴2947人共6808.6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667人共1223.74万元,企业社保补贴2280人共5584.93万元。
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03人,其中教师184人,医务人员49人,其它事业单位人员64人,人才引进4人,乡镇村(社区)组织书记2人,招聘三支一扶人员3人;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6094人。确认、发证职称评审282人次,其中初级125人,中级101人,高级56人;补办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16人次。
办理正常工资审批7385人次,办理新录用、转录、调动手续445人次,办理退休人员审批175人,死亡人员抚恤金和遗属困难补助审批69人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138户,涉及劳动者5700多人,补签劳动合同300多人;受理投诉案件11件,结案11件,共为84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克扣工资162余万元,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2万元,退还478万元,账上余额881万元;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检查单位45家,共涉及农民工2600余人,拖欠工资企业2家,涉及农民工180人,涉及金额140余万元,责令补发工资140余万元。
登记处理案件166起,立案受理58起,其中调解25起,裁决14起,和解撤诉19起,涉案金额360万元,出具不予受理通知108起,解答仲裁咨询238起。
(2)项目完成质量。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100%;纯农户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动态就业援助率100%。城镇登记失业率3.9%,控制在任务指标4%以内,就业扶持政策有效落实;社会保险事业不断发展,待遇及时足额支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序进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有序进行;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备案、劳动关系协调、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率与结案率99%;。
(3)项目实施进度。人社工作正常运行,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执行各项财经制度规定标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本着节约原则,从严把关,在做好各项工作前提下尽量压缩开支。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创业,新增就业增加劳务收入约2亿余元;发放社会保险待遇5亿余元。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就业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连续上涨,干部结构日趋合理,业务信息系统化管理基本普及,涉及人社部门信访件明显减少,服务对象满意率高达97%。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劳动者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就业质量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上升,基本实现老有所养,事业单位的干部结构得到改善、整体素质逐年上升。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方面
1、项目立项。项目过于笼统,没有完全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测算安排预算。
2、项目跟踪监管。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清欠工作等少数项目的开支缺少局办公室监管。
3、项目实施进度。存在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工作进展情况。
(二)资金管理方面
1、资金使用。存在串用情况。
2、项目资金拨付。主要集中在下半年拨付,导致我单位先做事年底支付情况。
3、会计核算。人社工作经费以项目支出作预算,实际下达指标功能科目为“行政运行”,按照决算编报要求“行政运行”只能作基本支出,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别较大。
(三)产生的原因
县财政比较困难,资金相对紧张,项目支出预算严重不足。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
1、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足额安排人社专项经费。
2、建议将人社工作经费性质资金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确保与决算要求相符。
3、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按需及时拨付资金。
4、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人社工作运行成本。
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篇2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xx〕26号)精神的工作要求部署安排,20xx年9月10日,我单位组织了自评工作组,对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根据大政办发〔20xx〕47号文件规定,为大化瑶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能完成各项职能工作,让政务服务中心更好地服务企业办事群众,提供可靠保障。
2.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于20xx年1月开始实施,具体项目实施由各中心、股室负责执行,从项目实施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来保证项目的有效开展,以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1)项目经费来源及到位情况
工作经费资金根据大财复〔20xx〕1号文件安排项目资金280000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经按计划支付263281.68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经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基本完成支出任务。
(3)项目经费结余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工作经费280000元已支付263281.68元,结余16718.32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县大数据发展局及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顺利进行。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xx年12月10日,大化县大数据发展局成立了工作经费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组长:蓝艳宇
工作组副组长:周楠
工作组成员:韦坚、韦雪珍
办公室设在局财务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考评工作组按照项目预算及工作开展情况、决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工作经费项目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项目立项符合县委、县政府的文件要求,投入项目资金28万元,均为县本级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
在工作经费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财经有关法律法规开支,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内容和经费使用范围,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经费及时到位和使用。
(三)产出
1.数量指标:新购置一批办公设备(2套台式电脑、1台打印机、2台碎纸机等),提高工作效率;购置办公用品(复印纸、笔等),保障日常工作有效运行;年内局工作人员出差约213人次,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2.质量指标:保障县大数据发展局及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顺利进行。
3.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各项工作都顺利推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我单位日常工作有效运行。
4.成本指标:本年度计划支出280000元,实际支出263281.68元,不超过本年度预算。
(四)效果
1.社会效益: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设置不动产登记窗口、水电气报装窗口、企业开办窗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等“一窗受理”窗口,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县各部门六类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共1535项(其中行政许可467项、行政确认326项、行政奖励76项、行政给付61项、行政裁决11项、公共服务事项312项、其他行政权力282项)已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截止20xx年12月31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上大化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全县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平均承诺提速率为76.71%;全县政务服务即办件476项,占政务服务事项总数比例达到31.13%;各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比例达到99.75%,其中行政许可事项“一窗”分类受理比例达到99.37%。
2.可持续效益:继续推进“一事通办”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持续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持续推进行政服务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必进”,满足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多件事”的需求,逐步扩大“一窗受理”事项覆盖范围。二是持续开展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推进县(区)部分简单高频事项实现“同城通办”。三是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加快指导对接,基本实现线上“一网通办”,大幅提高网上办理率。
3.群众满意度:截止20xx年12月31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好差评”管理系统五星评价数量/比例为14707/99.75%,四星评价数量/比例为33/0.22%,三星评价数量/比例为3/0.02%,二星评价数量/比例为1/0.01%,一星评价数量/比例为0/0.00%,平均分数9.99。群众满意度达到99%。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经验总结
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保证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学习,强化绩效管理的理念
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xx〕41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xx〕26号)相关绩效管理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强化绩效管理的理念,营造预算绩效管理氛围。
3.创新方式,落实责任
创新管理方式,落实岗位责任制,夯实基础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二)存在问题
在预算编制环节,预期支出项目金额和实际支出的存在差异,这是由于预算编制经验不足导致。
(三)意见建议
进一步加强对单位编制预算绩效目标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大对绩效项目的管理力度,实施进度跟踪,合理支出预算资金,使其最大效益化。
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为协助县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处理县发改局日常工作事务,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办公室工作正常开展,实施县发改局办公经费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xx年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处理县发改局日常工作事务,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重点项目集中开工等办公室工作正常开展。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项目计划到位资金15万元,实际到位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4.92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99.47%。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动态,扎实开展项目的谋划、储备、推进、衔接工作,争取一批项目进入国家、省级计划盘子,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进一步完善价格决策机制,增强价格调控能力,提升价格监管水平,规范价格行政执法,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科学发展,社会稳定;做好“谋发展、促改革、抓项目,促投资”等中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日常基本工作正常开展。
2.阶段性目标
聚焦经济运行态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抓好资金争取工作;强化协调与服务,全力抓好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日常基本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县发改局办公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实行项目专项管理。对于重大的业务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决定。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年中开展项目监控自评,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标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县发改局20xx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县发改局纳入20xx年绩效自评项目为办公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2号);
(7)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印发的《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及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屏财发〔20xx〕35号);
(8)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10号)文件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优”;80分≤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良”;60分≤评价得分<80分,等级为“中”;评价得分<60分,等级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县发改局办公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及前期优化过程,对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经费项目设定6个绩效指标,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6个,占总指标数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2. 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该项目有绩效目标,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该项目已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3. 资金投入
该项目预算编制科学,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 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该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该项目实际支出资金14.92万元,无剩余资金,预算执行率99.47%。
(3)会计核算规范性:该项目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和规范,项目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
(4)资金使用合规性: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 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实施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业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人员等实施条件落实到位。
(3)档案管理规范性:项目档案统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并已归档。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生数量
实际完成率:该项目计划保障县发改局日常基本工作的正常开展,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里的详细建设内容,实际完成率100.00%。该项指标8分,评价得分8分。
2.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实际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在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该项目计划成本为15万元,实际成本15万元,成本节约率100.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通过县发改局办公经费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县发改局正常运转和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升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按照中央、省、州、县有关绩效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并依此开展相关工作。
(二)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科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责任科室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项目指标设定不规范。如购买办公设备数量等指标因年初预算设定时考虑不充分、描述不准确等原因,所以导致未完成。
(二)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未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专门管理,部分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不齐全,部分项目档案资料未整理归档。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绩效目标申报表和绩效目标自评表进行核查,如属错报进行更正;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以保证目标申报表和目标自评表的一致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除上述报告中所提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区法院人员经费根据川人社办[20xx]899号、川人社办【20xx】900号、乐人社办发【20xx】11号、乐中府常【20xx】81号文件规定,预算该项目经费,用于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补贴、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法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用于司法辅助人员日常经费保障。20xx年度预算232.56万元,系全额财政拨款,项目绩效目标是保障法警执勤岗位津补贴、加班补贴,保障法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保障司法辅助人员日常经费保障足额按时发放。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xx〕8号)的指导思想,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强化我院绩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我院20xx年度人员经费项目的总体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今后完善项目的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通过查阅项目涉及的政策文件、申请资料、财务资料及其他档案资料等,收集项目相关统计数据,如工资花名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审批汇总表、人民警察执行值勤岗位津贴审批汇总表等,对人员经费管理、发放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二)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标准以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国家、地方规范、行业标准及政策文件为首要评价标准,通过定量为主的评分方式进行评价,对于无法定量评价的指标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进行评价。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设定的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原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指标、部分达成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合理确定分值。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我院人员经费支出综合绩效评价为100分,评价结论继续执行。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区财政局区将本院“法院项目人员经费”项目纳入财政预算,金额为232.56万。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项目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为充分保障单位业务经费的稳定使用,严格使用,均衡使用。所有程序合法合规,资金支付依据合法,不存在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及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经费合规性为100%。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xx年业务经费支出共计232.56万元,20xx年区财政局拨付资金232.56万,资金到位率100%。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清晰,去路明确,未出现应支未支,资金使用完成率达到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我院20xx年让每位干警感受到司法的关怀。较好发挥了经费管控带来的积极作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我院所有经费使用均按照相关业务流程进行,统一支付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针对性举措,补短板、强弱项,严格案件审批和资金流动的管理使用工作。
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办法规定,认真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仔细把关,让每一件案件有理有据。对各类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有限资金能够用的有效高效。
六、有关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院将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加大与财政的沟通力度,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扎实工作,资金管控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院将继续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恪尽励精”目标,不断规范和加强司法工作,加大相关管控力度,切实控制经费支出情况及相关的业务流程,期望将纳税人的每一份税金,都在我院法官发光发热,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