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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2025/06/15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强化常态建设意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窗口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展示文明形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长效建设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XX〔201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以“窗口树形象服务促发展”为主题的窗口服务行业文明形象提升专项活动。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关于常态长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治理窗口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为突破口,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群众满意”为目标,实现窗口文明服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工作内容

1.优美服务环境。按照“五有一常态”标准要求,布置美化窗口服务环境,窗口内外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物品陈列整齐、整洁,整体环境优美、舒适;环境卫生达到规定标准,公共卫生设施配套到位,能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便民设施,如等候叫号系统、无障碍设施、等候座椅、文明引导标识,有人定时管理维护。

2.优质服务水平。科学设置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取消重复手续,规范工作行为和服务标准;窗口及工作人员服务标志统一规范,热情服务,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对职责范围内的办事事项不推诿、拖拉、刁难,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时限内办结;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及社会各方面的批评和建议,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3.优良服务秩序。各窗口单位要建立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开展文明乘梯、有序排队等文明劝导活动;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理制等制度,服务窗口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办事依据和程序、办结时限,以及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办法等及时向服务对象公开,保证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

三、方法步骤和措施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时间:7月份)。各窗口单位及时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搞好宣传和教育,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开展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对照活动要求,制定窗口形象提升方案,细化推进措施;对照项目内容及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并取得实效。

2.监督检查,闭环整改(时间:8月份)。组织专门力量对服务窗口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明察暗访,建立现场反馈、隔周复查等工作制度。通过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随时整改,形成督查、整改闭环机制,确保检查点位全覆盖,整改工作无死角。

3.加强考评,总结表彰(时间:7—9月份)。采取集中考核、平时暗访、群众评议三者结合,常态组织开展星级文明窗口评比活动,广泛开展 “红旗”“十佳”窗口、“文明班组”、“文明柜台”、“服务明星”、“先进个人”等文明创建评比活动,选树一批示范窗口、服务标兵,建设一批品牌服务项目,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确保窗口文明形象长效保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窗口文明形象提升活动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针对窗口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照活动标准细化内容;要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活动,使专项活动与总体工作同步落实、检查和考核。

2.严格规范,强化监督。各单位要按照窗口工作规范和活动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强化监督,认真整改;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坚决纠正;对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要通过健全制度加以规范,不断推动专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应有成效。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先评优活动范围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名额分配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优质服务窗口”2个,“优秀服务标兵”2名。

二、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公正性、实效性”的原则。“先进性”是指评选出的优质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应具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要能够代表所属行业的形象;“代表性”是指评选出的窗口要尽量覆盖到不同服务任务的'窗口,评选出的个人要覆盖到不同岗位的人员;“公正性”是指评选过程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实效性”是指考评过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每一个参加评选的窗口和个人能够通过参加评选,在政务服务水平方面获得提高,最终实现以评促管,以管促训的目的。

三、申报条件

20xx年以来,在窗口建设和服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年度窗口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窗口单位”称号两次(含)以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两次(含)以上,并达到《评选标准》,在中心窗口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方可申报20xx年度全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其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本级中心派驻条件,在窗口工作两年以上,目前仍在窗口工作的人员。

四、评选标准

(一)“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标准

1、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在领导重视、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上有示范作用;

2、窗口责任体系明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3、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定;

4、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基本完成;

5、“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好,初步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

6、窗口和后方机关之间运转协调,衔接顺畅;

7、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作风优良,带头落实“亲切服务”的要求,窗口形象亲切温馨;

8、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和承诺服务;

9、积极推行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信息公开,事项办理规范,为民服务高效;

10、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率高、按时办结率100%;

11、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满意,社会公众满意度和媒体评价高,群众评价满意率99%以上;

12、事迹突出,有急群众所急、特事特办的典型事例,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表扬、媒体宣传报道;

13、20xx年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有效投诉、媒体曝光、暗访通报等现象。

(二)“优秀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优秀的政治品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倡导;

2、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赢得领导、同事以及群众的普遍认可;

4、严格依法办事,模范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5、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有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6、主动服务意识强,能为办事群众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落实“亲切服务”理念,遵循“亲切服务”规范,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7、清正廉洁,公正办事,无吃拿卡要等行为,无群众有效投诉,办事群众评议满意度高;

8、认真学习行政审批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窗口工作基本技能,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属窗口业务骨干;

9、工作中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审批服务操作规范,办理事项优质高效;

10、窗口工作业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xx年1月10日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汇总报送安庆市政务服务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推荐表和事迹材料。

(二)评选审定。市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媒体、公众和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典型进行审核确认。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窗口或个人,取消评选资格。

(三)通报表彰。各县(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将在20xx年度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

六、评选要求

1、各县(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事迹材料分简版(展示材料)和正版两类,简版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窗口材料200字以内,个人材料100字以内;正版要求点面结合,详略得当,窗口材料3000字以内,个人材料xx00字以内。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事迹材料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事迹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中心督查室。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沙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展示大厅形象,决定在全镇开展便民服务中心“流动红旗窗口”及“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结合实际,特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在全镇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实现便民服务中心软件升级、形象提升,赢得广大群众普遍认可,更好地服务北部新城建设、服务安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评比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流动红旗窗口”及“服务之星”。

三、评选对象和范围

活动范围仅限于全镇16个村(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

四、评选时间和数量

自20xx年7月1日开始,每季度评选3个“流动红旗窗口”和3名“服务之星”。

五、评比条件

(一)流动红旗窗口

1.村(居)委重视窗口工作,主动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沟通衔接,配合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工作,保证本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健康运行;

2.窗口负责人积极主动参加镇便民服务中心组织的会议、学习、活动;

3.窗口整洁、明亮、舒适,物品摆放有序,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区域干净整洁;

4.全面公开窗口办理事项、设置依据、办理程序、服务时限等内容,设有具体的便民服务措施;

5.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和承诺服务等制度;

6.严格执行便民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未发生任何违规问题;

7.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作风优良,窗口形象良好;挂牌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

8.窗口工作人员无迟到、早退、空岗和旷工等现象;办事准确及时,办件无差错、无超期件;

9.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满意度较高,无投诉、举报;

10.在同等评定条件下,优先评选办件量大的窗口;

(二)服务之星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为民服务精神;

2.模范遵守便民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工作积极,爱岗敬业,自觉维护便民服务中心整体形象;

3.熟悉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服务技能过硬,能熟练处理和解决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工作不推诿、不延误、无差错;

4.主动服务意识强,能为群众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落实“微笑服务”要求,文明用语、讲普通话,接待群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5.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办件准确及时;

6.清正廉洁,公正办事,未被群众投诉,未发生吃拿卡要等违规问题,群众评议满意率高;

7.认真学习行政审批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窗口工作基本技能,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8.窗口工作业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

六、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程序

流动红旗窗口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分析比对,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后确定;“服务之星”通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推荐初选人员名单,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分析比对,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后确定。

(二)评选办法

1.“流动红旗窗口”以日常工作情况为准,结合镇便民服务中心每月巡查评分;“服务之星”以镇便民服务中心定期评选情况和平时镇便民服务中心巡查记录、窗口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为准。

2.优先评选受到新闻媒体、上级部门表扬的;大局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在便民服务中心起到表率作用的;通过在办件回访、民主评议中满意率相对较高的窗口和个人。

3.对不遵守中心管理制度;执行中心考勤制度不到位,窗口经常空岗无人,造成群众办事延迟或被有关部门查实的;上班时间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不认真值守窗口岗位,串岗聊天的;窗口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不佳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的;解释工作不耐心,与办事人员发生争吵的;被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暗访点名批评的;违反廉洁规定,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不按照规定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AB岗等制度的;当月窗口无办件和无服务事项的;不服从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不落实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任务的,不予评选。

七、奖励措施

1.镇便民服务中心自行安排资金,制作流动红旗,对获得服务之星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现金奖励400元,并在全镇通报表彰;

2.对获得流动红旗的窗口和获得“服务之星”称号的个人,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努力把医疗卫生行业和卫生服务窗口单位建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和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行业优质服务带来的变化和实惠。根据县卫健局《凤翔县卫生健康局窗口行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公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深化卫生系统规范化服务。并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卫生系统制度针对医疗卫生单位窗口行业服务态度冷漠、办事效率低下、不按章办事等现象进行整治,使医疗卫生单位窗口行业做到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机制,群众对窗口行业风气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查找和整治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五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人难找、事难办)现象不抓不管或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向服务对象作出的服务承诺不兑现等问题。

(二)查找和整治窗口单位漠视服务对象,在提升工作效能、完善服务方式等方面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查找和整治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不履行请销假手续,在工作时间斗地主、玩手机、逛淘宝等纪律松弛、自由散漫的问题。

(四)医院内、外及住宅区环境卫生整洁,便民服务措施完善(如提供轮椅、担架等)。

(五)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

(六)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接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八)医院要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专人负责投诉电话。

三、实施步骤

(二)此次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工作部署阶段。时间:20xx年9月20日前完成。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迅速开展全部排查。

2、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时间:20xx年9月下旬至10月。认真对照有关工作要求,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定完成时限。

3、第三阶段为专项整治,落实整改阶段。时间:20xx年10月至12月。结合局检查督导组对医疗窗口行业创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长效机制的迅速建立和有效实施。

(二)科学完善,深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窗口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树立大局意识,加强调查研究,大胆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使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工作逐步完善、逐步深化。

(三)加强协调,联系沟通。加强对各窗口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及时向县卫健局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监督,奖优罚劣。按照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加强对本单位考评内容的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长效机制建设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5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认真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是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直接联系人民群众,是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重点领域。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优化发展环境,彰显创先争优成果,努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抓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创先争优活动,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达到“围绕中心、服务群众、提高素质、改进作风”的目标要求。

围绕中心,就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自觉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立足本职,争创佳绩,以模范行动带领本单位职工群众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服务改革发展、服务转型升级、服务社会和谐。

服务群众,就是要突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惠民、为民、利民、便民,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提高素质,就是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理想信念、群众观念、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公共礼仪和服务技能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从业人员的服务本领。

改进作风,就是要结合单位实际,在转变服务职能、创新服务举措、改善服务环境、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重点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二、活动内容

按照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的推进方式,广泛开展“三亮三创三评”活动,促进窗口服务单位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带动干部职工创先争优。

(一)推动“三亮”活动,激发党员争创性。通过公开承诺、挂牌上岗等形式,利用服务平台、便民服务手册、网站等,引导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

1、亮身份。通过佩戴党徽、工作牌、服务卡、设立党员公示栏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多渠道“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使党员形象树起来”。增强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群众监督,激发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亮承诺。党组织重点围绕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为民办好事实事等方面做出承诺,围绕怎样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和怎样提高服务水平作出公开承诺;党员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创佳绩和根据自身能力特长为民服务等做出承诺,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把服务承诺内容、工作兑现要求等,通过公示栏集中公开、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公开,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监督。

3、亮形象。综合运用干部绩效考核、文明创建考核等手段,借助“岗位竞赛”、“技能比武”等载体,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评选党员业务能手和服务标兵等活动,定期对每位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出评价并进行公示,教育引导党员作表率、树标杆,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激励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开展“三比”提素质。

1、比技能。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升素质,提高业务技能,争当行业“排头兵”。

2、比作风。通过公开承诺和设岗定责,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

3、比业绩。开展岗位明星、服务标兵评比,看实绩、比贡献,形成比学赶超的局面。

(三)深化“三创”搭载体。

1、创优秀服务标兵。在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活动的同时,广泛开展“争当岗位能手”活动,定期进行评比表彰,积极激励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当表率、树标杆,创一流业绩。

2、创群众满意服务窗口。积极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日常业务管理,努力形成“人人是形象、处处是窗口、事事是服务”“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良好服务环境。

3、创优质服务品牌。充分利用“共产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者”等服务品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充实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推出一批群众欢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三、活动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黄局长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三位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活动日常工作。要充分认识在窗口单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明确活动要求,加强工作指导,营造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督促检查。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与创先争优窗口经常联系沟通,及时了解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要通过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群众评议等方法,加强对窗口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指出问题、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在年底前后组织的测评活动取得好的成绩。

3、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努力在窗口单位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成效。

4、构建长效机制。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整合各类资源和载体,努力形成上下共管、部门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突出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最需要的实际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不断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要把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

5、务求取得实效。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把活动成效体现到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提升上,体现到凝聚人心、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上,为推动科学发展、争先进位提供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