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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封控区生活物资保障方案

2025/06/01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疫情封控区生活物资保障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封控区生活物资保障方案 篇1

一、储备依据

自治区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发〔20xx〕59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xx〕17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xx〕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xx〕9号)等文件。

二、储备类别

秋冬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为医疗救治物资、社会防控物资、产能储备物资三类。

三、储备方式及承储企业

按照实物储备,清单管理,资金周转的原则分以下储存方式:

1.医疗救治物资由定点救治医院按照30日内满负荷运转需求,统筹使用本单位预算资金进行实物储备;

2.按照就近原则和我区实际,委托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作为红寺堡区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承储企业。

3.产能储备物资可根据实际需要采购自治区公布的产能储备企业产品。

四、储备物资数量及资金分配方案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xx〕339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提示函〔20xx〕9号等文件要求,该资金可用于对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3个方面(不含医疗机构)实物储备的采购、轮换、管理和利息费用支出予以补助。为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保证秋冬季疫情社会防控医疗物资储备到位,按照30日内满负荷运转需求,根据《重点场所储备标准》初步测算,红寺堡区需储备社会防控物资17种(具体详见附件),价值215.85万元。我局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支付储备金215.85万元。剩余479.15万元待《自治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轮动使用办法》出台后,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该资金只作为社会防控物资储备的周转,不用于实物采购,疫情结束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剩余部分按照自治区要求执行。

疫情封控区生活物资保障方案 篇2

接受当地专业结防机构交付的对结核病人的.督导化疗(看药下肚)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农村基层组织和城区居委会(街道)有义务协助开展结核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工作。并认真填写好病人的服药记录,以便备查。

一、依照全省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实施计划的要求。

市的结核病人统一归口县、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防疫站)进行诊断、治疗和管理。

二、湖区、开发区的结核病人“查、治、管”工作划归区管理。

确保对辖区内每一例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化疗和全程管理。区管理两区结核病人所需结防项目配套经费由两区财政划转给区结核病防治机构统一使用和管理。

患结核病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市直行政机关和中央、盛市属企事业单位参与了医疗安全的职工。由市劳动保证部门负责与区、县和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并划转有关费用。

铁路系统和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的查、治、管”工作可依照本系统的要求,考虑到公司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铁路、部队的特殊性。由所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自身管理;公司结核病人的查、治、管”工作由公司医疗机构和防疫站负责。公司医疗机构、卫生院、医院只能诊治本系统职工(军人)及家属的结核病患者,其他结核病人应依照市卫生局的规定及时转诊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完成病例列入区的查、治、管”任务。区负责对公司、铁路系统和医疗卫生单位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和考评。公司、铁路系统的职工及家属和的家属结核病人应按要求将“查、治、管”资料及时报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

都必需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认真填写《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和《市肺结核疑似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并按区域管辖转诊至县或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不得擅自收治结核病人。

应分别转诊至市人民医院和县人民医院治疗;市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对出院的结核病人应按要求转诊至县或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和治疗。各医疗机构和县(区)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对患有并发症及其他疾病需住院治疗的病人。

四、县(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加强管理和督查,强化责任,确保结核病全程督导化疗和全程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各地政府要具体落实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人员、设备和专项经费,确保结核病防治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归口管理工作的督查协调。

要按照《污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同时,要加强专业防治机构自身业务能力的建设,不时提高对结核病的检查、诊断、治疗和管理水平,尤其要提高痰涂片显微镜检查、全程督导管理等关键性技术,使之真正成为当地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中心。

疫情封控区生活物资保障方案 篇3

一、范围

本预案对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基层单位、子公司关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本预案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实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努力实现“零感染、零扩散”。在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下,建立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和消除疫情的危害,确保疫情不在公司内发生和蔓延。

本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

组长(总指挥):

副组长(副总指挥):

组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二)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党组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决策和工作要求;负责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重大事故的决策;负责指挥协调管理疫情防控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分析、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形势;落实公司疫情决策,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组织落实人员管控工作;负责组织疫情物资的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防控措施、环境卫生等工作。

3、公司办公室职责

负责与集团公司、省市政府等上级单位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沟通、传达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组织协调公司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党群工作部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时期宣传教育,意识形态、舆论引导,及时传达上级各有关文件精神,用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报道公司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提示、提醒员工做好自我防护。

5、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掌握员工疫情期间加班、调配等情况;归口负责公司全体职工管控,做好公司内部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统计及重点人员监控等工作。

6、综合保障部职责

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对公司公共区域重点组织消杀;做好疫情时期食堂用餐方案及用餐管理;负责公司卫生、消毒;负责公司南厂区职工测温并协助北厂区职工测温工作;负责安保、食堂、保洁等外包人员管理等。

7、质量安全部职责

负责做好职工安全防控、劳动保护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检查、监督、指导职工职业卫生、安全等工作;组织开展职工岗前测温工作。

8、产业发展部职责

负责掌握公司科研、生产任务进度;分析后续任务情况,涉及重大节点任务或交货期的要主动加强与客户沟通,做好相应安排,尽量减少影响。

9、各部门、基层单位、子公司疫情防控职责

落实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负责管辖区域及本单位员工可能发生的疫情监控和预防;负责本单位区域内发生疫情的初期处置;向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疫情相关情况。

四、防控措施

(一)对员工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疗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全体员工在岗工作期间应当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保持个人良好清洁习惯,避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回避近距离寒暄、肢体接触等行为,主动配合排查和居家观察,积极参与联防联控。

(二)职工进入公司必须佩戴口罩,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体温测量超过37.3度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回家隔离或到医院就诊,并核实疫情期间行程。

(三)综合保障部组织对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休息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设定点位并集中回收和处置废弃的口罩及防护用品。

(四)疫情期间,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面对面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员工前往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地出差,如确实需要,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五)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控制人员、车辆进出,严禁情况不明、状态异常的人员入厂。严格核查外来人员有关信息,做好身份证、联系电话等登记建档工作,进入厂区人员实行体温监测,登记疫情高发地区车辆。如无必要情况尽量谢绝外来人员进入公司。

(六)在疫情防控期内,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根据任务安排确定出勤人员,尽可能降低人员密集程度。各级领导要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公司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七)各单位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对往返或经停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员工、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或可能有过接触的员工的信息,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信息进行核实、统计、报告。同时依照规定采取居家或医学隔离措施,向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汇报,并按政府规定报告信息。解除隔离前,禁止入厂。严格控制员工在公司内各种形式的聚集,严格控制员工在公司内随意流动。负责管理区域内(综合保障部承担的消毒任务之外)的预防性消毒。

(八)停止食堂各时段集中就餐,疫情彻底解除前,员工用餐改为配送制。各单位应避免员工聚集用餐。停止员工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使用。

(八)在公司公共区域设置专用的废弃口罩回收桶,指定专人负责废弃口罩的及时清运、处置销毁及监督巡查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如发现有发烧、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时,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排对该员工进行单独隔离。

1、员工在公司外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由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通知其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并督促其自行到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身体健康情况未得到确认前,不准进入厂区。个人和单位要及时如实向本单位、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员工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向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报告。人员所属或业务关联的单位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安排隔离。

(二)隔离疑似症状人员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调查其旅居史、接触史,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应急指挥部根据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是否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是否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等情况,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及处置决定。

1、疑似病例发病前14天如有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有感染患者接触史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与上级防疫部门或指定门诊医疗机构进行联系,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治疗和转运。转运时,要用医疗机构的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并将发病情况和有关信息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综合保障部负责引导医疗机构专车进入和驶出。

2、疑似病例发病前14天无疫情高发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无感染患者接触史的,由综合管理部安排防疫应急车辆将病人转运至就近指定的发热门诊进行观察治疗。

(四)全面排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并对其进行单独隔离观察14天。

(五)综合保障部对疑似病例或异常症状人员的工作场所、隔离点,以及其活动过的场所,接触过的部位进行消毒,对应急车辆进行消毒。

(六)如一次性出现多人发热或陆续出现疑似病例,视情况采取区域封闭或停产停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配合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调查情况,作好防护工作。

(七)出现疑似病例,全体人员需积极配合调查,帮助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清疑似病例流行病学史,将疫情扩散风险降至最低。

六、应急处置要点

(一)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二)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经应急指挥部同意,综合保障部负责先行隔离,为医疗机构人员调查取证保存原始材料。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四)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对密切和可能接触人员、接触地点、全体员工健康状况调查、核实、报告。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人员症状监控和信息报告,消毒工作,配合人员转移。

(七)综合保障部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七、应急结束

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授权宣布应急结束。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

综合保障部应急期间履行警戒任务,并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执行其他应急任务。

(二)应急物资与装备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服、消毒液及其盛装喷洒器具、红外线温度仪及电源等物资。综合保障部负责应急车辆并配备应急防护用品。

(三)通信与信息

公司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四)经费

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负责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专项经费,财务管理部负责此经费的统一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党群部党费、工会经费可支出费用用于防疫防控,在应急状态下确保及时到位。

九、信息报告

(一)本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xxxxx

(二)当员工发现疑似疫情病毒感染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报告,并根据应急指挥部意见,通知应急指挥部其他人员。

(五)经公司应急指挥部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限要求向726所、省市政府管理部门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疫情封控区生活物资保障方案 篇4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突然,为充分发挥物质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特此制定《宝鸡市陈仓区西秦小学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现将方案通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积极的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近期防控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社会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酒精、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体温计、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及时吸纳师生群众对防控物资使用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分工

1.总协调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

2.防控物资采购工作。由总务处负责落实购买。

3.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学校卫生室,学校卫生室管理员负责防控物资日常管理。

疫情封控区生活物资保障方案 篇5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高风险地区人员。目前已在高风险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高风险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高风险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特制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