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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实施方案

2025/06/26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实施方案 篇1

为舒缓情绪、减少心理压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应对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做到有效预防、及早发现、专业辅导,降低学生因突发事件而出现的心理应激危害程度,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为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疫情相关决策部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求,将学校师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建立心理支持服务热线,确保疫情防控心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保障

成立应对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在疫情期间进行疫情应对的部署与规划,开展心理干预指导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师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重大危机事件作出决策处理;

2.参加上级相关工作会议并做好落实;

3.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4.监督执行工作纪律,督导检查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三、工作目标

通过疫情相关信息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关于病毒知识的了解与认识,改善消极情绪,提高挫折应对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做好疫情工作的相关预防。

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对持有不良情绪的来访者进行心理疏导,采用合理方式宣泄压力,增进现实适应度,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工作目标人群

服务对象为全体师生。

将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师生列入心理危机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五、具体实施

(一)预防教育

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以及班级工作群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介绍缓解压力、宣泄情绪的方法,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疫情,做好心理调适,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班主任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评估、早治疗。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并向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反映。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汇报给上级部门。

(二)健康测评

采用网络平台问卷收集的.形式,对师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对心理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定期提交心理测试报告。同时筛选出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并进行回访,在线进行心理疏导。

(三)心理辅导

开展网络疫情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服务方式为:

1.为师生提供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

2.开通心理支持服务热线开通心理热线电话,为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师生提供服务。

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xx防控防指[xx20]xx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服务的通知》(xx教办学函[xx20]xx号)精神,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根据师生实际,采用四级目标人群分级服务,具体如下:

第一级:确诊患者;第二级:疑似患者;第三级:个居家隔离人员;第四级:普通大众。

二、具体实施

(一)开展线上科普教育

借助“xx”微信公众号,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针对性推出并转发权威发布的有关疫情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相关信息,并组织各学院及时转发推送,引导师生做好“抗疫”防护。

(二)开通抗疫情心理专线

1、学校热线。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紧急开通心理服务热线,热线电话及各号码对应服务时间已于“xx”微信公众号公布,我校师生如有需要均可拨打。

2、扬州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扬州市24小时疫情应对心理援助热线xx。

注意:扬州市热线服务主要针对因肺炎疫情出现较为紧急状况、急需情绪缓解人群,如您情况尚可,请将时间留给更需要的人。

(三)开通网络心理疏导

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对应心理服务热线,开通网络心理疏导“QQ”在线服务,并通过各院心理辅导员公布给全校师生。

(四)组织人员,网络培训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校级及院级大学生心协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晴联络员进行疫情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线上培训,认真学习教育部司政司组织的《高校心理援助热线》和《大学生心理应激与应对》专题讲座、中国科协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心理危机防护干预能力,增强师生心理自助、朋辈互助能力,充分发挥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作用,相互支持,传递正能量。

(五)启动危机干预机制

发布《致全校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启动“宿舍心晴联络员-心理委员-心理辅导员-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四级联防联控体系,组织宿舍心晴员及时填写《宿舍心晴联络表》,由心理委员进行学生心理动态每周统计,并上报至心理辅导员,由心理辅导员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开展初步心理疏导,及时干预。

(六)做好开学后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采用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测评平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测,同时进行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对于筛选出的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组织开展心理疏导与干预、跟踪回访,定期提交心理测试及干预回访报告。

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实施方案 篇3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的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控制师生中可能出现的疫情心理危机事件,根据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部署教育系统开展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念和信心。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二、组织机构

成立疫情防控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领导与规划我校师生疫情心理防护与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疫情危机干预工作职责。建立校、院、学生三级疫情心理防护和干预工作网络机制,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疫情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疫情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

(二)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对由于疫情危机导致不良情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重新认识疫情,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具体实施

(一)心理防护知识宣传

1、通过‘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平台定期推送心理科普文章,针对性地推出‘心理处方’,转发国内权威部门及有关学校发布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信息,积极宣传科学”抗疫知识”。

2、发放心理防疫手册。汇编整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心理防疫手册》,传播心理防疫的科学知识,为师生提供科学合理的心理调适方法。

3、开展“桂航青年,携手战疫”主题文艺作品征集等活动。利用绘画、视频、设计宣传图片等形式引导学生们以积极主动的心态面对疫情。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培训

组织参与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的人员进行网上培训,提高开展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确保为师生提供科学、专业的心理援助,并做好自身心理防护。

(三)开通心理援助热线

1、学院热线。各二级学院建立院级心理辅导工作QQ热线,积极发挥心理委员的作用,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

2、学校热线。学校开通心理援助热线,QQ号:xx,我校师生如需要可在线语音咨询、文字咨询。热线QQ均由经过专项培训的心理咨询师接听,热线电话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3、桂林高校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xx高校抗击疫情心理援助热线xx。热线电话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xx市公益心理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桂林市公益心理热线,心理热线:xx,QQ在线咨询:xx,服务时间:8:00至22:00。

5、疫区热线。身在疫区师生如有需要亦可拨打xx大学抗疫心理援助热线寻求免费疫情心理援助:xx。热线电话开放时间为每天8:00至22:00。

(四)启动危机干预机制

建立‘心理委员-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三级联动关爱援助、信息沟通机制,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心理晴雨表制度’,由心理委员负责联络本班学生,每周汇总并上报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精准的心理援助服务。

(五)做好心理辅导和咨询跟踪服务工作

密切关注从疫区返校或因疫情出现心理问题的师生,做好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心理支持服务,减轻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实施方案 篇4

一、家长以身作则

焦虑情绪很容易潜移默化影响孩子,因此需要家长保持良好的情绪,把积极乐观的心态传递给孩子,让孩子在轻松平和的家庭氛围中生活、活动,保障幼儿有安全感和依托感。

二、保持正常生活方式

生活作息有规律和有秩序的生活能够增强孩子可控、可预期的感觉。苏州市平江中心幼儿园推送的“云端畅想曲”系列活动,给家长和幼儿提供了多种形式的居家活动。幼儿居家生活的作息时间正常,运动、生活、游戏、学习相间,动静交替,不要过多地使用电子产品,保护幼儿避免接触过多的负面信息。

三、进行高质量的陪伴

家长真正关心孩子所思所想,跟孩子进行积极正面的交流,同时可以跟孩子一起进行亲子游戏、阅读、唱歌等,既能缓解不良的情绪,又能锻炼身体,增进亲子关系。

四、有效缓解负面情绪

当幼儿出现不稳定情绪时,家长可以采取以下的应对方法:

1.同理心:让孩子知道成人的想法,家长在安慰孩子时,应鼓励他们进行倾诉,让他和成人一起感受、识别,同时帮助孩子尽快平复情绪。

2.转移法:当孩子不满目前只能呆在家里的状态时,成人可以通过绘画、游戏、运动等形式,转移他们对情绪的`过度关注。

五、幼儿心理咨询舒心屋

为做好居家隔离期间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我委集聚区内具备心理咨询专业证书的老师们组建“幼儿心理咨询舒心屋”,组成了“舒心姐姐”志愿者团队,给隔离中或有需求的家庭送去帮助,为孩子们送上贴心的问候与关怀。“

舒心姐姐”联系方式:

开放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9:00—17:00。

六、特殊时期,我们一起守护

“父母情绪稳定是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尤其是在防疫抗疫的特殊时期,家人情绪稳定就是孩子最好的强心剂。孩子通常会通过父母的情绪和反应来认识和看待世界,因此,父母的情绪越稳定,孩子受到的影响就越小,孩子才能建立起安全感。

幼儿的心理健康是儿童人格完善的必要条件,是儿童的精神与发展的内在基础。有了健康的心理,儿童就可能有充分的发展。

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实施方案 篇5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正处于关键期,为更好地帮助在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有更好的心理承受能力,使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渡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心理健康氛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校根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了确保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学校将组建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组成的心理干预业务小组,有序开展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疏导工作。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加大宣传力度。疫情期间,学校已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不良情绪和行为,制作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向广大学生普及“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等科普知识,并就如何进行科学、有效、安全的疫情防护提出针对性建议,为全体学生注入一剂心理预防针,也让学生感受到学校的关怀和保护。同时,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盐生晓玉”微信公众号、黑板板、主题班会、学生大会等平台向广大学生推广心理健康、自我防护等知识的宣传。

(二)制定工作措施。要把心理健康的教育和管理纳入学校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切实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针对封闭管理在校学生和居家学生,及时把握学生心理状态,积极应对特殊情况,适时调整心理疏导措施,培养积极阳光心理品质。

(三)及时进行研判。各系部要及时摸清本系部疫情情况,各班级班主任要积极关注学生(特别是留守、单亲等特殊家庭的学生)的心理状态,掌握受疫情影响的学生的心理健康动态变化,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群体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避免求助者因前来咨询而受到再次伤害。

(四)开展有序服务。通过微信群等形式不定期向广大学生和家长推送防疫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为被疫情困扰、被隔离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心理疏导。启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面向受困扰的学生开设防疫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对因疫情导致心理困惑的学生及时开展个别心理辅导,并做好一定时期内的跟踪;对出现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积极开展转介工作。在个体心理咨询过程中遵循心理咨询中的保密原则和保密例外,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工作对象

学校因面对疫情产生不良情绪,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全体学生。

四、落实干预

(一)平台互助。通过企业微信、“盐生晓玉”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发出倡议,倡导全体师生及家长遵守政治纪律,理性客观看待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调整心态,以理性平和的心理状态应对新冠疫情,齐心协力,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不健康的应对方式(如熬夜、抽烟等),开展适当的室内锻炼活动,积极与父母、亲友沟通交流。在线收集学生关于疫情的提问,通过微信群等方式逐一回答学生关注的代表性问题,提供正确信息。开学后,做好学生的生活与后勤保障工作。

(二)技术支持。开通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同时充分利用电话、微信、QQ等通道,积极为广大学生做好服务。认真研读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变化,对有需求的学生开展线上个体辅导或者进行电话咨询,引导学生积极面对学习生活。开学后,要针对本次疫情认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体心理辅导,时刻关注学生心理状态。

(三)分类干预。

1.疑似感染学生干预措施:

(1)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

(2)为人为己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服从大局安排,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

(4)使用减压放松行为,减少应激反应;

(5)寻求应对压力的社会支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联络亲朋好友、同事等,倾诉感受,保持与社会的沟通,获得支持鼓励;

(6)鼓励使用心理援助热线或在线心理干预等及时寻求社会帮助,调整心态。

原则:健康宣教,鼓励配合、顺应变化。

2.无感染但情绪波动明显,正常学习、生活遭受明显影响的学生干预措施:

(1)引导适度浏览相关信息,正视疫情;

(2)引导接纳自身情绪,管理自身情绪和压力,提供心理支持;

(3)对交流、适应性行为进行指导,引导掌握一定的心理自助技巧(积极的自我对话、正念冥想、行为放松等),保持正常的生活作息,适度选择娱乐活动,提醒注意不健康的应对方式(如沉迷上网等);

(4)引导来访者正视身体发出的信号,做好自我症状识别与求助;

(5)对由此次疫情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原则:健康宣教,指导积极应对,消除恐惧,科学防范。

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实施方案 篇6

为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促进患者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回归正常生活和工作,维护隔离人员、家属心理健康,营造相互关怀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宣传和健康教育,提升群众防控知识水平,增强防护技能,减轻因认知不足所致的恐惧,减少、消除对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歧视与排斥等行为。

(二)以互联网络平台为基础,推进互联网+社会心理服务,为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提供线上心理支持和服务,增强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帮助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渡过困难期,恢复社会功能。

(三)以社区为主要阵地,建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网络,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改善社区环境,恢复社区秩序,推动基层社区治理,营造健康向上的社区氛围,促进社会稳定。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组建队伍。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各区县防疫指挥部要成立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领导小组,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乡镇)明确1名领导负责辖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指定专人统筹协调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各街道(乡镇)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在社区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咨询师或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心理专干;在街道(乡镇)设置社会工作站,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社会工作者,负责辖区群众社会心理健康工作。有条件的,可建立由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师等组成的社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采取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心理服务专业力量联动服务方式开展工作。

(二)建立对口指导机制。各地按照已有精神卫生服务技术指导机制,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口联系的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派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

(三)提供线下和转介服务。根据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需求,社区工作人员、心理专干可联系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进社区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发现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可能有精神卫生问题时,心理咨询师、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等应当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由精神科医生提供精神医学诊疗服务。

(四)开展人员培训和督导。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应当派具备心理援助技术能力的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对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心理专干等人员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分别对街道和社区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督导。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团队协作、分工负责。所有工作须在本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各类人员实行团队协作,明确成员分工与配合。未经允许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活动。

(二)严守心理卫生和社会工作服务伦理原则、保密要求。对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个人和家庭隐私包括个人信息、生活轨迹、家庭情况等严格保密;设专人负责服务对象档案管理并签署保密协定。

(三)分类分级。结合各社区实际状况,采用分类、分级处理。对不同社区、不同年龄段、不同人群、具有不同需求的服务对象进行分类干预。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科普宣教。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通过权威媒体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宣传,提升公众知识水平,增强防控能力。发放心理健康服务宣传材料,提供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心理热线电话号码、心理支持网络平台二维码等支持性资源,帮助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自我心理调适。组织专家通过媒体、视频、网络授课等形式,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讲座,介绍温馨家庭氛围、团结社区关系对个体渡过难关的帮助和意义,鼓励大众互帮互助,消除歧视。

(二)在医院和隔离点开展心理评估和疏导。患者、隔离人员在定点医院/康复驿站/隔离点期间,定点医院/康复驿站/隔离点主动向其推荐心理自评工具(如,湖北省精神卫生中心牵头研发的“强肺心理支持系统”),鼓励有需要者寻求心理疏导及心理支持。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康复驿站/隔离点对患者、隔离人员开展集体心理疏导。对评估后发现心理问题风险较高的,协调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提供心理干预。

(三)保证心理疏导与治疗连续性。对在定点医院已经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的患者,如评估需要继续给予精神科药物治疗的,定点医院应当将患者相关治疗信息记入出院信息单中,交康复驿站或隔离点继续维持治疗。对评估需要继续治疗的',康复驿站或隔离点在其离开时,应当将相关治疗信息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继续予以治疗。

(四)为有需求的居家人员提供社会和心理支持。社区应当鼓励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主动寻求社会和心理支持,由专业人员进行心理与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对评估后发现心理问题风险较高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协调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和社会工作服务,建立和激活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系统,引导其恢复生活信心。

(五)开展困难人员生活扶助与支持。对有具体生活困难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心理专干等,应当主动向街道(乡镇)和社区汇报,协助申请困难救助,链接援助资源,同时寻求社会组织和社会公益慈善资源的帮助或支持。

(六)加强病亡者家属关爱和心理支持。对病亡者家属,心理专干、社会工作者要主动为其提供哀伤辅导、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服务,加强关心关爱,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顺利渡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必要时,联系心理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支持。

(七)及时发现处置高危风险。对发现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风险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相关专业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乡镇)负责领导报告并通报社区。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心理专干等人员要增加走访密度,告知其家人紧急联系电话。由心理咨询师、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等介入进行危机干预,持续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必要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