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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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 篇1
我算不上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书最初是为了找寻自己的影子,说白了,就是只读自己感兴趣的书。但时间久了,我发现自己竟成了书的影子——哪里有书,哪里就能找见我。
这个暑假,我贴身放着的一本书就是《淘气包埃米尔》,开始是被书名吸引,所以买下了它。翻开首页,主人翁埃米尔走进我的视线,随之他的故事也在我眼前一一展开。埃米尔他是一个很调皮的孩子,为了让妹妹小伊达能够看到整个城市,把小伊达当作国旗升到了旗杆上,结果被爸爸关进了木工房;为了能喝到罐子底下的汤,把头伸进了汤罐里,结果拔也拔不出来;他倔起来简直是一头发疯的犟驴,无论你怎么劝他,他都不会回头。可他的外表却给人一种乖乖仔的印象: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呃,这简直就是我的翻版,虽然我眼睛是黑色的。在老师和同学眼里,我的调皮捣蛋应该也和他别无二致吧。我们还有惊人相似的一点,那就是都有自己的语言体系,(其实也就是爱说个方言啦!)比如:埃米尔说“我的帽子”会说“我的猫子”;而我每次奶奶问我问题时,我爱说“不晓碟”,其实就是“不知道”。哈哈!你说,我们像不像?
埃米尔还是个善良的小天使,但往往好心办坏事。他为了测试一只猫的速度,而追着猫跑了几公里,结果差点没被猫爪挠伤。读到这,我不禁想起自己的悲惨遭遇:大热天,我担心我家的小狗会热死,于是我用铁铲捅狗窝,企图把小狗从狗窝里转移出来,没想招来狗娘的穷追不舍……
凡此种种,举不胜举。所幸,我在书中找到了我的影子——埃米尔。感谢埃米尔,感谢书!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 篇2
淘气包埃米尔是一个很淘气的小男孩。比如,他想给爸爸喝猪血,结果失手将猪血扣在爸爸头上,害得妈妈以为爸爸鲜血直流。还有,为了让妹妹小伊达能看到城市的全景,就把她当国旗升到了旗杆顶上。更离谱的是,他把青蛙放进了送咖啡的篮子里,结果闯下了说不出口的大祸。
当然,他更是一个善良勇敢的人。埃米尔家的长工阿尔弗雷德用刀划破了手,染上了血中毒,有生命危险。他就拼了命地把他送去了医院。他家的一只小猪失去母亲后,小猪就一蹶不振,日益消瘦,埃米尔见了很难受,就每天照顾它,陪伴它。
其实,我和埃米尔也差不多,经常疯来疯去,不时搞出点恶作剧,妈妈常被气得大叫这淘气包真是没救了!记得有一次,我把橡皮泥放在床上玩,还捏了两只恐龙,并指挥两只恐龙打架。然后就打到了被子上,扯不下来了。害得奶奶只有把被单洗了。不过,淘气的我心地可好了,就像埃米尔一样,看到可怜的小动物我就想抱回家。
我知道的很多名人也大都这样,18岁的特蕾莎淘气地离开家乡,独自一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她看到很多饥寒交迫的孩子,就租了房子收容他们,让他们能够活下去。
认识了埃米尔,让我懂得了淘气并不一定是个坏孩子,反而透着善良和勇敢。非但不会被人讨厌,更是受人欢迎。我也希望自己的童年是天真快乐,善良勇敢的。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 篇3
读了《淘气包埃米尔》,我觉得埃米尔真的像题目中所说的——他像淘气包一样淘气。
伦纳贝来亚的埃米尔有着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一头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听话的印象,但他却是一个小淘气包!
埃米尔是那么顽皮——他把自己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他把猪血扣在自己爸爸头上;他不知从哪儿赢来一匹马,破窗而入吓坏了彼特尔夫人和整个维莫比;巴克胡瓦举行拍卖会,他亮出了高手……总之,埃米尔一淘气就得坐木工房,他都要削一个木头老头儿。可谁都没想到,他长大以后竟当了社区委员会主席!
读了《淘气包埃米尔》,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哥哥,哥哥以前是个淘气的“小鬼”,专门捉弄人,经常引来隔壁叔叔阿姨和小朋友们的“告状”,气得爷爷直吹胡子瞪眼,跟脾气温顺的姐姐比起来,可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啊!可如今,他已经是个乖巧懂事的小伙子了。说不定长大也能像埃米尔一样当个什么主席呢!
埃米尔的淘气中蕴藏着他的可爱,我真喜欢他呀!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 篇4
埃米尔·斯文松又淘气,又善良的孩子,他每次淘气后都要蹲木工房,一年中,他蹲了372次木工房,但有的淘气是碰巧,而不是他自己故意这样作的:
因为家里老鼠变多了,所以安东·斯文松买了一只猫,(我在前面说了埃米尔是个善良的孩子)埃米尔就把这只猫放了出去,睡觉前还将捉鼠夹放到爸爸经常放脚的地方,再睡上床去,习惯地说出第一句话:“我要‘俄的猫子’!”然后再习惯地说出第二句话:“我要‘俄的墙’!”第二天,安东·斯文松喝茶时,不小心将脚放到了捉鼠夹上(安东·斯文松不喜欢穿鞋子在家里走),结果他的脚趾头被捉鼠夹夹着了,他连想都没想,就一口认定者事肯定是埃米尔·斯文松干的好事,于是安东·斯文松便将埃米尔·斯文松一把从床上拉起(只要不到7点钟,任何东西都无法将埃米尔·斯文松吵醒,[除非有特殊情况]),拖着他往木工房走去,不让埃米尔·斯文松说一句辩解的话。
这时,我想到了我蛮不讲理的样子——父母建议我这件事应该怎么做时,而我却蛮不讲理,不接受。
好了,前面都说了埃米尔·斯文松的好,现在还是谈谈埃米尔·斯文松的不好处了吧?埃米尔·斯文松有时做事非常不专心:
有一次埃米尔·斯文松把特里斯布达的门插了销,碰巧,安东·斯文松在里面上厕所,这时,埃米尔·斯文松大声唱起来:“我插好门销了!我插好门销了!我插好特里斯布达的门销了!我插好门销了!我插好门销了!我插好特里斯布达的门销了……”安东·斯文松好不容易出来了,便将埃米尔·斯文松请进了木工房。
我想:做事如果不专心的话,是要受到很严重的惩罚的。
读《淘气包埃米尔》有感 篇5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淘气包埃米尔》,书中淘气的埃米尔、天真乖巧的小伊达、愚蠢的丽娜和爱子的埃米尔妈妈都让我体会到不少的感受。
《淘气包埃米尔》的作者格林伦婆婆在书中塑造了一个多么淘气的孩子——埃米尔,瞧瞧他光荣的经历:把汤罐戴在自己的头上结果拿不下来;把自己的妹妹当作国旗升到杆顶;将小青蛙放入送咖啡的篮子里……几乎各种捣蛋的事他都做过,可谓“无恶不作”了,他还富有正义感:帮助胡子女士抓到了“盗贼”麻雀;为一个孤寡老人做圣诞饭;还惩罚了令人讨厌的济贫院的女领班……虽然顽皮,但他还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小男孩。
从埃米尔身上,我得到了不少启示,他为了完成妹妹到空中的愿望,不惜被打也把自己的妹妹送到了杆子顶,他还乐于帮助他人,但最后总落得被打被骂……而我不同,我根本不会为了他人的愿望而做出“自我牺牲”,即使做了,也不会想被打被骂,虽然我明白我们少先队员就应该常常助人为乐,可我与淘气的埃米尔相比之下,差了许多许多。
读完了书后,我懂得了,不管你有多么淘气,只要你有一颗无私为他人的心,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惹人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