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家庭重视家庭角色塑造,增强责任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县妇联、县文明办文件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树立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婆媳和睦、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家庭美德建设,进一步推动家庭成员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二、评选条件
(一)好婆婆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爱护晚辈,教子有方,邻里关系和睦。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难处,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心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3、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4、爱岗敬业,崇尚科学,积极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
(三)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团结,关系和谐,爱国爱家,积极向上。
2、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家庭美德,家风清正廉洁,积极参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邻里团结互助,互帮互学,事迹突出感人,社会反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三、评选办法
1、宣传阶段(2月5日-8日)。各工作区、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召开会议、主题党日等手段,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扩大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把评选表彰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表彰活动中。
2、评选阶段(2月9日-12日)。各工作区、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切实遵循评选原则,精心组织安排,通过层层选拔,认真筛选,真正把符合条件,有说服力,群众公认的“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出来。同时每村推荐1名好媳妇、1名好婆婆、1家最美家庭,将本村(社区)活动开展情况、推荐表电子版发界湖街道妇女工作群,纸质版于2月19日前报乡村振兴办公室(三楼东)。
3、表彰阶段(3月5日)。经党工委研究确定名单后,在“三八”节期间召开专题表彰会进行表彰奖励。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2
为纪念“5.15”国际家庭日,动员广大家庭成员参与文明创建工作,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作贡献,经研究,决定于“5.15”国际家庭日期间开展系列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的目标,大力营造倡导美德、崇尚文明、追求和谐的社会氛围,引导家庭成员以德治家、学习兴家、文明育家、廉洁持家、绿色美家、平安保家,不断提升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为深入推进“六个加快”战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整体水平。各地、各单位要把“5.15”国际家庭日作为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契机,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落实,提高主题活动的质量,促进系列纪念活动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丰富活动载体,吸引群众参与。各地、各单位要把家庭主题活动的主要着力点放在吸引群众的广泛参与上。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家庭成员的素质结构和情趣爱好,围绕主题策划好各项活动,让广大家庭成员便于参与、乐于参与,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上报新闻线索,协调当地媒体,大力宣传推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先进家庭事迹,通过开展有特色、有规模、有声势的宣传,使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人人知晓、户户参与。
三、宣传活动时间
从5月15日当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开展“七个一”的宣传活动。
四、“七个一”宣传活动
(一)刊登和播发一篇新闻消息。紧紧围绕宣传内容,编写一篇“国际家庭日”活动新闻宣传稿件,交由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宣传媒体,在宣传日当天登载或播发。
(二)举办一次知识讲座。依托卫生计生系统大讲堂,组织广大居民参加,开展一次健康知识大讲座。
(三)制作一块幸福家庭图片展板。开展“惠家工程”“幸福家庭”“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中,精选有代表性的摄影作品,制作一期展板大讲堂、健康咨询、座谈会等场所进行展示。
(四)开展一次健康咨询。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组织开展一次室外健康咨询活动。
(五)开展一次走访慰问。针对失独家庭进行一次关心关爱活动,组织有关人员走访慰问,让失独家庭感受到关怀和温暖。
(六)举办一次座谈会。组织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失独家庭成员,开展一次座谈会,倾听所诉,了解所需,尽其所力,协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并对卫生计生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改进卫生计生工作。
(七)悬挂一幅宣传标语。制作并悬挂一幅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发挥资源优势,广泛发动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精心组织开展符合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日主题。
(二)认真部署,制定方案。各区、县(市)卫生计生部门要认真组织、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方案,积极主动开展宣传日活动,要做到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上下联动,步调一致。活动力求新颖,有创新、有创意,并注意保存各项活动中的文字记载和图像资料。
(三)利用媒介,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图片展览、悬挂条幅、健康咨询、健康服务以及印发宣传品等形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内容,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扩大国际家庭日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以“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为载体,通过发动全镇居民积极参与“最美家庭”评选,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我镇群众公认,家庭和谐,对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先进典型,大力唱响美丽昆阳、美丽家庭、中国梦、我的梦主旋律,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范围
七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至少推荐两户居民家庭参评,学区推荐1户参评,五所小学一所中学各推荐1—2户参评,其它镇直部门至少推荐一户参评。凡昆阳镇户口的社会各界均可到所辖居委会或镇文明办报名参赛,全镇拟评出十大“最美家庭”进行表彰。
三、评选条件
1、家庭和睦。2、邻里和谐。3、敬老爱老。4、教子有方。5、创业有为。6、勤俭持家。7、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组织及评选办法
(一)领导组织。成立以党委书记冯自海为组长,以镇长樊振伟为常务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文明办、学区、文化站、共青妇、各居委会支部书记、镇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活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明办,由党委副书记王志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最美家庭”的.评选组织工作。
(二)推荐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8日——11月5日)。制定下发昆阳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电视、短信发布信息,公布评选办法,启动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发动全镇居民积极参与,营造氛围。
2、提名推荐阶段(20xx年11月6日——11月15日)。各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参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候选人。候选人的书面材料一般以1500字左右为宜,内容要真实、感人。
3、组织评选阶段(20xx年11月16日——12月5日)。评选活动领导组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居委会和单位了解候选人情况,听取居民意见,同时组织专家评委举行公开初评,评选出15户家庭进入最后决赛,候选人需提供五分钟左右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制作费由单位负责,资料需生动感人,有一定教育意义和欣赏性,最终评出十大“最美家庭”,然后在全镇公示。
五、颁奖晚会筹备阶段(20xx年12月6日—12月20日)。由活动领导小组筹备筛选颁奖晚会节目和获奖家庭颁奖词及参加领导邀请等内容。
六、颁奖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8日)。根据评选和公示结果举行颁奖晚会,对“最美家庭”颁发“最美家庭”证书及物质奖励或现金奖励,对组织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4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传承家风、弘扬正气”为主题的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邵庄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邵庄镇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左右表彰名额,“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一)十星标准:
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移风易俗星、尊学重教星。
(二)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见附件3),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教管办推荐2户,镇机关推荐2户,共计130户左右。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党建办、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文化站等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最美家庭”评选由党政办、团委、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三务公开栏、宣传栏、主干道等张贴评选活动公告,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5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庄、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顿饭、陪父母进行一次体检、为父母添置一套新衣服、陪父母进行一次旅游、看一部孝德主题电影、参观一次孝德文化基地)。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要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成员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5月29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成员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公开栏、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邵庄镇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群众可登陆相关网站或客户端下载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电子版报名表直接发送到组委会邮箱(xxxxxx@163.com),纸质版交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评议、广大网民投票,在100户左右的“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同时,借助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委会择优推荐获表彰家庭参与各级“文明好人”评选。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助短信平台将其事迹编辑成简讯进行宣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对活动进行指导,统筹各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化宣传报道。
2.党政办、研究室: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镇妇联、团委:
①配合党政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团委、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
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
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4.镇文化站:负责收集、编排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制专题图书。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镇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邵庄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上报镇党政办。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邵庄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组委会邮箱)须经成员单位交由组委会,由党政办牵头,镇纪委、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对推荐对象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5
根据沧州市妇联《关于开展寻找“五好家庭”等系列“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展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成果,践行“夫妻相爱,家庭和谐,孝敬父母,培养后代”新时代家庭观,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寻找“五好家庭”、最美绿色家庭、最美抗疫家庭、最美平安家庭、最美廉洁家庭、最美孝老爱亲家庭、最美书香家庭、最美艺术家庭、最美公益家庭等系列的“最美家庭”活动,为提升家庭文明素养,推进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沧县做出贡献。
评选的具体标准和评选方案如下:
一、推荐名额
推荐沧县五好家庭、最美绿色家庭、最美抗疫家庭、最美平安家庭、最美廉洁家庭、最美孝老爱亲家庭、最美书香家庭、最美艺术家庭、最美公益家庭等各类最美家庭,各乡镇共推荐“最美家庭”10户(其中“五好家庭”3户“绿色家庭”1户、“抗疫家庭”1户、其余共5户)。
二、推荐的具体标准
推荐标准
1、沧县最美抗疫家庭推荐标准
积极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在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科研攻关、后勤保障、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志愿服务、复工复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
2、沧县最美廉洁家庭推荐标准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品德廉洁。
(2)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杜绝浪费,倡扬时代新风,摒弃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大操大办的陋习,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
(3)严于自律,洁身自好。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诱惑,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分之礼。
(4)防微杜渐,从严治家。家庭成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相互教育、相互勉励、相互影响、相互监督;家风廉洁,家庭文化积极、乐观、向上;家庭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信访举报情况。
3、沧县最美绿色家庭推荐标准
(1)热心环保,积极参与。家庭成员具有较强的家庭社会责任感和节能减排意识,自觉地在家庭生活中体现节能减排观念,并热心公益,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宣传实践活动,具有较好的影响带动作用。
(2)节约资源,控制污染。安装使用节能设施及环保型设施;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爱绿植绿护绿,垃圾废品科学回收和处理。
(3)行为环保,绿色消费。日常生活不扰邻,不污染环境;外出多乘公交汽车,消费购物节约节俭,拒绝过度包装,抵制豪华、奢侈消费。
4、沧县“五好家庭”推荐标准
爱国守法,遵德守礼;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风优良,科学教子;移风易俗,绿色节俭。
5、其他各类典型最美家庭推荐标准
坚持不设门槛,把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在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基础上,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评议的最美家庭榜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推荐上报确定程序
评选方案,由各乡镇妇联、县直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候选家庭推荐材料上报前各推荐单位要完成资格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沧县妇联将对推荐上来的家庭事迹进行横评后,择优选定。
四、申报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候选家庭典型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所推荐家庭材料真实准确、事迹突出、群众认可。
2、健全机制,充分动员群众参与。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在常态化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把好基础关,最大限度地把寻找过程作为组织发动群众、教育激励群众,大力弘扬良好家风家教的过程,确保所推荐家庭都是经过群众认可和评选产生的,同时组织好社会公示这一重要程序。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创新开展“最美家庭故事传递”活动,注重对家庭成员的.思想引领,大力宣传各类最美家庭的家风故事,特别是宣传报道各类舍小家为大家的感人事迹,深挖蕴含在最美家庭中的价值内涵,在全社会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
4、不重复命名。凡是以往沧县妇联表彰命名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本次相同荣誉的推荐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