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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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篇1
为深入开展我县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各中队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工矿企业本底,做到本底清楚;
2、对工矿企业监督覆盖率达100%,指导企业填写《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表》,建档率达100%。
3、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其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达60%。
二、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3月—4月,各中队联合当地政府、安监部门摸清本辖区内工矿企业本底,并指导企业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表》。要求:做到本底清楚,对能进场的工矿企业进行指导,4月底将本底和无法进场的企业名单报综合科。
第二阶段:5月--6月,对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进场的工矿企业,经大队与政府和相关单位接洽后,再进场进行指导,并建立“职业卫生三档”。要求:6月底前完成所辖区域工矿企业的“职业卫生三档”建立工作。
第三阶段:7月--11月,由各中队自行安排时间对辖区内企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对工矿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要求:辖区内每家工矿企业都必须进行现场监督指导,监督覆盖率达100%。
第四阶段:12月,各中队在12月5日前将20xx年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建议,以书面形式报综合科,由综合科汇总后报卫生局。大队将在12月底对各中队的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同时,各中队要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采取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咨询、培训交流、在所在辖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工作,提高企业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观念和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从而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个规定、四个办法,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各地区培训工作开展不平衡,海西、海东分别举办了2期,海南、海北各举办了1期,其他地区尚未组织开展任何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普及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省安全监管局决定今年仍采取分区域办班的形式,扎实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三)职业卫生管理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等相关知识。
三、培训时间
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等地区于5月底前完成培训,并根据培训覆盖率,增加培训班次。其他地区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好培训工作。
(二)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各地区的培训计划提前5天报省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审查,授课专家由省局从职业卫生专家库中提取确定。
(三)培训结束后由省局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企业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培训学员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培训工作由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具体组织承办,省局届时将派员带相关专家前往授课指导。
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篇3
一、正确选择重点监管企业
1、高危行业生产经营企业。高危行业一直以来就是安监系统重点监管对象,但是,近几年来事故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此,对高危行业的监管将是永恒不变的话题,重点把那些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储存或大量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以及生产过程生成有毒物品、危险性程度较高、作业条件比较差的行业确定为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如化工行业、船舶修造行业、烟花爆竹行业、冶金行业等)。
2、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企业。一些企业的工艺技术装备落后、陈旧、简陋、自动化水平低,企业负责人产意识薄弱,平时疏于管理,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不按规定定期检测,大量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超过规定的临界量,生产作业现场条件恶劣,存在安全隐患,存在重大危险源,一但发生事故将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因此,这类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也要纳入重点企业来进行重点监管。
3、事故多发企业。一些企业自认为所属行业不属于高危行业的范畴,从而就降低了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闻不问,不按规定为机器设备增加防护装臵,不为工作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治理,企业员工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从而造成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这类企业也应纳入重点企业的范围。
二、理性制定对重点企业开展规范化监管的工作思路
1、结合产业结构、行业特点、职业危害程度、往年事故情况等,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定重点企业,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依据、检查内容、检查形式以及检查重点等,建立健全重点企业的基础档案,分析掌握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主要生产工艺装备情况和事故特点,掌握重点企业安全检查方法和安全隐患及危险源辨识方法,以满足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日常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
2、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要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和保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条件为目标,以日常预防性安全监督检查为主要方式,着力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着力强化对重点企业实施规范化监管
1、制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安全监管。安监系统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和业务指导,增加对重点企业安全检查的频次,并建立重点企业监管检查台帐,有针对性地确定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切忌“走过场”。对于技术性比较高的行业可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严肃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向企业反馈查出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指令,实施动态跟踪、闭环管理,隐患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没有及时整改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安监系统要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定期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或政府(社区)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凝聚执法合力,共同推进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2、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
(1)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企业法人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各岗位操作规程,并建立考核机制。同时,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配备符合标准的设备、设施,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工防护用品,加强职业病的防治。
(2)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法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3)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企业要抓好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工种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三级教育”,加强新进厂工人特别是流动性比较大的工种和危险岗位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相关培训情况及员工的考试成绩等要登记建档备查。同时,必须加强对协作单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做好资质审查和安全培训,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将外来施工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4)督促企业强化日常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要进行自查,对生产现场、重要部位加大日常检查的力度,对发现的违规作业和违章指挥要加大处罚力度,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各类设备要定期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及时更换。同时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能及时治理的要及时治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限期整改,并明确专人负责,并落实整改资金。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镇安办
(5)督促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处臵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企业要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危害程度,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处臵的应急预案和信息报送制度,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设施,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要提高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提高企业对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臵水平和能力,让企业员工了解、熟悉并掌握发生事故后的处臵救援程序,同时提高相关协作部门应急救援的协作配合能力。
3、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
近年来,为进一步夯实企业的安全管理基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国家在冶金、烟花爆竹、砖瓦等行业开展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后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得到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要积极探索安全管理的有效办法,引入科学的安全理念和先进管理方法,根据各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灿烂的青春之花,会在安全的沃土上开得绚丽多姿,也会因事故的肆虐变得淡然无光。展望未来,我们每个人该走的路还很长,肩负的责任也很重。在新形势、新目标下,我们的一举一动应当更稳健更成熟。当我们看见红艳艳的骄阳蓬勃而起,每一个静止的、运动的生命体都被渲染的蓬勃、美丽。我们一定会情不自禁地感叹:生命竟是如此美丽而精彩!然而,有两个字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两个字的相拌相依,我们将无法感受和拥有这美好的一切,这就是“安全”!
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篇4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我矿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国办发〔20xx〕43号)精神,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旨在阐明20xx年—20xx年期间,同发煤矿在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动员全员共同参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促进集团公司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一、工作现状
同发煤矿历来高度重视职工安全与健康工作,各单位加强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综合防尘措施落实、职业危害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着手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煤矿全体职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基础工作不断稳固,职业健康工作总体上不断发展进步。
当前,煤炭生产行业进入危害较为严重的领域,国家有关部委不断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巩固煤炭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高起点开展煤炭等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各级责任,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依靠科技进步,立足煤矿实际,突出煤矿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煤炭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煤矿企业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基础建设,全面提高煤矿企业职业健康水平。
3、依法依规,规范落实。
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和作业环境职业危害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4、宣传动员,全员参与。
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各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职工工会等监督作用。
(三)规划目标
建立煤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
——到20xx年,煤矿企业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到5%以内;杜绝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有效减少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到20xx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100%,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100%。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85%。
——到20xx年,职业病防治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100%。
——到20xx年,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100%;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一是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
二是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设备,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是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我矿提供服务。
(二)着力抓好职业危害源头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减少和降低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各级企业要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和专兼职人员,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及时掌
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以监测促防治;必要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与评价。
(三)加强对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管理和控制
一是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确保从事无害作业的职工避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数量。
二是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三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四是使用有毒物品作业要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五是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六是要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确保申报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