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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发言稿

2025/07/30演讲稿

老地方整理的烟花爆竹发言稿(精选4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1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的安排部署,我代表xx派出所,就全力做好我辖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作以下表态发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加强城市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噪声和空气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根据分局的统一部署,xx派出所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统筹做好除夕、春节期间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加强街面巡查,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做好除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一、强化宣传发动,积极摸排非法燃放线索。

xx派出所通过张贴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不间断上街宣传、禁放烟花爆竹宣传队入户宣传、各村村委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等形式,已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相关规定,营造了除夕春节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另外,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并及时摸排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确保及时处理广大群众关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线索,并严格落实为举报人保密制度,对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照奖励办法兑现奖励。

二、加强社区管控,落实除夕春节期间管控责任。

一是突出社区管控责任。禁放工作实行管区负责制,各社区民警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放的监督管理工作,社区民警是禁放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警务助理是第二责任人,确保除夕春节期间禁放各项管控措施执行到位。二是严格禁放区域重点管控。按照《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的要求,组织民警加大对xxxxxx禁放区域的巡查管控工作力度。在除夕、春节实行一级禁放管控时段,组织社区民警、巡防队员、警务助理、消防队等治安巡逻力量参与管控行动,加大打击违规燃放行为的力度,对违规燃放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对燃放人进行批评教育、治安处罚。

三、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强力震慑违法行为。

联合安监办、环保所等单位严厉打击违规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严查态势,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将加大对各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对在巡查和群众报警发现的在“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场所燃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以及多次违规燃放,不听劝阻,阻碍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将更好的履职尽责,保除夕、保春节,坚决打好禁放攻坚战,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除夕和春节环境。

谢谢大家!

xx派出所

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2

全体业主朋友们:

新年好!

春节日渐临近,平顶山市迎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为我们营造节日喜庆的氛围,但其释放出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却加剧大气污染,严重威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据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污染物浓度。其中PM2.5浓度的增加最为显著,如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加重雾霾程度,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会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为此,新景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向广大业主朋友们提出倡议:

1。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鹰城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2.不在任何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在相对允许的区域燃放,也要选择符合质量标准、污染较少的产品,尽量做到不燃放、少燃放。

3。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和劝导工作,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享受良好的环境是每一位业主的权利,保护环境是每一位业主的义务,希望广大业主从不放、少放烟花炮竹做起,以实际行动为把平顶山市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做贡献!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鸡年春节,着力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为建设美丽鹰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3

同志们:

新年伊始,《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在这重要时刻,我们召开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会议,主要是认真回顾前一阶段时期的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

刚才听取了云岩、南明、小河及市质监、工商、交通、城管、卫生、治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小平局长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前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完全赞同。总的看来,自《办法》公布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克服了各种困难,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实施限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尽管如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还面临很多困难,存在很多问题,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去年12月26日—27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办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因此,我们要认真总结,全面查找问题和不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下面我结合市人大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禁改限”工作的责任感

对烟花爆竹实施“限放”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顺应民意、尊重民俗,增加节日气氛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做好“限放”的安全管理工作,既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的严峻考验,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精神,坚决打好首次限放这一仗,实现让市委、市政府放心,广大民众满意的目标。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的安全管理。各区(县、市)政府也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行政“一把手”作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各司其职的工作机构,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这是检验各级政府是否真正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有决心打好安全燃放这一仗,是否政令畅通的重要标志。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办法》实施意见对相关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切实履行职责,是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本着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勇挑重担,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此,我对各部门的职责再进行强调。

安监部门要严格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经营(零售)许可证,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查处非法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对燃放区和禁放地点实施监控,严防违规燃放。并会同安监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查缴、处置非法烟花爆竹。质监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工商部门要切实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管理,依法严厉查处无照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坚决打击和取缔流动、占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做好清洁工作。交通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严把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考核发证关,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消防部门要严阵以待,未雨绸缪,保持通讯畅通和装备完好,随时做好作战准备。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审批和《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执法监察力度。广电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安全燃放意识。教育部门要加强全市中小学校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安全燃放和文明燃放的意识。卫生部门要完善烟花爆竹限放期间的医疗救护应急预案,在各个医院设立相应的医疗救护小组。环保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限放期间的环境监测工作。供销部门要做好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经营和安全管理。物价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防止批发企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保证市场竞争有序。

三、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应急预案

各区(县、市)、市相关部门要按照“严格安全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应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平安限放”的燃放安全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监管无死角,无漏洞。市政府将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从1月30日起,采取集中办公形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统一领导全市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处置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组织指挥“打非”工作,受理群众举报。各区(县、市)也要相应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应急预案,保持通信畅通,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充分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建立一支拉得出、用得上,招之能来,来之能战的应急队伍。特别是消防、卫生和涉及重大危险源、高危场所等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防火、医疗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力量准备,确保快速及时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四、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及燃放行为,是确保《办法》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目前已发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苗头,对此,各区(县、市)政府要高度警觉,充分意识到非法经营带来的严重危害,要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布置“打非”工作。一是要建立由政府牵头,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会后要立即开展“打非”行动,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查获多少,销毁多少;二是要采取包片区、包村、包街道、包社区等形式,将“打非”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形成严密的防范、报警网络,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本辖区不出现非法烟花爆竹,坚决做到守土有责;三是要组织相关部门在入城口、边界入口、重要路口、高速公路入口设立检查站,加强对车辆、车站的检查,及时查处和打击非法运输和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非法烟花爆竹不进入限放区域,特别是中心城区;四是要广泛发动群众,调动他们参与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积极性,打一场“歼灭”非法烟花爆竹的人民战争。同时,各级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各种手段摸排线索,发现非法行为,立即组织打击。尤其是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优势,在“打非”行动中再建功勋。对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参与保护违法经营、非法牟利的公职人员,监察、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予以严处。对“打非”工作不力,互相推诿扯皮,导致发生恶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地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市安委办已制定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会后立即印发,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实施。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由于我市禁放长达14年之久,广大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较为陌生,缺乏正确燃放的相关知识,易造成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隐患较多。因此迫切需要加大“禁改限”的宣传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燃放知识、燃放的时间和地点、允许燃放的品种和规格等情况告知市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一是各区(县、市)政府要通过印发宣传单、开辟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广播电台、电视、报刊、手机、网络等各种载体,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的单位和群体,充分发挥媒体和社区的作用,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燃放规定和燃放知识,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要针对青少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群体,且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见较差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法,特别是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学单位,要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传送到每个学生,引导他们依法、安全燃放。四是宣传部门要结合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要求,制作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燃放公益性广告适时播放,确保宣传到位。

六、严格专营销售管理,确保仓储库房安全

批发企业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协助、配合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特别要在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的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要认真制定配送方案,做到快速、有序、安全地实施烟花爆竹配送,保证货源供应不断档、不出事故。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各仓储库房消防安全硬件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危险易爆物品搬运操作规程;落实各仓库24小时专人值班守护制度。同时,对限放时间结束后零售网点的余货,批发企业要折价回收,妥善处理。零售商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货、销售和储存,在限放期结束后,要主动将余货送交批发商折价处理,不得私自储存,确保限放期结束后零售网点不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同时,相关媒体要在限放期即将结束时播放公告,提示广大市民及时将持有的烟花爆竹燃放完毕。

七、设置禁放标志,严格安全检查

一是各区(县、市)、乡镇、社区、居(村)委会要督促和提醒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的处所,如加油站、气站、油库等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志,并落实看护责任人。

二是公安、交通部门要在进入城区的重要交通要道,结合春运“三危品”安全检查,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交通、城管部门要抓好公交(出租)车、汽车站、高速路口等部位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

三是各专营销售网点要将《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亮证经营。上述工作要求,务必于限放前全部到位。

八、强化现场监管,完善四级督导监管体系

市、区两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沟通,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保证全市烟花爆竹燃放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安全”这一核心目标,采取“自上而下,层层监督”的方法,加大燃放环节的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完善市督查区(县、市)政府、区督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督查村(居)委会、企业,村(居)委会、企业督查工作人员的督导监管网络体系。强化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督查人员、看护人员、防突处突人员的责任,形成“安全监管不留死角,严防死守不留隐患”的燃放安全监管格局。要确保节日期间重要时段有人巡查,接警后迅速处置。特别是对油库、加油(气站)、民爆物品存储点等高危场所,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列为重中之重,组织专门力量适时守护,确保不发生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对因领导机构不健全、工作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值守、巡查、处突等人员脱离岗位、失控失守,导致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法律法规及政务督查和行政监察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严肃追究相关政府、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今年烟花爆竹限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在市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的指引下,殚精竭虑,扎实工作,为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确保平安限放作出积极的贡献!

祝大家新年快乐!

谢谢大家!

烟花爆竹发言稿 篇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视频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20xx年特别是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文明祭祀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刚才,xx通报了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树林同志宣读了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xx镇都进行了很好的发言,我都同意,关键还要靠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站位再提高,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环境就是民生,蓝天就是幸福。去年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除夕到大年初一我县环境综合指数同比改善xx%,PM10、、SO2、NO2、CO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xx%、xx%、xx%、xx%和xx%,空气质量大幅改善,同时有效减少了噪声污染,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一致好评,据社情民意xx专线调查,在受访的xx人中xx%的人支持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并且,自启动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后,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几乎没有遇到因为不让“放炮”而发生**或舆情,这就说明,广大市民从心理上支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也期盼县委、政府能管控好这一城市“公害”。

(二)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是污染防治的刚性要求。

第一,20xx年初受不利气象条件和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等因素影响,1—7月我们xx市空气质量恶化幅度在全国337个城市中处于前xx位,先后被省政府约谈、生态环境部预警提醒、中央环保督察组大气专项督察,差一步就面临被问责的风险。

第二,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有着致命的影响,我们陕南地区植被覆盖率高,工业企业少,空气质量变差的诱因并不复杂,可以说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秸秆等就是最为关键的几个因素,同等天气条件下,只要做好了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基本就可以确保春季空气质量稳定向好。

第三,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加之受新冠疫情影响,、PM10两项主要指标处在了历史较低水平,但今年刚刚过去的12天时间里,我们已经出现2天污染天气,如果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实不到位,势必导致、PM10等指标同比出现严重反弹,则直接影响今年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也直接影响市对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

(三)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xx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都有相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既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执行,也为我们依法禁燃禁放提供了强力保障。同时,去年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我们禁住了烟花爆竹燃放,老百姓“一片叫好”,如果今年此项工作没有做好,势必会在群众心中留下我们县委、政府行政管理“时热时冷”的印象,也会直接反映了我们有关部门的管理能力不足。

二、措施再强化,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新的实效

去年我县调整划定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并依法予以公告,绝大部分群众都给了理解支持,并做到了自觉遵守,但仍有极少数人群,缺乏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挑战法律底线,这就需要我们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一要抓源头,加快烟花爆竹销售清理取缔。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要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排查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确保禁放区内销售烟花爆竹及其制品行为“清零”,同时还要对收缴的烟花爆竹妥善处置,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要加强烟花爆竹制造、存储场地、销售渠道、经营网点日常检查,对发现的违法销售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到位。各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配合做好禁放区域烟花爆竹销售清理取缔,春节前后要不间断开展巡查,盯死看牢路边临时摊点、个体商户出现夹带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同时也要劝导商家和群众禁止销售、使用电子炮,因为电子炮在燃放中不仅会产生噪声污染,带来安全隐患,也容易给其他群众带来误导,引发“破窗效应”。

二要抓执法,严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县公安局要提前谋划、认真部署,紧盯腊月二十三小年、除夕和正月初一、商业门店开业、正月十五、十六等重点时段,高密度、高频次开展巡查执法。尤其是除夕到正月初一这48小时,根据经验,是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时段,要排好班次,切实做到全时段全勤务,并对广场、公园、小区、城乡结合部等重要区域开展驻点值守巡查,对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要第一时间出警执法,第一时间处罚到位,第一时间公开曝光到位,形成震慑,管住“第一挂炮”。同时,公安局会同民政局要对县上的两个殡仪馆进行约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三要抓整治,做好文明祭祀工作。焚烧冥币不仅污染环境,也容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存在安全隐患。民政局、林业局和创建办等单位及各镇要大力开展文明祭祀宣传教育,推广绿色祭祀方式方法,推动群众改变祭祀习惯。县住建局(创建办)要将禁烧冥币纳入县城沿街商户门前“四包”管理内容,督促沿街单位、门店电子屏滚动播放城区禁烧冥币宣传标语,营造禁烧冥币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对占用城区公共道路、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的巡查和管控,积极协调社区(村组)力量,动员开展群防群治,全面管控中心城区焚烧冥币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占道焚烧冥币行为,并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从严从快依法处理。

四要抓宣传,继续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到位,事半功倍。调查发现,部分群众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还不知晓,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应负的法律责任还不清楚,部分群众还存在侥幸心理。宣传部门要会同行业部门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危险危害、法律责任和典型案例等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各镇也要通过微博微信、发放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禁放限放工作要求,要将禁放通告发放、张贴至禁放区域内每个社区、村组,并安排居委会、村组干部进行宣讲。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一竿子插到底,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特别是公安局要落实好派出所民警包片宣传工作;教体科技局要在学生放假前组织学校深入开展以禁放为主题的“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学生监督家长摒弃陋习,积极劝阻亲朋好友不买炮、不“放炮”。

三、责任再夯实,坚决打赢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攻坚战

(一)落实网格管理。为确保形成合力,打赢这场攻坚战,各单位务必要把网格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腊月初开始,各网格区责任单位要配合社区开展入户宣传,逐户签订承诺书,腊月二十四开始安排人员上街针对销售、购买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导,除夕、初一和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巡查,发现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及时报告执法机关,做到迅速反应、快速出击。

(二)严格督查执法。县治霾办要组织精兵强将开展督查巡查,日常巡查组要以城区为重点,做到全天候在岗巡查,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要及时交办。刚才对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督导检查进行了安排,即日起各督导检查组组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一查安排部署是否全面,二查各镇、社区、村组、小区宣传是否落实,三查现场值守人员是否在岗,四查对日常巡查组交办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置到位。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执法工作,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提前上手,加大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流入我县禁燃区。要盯紧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不间断进行督查巡查,发现非法燃放等行为或接到相关报告后,第一时间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并适时进行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三)强化考核问责。考核问责是目前为止倒逼责任落实的最有效的方法,我们不愿问责,但有时候不得不问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镇、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对巡查发现部门、镇村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简单应付的,按程序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严肃追责。

总之,生态环保工作既是底线红线工作,也是民心民生工程,特别是临近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就是当前生态环保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高站位、更强决心、更大力度,坚决打赢这场硬仗,确保全县人民能过一个环保、祥和、吉庆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