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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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1
为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精神,全警动员,全警参与,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市民文明交通素质、辖区交通管理水平、道路交通秩序“三提升”,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巡特警反恐大队、网安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海防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警大队、派出所(治安办)等局属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教导员林贵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联络员:方士宾。
三、主要任务
1.违章停车: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占压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靠、乱停乱放、车向停放不正确等现象;对违停车辆,利用警务通查询车辆信息,与车主联系,敦促车主及时规范停车,对不听劝阻及经屡劝不改的违法当事人,与交警大队警务机动中队汤逸东联系,拖离违停车辆。
2.交通“乱象”: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斑马线上不理让行人,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电动自行车未上牌照上路行驶。
3.交通安全宣传:散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动员志愿者、沿街商铺业主劝阻乱停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四、整治重点
9月13日至10月12日期间,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五、具体安排
(一)县局相关警种、内设科室:
第一组:
责任单位:巡特警反恐大队
责任领导:蔡本城
责任区域:元光路(建设局至原武装部)
云平路(原武装部至江滨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二组: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责任领导:陈宝群
责任区域:城元路(宝城路实验中学路口至将军大道)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三组:
责任单位:网安大队
责任领导:邱汉俊
责任区域:君宝路(宝城路交界处至公园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四组:
责任单位:森林警察大队
责任领导:周宝平
责任区域:云东路(云漳路中段环岛至漳江大桥)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五组:
责任单位:刑侦大队
责任领导:方建生
责任区域:江辉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六组: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责任领导:张育文
责任区域:育英路(楼仔脚中段至公园路交界处)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七组:
责任单位:海防大队
责任领导:蔡荣辉
责任区域:将军大道(鼓山路口至渡头岩)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八组:
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责任领导:陈东健
责任区域:将军大道(渡头岩至金霞红绿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九组:
责任单位:国保大队
责任领导:林青山
责任区域:宝龙路(顶溪路至宝龙小区北面)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组:
责任单位:禁毒大队
责任领导:吴镇界
责任区域:宝龙小区北面(将军大道至宝树村)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一组:
责任单位:政工室
责任领导:柳志林
责任区域:人和路(福锦)(将军大道至溪云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二组:
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室
责任人:沈志林
责任区域:政通路(宝城路至将军大道)
宝城路(新政府边)(人和路至宝树村)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三组:
责任单位:法制大队
责任领导:吴伟庆
责任区域:顶溪路(国道324线(双溪口)至将军大道)
人员安排:警力2名
第十四组:
责任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责任领导:方光辉13605036766
责任区域:顶通路(政通路至顶溪路)
人员安排:警力2名
(二)交警大队
第一组:
责任单位:警务机动中队
挂钩领导:沈汇森
责任人:沈汇森
责任区域:陈政路(将军山公园至陈政路环岛)
将军大道(金霞红绿灯至竹仔前)
公园路(金霞路至陈政路将军山公园)
人员安排:警力6名
第二组:
责任单位:下河中队
挂钩领导:吴建勋
责任人:吴旺金
责任区域:金霞路(元光路建设局路口至下河乡政府)
人员安排:警力4名
第三组:
责任单位:城区中队
挂钩领导:沈汇森
责任人:施福山
责任区域:宝城路(金霞路交界处至美霞大道交界处)
绥阳路(陈政路环岛至原振云大酒店)
云漳路(迎宾门至旧武装部)
云漳路(旧武装部至江滨路下坂步行桥)
复兴路(搂仔脚中段至江滨路交界处)
江滨路(九尾桥下至翰林江景)
人员安排:警力12名
第四组:
责任单位:火田中队
挂钩领导:陈德生
责任人:施耀龙
责任区域:江滨路帝景湾(下楼居人山至漳江大桥)
绥阳东路(原振云大酒店至阳下村部)
开漳州大道(和田路红绿灯至国道324线)
人员安排:警力6名
第五组:
责任单位:常山中队
挂钩领导:张少龄
责任人:赖惠斌
责任区域:马山大道(益宝山至马山村)
彩龙大道(御史岭324国道交接口至御史岭公园)
G324国道(竹仔前至疏港公路路口)
人员安排:警力6名
(三)派出所(治安办)参照以上方案在各自辖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做好具体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积极为整治工作创造条件。
(二)明确任务。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扎实履职,全力维护所管辖路段交通秩序,并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作。要结合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情况的发生,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果,见实效。
(四)强化督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工作的贯彻落实。督察大队将实地督导,通报、问责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五)强化宣传。要借助电视、广播、户外大屏幕、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媒介,曝光交通陋习和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举措,宣传文明交通行为,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营造创建氛围。
(六)县局相关警种、内设科室于9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员排班表发送至交警大队邮箱。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文明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出行,文明礼让,做文明宜昌人。
二、组织领导
组长:马惠平鞠宾
副组长:韦亚丽马小茂李铁峰杨才运
组员:葛永山黄江陈龙谢翼飞刘伯杰冯占军张逸刘敏于娟牛珊珊刘媛媛田杨阳马芳少先大队干部(20人)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每周六上午10:00-13:00,每次安排3个小组。
四、活动区域
西子西环午小北三路北二路路路路
五、活动安排组长组员
一组:黄江陈龙刘敏葛永山
二组:刘伯杰张逸刘媛媛冯占军
三组:马芳田杨阳于娟谢翼飞
六、活动任务
1、向市民宣传文明交通常识。
2、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上快车道、带人、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3、对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栏、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4、对过马路有困难的'行人(如孕妇、老人等),要帮助他们安全过路口。
5、有行人问路,如有知道可直接告知对方,若不知应热情引导其询问交警或其他人。
七、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活动部署准时前往指定区域,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不能提前结束。各班认真学习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本次志愿者活动各班对志愿者进行组织和培训。
2、保障活动安全:在活动开展前要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在往返途中加强组织管理,注意交通安全;在责任区域开展活动时,师生只在人行道上活动,不得进入机动车道;注意防暑等。
3、志愿者要求:
(1)所有志愿者佩戴志愿者标识(团市委配发的小红帽)。
(2)志愿者服务活动期间,请讲普通话,严禁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严禁出现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3)志愿者服务式要注意文明礼仪规范。
4、及时总结,反馈情况。活动结束后,各班须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总结、图片信息资料)报至综治办。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3
积极响应创建文明城市的号召,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吴家山街各社区崇尚文明、讲究礼仪、遵守秩序的社会风尚,营造“知荣明耻、摒弃陋习、践行公德、共建共享”的文明和谐氛围,展现良好的社区形象和精神风貌。现拟组建以志愿者为主体的交通文明导队,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普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区居民公德意识,规范社区居民文明交通行为,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增强居民们自我交通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文明城市的创建作出应有贡献。
二、参加对象、组队方式
交通文明劝导队的参加对象以中老年人为主,实行自愿报名,推行义务服务。参加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热情,热心公益,以身作则,做文明行为示范的标兵。按报名人数多少进行合理分组,确定劝导地点进行轮流值勤。
三、交通文明劝导队职责
交通文劝明导队的主要职责是上街值勤,纠正、制止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宣传、劝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革除陋习,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具体是:对各种车辆(含汽车、摩托车、电瓶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反交通规则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负责对行人翻越隔离栏、乱穿公路、乱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贴乱画、有意损坏公物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的劝导和制止;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市民养成文明礼貌、健康向上的良好日常行为习惯。
四、工作方式
1、交通文明劝导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带“文明行为劝导员”袖章,针对社区公共场所人员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监督劝导。
工作时间:(初定)早上8:00—11:00;下午14:30—17:00 。
2、对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人员,文明行为劝导队成员要及时行劝导,对于同一个人的不文明行为发现第一次的予以口头劝导,第二次书面记载。
五、劝导内容:
1、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说脏话、粗话
2、随地吐痰、随地乱扔垃圾
3、随意张贴广告、乱发传单
4、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违章行驶
5、公共场所行为举止不规范
6、随意在公共场所放养猫、狗等各种宠物
7、行人翻越隔离栏、乱穿公路
20xx年12月13日,我校团总支组织十余名学生团员志愿者赴丹阳社区,积极参加“倡导文明,我做文明劝导员”义务交通协管活动,在社区主干道十字路口、公交站台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借以倡导文明新风,争创文明城市!
本次活动得到了丹阳学校党支部、横溪街道共青团工委、丹阳派出所的高度重视,在活动过程中,执勤民警对参加服务的志愿者同学给予了很好评价。通过交通文明劝导员的实践活动,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百姓,体验社会不同岗位,同学们不仅增强了自我交通安全意识,也增强了社会责任感。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4
为保障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开展,调动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夯实我镇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提升道路安全基层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根据《关于专职交通协管员、兼职交通安全员补贴发放的通知》(浦道安领导小组〔20xx〕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交通安全劝导队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职责
劝导站人员必须服从镇道安办领导和任务分工。
1、宣传、引导行人文明行路,劝阻不文明行路行为;
2、宣传、引导非机动车安全文明骑行,劝阻不文明行驶行为;
3、宣传、引导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应减速避让,劝阻不文明驾驶行为;
4、使用照相机、摄像机对以上违法行为人或车辆进行录拍,记录违法行为并上传至农交安app系统;
5、扶助老、幼、残疾人安全文明行路,热情为外地驾驶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
6、劝导员必须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有越权行为。
二、工作要求
1、劝导员应当树立文明交通大局观念,从自身做起,以自身文明的交通行为在群众中倡导安全交通、共建交通安全。
2、在开展交通劝导和安全宣传的.过程中,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遵循劝导的操作程序,遇有工作疑问时,向派出所,交警,道安办请求帮助。
3、劝导员上岗期间必须穿着反光背心及劝导制服,配备的相关装备应齐全,请勿擅自离开岗位和做与执勤无关的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误岗,执勤时不聚岗、溜岗、闲谈等。
4、遇有交通和治安案件及时报告,一旦有紧急情况,请速拨打“110”报警电话。
5、语言规范:使用统一宣传用语,礼貌用语,文明宣传。
三、岗位设置
原则上劝导员由村干部兼任或责任心强的党员或群众担任,上岗劝导由镇道安办统一安排。为了杜绝劝导员占岗位混补贴不作为现象,镇道安办采用月份考核的办法,对考核不合格、拒不上岗出勤履行职责的第一次警告、整改,第二次劝退予以取消劝导员资格。
四、管理成效
1、因工作不力,未按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开展劝导工作,受到镇道安办通报批评的,视为不合格;
2、积极按照镇道安办和县道安办要求开展工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秩序良好的为合格;
3、因劝导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劝导职责,导致劝导点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高发的,视为失职;
4、考核结果受到镇道安办通报表扬的视为优良,受到县道安办通报表扬的视为优秀。
五、经费保障
本岗位为公益性岗位,岗位工作经费补贴资金来源由县财政支出。补贴发放按绩效考核和实际出勤时间计算。补贴方式借鉴其它乡镇做法,统筹县财政年度预算的全镇劝导工作经费,建立绩效考核办法对劝导员工作进行量化,采取扣发、增发绩效报酬的形式管理劝导员,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推广或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予以物质激励。以“留住人、运行好”为目标,确保劝导站正常工作运行,有效发挥作用。实施量化后的劝导补贴标准和方式如下:
1、劝导基础补贴:每月100元
必须做到除镇道安办统一安排劝导值班外,每月自行组织1次上路劝导,并将图片发至道安办存档。
2、绩效补贴:每月100元
每人每月需登录农交安APP28天,150条劝导日志。
以上工作内容统计由镇道安办于次月5日前统计并给予通报,对职责履行不达标人员扣除绩效以及当月工资。劝导补贴以月份考核结果为标准实施发放。
六、考核办法
1、以月为周期,由镇道安办组织实施每月考核一次,并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
2、由镇道安办人员组织对每次劝导带班出勤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月底汇总得分;
3、镇道安办次月5日前统计农交安APP使用情况,汇总得分;
4、镇道安办将依据考核结果,对各劝导员实施奖惩:
失职:视情节扣除劝导员补贴、绩效、直至开除(月平均得分50分以下)。
不合格:第一次警告、整改,第二次劝退(月平均得分51至70分)。
合格:继续强化培训引导(月平均得分71至94分)。
优良和优秀:给以精神和物质奖励(月平均得分95分以上)。
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方案 篇5
为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切实增强公民交通、法治、安全和文明意识,创造良好道路通行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县文明办《临泉县文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要求,特制定城南街道文明交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积极实践“五大发展”理念,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导向,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原则,以文明交通行动为抓手,直面问题,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长效管理,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文明交通方案,建立责任明确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完善,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交通参与者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局面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活动内容
围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三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五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杜绝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即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饮酒驾驶、毒驾、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交通设施大完善
1.加快辖区内5处公共停车场建设步伐,引导社会资金建设各类停车场所,鼓励辖区内停车场停车位有富余的,实行收费停车,缓解机动车停放压力。
2.在辖区集市入口处各建设一处临时停车场,有序引导各类车辆临时停放。
3.加快辖区内“天网”工程建设。完善省道、县道交叉口处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建设;在辖区道路主要交叉口、事故易发路口,分步骤、分阶段制定建设计划,逐步建设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视频监控。
(二)交通堵点大整治
1.以102省道行经辖区内路段街道、道路交叉口为重点。依据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群众反映等渠道对辖区道路各“堵点”进行全面排查,列出清单,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尽快改变混乱状况。
2.以辖区内光明路、城中路、交通路、解放路、兴泉大道、四化路、建设路、霞光大道、教育路9条重点道路;社区、学校、医院、银行、企业、客运场站、市场、购物中心等人员聚居场所周边为重点。排查“堵点”,限期整改。
3.对辖区骑路逢集易发拥堵情况进行调研,由社区建设专门集贸市场、明确各个易发拥堵路段日常驻点管理劝导员,常态化开展社区交通秩序管控。
(三)文明交通大宣传
1.要求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并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各经营户和广大群众发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议书,倡议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当文明人、做文明事,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号召2公里以内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非机动车,每名工作人员要向身边的10个公民宣传交通法规,形成“交通宣传、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
2.在辖区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活动,形成立体式交通宣传教育模式,大打一场交通安全宣传普及战。
3.以街道“法治主任”为骨干,组织精干宣传队伍,深入辖区,以社区为单位,开展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大培训。
4.各社区都要张贴、悬挂文明交通标语、横幅等,制作文明交通知识和典型交通违法、事故宣传内容。
5.号召辖区内志愿者积极行动,党员干部志愿者和企业、社会各界志愿组织,积极参与宣传、引导,举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四)交通违法大严管
1.联合执法部门,集中清查各重点部位秩序混乱问题,杜绝车辆乱停乱放、三轮车非法营运、占道摆摊设点等一些久禁不止、影响交通畅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2.建立义务交通劝导员队伍,开展交通劝导活动。对各自辖区重点路段划分劝导网络,通过“定人、定路段、定时间”的形式,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对劝导员工作进行考核。规范城区劝导员工作内容和流程,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参加劝导活动志愿者的监督,达到预期劝导效果。
五、保障措施
实施“文明交通”,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构建和谐社会,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要结合实际,推动“文明交通”健康顺利开展。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城南街道文明交通三年计划领导小组,充分认识实施“文明交通”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做出周密部署。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紧密配合,把实施“文明交通”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三)加大投入,强化宣传。财政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三年计划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设施、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措施落实,要专款专用,统筹管理。
(四)强化考核,严格问责。文明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期间,街道各部门及各社区要严格落实“文明交通先进乡镇(街道)”和“无严重交通违法村创建”评选活动,街道纪工委要对县考评结果出现的问题进行通告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