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直播课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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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直播课心得体会 篇1
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而且,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就像花瓶一样随时都有可能破碎。那么,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有的人生命如此的脆弱?为什么有的人生命距危险近在咫尺,而于安全却相距千里?答案很简单,就是因为那些缺少安全意识。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这几个字写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
这让我想起了在电视上看到的真实的一件事。
一个小女孩,叫做方源源,才10岁。一天,在马路上走着,但是,她却错误的走在了路中央。然而,他却没有注意到她的后面的一辆机动车飞驰而来,车里的司机昏昏欲睡,直直的向那个女孩撞去。“啊。”一声惨叫周围的人惊呆了。女孩被撞到了路的一边,头上流着血,不省人事。边上的几位好心人冲上去抱起孩子,跑着,有的好心人在打120急救车,希望挽救这朵脆弱的花蕾,但是,最终没能挽回。
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个问号,为什么小女孩不注意安全,独自走在马路上,连危险来了都不知道?是啊,就是因为小女孩的安全意识差,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如果她的心中时刻想着安全这根弦儿,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注意交通安全呢?车祸让多少白发人送走黑发人,让多少孩童惨遭夭折,珍视自己和他人生命,遵守法制法规,这是车轮对生命的警告!为了吸取一次次血的教训,为了使这些人间悲剧不在重新上演,我们必须从中受到启发:我们要劝阻身旁的人,不做超员车或横穿马路,否则将会付出惨痛的代价!我呼吁全世界的人,一起动员工起来,联手抵制这场无硝烟的战争。安全重于泰山,让车祸远离人间。
安全,像一条长长的纽带,维系着我们的喜怒哀乐、生死存亡。没有生命就没有生活,没有生命就没有快乐,想要成功就必须珍爱生命。
让我们时刻记住: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直播课心得体会 篇2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 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 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 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 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 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 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 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 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 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 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 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 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 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 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 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 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 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 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 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 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 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 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直播课心得体会 篇3
“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一句最起码的交通安全知识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已倒背如流了吧!
人的生活中,处处离不开交通,同时也离不开安全,所以我们处处都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安全公民。如果你不遵守规则的话,交通事故就犹如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准备爆炸,炸开的话,你不但不会轻易躲过去,还会失去宝贵的生命。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司机不注意交通安全,而鲁莽行事,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记得前几天《说天下》栏目里说过,几位富家“公子哥”开上高级跑车在夜晚不顾他人生命安全,竟开始了一场刺激的游戏——疯狂飙车。当开向斑马线时,一名行人正慢慢走过,此时“咚”地一声,行人向根护栏杆似的飞向两三层楼高,并且在二十米以外的距离摔下,地下一片鲜红……一名不知情、无辜的受害者就这样丧失了生的权利。那位“公子哥”却继续“游戏”,当警察抓住他后,他却满脸漠然,无动于衷。看到这个悲惨的场面,我心里先是一阵悲哀,然后又想:“公子哥”难道你们心中的生命只是一张纸?一片羽毛?一块石子吗?你们不知道一时的放纵,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一个家庭带来多大的痛苦……
在生活中,有不守规的司机,还有自由放纵的行人。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事情也很多,他们这种行为同样造成了惨重的后果。如:在马路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行人不顾车辆的穿梭而随意行走,并且根本不顾红绿带给他们的警示,还不走斑马线,使酿造惨剧,造成自身人身伤害。所以我们在马路上行走要守交通规则,不要酿成“路上随意走,亲人两行泪”的后果,要做一名安全小公民。
交通事故不止这些,车不会认人,人会认人。司机请你不要让那无情的车轮伤害到别人,行人请你不要让车轮伤害到你。就让我们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让“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我们心里永远扎根,永伴我们前行。
同学们,让我们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尽自己的能力让更多的人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渐渐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希望、阳光。
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直播课心得体会 篇4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的城市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
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淹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但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