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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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严管重罚、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行业督查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三车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抓住源头、标本兼治、严管重罚的原则,各道路运输企业在县交通局的统一领导下,要有专人负责,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三车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起数、死伤人数明显下降,建立三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局已成立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统一领导本单位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综合整治。按照统一领导、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严管重罚、长效治理的`原则,各道路货运企业一把手负总责。要主抓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坚持源头管理和路面巡查相结合,运输企业自查和部门监管相结合,县辖区内源头管理部门与运输企业签订三车整治责任状,明确职责,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二)开展源头调查,建立三车信息档案。各运输企业要认真梳理三车信息档案和台帐,并于2月1日前把运料车的台帐和车辆信息报送到县交通局三车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纠正车辆私改行为。各道路运输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私自改装车辆要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不拆除的不得上路营运,对抗拒不拆的车辆吊销其道路运输证,勒令退出运输市场。
(四)强化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风险抵押金最低定额为30万元。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或违规的运输企业、个人按《道路运输条例》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质量信誉考核和安全生产评价不合格的运输企业将清除出x建筑材料运输市场。
运料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运料车造成责任事故的从业人员将列入黑名单,处以2000元的罚款,取消其运料车资格。运料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车况完好。改装、拼装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拖拉机等不得从事建筑材料运输。
对造成1人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运料车,企业要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其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五)建立交通安全员联系督查制度。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源头选派部分运政管理人员进驻企业,参与企业安全学习培训,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安全员要掌握运输企业动态,及时上报企业的三车运输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1月16日至2月16日)。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全面遏制三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及车辆台账信息,督促企业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
(二)源头治理阶段(2月17日至3月17日)。各分局、交管站完善源头治理工作,对重点的运输企业和材料单位,安排运政人员进驻,对企业和车辆进行实时监管。
(三)长效管理阶段(3月18日至4月16日)。根据整治情况,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三车交通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各分局、交管站、稽查站(队)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二)密切合作,协调配合。各分局、交管站、稽查站(队)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实行县乡联动,发挥互补优势,对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重点问题要立即上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三)广泛宣传、强化督查。各分局、交管站在源头要大力宣传三车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整治三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图板、图表、散发宣传材料,短信提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要深入到运输企业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贯彻落实情况,做到警钟长鸣,营造三车企业全面配合的良好氛围,使专项整治活动深入人心,确保三车经营者和驾驶员遵章守法,文明行车,为长效管理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根据江西省20xx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结合《20xx年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及内容安排,现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实现“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重点对以下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驾驶人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以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排查。
(一)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江西省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为重点,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一是对路基路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已出现的坑漕、车辙、水毁、不均匀沉降、易积水等隐患路段,长时间、长距离施工路段,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点段进行排查。二是对桥涵、隧道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查,尤其是对不符合最新技术规范的隧道出入口设计、隧道内照明、逃生、引导、应急救援等点段进行排查。三是对事故多发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即对事故多发的公路平交路口、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进行排查。
(二)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和重型货车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不安全的车辆。
(三)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
(四)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各地要以公路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公交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动态监控专人值守制度不落实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排查整治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城市公交车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不达标或存在超员现象的客运企业。
(五)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级负有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要通过开展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切实找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盲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至4月)
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到位。
各地要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对道路、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确认登记并建立《隐患信息汇总登记台帐》电子台账,下达隐患整改指导书,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等台帐。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至9月)
各地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和跟踪督促,对照安全隐患清单,挂账督办、整改销账,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1、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对排查出的路基路面、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要分析问题症结,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对排查出的桥涵、隧道隐患,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管理的技术规范,做好隐患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的路段、路口隐患,要采取增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消除障碍物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级公路中央隔离带开口要进行调整或封闭。
2、整治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对未按时参加检验的大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和重型货车信息进行系统锁定,对在路检路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检验的车辆一律暂扣,并强制就地检验,对逾期未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各地工信、工商、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修理等企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监管,坚决取缔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3、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落实对重点车辆驾驶人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审验、已满12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要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工作,凡未满足驾驶校车条件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
4、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安监部门监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必须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
对客运企业所属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的,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坚决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5、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特点,建立健全严重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依法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顶格处理。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优化设置桥梁限载、限速交通指示牌,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的整治力度;要重点查处货车超过桥梁承载能力,通行危桥的行为,引导重型货车行驶更高等级公路,保护公路、桥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阻截劝返,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并及时报告当地公路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至12月)
各地要对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要在认真总结梳理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细化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探索建立农村道路“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所有乡镇均要设有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员,行政村均要设有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构建全覆盖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从“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查处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相互通报;要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各监管部门要依托信用信息系统,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做到“黑名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鼓励社会和媒体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并落实相关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公安交管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共享,实时通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技防措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按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将全部客运车辆安装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同时纳入政府监管平台和我省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落实安全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车辆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以及交通违法,督促提醒并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处罚到位。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监控设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探索在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安装抓拍系统,并接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信息网,对不按指示标志进站检测的货运车辆记分罚款。
(四)强化督导检查。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将在综合整治各工作阶段,组织开展跨区域交叉检查、明察暗访活动,主动发现并查找交通安全隐患,并通过现场纠正、下发通报、约谈访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推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各地也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工作各环节的问题和不足,推动落实整改。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司法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行“互联网+”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监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客运车辆乘客的安全带使用率。同时,要组织开展在客运车辆显著位置喷涂举报电话及微信举报二维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举报。综合整治期间,各地新闻媒体单位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定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开展舆论监督,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并严格落实“五个一批”措施,向社会曝光一批交通安全重大隐患、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安全隐患企业、公布一批“黑名单”运输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切实做好整治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开始至整治结束,每月5日前,将工作小结报送至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12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家长及私人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小学、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整治交通隐患,改善交通环境,杜绝涉及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荣旭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各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
学校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学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严格落实家长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评价,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民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高起点、高水平深化“安全金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街道实际,经研究,制定多湖街道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安全金东”创建考核总目标,结合街道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完成如下具体目标:
1.安全考核达到省市区考评要求,力争考评成绩在全区前列;
2.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数,杜绝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货车事故明显减少,整改治理一批等级道路以外的乡村道路隐患点。
3.保障十下线“连心工程”、农村公路路面维修等工作顺利实施。
二、职责分工
1.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宣传、整改、督导、保障等相关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街道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研判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实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公路运行安全畅通;及时向上级报送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相关动态。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充分发挥“四个平台”下沉力量,督促网格员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基础工作职责,并纳入网格员工作考核,落实综合整治相关工作措施。
3.多湖交警中队:负责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两站两员”规范化设立、运行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全街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厉打击查处;对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街道通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湖中队: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等抛洒滴漏污染城街道道路违法行为的管理处置;对违法占道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配合多湖交警中队开展渣土车工程车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活动。
5.多湖派出所:对街道属各相关部门的正常执法活动提供保障。
6.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湖分局:加大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违法整治,严格查处销售无产品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经营户;督导辖区内各电动车销售点开展对电动车购买人员的宣传教育,落实电动车安全教育、佩戴安全头盔等告知义务;督促外卖、快递企业落实职工交通安全教育。
7.经济发展办公室:督促辖区企业落实职工交通安全教育;联合交警为辖区重点企业开展送教上门;开展企业保安交通安全门岗制度,加强劝导教育,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8.应急安全管理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配合路政、交警做好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局多湖分局开展叉车专项整治。
9.中小学校: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集体出游等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联合多湖交警中队规范实行“护学岗”,落实学生上、放学护路队执勤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开展“大手拉小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关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多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救治交通事故伤员;联合多湖交警中队做好交通事故伤员急救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11.街道妇联、团委、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建立交通劝导志愿者队伍,配合交警中队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宣传活动。
12.各村社:村社负责人为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发生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受伤(有生命危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村社负责人在接报事故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参与处置;以“无交通事故村”创建为载体,全域完成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任务,保证职责范围内交通设施完好;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针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电动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安全宣传教育,并签字背书;充分发挥“两站两员”、网格员、党员等力量加强对村口、道口、辖区内交通事故易发高发重点路口劝导提醒。
13.其他单位:在街道范围内的部门、单位要落实本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职工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建立交通劝导志愿者队伍,配合多湖交警中队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宣传活动。
三、工作措施
1.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1)严格落实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根据路长制工作规定对道路设施、养护、安全、秩序、隐患治理负组织管理和协调职责。
(2)建立交通死亡事故领导到场制。发生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受伤(有生命危险)道路交通事故的,街道主要领导在接报事故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组织和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原因调查及信息发布、善后处置等工作,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3)建立分析研判机制。每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定期组织召开街道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研判交通安全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防护水平
(1)强势推进“路口革命”。全面排查路口、开口隐患,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路口、开口一律封闭。开展事故多发路口工程改造,对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标志标线缺失或设置不合理的.路口进行改造提升。
(2)开展“五个一”工程。常态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巡查活动,及时掌握路侧护栏、监控设备、交通标志标线等情况,并做好日常维护整修工作。
(3)推进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对非机动车流量较大,但没有非机动车道或辅道的公路,要加快提升改造,增设非机动车道或辅道;实施事故多发路段“亮化工程”,实现交叉路口和村间道路100%亮灯。
(4)规范工程车运输车管理。开展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排查行动,对非法改装、使用假牌假证、故意污损遮挡车牌、安全设施不全、营运证件不全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强化源头监管,根据区工程运输车辆行业管理协会相关制度,严格实施工程运输企业“自律管理”。
3.提升群众交通安全素质
(1)开展“大劝导”活动。充分发挥街道干部、党员志愿者、网格员等力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共建活动,各村社建立交通劝导员队伍,在全街道重点路段路口开展“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大劝导活动,加大“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社会面宣传力度。
(2)开展“无事故”创建。开展“无交通事故村”创建,加强“两站两员”的建设完善,成立交通治理工作站,推进农村劝导站建设。开展“无违法、无事故”企业创建,由经济发展办联合交警为辖区重点企业开展送教上门,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上下班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3)开展精准宣教。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零酒驾承诺书,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党员学习内容中;各村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依托党员、网格员等力量,利用村民大会、党员活动日等时机,对辖区内所有60周岁以上老人、电动车主逐一见面点对点宣教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告知信并签字背书;多湖交警中队牵头开展“百警进千企、进万家”活动,帮助企业、村社建立自治机制;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交通安全教育。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村社网格指导员、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一名联络员,并于20xx年3月26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报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
2.强化督导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联合街道纪委组成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全面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落实责任倒查。要落实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开展深度剖析和责任倒查,查找事故发生原因,明确相关主体责任。街道纪委将对交通事故倒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因工作未落实、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坚决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帮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外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外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
三、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整治内容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学生放学乘坐车辆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对学生回家途中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
五、整治步骤
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
(一)调查摸底,隐患排查
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对本校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建档,着重排查以下几种情况:
1.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情况;
2.学生回家情况;
3.校门路口警示标志。
(二)制定措施,集中整治阶段
针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实行分级负责,逐一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时间、预案“五落实”,确保安全无事故。
1.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结合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完善安全组织,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建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展开工作,严格落实。
2.大力宣传,强化意识。
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内容,通过主题班会、板报宣传、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教职工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养成文明交通行为 ,彻底告别交通陋习。
3.制定措施,全面整改。
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深入研究,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治理安全隐患。校长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做到“四不放过”。
4.突出重点,加强督查。
要抓住本校交通安全的重点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组织专人专项管理,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健全制度,长效管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把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本校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常规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签订师生安全责任书,充分掌握师生员工乘车情况、学生上下学情况等,及时发现新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落实新措施,杜绝新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宣传到位。
迅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长春中心小学《20xx年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教师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不乘超载车、不乘“黑车”、不乘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利用广播开展专题宣传,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劝告学生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接送学生。同时,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全方位、针对性地抓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自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在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管理,排查到位。
一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要认真排查交通安全管理隐患。主动掌握学生到校返家的交通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的依据。要认真摸清学生居住地、到校返家行走路线经哪些交通要道,学生到校返家主要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存在哪些交通隐患;三要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教育学生不在公路上玩耍、奔跑、运动锻炼,不攀爬车辆,主动避让过往车辆。四要强化路队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路队”管理办法,保证放学集合有序,队列行进有序,考核评比到位,把路队管理纳入年级、班级考核;五要落实交通安全值班巡查。每天上、放学前安排人员到校门口执勤,严禁车辆入校,保证道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