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
老地方整理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精选4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 篇1
为全面落实县局《关于印发20xx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石市监管〔20xx〕1号)精神,20xx年市场监督检验工作要紧紧围绕监管重点,服务企业,服务民生,在继续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和计量强制检定工作的同时,填补质检领域空白,建立省级质检中心,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更大技术支撑作用。
一、全力做好省级农副加工硒产品质检中心筹建工作,助力我县硒产业的发展
(一)工作内容: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本年度内完成立项、筹建资金落实、资源整合、实验室改造、设备采购、专业人才引进和相关技术人员招聘培训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18个月
(三)工作要求: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皖质办发[2008]36号)要求,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编制《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检验检测中心筹建任务书》和《筹建任务分解表》,经市局监督部门审核,并在省级中心批准筹建后3个月内报送省局批准实施;省级中心筹建期间,每季度向省局科技与信息化处书面报送建设进展情况。
二、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计量支撑能力
(一)工作内容:建立三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检定装置;
2、F1等级公斤组砝码标准装置;
3、M1等级大砝码标准装置(测量范围扩大)。
(二)工作安排:20xx年12月底之前取得所有申报项目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三)工作要求:按照《县20xx—20xx年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步骤,做好20xx年拟建立的三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设备采购与溯源、技术人员培训与考核、技术资料的收集与建立、计量标准考核的申请与建标资料的提交、迎接并通过市计量标准考评组的现场考核等工作。
三、做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到期复查准备工作,确保计量授权得以延续
(一)工作内容:申请延续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二)工作安排:20xx年8月11日前,通过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到期复查考核组的现场考核,并取得计量授权证书。
(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JJF1069—2012的要求,认真准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到期复查考核需提交的各项技术资料,并配合省局专家组的现场考核,确保计量授权证书顺利延续。
四、加强计量检测室和计量标准管理,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一)工作内容:开展实验室内部审核,对设备进行养护,消除不符合因素;建立新建计量标准文件集;做好计量标准设备的量值溯源工作。
(二)工作安排:
1、3月底前完成实验室内部审核和设备的养护工作。
2、12月底完成三项新建计量标准文件集的建立。
3、按周期和溯源单位做好计量标准设备的量值溯源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及时开展实验室内部审核,定期对检测室设备进行养护,及时消除不符合因素,使温度、湿度、洁净度、照明、供电等环境条件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检定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按照JJF1033—2016的'要求,建立各项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文件集。
3、所有开展检测活动的计量标准设备,必须在规定周期内完成量值溯源,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要有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保证检测数据科学、准确、有效。
五、强化强制检定工作,确保强检计量器具应检尽检
(一)工作内容:开展经计量科备案后企业申请的所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全县各企业化验室在用计量器具的协议检定或校准工作。
(二)工作安排:全年,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检验所要根据县局下达的强制检定任务制定科学的检定计划,完成授权范围内的检定任务。
2、检验所要加强与企业联系,做好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协议检定或校准工作,及时掌握停产和新增企业动态,补充完善全县计量器具检定台账。
3、检验所要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及各基层所的配合,各基层所及相关业务部门要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督,督促企业主动申请检定计量器具,避免漏检或超期未检。
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一)工作内容:组织技术人员参加计量专业项目的培训考核;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注册计量师、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授权签字人等业务培训。
(二)工作安排:按照省、市局相关文件通知的培训考核时间参加各类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
(三)工作要求:检验所要加强与省、市局的沟通,主动申报新建计量标准对应的计量专业项目资质培训考核,鼓励一人多证,确保每个标准两人持证,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七、服务监管,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一)工作内容: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定量包装商品抽检、民用“三表”和法制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安排:
1、第一、第三季度共完成40组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抽查工作。
2、5—6月份开展“民用三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3、第三、第四季度开展两次法制计量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标准计量科要与质量认证科密切配合,负责做好定量包装商品抽检计划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
2、稽查大队、检验所要各负其责,负责做好定量包装商品抽检、专项整治和计量检定或检验工作。
3、标准计量科和稽查大队要做好专项整治的档案工作。
4、计量监督检查要围绕计量违法行为,突出重点领域或重点行业。
八、广泛宣传,多形式开展计量惠民服务活动
(一)工作内容:充分利用“3·15”、“5·20”、“12·4”等特殊活动日,向广大群众宣传与百姓生活相关的计量小知识和计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为广大群众提供血压计、人体秤等家用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服务;开展农贸市场电子秤和电子计价秤检定等民生计量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在“3·15”、“5·20”、“12·4”等特殊活动日,开展计量知识宣传和计量惠民服务活动。
2、12月份,开展农贸市场电子秤和电子计价秤检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检验所要与有关科室、直属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好各种宣传活动,开展好计量知识宣传,提供好计量惠民服务。
2、检验所要加强与标准计量科和各基层所的联系,开展好各项民生计量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 篇2
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农业生产资料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20xx年4月8日)、《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订20xx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肥料、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共集中组织4次抽检活动,其中时间安排肥料产品上、下半年分别组织1次、成品油上、下半年分别组织1次。具体安排如下:
一、肥料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1、肥料质量监督抽检计划。20xx年全县肥料经营单位经销的产品计划抽检220批次(上半年120批次、下半年100批次),由局市场规范股组织完成。
2、抽检对象及区域。全县范围内肥料经营单位及产品。
3、抽检时间和频次。相对集中完成抽检任务,全年分两次完成(4月20日—5月31日、9月10日—10月31日)。季节性生产销售的肥料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肥料产品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检频次。季节性肥料产品应及时组织开展抽检工作。
二、成品油监督抽检任务
1、成品油监督抽检计划。20xx年全县成品油经销单位经营的成品油计划抽检65批次(根据大气污染治理需要,结合实际可增加抽检批次。计划上半年35批次,下半年30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由局市场规范股组织完成。
2、抽检对象。全县辖区内成品油经销单位及产品。
3、抽检时间和频次。相对集中完成抽检任务,全年分两次完成(4月20日—5月31日、9月10日—12月20日)。
4、抽检类别和任务。根据县抽检计划,抽检类别选择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车用尿素等产品。乙醇汽油主要检测硫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等6项指标。
三、依法核查处置
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量非常低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检验报告后,要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核查处置中发现涉嫌犯罪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移交。每批次核查处置信息应及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布。
四、及时信息公布
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抽检信息。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不合格产品信息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规格型号、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项目等,同时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
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是区局机构改革组建后的第二年,区局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的业务指导下,上下协作、齐心协力,勇作为、敢担当,着力打造严密的集生产、流通、餐饮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集产品生产、商品流通为一体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机构整合后的优势,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不遗余力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质量强区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做好标准化和计量工作;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做好产品生产、商品流通的监管工作,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加快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企业信用公示制度,保障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实施;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严格监管,打造严密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一要深入开展食品药品量化分级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食药经营单位安全水平,继续推进“小微餐饮”和“小微药房”分级达标工作;二要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大无证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小门店”、食品批发市场(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安全监管力度;三要加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抽查力度,增加抽查数量和抽查频次;四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稽查应急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五要重心下沉,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把人财物资源更多地向基层倾斜,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六要关口前移,强化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科学监管、效能监管,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上多下功夫;七要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向企业员工发放告知书,动员生产企业员工举报企业违法行为。
2、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信用约束机制。
要以工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快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企业信用公示制度,保障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实施,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切实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同时,宽准入、严监管,对符合条件的个体户及企业要依据法律及予以办照,对上级各项补贴政策要严格落实到位,做好创业富民工作。
3、做好商标、合同、广告监管工作,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商标监管服务工作早谋划早实施,扎实推进商标培育发展战略,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强化侵权案件查处工作;充分发挥合同、服务、维权的重要作用,持续创新合同监管举措,继续推进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动产抵押助企融资作用,推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深入开展;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广告秩序、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健康诚信的广告市场环境。
4、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力抓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针对人民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的影响力和案件查办工作的威慑力,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严打态势,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力度。
对涉传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办,坚决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认真做好传销受害人员解救和参与传销人员疏导、教育、遣返等环节善后处置工作。加强对传销活动的动态监控和舆情监控,积极预防传销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辨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在打假维权和打击传销等方面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建立双方协作机制。
6、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开展质量强区工作。
加强重点监管,对重点企业、重点设备、重点区域加大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在基础普查的基础上对电梯进行全面普查。重点企业如海螺、新兴铸管、烟厂等,特种设备在重点企业较密集,要加强监察;重点设备如电梯、锅炉等,对重点设备停用的要报停,做好停用登记手续;重点区域如超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跟踪回访。
同时,充分调动广大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的积极性,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
7、切实做好标准化和计量工作,完善惠民服务。
大力推进标准化战略,提升地方产品竞争力;以民生计量工作为重点,优化计量市场环境。深化加油站、商店超市、大型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的计量标准化管理,开展电子秤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诚信计量体系,提升服务行政监管的能力。
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要贯彻落实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着力“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把握新趋势,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的新水平”。要以促进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根本,以健全和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行动、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为抓手,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跃上新台阶,助推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一)加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抓业务规范。要紧密结合文化部各项规范化文件,细化管理执法操作流程,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二是抓形象规范。要在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证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装备和统一执法文书;三是抓行为规范。加强管理执法队伍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推进文化市场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
(二)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开展“执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今年队伍建设的主要手段,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大力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的学习训练,全面提升执法技能。9月底前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10月份组队参加全省比赛,开展“大练兵、大比武”的活动情况和获奖情况将纳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年终考核范围。各地要针对文化市场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和岗位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采取自学、互帮互学、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和考核,要加强对新颁布实施和新涉及领域的法规的学习培训,有效地督促和引导执法人员由“应知应会”向“行家骨干”转变。各地要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经营管理人员的法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三)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各地要继续加强监管信息录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省、市做好全省文化市场视频监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移动执法系统以及12318文化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四)完善考核评比机制。继续强化按月考评网吧监管平台运行情况、按季度考评执法数据、案件办理、信息报送、综合执法办公系统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积极推进执法装备达标配备,按照省执法考核细则,加大对规范化建设等内容的考核权重。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引导和调动广大管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组织选调各地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参加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秀案卷评比活动。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提升行政许可服务能力。
二、健全和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机制。
(五)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涉及范围广、领域多、责任重,不仅需要文化行政部门之间的相互支持与配合,还需要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去年市及部分市(区)已经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部门,为实现长效监管、合力监管提供了组织保障。个别尚未成立的地区,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地要充分发挥文管办这个平台的作用,充分凝聚各方共识,整合各方力量,发挥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执法的机制作用。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文件处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信息,定期组织重大专项执法行动,共同协商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六)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网络和机制。为了有效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近年来,我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积极探索推行建立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市场管理网络,努力构建以市(区)为主导,以乡镇(街道)为依托,以村(社区)为点线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文化市场管理格局。今年,各地要进一步推进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网络和机制。一是做好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对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管理职责;二是完善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管理领导机制和工作网络,6月底前完成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市场协管员队伍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有效实现行政管理执法“手臂”向下延伸,起到“补位”作用;三是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不断完善文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的综合治理水平和监管效能。
三、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
(七)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管。要充分发挥市“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小组”及各地小组成员的作用,积极发现和查处网络文化市场案件,强化对网络文化市场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探索总结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经验。
(八)加强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加强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和动态研究,开展艺术品市场调研活动,推动行业自律与规范。
(九)加强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的管理。积极开展游戏游艺机电子标签化管理工作,强化场所基础性管理工作,科学监管准入机型机种,增强经营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加大管理执法力度,促进全市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经营秩序的明显好转。
(十)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的.动态管理。强化对市场的动态管理和暗访督查、督办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形成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交叉执法检查和执法工作交流,查找市场管理漏洞,交流管理执法经验。各地要强化日常巡查机制,量化巡查监管频次,结合节庆、假期等重要节点,按照上级安排及本地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实际,组织专项检查,加强网吧、娱乐、演出、出版物等市场监管和安全工作。
(十一)协调推进各职能领域的执法工作。各地要按照工作职能,切实履行好综合执法职责,要加强对新执法领域的业务培训和工作研究,建立有效机制,协调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各职能领域的执法工作,整体提升综合执法队伍在各职能领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十二)深化网吧做大做强工作。在圆满完成网吧“单改连”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推进网吧资费优惠和增值服务工作的落实,促进统一网维平台建设,积极为我市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服务。
(十三)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监督和自律、组织和协调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推动和指导协会规范制度、开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