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房子》读后感
老地方整理的《草房子》读后感(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草房子》读后感 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曹文轩写的《草房子》,那动人的的故事情节,丰富多彩的人物形象,都把我如铁碰上磁铁一样把我吸引着。但是最最令我喜爱的,是书中每个人物所展现的品德!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他喜欢养鸽子,一旦看见别人的鸽群数比他的多时,他就会羡慕得很,如果发现别人的鸽群数小于他时,他就会很自豪。他非常得调皮,总喜欢捉弄别人。当他把秃鹤的帽子传来传去,可就是不给秃鹤,故意让秃鹤的秃头暴露出来惹人笑时,我觉得他非常得调皮。但是他也有好的一面,那是在《草房子》的第九章的《药竂》里,当时他还在生病,为了承诺自己对柳柳说的的诺言,他竟然独自一人带着柳柳去城里玩儿。他把他的所有零花钱都拿去给柳柳买各式各样的吃的,还给柳柳买了一个布娃娃,他生着病不能太疲累,但他是还带柳柳去爬了城墙。从这些事例中我知道了桑桑是一个调皮捣蛋、精灵古怪的、但他却很守信用。
我还喜欢《草房子》中的细马,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刚来油麻地时,他说着浓浓的江南口音,他的同学们谁也听不懂他说的话。他也听不懂其他同学说的话,当细马上第一节课时,有一些同学叫他“蛮小子”时,他并听不懂,而跟着那些同学一起叫“蛮小子”,惹得教室里的同学哈哈大笑,从而闹下笑话。之后细马就很惹人讨厌。
细马虽然非常得不讨人喜欢,但是他后来变得非常的孝顺。当邱二爷生大病时,他得知邱二爷的药谱上需要柳树根时,他冒着凛冽的寒风,来到柳树下来挖树根。细马一直哇呀一直挖,直到他手上的血把镐柄给染红了……最后邱二爷死了,邱二妈疯了,细马知道后他用自己所有的羊给邱二妈治好了病,他又用卖树的钱,买了一群羊来养着,因为他要用卖羊的钱和买树的钱给邱二妈造一幢大大的好房子。
这就是《草房子》一个充满爱与被爱的故事,这里展现着美!
《草房子》读后感 篇2
这几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这是一本很好的书。
秃鹤应该叫陆鹤,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们都叫他秃鹤,桑桑是一个既调皮又爱闯祸的孩子。蒋一轮和温幼菊是桑桑他们的老师,都是很不错的老师。纸月是个清纯又干净的女孩子,她是板仓村的人,可是她要走很远的路来上学,因为,这里的小朋友和老师都很热情又友好,不像在板仓小学那样有人欺负她。桑乔是桑桑的爸爸也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
他们在这一个并不大的校园里度过了快乐的童年。调皮又机灵的桑桑把蚊帐制成渔网,把碗柜做成高级鸽笼。这说明他很爱动脑子,爱动手创造一些东西,如果他长大了也可能会是一名科学家。他也有一段痛苦的经历,不知什么时候他的脖子上长了一个肿块。之后他爸爸带他看了许多家医院,得到的是一样的结果,他喝了许多的苦药,他甚至勇敢的接受了火针。后来他爸爸从一位名医那里治好了桑桑的病。慢慢的桑桑变的懂事多了。
虽然,我是第一次读这样的小说,可是我却不感到一点儿意外。也许就因为这个疑问而让它变的生动。《草房子》是一篇美丽的小说,希望我们的世界像它一样美!美的力量绝不低于思想的力量。我在这本书里学会了勇敢,要善于帮助他人,心存美丽,做一个诚实,勇敢的孩子。
《草房子》读后感 篇3
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瞎唱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编歌、把爸爸年轻时得到的笔记本当什么来用……然而,每次被妈妈训责以后,过一段时间老毛病却又犯了,母亲的责骂简直对他来说没有一点效果。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上的。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我知道了师生之间,应该友好相处……
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草房子》读后感 篇4
《草房子》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
故事中,最震撼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曾是麻油地的主人,可后来却是麻油地西北角小屋里的孤寡老人。她本来是一个令麻油地人最憎恨的死老太婆,她的小屋曾是麻油地小学的一处污点。直到有一次,她救了不慎落水的乔乔,自己却掉进了河里。被大家救起后,她已经奄奄一息。在大家的悉心照顾下,几天后她终于能勉强下床走动。后来她不再来学校捣乱,而是做起了学校的“保卫工”,她不让鸡鸭跑进学校,不让学生乱采植物……成了大家信赖的好伙伴。最后,她却为了保护学校的一个南瓜而落水死亡。是什么让她成为大家的好伙伴?是什么让她为了学校而不惜放弃生命?答案必然是爱!因为爱,让她获得了一颗感恩的心。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不管人有多忙,都应该多多关心老人,让他们不再感到寂寞和孤独。
故事中,我最佩服的是杜小康,他生长在红门里,曾是麻油地最富有的人家,却在一瞬间一贫如洗。名列前茅的他只好退学,随着父亲赶鸭子。从小娇生惯养的他没有悲观退缩,而是更加勇敢坚强,在校门外摆小摊过日子都不感到羞涩。杜小康的勇敢告诉我们:灾难来临时不能悲观退缩,可以用微笑去面对。
《草房子》中的故事魔力般地吸引着我,故事主人公身上所闪耀的人性美让我赞叹!
《草房子》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这是一篇少年长篇小说。
作者写了男孩桑桑一到六年级中发生的难忘的事情,我最喜欢《红门(二)》,杜小康是油麻地最有钱的人,是村里唯一一个有自行车的人,他也非常喜欢上学,可是他的爸爸不争气,往醋里掺水被发现了,店没了,自行车也没了,更没钱来交学费了。红门里显得空空落落。杜小康不得不放弃上学和他爸爸去放鸭。杜小康做梦都想上学,而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就应该好好珍惜。
我第二个喜欢的是《艾地》,秦大奶奶原是一个自私不被人喜欢的人,但从那次救人后,秦奶奶就变成了一个无私,助人为乐的人,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我们也应该像秦大奶奶那样无私,知错就改,助人为乐,“人总有一死,有的死的轻如鸿毛,有的死的重于泰山”,秦大奶奶助人为乐而死是重于泰山的。
第三个喜欢《药寮》,桑桑重病在身,但老师鼓励他了,但是他已经失去了信心,我们应该向他爸爸学习,不到最后一口气就永不放弃。
《草房子》的作者曹文轩是一名儿童文学作家,其它代表作还有《青铜葵花》,《山羊不吃天堂草》,《根鸟》,《狗牙雨》等作品。
作者曹文轩写的这篇《草房子》很让我感动,它反映出了一个农村小孩的生活。
总而言之,我很喜欢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