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错峰生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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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错峰生产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明确监管工作职责,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2、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整治“五到位”等各项法定责任,杜绝违法非法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积极探索有效安全监管方式,完善和规范日常监管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严格企业各类事故报告、查处和统计分析工作,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二、工作制度
1、“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规定,定期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特殊气候等重要时期,应亲自组织、参加街道及本部门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2、日常检查制度。依据年度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和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突出检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落实情况。
3、暗查暗访制度。采用“四不二直”方式,暗查暗访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对暗查暗访情况进行阶段性汇总和书面通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4、互查互评制度。组织辖区内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互查互评活动;探索开展按区域、行业、专业等分片检查,交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经验,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5、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定期统计和分析本地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各类事故发生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打非治违情况以及本地安监机构队伍建设与工作保障等情况。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职责
1、一级监管网格:以办事处和街道各职能部门为单元建立全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一级监管网格。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为组员的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街道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安监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街道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安委会成员根据年初监管目标分工,按职能部门职责、分路段重点监管,定期检查指导,并带队参加街道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二级监管网格:按路段、地块划分,以各村、社区和各路段企业为单元建立4个二级监管网格,具体如下: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村、社区和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三级监管网格:以各村、社区和滨湖集团(物业股份)为单元建立10个三级监管网格,具体如下:
(1)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以行政区域划分,按原监管模式,对村级开发工业小区及村租赁企业加以监管。
(2)滨湖集团(物业股份)对工业坊一期、二期、三期内企业及滨湖集团(物业股份)租赁企业加以监管,对各村、社区工业坊一期内厂房协助监管。
主要职责:按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人员配备
二级监管网格中各配备一名专职网格监管员。网格监管人员实行A、B角制。
五、工作任务
1、制定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根据上级监管工作安排,编制并执行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年度计划。
2、开展企业情况调查。每年对本辖区所有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主要包括:行业分类、生产经营规模与年度业绩、员工人数、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并将数据录入“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
3、分级分类重点监管。对企业按照事故风险大小因素,进行红、橙、蓝分级,按照安全管理水平现状,进行A、B、C分类,列出分级分类清单,并根据分级分类情况,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其中:化工生产企业、严重职业危害企业、冶金企业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和红色、C类企业等,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开展重要事项书面告知。每年对网格内企业安全许可、安全培训、工作报告等事项,发放和收回书面告知书、安全承诺书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网格内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组织企业互查互评活动。每年组织网格内生产企业开展互查互评活动不少于2次,检查、交流工作,排查、治理隐患。
6、实行日常安全生产巡查。二级监管网格监管员每年对网格内企业巡查1次以上,三级监管网格监管员每季度对网格内企业巡查1次以上,对各自网格内重点监管企业要每月巡查1次。督促与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培训,检查作业现场情况,诊断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格化监管工作,切实配足配强网格监管员。要加强网格监管人员的管理,组织上岗业务培训,制定奖惩规定,经常教育引导网格监管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网格监管工作。
2、充实监管装备。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为网格化监管创造条件,提高监管人员待遇,配备数码相机、工作电脑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监管工作需要和个体不受到伤害。
3、创新工作方式。要高度重视网格化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力争2014年内全街道企业全部纳入“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并实现信息系统数据互联互通。
4、强化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根据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予以宣传推广。对履职尽责的,当网格内企业发生事故时,可减免其监管责任;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得力、措施不严格,存在失职或玩忽职守问题的,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企业错峰生产方案 篇2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20xx年安全工作重心: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工作核心,从硬件和软件上为员工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一、20xx年度安全目标:
1)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死亡事故为零;
2)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为100%;
3)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员工“三级”安全教育100%;
6)无重大设备事故;
7)职业病发生起数为零;
8)环境污染事故为0;
9)重大交通事故为0;
10)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为0。
二、具体措施:
1、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会议,每月安全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到实处;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演练:公司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且每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重点管控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每月要进行一次。
3、安全教育:
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公司安全人员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持法定资格证书上岗。
4、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保质保量地足额配备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5、安全检查工作:按要求定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并及时跟踪整改结果。
6、员工职业卫生健康: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7、加强危险源辨识及监控,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建立危险源辨识及监控档案。
三、计划执行:
公司制定并落实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各部门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落实执行。
企业错峰生产方案 篇3
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20xx-20xx年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xx〕32号)的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做好20xx-20xx年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朔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我市冬季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禁“一刀切”,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20xx-20xx年冬季环境质量目标圆满完成。
二、错峰原则
(一)加大重污染天气频发的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大幅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力促进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20xx年11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予以停产治理。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期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
(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市区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20xx年11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也可根据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
(四)对承担供气、供热任务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需求,报市人民政府确定限产比例。国家关于错峰生产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钢铁、建材、电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使用铁路运输的,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
(六)要建立错峰生产企业豁免清单。列入豁免清单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完成治理任务的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
(2)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三、错峰生产实施时间
20xx年11月1日00时至20xx年3月31日24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各自责任。市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以错峰生产倒逼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当地政府错峰生产要求,提前做好生产计划调整。
(二)细化措施方案。要围绕工作任务,在摸清辖区内涉及错峰生产行业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及时制定20xx-20xx年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列出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细化错峰生产措施,将错峰生产要求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明确错峰生产的执行内容,确保可操作、可核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错峰生产实施时间,要指导辖区内参加错峰生产的企业提前1个月制定工作方案,按时上报备案。
(三)实施电力监控。要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控制度,对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监控,研判分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停产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限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送市工信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市供电部门要按月将列入错峰生产企业用电情况报送市有关部门。
(四)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错峰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等违法行为,对未按照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一律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巡查力度,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得力、监管等不到位的要追究监管责任。
(五)重视政策宣传。要做好错峰生产政策的宣传解读,广泛宣传错峰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案例曝光,落实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做好错峰生产企业职工思想引导工作,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六)确保信息畅通。相关部门、错峰生产企业均要建立联系人,并将牵头部门及联系人报市工信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确保信息畅通。自12月起,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落实情况,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等可一并报送。
(七)加强错峰督导检查。朔州市生态环境局怀仁分局、市工信局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错峰企业的落实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确保列入错峰生产方案的停限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
企业错峰生产方案 篇4
为实现我矿20xx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一通三防”标准化达标运行工作方案。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化运行阶段及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6月1日—7月30日
工作目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
工作任务:
1、“一通三防”各项图纸、方案措施、记录台帐做到齐全;
2、井下通防设施安装按照矿每月生产计划任务,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完成;
3、井下“一通三防”现场动态管理达到二级标准化要求(风门等通风设施完好,风筒吊挂平直编号管理,井下巷道定期防尘洒水冲洗巷道,防灭火器材齐全,按要求安装各类监控设施)
第二阶段:8月1日—年底
工作目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
工作任务:
1、“一通三防”各项图纸、方案措施、记录台帐做到进一步完善,符合一级标准化检查要求;
2、井下通防设施安装按照矿每月生产计划任务,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完成(风门等通风设施的安装数量、位置、连锁、质量等符合一级标准化要求);
3、井下“一通三防”现场动态管理达到一级标准化要求。
二、成立“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
组长:刘建明
副组长:王志勇、李玉伟、任宏、杨卫东
成员:通防部全体成员
三、具体分工
1、通风技术组
组长:任宏、杨卫东
成员:杨仁瑞、王鸿俊、马海涛、杨晓泰、张瑶玉、任志勇
任宏、任志勇主要负责有关“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的编制整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规章制度的完善
杨卫冬负责职业卫生全部资料的编制和整理
杨仁瑞、马海涛主要负责全矿井测风、填写牌板、台账、记录、报表以及井下通防设施检查等;
王鸿俊、杨晓泰、张瑶玉负责完善安全监测监控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监测监控日常资料的整理填报工作以及井下各类传感器、束管监测系统等日常维护;
张瑶玉负责各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汇总
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但也要相互配合,切合实际认真完成各自工作。
2、监控组
组长:宋春胜
成员:张清海、张卫平、黄帅、刘强、李小鹏、王建贵
由宋春胜带领监控组全部人员,按照煤矿安全监控标准规范(AQ1029-2007)安装各类传感器并定期校验,对井下各地点安装的监控设施标准化负责
负责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负责井下各地点自动喷雾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的维护。
3、瓦斯组
组长:曹旭峰、王永生、荆俏
成员:王永亮、张琪、魏国冬、张勇文、晋明权、张起富、梁太武、卢建文、武志生、武海涛、郝晓东、吴斌、郭森
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认真检查各地点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严格执行现场检查检测和汇报制度。
负责本区域通风设施、防尘设施、隔爆设施运行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4、通风组
组长:郝培信
成员:刘恩泉、任青海、胡灵荣、陈鹏、刘志元、马金玺
负责井下各地点通风设施的安装和砌筑,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作业。
以上分工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每人严格按照分工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如有工作需要,各组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努力达到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矿井。
企业错峰生产方案 篇5
文件根据xxx公司实际情况和要求,为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计划
1、为确保本企业所有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今年安全生产全公司各级领导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为确保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到位、起到应有的效果,结合亚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来具体实施开展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以安全生产法来实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人事事保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知识性、自检、自纠的职工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工作的重视。
4、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基本法,应积极开展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工作针对我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专项整治内容、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本公司所有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和培训实践活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5、应以开展对员工的操作技能、违章、违纪、工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和机器设备的安全性能、吊装设备、升降设施和重点危险源及设备进行全面细致的,严格安全生产,检查,自纠,自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坚决措施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二、制度实施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要进行逐级落实,逐级管理,从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岗位员工、必须严格逐级落实。
1、各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岗位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
2、车间主任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车间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3、班组长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员工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组织员公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5、公司安全办要对各个责任部门及车间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检查考核项目及标准
1、上次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没有整改的给予负责人10—30元的罚款(含领导责任)。
2、责任制度没有层层落实的或落实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10—30元的罚款(含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者)。
3、职工安全思想,及安全工作改进情况没有改进的给予责任人5—20元的罚款(领导责任)。
4、各种电器、机械、设备、压力容器、吊装的设备安全装置有无损坏和缺陷。一但有损坏和缺陷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罚款,损坏严重的加倍处罚。
5、车间在作业时禁止有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罚款(含直接责任者、含领导责任)。
6、生产现场管理混乱,未达到安全文明生产条件,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的整改的或上级检查发现未按规定限期规定整改的事故隐患有关责任人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7、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执行情况,如有违反给予责任人10—30元的罚款。
8、机械,电气设备,吊装设备及压力容器的维护和安全,得不到安全维护的给与责任人按严重性给与罚款。
9、机台现场以及周围交通要道、通道环境不畅通整洁,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给与责任人30—50元的罚款(含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
10、工器具和防护用具是否良好及个人防护用品不正常使用和佩戴的给予责任人10—30元的罚款。
11、车间内各种消防器材,设施必须保证完整有效,如有被损坏的给予责任人20—50元的处罚。
12、危险化学品存储状态必须保持安全状态,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存放,进行检查时必须细致严格,确保无安全隐患。
13、生产现场动明火使用电器焊的须经公司安全办开动火证审批同意,并采取好各种防范措施。违者给予责任人20—5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的严肃处理责任人。
14、各生产车间禁止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对出现工伤事故的车间和部门单位给与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含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
15、生产车间及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检查。逐级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从车间到班组到岗位员工要层层有安全生产责任。
四、考核办法
1、安全生产办公室检查上述项目,随时对车间及其它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针对上述所有处罚项目对所查出的违章情况,按其考核标准,当场做出处罚决定,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司安全办组织复查整改情况。
3、罚款单据一式三份,责任人一份,财务室一份,存根一份,直接从工资扣除。
4、整改通知书下发后没有整改完毕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申请“延期整改”整改完毕后以书面形式或通知安全办申请复查验收,并交回整改计划。
五、问题处理
1、安全办检查出的问题如实记录(日期、检查人、查出的问题)采取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三定,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四不推,小组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班、班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给上级领导。
2、各部门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用书面形式上报并备案报主管部门限期解决,在未能解决之前本单位应采取临时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将通知有关部门按计划整改,整改完毕或不能整改的应报告主管领导说明原因。
4、根据公司每周检查情况,指出有关部门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对部门领导扣罚50元,下周检查仍未改正的扣罚100元,在下周检查仍未整改的扣罚200元,三次检查还未整改的检查组拿出意见报告公司领导并按程序处理。
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部门负责人、班长,组长,岗位员工对本规定应逐级负责实施,若应没按规定检查或查出来的问题没有解决从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应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