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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25/07/31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1

为坚决整治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根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作为解决社会民生需求的重要抓手,通过“一城一策、一区一策”集中治理,全县6个老旧住宅小区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治理对象

全县6个老旧小区:梧龙砂矿住宅楼、铜钵后宅小区1#~3#楼、铜钵后宅小区4#~6#楼、西埔宅山小区1#~3#楼、财政楼4#~8#楼、东埔社区银行宿舍楼片区。

三、时间安排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分步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20xx年,30%的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20xx年,70%完成;20xx年,100%完成。

四、任务分工

(一)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牵头单位:消防、公安交警、城管部门

职责任务:依据《东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东山县城市管理局、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明确消防车通道联合监管有关事项的意见》(东消〔20xx〕43号),查处机动车违停、占道经营以及设置铁桩、石墩、限高等固定障碍物(构建物)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及时督促将机动车辆挪移,清理占道经营和设置的障碍物(构建物),排除妨碍,对拒不配合的依法进行强制拖离、清理。

(二)修剪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的绿化。

牵头单位:城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职责任务: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由城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按植物生长规律,对绿化树木进行修剪,确保消防车通道宽度、高度不低于4米,保障消防车正常通行和灭火救援作业。

(三)明确通道标识化管理和规范停车行为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城管、消防部门

职责任务: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据《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安委办〔20xx〕49号)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设置说明,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识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指导所在镇、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支持老旧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

(四)规划新建停车场(库)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住建(人防)、城管、消防部门

职责任务:结合前期调研的老旧小区车位缺额情况,启动编制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五)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城管、消防、公安交警部门

职责任务: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9月)。针对老旧小区消防“生命通道”难点和堵点问题,住建、城管、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织调研掌握老旧小区机动汽车现有数、车位数、分析评估老旧小区车位缺额等情况,并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以及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情况,按照“一区一策”的治理要求,逐个制定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各区镇、各部门要根据“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制定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逐项完成老旧小区明确标识化管理、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综合执法等工作任务,确定每项任务的责任人,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运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2月)。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提升消防车通道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一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定期会商研判。要建立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全力推动老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四)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县安办将加大对此次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行动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以防范安全事故、杜绝责任事故为基本要求,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矿系统内供电、取暖安全上存在的各类问题,整治并消除影响各类安全隐患,深入推进供电、取暖安全工作,确保系统职工生命和矿财产安全,确保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系统各单位,重点是发电单位的油区或油库。

(二)材料库房,重点是易燃物品区域。

(三)各办公及生活区域。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是否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制度,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网络。

(二)检查供暖管路是否完好,系统各单位的供暖设施是否存在跑气漏水现象。

(三)检查各单位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的安全出口标志是否齐全,防火警示标语是否齐全。

(四)检查消防器材(包括消防灭火及报警装置)的定期检查检验情况,消防培训、演练情况;检查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充足,粉剂是否过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操作程序是否张贴在醒目位置,各级各类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检查生产区域防火防爆开展情况。检查生产设备区域是否存在使用电炉等明火加热取暖;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存放场所是否符合要求;电缆沟、电缆竖井内是否有杂物、积油及其它易燃物,是否采取了封堵和阻燃处理;多台站变低压电缆或低压动力电缆与直流、控制及保护、通信等重要电(光)缆是否采用同沟敷设方式,是否采取有效隔离、封堵等防火措施。油库及其它存油场所是否按规定满足防火要求,有无现场安全制度和出入规定,附近有无出现电火花和静电起火的可能。控制室、调度室、会议室等房间、场所的防火措施是否齐全,消防设施是否超周期,电气设备是否会过负荷。材料仓库、办公室仓库是否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有无相关检查记录。

(六)检查电网基建项目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项目部、员工宿舍、食堂、厨房等,焊接、割切、木材加工、材料堆放等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和用气、用电安全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消防责任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车辆灭火器和机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检查防火应急措施及预案的制定情况。

(七)检查各单位生产、生活场所及重点防火部位是否制定相关防火措施和预案。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活动部署阶段

20xx年10月31日,制定大雁煤矿冬季供电、取暖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

(二)各单位自查阶段

20xx年11月2日至12月3日。矿各部门开展冬季供电、取暖安全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

(三)矿抽查阶段

矿组织由安监部、机运科参加的供电、取暖专项抽查活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

20xx年2月7日至2月28日。各部门总结本次冬季供电、取暖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供电、供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员工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开展本次冬季供电、供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家有关供电、供暖安全的具体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安排到人,落实到人、检查、整改到位。

(三)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本次冬季供电。供暖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定费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整改通知书,送有关部门、责任单位、班组限期处理,并尽快决定治理方案和应急措施。

(四)各单位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电子版,请于20xx年12月6日前通报安监部许建进处。

二〇XX年十月三十日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及学校稳定,根据《太和县学校消防安全百日亮剑除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学校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并组织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梳理隐患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质量;建立和完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范围,规范其他责任人的相应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责;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应急灯、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课堂、、集体活动、广播、板报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防范于未然。

(四)加强信息反馈工作。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有关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五、措施步骤

认真开展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自查整改,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学校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时间为10月至12月,按动员部署、摸底、自查整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验收等六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10月1日至20日)。学校及时组织召开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摸底调查(10月21日至10月25日)。学校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三)自查整改(10月26日至10月31日)。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在10月31日前,整改完毕。

(四)排查整治(11月1日至11月30日)。接受县教育局对我校进行全面检查。

(五)总结验收(12月1日至12月31日)。学校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4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减少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有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集中三年时间,推进“三大”消防责任落实、“五类”重点场所整治、“三类”风险区域治理、“四类”突出隐患整改、“四项”消防基础提升,通过责任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不断健全完善火灾防控体系,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消防责任链条得到显著加强。各地政府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立消防工作考核、约谈、督办、通报等长效机制,行业部门常态化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重点场所管理得到明显优化。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仓储物流场所、校外培训机构、民宿场所五类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治理和综合指导,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主管理,强化隐患整改、管理能力。

——居民住宅火灾得到有效遏制。对新建高层住宅小区、老旧居民小区和农村地区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乡镇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对居民住宅、小门店等场所实施常态化排查和监管,遏制“小火亡人”的机率和风险。

——消防突出风险得到根本化解。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紧盯消防生命通道被堵塞占用、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乱充电、易燃可燃材料被大量使用、重大及区域性隐患火灾依然存在等四类普遍性隐患,综合施策,齐抓共治,消除风险顽疾。

——公共安全基础得到有力夯实。结合城市旧改、棚改、乡村振兴战略等,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三大”消防责任落实

1、健全完善党委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

①20xx年,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实施办法。

②各级政府定期召开常务会、办公会研判消防工作形势,解决消防难题。

③调整充实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机制、明确责任,每月通报各地、各行业领域火灾形势,每季度调度消防工作。

④健全政府消防工作约谈、督导工作机制,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因管理不到位滋生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不力、对重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不落实的,分层级实施约谈问责。

⑤将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的乡镇、社区、村、主管部门纳入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⑥落实火灾事故“一案三查”,从严倒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深入推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①各行业部门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和组织机构建设,组织对本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②发改部门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建投资计划;

③住建部门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部门建立建设工程消防信息共享机制,合力开展消防源头管控。

④公安、消防建立“警消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明确在防火工作、火灾调查、灾情处置等方面的会商研判、移交转办、联合执法的沟通渠道和工作机制。

⑤教育、文旅、商务、卫健、民政等部门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xx年,打造一部分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全面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3、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①持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

②开展消防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督促单位建立标准化消防安全档案,实施程序化消防自主管理,保证常态化应急值守力量。20xx年,50%消防重点单位达标;20xx年,100%达标;20xx年,固化工作机制,巩固提升。

③推动火灾高风险场所安装电气安全监控系统。

④继续加强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工作,20xx年,消防控制室星级创建率达90%、持证上岗率达100%。

⑤每个社会单位明确一名消防“明白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明确消防职业经理人。

⑥鼓励大型集团公司、重点企业结合实际提升消防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群体待遇水平。

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提档升级微型消防站建设。每半年组织灭火救援演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20xx年,各单位建成的微型消防站全部实体规范化运行。

(二)开展“五类”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和安全防范

1、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集中整治。

①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商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电力、燃气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明确专人督办隐患整改。

②适时召开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经验交流会,每年组织对全县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开展一次约谈。

③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主要做到:一是书面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职责任务,建立消防工作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内部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每季度对消防设施、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责任人、管理人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要组织整改。三是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确保人人受训;四是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xx年,按照40%数量完成示范点建设,20xx、20xx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分别达到80%、100%。

2、开展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集中整治。

①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集中现场检查督导和联合演练,6月30日前主要问题全部完成督办整治。

②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消防救援机构配合,摸清全县危化品场所底数、危化品种类、数量、危险性及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建立消防安全“一场一档”、“一场一策”,20xx年6月底前,完成摸底和建档造册。

③20xx年7月至10月,集中力量对全县危化品企业全部排查一遍,制作隐患清单,逐一督促整改。

④明确工业园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和职责,对园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逐年补齐水源、应急力量等方面的短板,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3、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防范。

①邮政、住建部门严格审批物流集散基地、物流仓库等消防安全。

②邮政、交通等部门加强对物流集散地、物流仓库、分拨中心、配送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③公安部门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禁止收寄易燃易爆等禁寄物品。

④乡镇、公安派出所将设置在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物流企业末端网点、仓库等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⑤仓储物流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严控火源电源,强化自主管理。

4、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防范。

①教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审批。

②教育部门督促取得合法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招生宣传,将消防安全承诺作为招生简章内容一并发布,并鼓励学生、家长对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督,发现隐患及时举报。

③教育、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研究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每年至少开展1次联合检查,对于无合法手续的“黑机构”,一律取缔;对于设置场所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督促其按期搬迁;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督促停办整改。

④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提示制度。

5、开展民宿场所消防安全防范。

①住建、公安、文旅等部门在开展农家乐(民宿)建筑行政审批时,严格按照《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xx〕50号)文件要求,充分考虑建筑消防安全是否达标,严把源头关。

②文旅、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将民宿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范畴,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结合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需要,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检查,取缔一批无证经营单位、处罚一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单位,形成震慑力。

③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民宿的管理,建立住宅改民宿房屋档案,督促业主、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要求,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针对性开展宣传提示。

(三)加强“三类”风险区域综合治理

1、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①督促高层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年依托专业机构,全面检测维保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自查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逐项登记整改。

②对在整改资金筹措上确有困难的,住建部门要从房屋维修基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中加强统筹,确保20xx年基本整改到位;20xx年消防安全条件符合现行消防法律、技术规范等要求。

③住建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先进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住宅小区实施规范化的消防管理。

④20xx年,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全部依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20xx年,进一步完善微型站日常管理、执勤值守等工作制度;20xx年,形成长效机制。

2、加强老旧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①住建、规划等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生命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微型消防救援站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纳入改造项目,改善消防安全基础条件。

②每年将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严格督办整改。

③电力、市政、水务、燃气等单位每年选取一批老旧区域或场所,对其电气线路、燃气管路、市政消火栓等进行重点排查和维护,拿出专项资金实施整体改造。

④各乡镇每年对辖区老旧小区、群租房、胶囊房、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同时明确社区(村)对这些场所的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差异化防控措施。

⑤公安机关督促派出所加强对城乡社区、“十小”场所的日常消防抽查及宣传提示,督促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公安派出所每半年至少对重点“十小场所”开展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每年至少集中约谈一次场所负责人;对于其他“十小场所”,要按照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的标准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3、加强乡镇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①有计划地改造农村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同步建设消防水源、预留消防车通道,开展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改造升级,降低火灾风险。

②结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乡镇以下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③将消防工作纳入“三治联动”乡村治理体系,因地制宜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xx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四)防范化解“四类”突出风险隐患

1、着力防范化解消防车通道堵塞隐患。

①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开展消防车道划线和标识管理工作,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落实;对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和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单位,由商务、文旅、教育、卫健、民政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20xx年11月前未完成的,由县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②各地在组织老旧小区改造中,强化整治已挪作它用的规划停车位,推动在不侵占基本绿化前提下适当增设停车位,鼓励建设生态停车场或立体停车设施。

③住建、规划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尤其是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严重区域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等,积极推动建设。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④各地发改、规划、城管、物价、市场监管、教育、公安交管等部门结合实际在住宅小区、部门、企业行政办公区、学校等集中分布的区域,探索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引导机制,对周边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及限制条件,优化停车位供给,减少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

⑤相关部门建立消防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公安交管、城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单位、小区内部道路参照《道路交通管理法》执行;消防救援机构简化处罚程序,实行快查快处。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着力防范化解电动汽(自行)车火灾风险。

①各地建立电动汽(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情况互通、联合执法机制。

②经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电动汽(自行)车无牌无证、伪造牌证上路和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汽(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部门依法查处电动汽(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等行为。

③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简化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汽(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审批程序,20xx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集中充电管理要求。

④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公共区域电动汽(自行)车停放、充电巡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3、着力防范化解易燃可燃材料火灾风险。

①住建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外墙外保温材料使用。对已审批、已投用的外保温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建筑,督促责任单位对外保温材料进行拆除整改,20xx年,全部整改到位。

②规划、住建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③消防救援部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及装饰装修材料情况的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督促立即拆除;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4、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及区域性隐患火灾风险。

①组织摸排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视情形推动县政府挂牌督办。

②明确政府统筹、行业督办、消防指导、单位自改“四级责任”,实行“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

③住建、规划部门将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纳入城市建设、旧城改造、环境改善、业态升级等计划,统筹推进隐患整改。

④每年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定期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并在单位张贴、悬挂警示牌,形成舆论监督压力。20xx年,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整改。

(五)提升“四项”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1、统筹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

①20xx年,完成“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提请政府将消防规划纳入“多规合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实现消防规划与总体规划同步编修、同步实施。

②结合本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扶贫攻坚、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并纳入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20xx年底前所有乡镇完成编修。

③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按照规划要求,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目录并督促落实。

2、提升社会整体消防安全素质。

①宣传、教育、人社、司法等部门及党校等将消防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纳入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宣传等内容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初中、高中新生军训课程。

②消防救援机构制订引导社会专业培训机构配合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意见。

③列出三年培训计划,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全部培训一遍。

④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增强消防信息化管理水平。

①推动建立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机制,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关联“人、地、事、物”等社会治理数据信息,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

②20xx年底前,对接省级消防大数据主题库,建立市、县两级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③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推动安装消防智能感知设备,20xx年底,全县有条件的养老福利机构、学生宿舍、沿街商铺、加工作坊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装置;火灾高危单位和有影响的消防重点单位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④20xx年,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火灾高风险单位接入该系统;20xx年,消防重点单位普遍接入该系统。

4、强化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①整合社会救援资源,组建灭火救援专家库,建立战训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会应急联动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沟通协作,实现平时联席联训、战时联动联勤。

②督促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加强消防救援能力建设,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依据“业态相似”的原则,建立区域联防消防救援力量,实现群防群治、互帮互救。

三、时间安排

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按照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或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全面做好部署发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三县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各镇区要对照职责任务,细化制订本地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梳理工作任务,针对每项任务逐项制定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请及时县安委会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小区的火灾事故,强化消防安全措施,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切实消除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从即日起至xx年 2月 28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改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理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 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使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成立以街道政府党工委委员杨溢来、黄国炽为组长,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街道居民住宅小区消防专项整治的开展。各居(村)委、社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小区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居民住宅楼是否存在违章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现象,楼道内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现象,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2、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章用电的行为。

4、是否存在在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的现象。

5、是否存在在建筑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

6、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居(村)委会、社区行政服务站是否按照消防职责开展消防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四、职责分工

全街道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街道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各小区按“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分工负责,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消防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消防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2月1日前。)召集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开会,进行宣传动员和专项整治任务部署,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组织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与业主学习《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使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检查治理阶段(xx年2月2日至20xx年xx月xx日。)一是各社区、单位要依托网格化平台对辖区开展检查和督查,组织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对家庭和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由消防办、派出所提出整改要求,街道消防队、村居网格巡查员及相关部门协助排查,对住宅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按照职责分工限期落实。街道消防队对各小区开展消防训练,并重点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相关车主进行宣传教育演习和行为劝导。二是对小区内消防设施损坏或占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消防通道受阻和物业不履行消防职责的等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整改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以五千元罚款或个人处以五百元的罚款,并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暴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社区、成员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街道消防办组织督查组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小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和协调,进一步提高对居民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小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业管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6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及学校稳定,根据《开平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学校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余文湛

副组长:梁有雄

组员:何亚生邓兰英许全厚张念聪、区秀珠、余美兰、谢云开及各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校行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学校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梳理隐患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质量;建立和完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范围,规范其他责任人的相应工作任务和管理职责;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广播、墙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防范于未然。

(四)加强信息反馈工作。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有关学校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五、措施步骤

认真开展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自查整改,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学校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时间为6月至7月,按动员部署、摸底调查、自查整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总结验收等六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学校及时组织召开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摸底调查。学校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三)自查整改。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在6月10日前,整改完毕

(四)排查整治。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对我校进行全面检查。

(五)总结验收。学校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