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复工复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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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复工复学方案 篇1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的扩散和蔓延,指导学校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防控目标
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确保所有进入学校人员均经过体温监测,所有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均得到及早发现,所有病例密切接触者均得到有效的隔离和医学观察,所有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及时送医。
(二)工作原则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三)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各高等院校、中(职)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参照执行。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本导则将及时进行更新。
二、防控要点和措施
(一)开学前工作
1、合理确定开学时间
(1)省教育厅明确,全省大中小幼儿园2月16日后继续延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学生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返校的,须报学校批准。
(2)学校应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两案八制",针对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专项评估和隐患排查,研究制定返学后"一校一策"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逐级下沉到"一院一策""一班一策",并组织对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辅导员)、保洁、门卫和食堂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培训。
2、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强对辖区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督促指导。
(2)学校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学校应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机构(防控组),由校领导亲自兼任组长,学校综合协调部门具体负责,总务、教务、后勤等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建立学校、年级(院)、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责任到班、到人,压实防控包干责任。校领导(院系领导)分年级包干、班主任(辅导员)跟踪到人,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的跟踪管理。(具体见附件1、附件2)
(4)学校要严格值班值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到位上班。校(园)长、书记手机24小时开机畅通,时刻处于待命状态。
(5)每日全面排查师生健康状况,逐级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
3、开学前防护知识宣教
(1)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开展开学前线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防治工作,理解支持政府、学校各项应对措施,进一步强调"五个一律""六个严禁"纪律。
(2)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科学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4、做好开学保障准备
(1)物资保障和全面消毒
①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医疗条件,加强与属地工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系,解决好防控疫情所必需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等设备设施,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②组织开展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点对教室、宿舍、食堂、浴室、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清扫和预防性消毒(基本要求见附件3),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检修和补充校园公共场所的洗手水龙头,并配备洗手液或肥皂。
③要在医疗机构指导下,辟出专门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域(基本要求见附件4),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医疗条件、生活条件保障,主要用于隔离疑似病例、发热人员。
(2)校园安全工作
①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人员及车辆须逐一进行身份核验和信息登记,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体温未超过37.2℃的方可进入。
②加强留校师生员工管理,实行外出审批、请假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外出。外出返校时须核验身份、检测体温、了解去向和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③除留校师生工作生活必需外,校内教室、实验室、运动场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室外场所仅对留校师生员工开放。
④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大检查,加大校园巡查和食堂、宿舍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饮用水、通勤校车等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及时整治排除问题隐患。
(3)教学任务保障
学校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相关指导意见,立足校情,"一校一策"细化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区别毕业年级和非毕业年级,充分尊重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规律,加强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努力实现"停课不停学"。
①"一校一策"强化居家学习指导,加强学生网上学习资源选择的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利用好本地本校优质资源,认真研究明确适合线上学习的课程。对小学低年级上网学习不作统一硬性要求,其他学段学生作出限时限量的具体规定。
②"一校一策"做好教育教学服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加强思想引导、学习指导和心理辅导。对偏远乡村学校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特别是离泉在重点疫区的学生,加强家校联系,实施精准帮扶。
③"一校一策"组织网上教研,发挥学校教研室、教研组、备课组的团队教研力量与专业引领作用,加强网上集体备课、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新课题研究。
④"一校一策"用好学习资源,合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国家专用电视频道以及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指导学生居家学习。
(4)信息化工作
①疫情期间,学校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协同办公能力,通过使用线上OA系统、远程视频会议办公等方式保障校内管理和服务效率,防止交叉感染,控制疫情传播。
②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加强校园卫生、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卫、宣传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开学保障和疫情防控合力。
(二)返校报到工作
1、接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开学通知后,学校需向全校师生员工发放《告知书》,明确学校防控的相关要求,并提前通知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于返校前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表格样式及具体安排,待确定开学时间一并通知),作为师生员工返校的参考依据。
2、根据师生的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精准安排师生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有下列情形的,一律暂缓返校。
(1)假期从重点疫区返泉人员,未达到隔离观察14天的,需继续居家观察(已返校的高校教职工,需继续在校隔离观察)。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2℃的,要暂缓返校(或复学、复工)。
(2)除需达到本市规定的隔离要求外,有下列情况者,暂不适宜返校:凡出现发热、咳嗽、呕吐、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应待症状体征消失(发热患者烧退后48小时、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72小时),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排除感染引起的咳嗽等症状的,如过敏、哮喘等,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医学证明)。
3、师生应根据家校距离,合理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返校,乘坐私家车返校要轻装简行,校门口下车,车辆及陪同人员不进校。不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用品,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
4、学校应结合实际,实行多入口组织当批返校的师生排队(间距1米以上),依次测量体温和健康问询,对有相关症状者进行劝返,到正规医院就诊,并通知班主任(辅导员)落实专人随后跟踪管理,彻底阻断一切疫情输入渠道。询问和观察要点为: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发热、皮疹或疱疹(眼结膜、皮肤、口腔黏膜)、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咽喉痛、流涕、呼吸不畅)、消化系统症状(呕吐、腹泻、腹痛)、腮腺肿痛、黄疸、结膜充血、头痛、精神状态不佳等。
5、对于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按时返校上班的教职员工,参照有关精神视作上班处理,并统筹安排他人顶岗。从事饮食、饮水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以做好学校开学的防疫准备和保障工作。
(三)开学后工作
1、健康教育管理
(1)学校要将疫情防控知识以及抗击疫情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对学生进行爱国爱党教育、疫情防控科普教育、生命与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
(2)充分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宣传栏、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的健康意识和能力。
2、健康监测管理
(1)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在校门以及图书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师生员工在每日(次)入校或进入密集场所前,均应接受体温检测。每日早晨、午间两次测量学生体温,寄宿生每天就寝前增加一次。
(2)班主任(辅导员、保育员),在卫生保健人员指导下,负责学生健康全日观察巡查。如发现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要指定专职校医或兼职保健教师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由人事部门、班主任(辅导员)分别负责追踪教职工、学生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汇总上报至指定负责人。
(4)根据学校应急预案,对出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及时报告、送医、消毒和隔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一旦发生疑似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立即上报处置,按照规定开展人员分流、消毒工作,并做好专家研判后采取严格防控措施的准备。
3、学校活动管理
(1)所有人员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指导幼儿做好防护工作。
(2)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暂停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等活动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原则上不安排课后服务,确有需求的由学校妥善安排。
(3)一律不组织跨校、跨地区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
(4)体育课以跳绳、跳远、乒乓球、羽毛球、踢毽子等非群体性、非聚集性体育活动为主,动员师生积极参加适度的'健身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5)适度控制作业量,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通校生原则上在家上晚自习,住校生上晚自习要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6)学生因新冠肺炎误课,学校应对学生开展网络教学、补课,对于因病耽误考试者,应安排补考。
4、隔离观察期间师生管理
(1)学校要加强对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管理,规范开展隔离观察(留验)对象的信息登记、核对与交接,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和观察症状体征等,并做好记录,掌握隔离观察对象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按时做好解除隔离观察工作。
(2)对居家隔离观察的重点人员,学校要组织落实专人每日询问和掌握健康状况,做好记录和信息统计汇总。
5、师生心理健康管理
(1)学校应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动态地了解与监测准备返校和已经返校学生的受疫情影响状况及心理状态,依据校情分层分类应对。要充实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科学有效地开展工作。
(2)及时排模返校学生的心理状况,尽可能开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或求助(电话、微信、邮箱、QQ等)通道,针对共性的心理困扰和个别的心理问题,开展面向学生的疫期心理宣教与支持。
(3)针对住院、隔离观察、前两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来自于疫区的学生、原有基础性心理问题和具有易感个性基础的学生等,突出分类管理,开展心理干预。
(4)提倡和鼓励线上辅导和咨询,疫情期间对于住院、隔离观察、前两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来自于疫区的学生等特殊对象原则上避免面询,尽可能通过电话或视频、网络平台进行心理干预。
6、重点区域管理
(1)卫生保健室
①加强卫生保健室消毒,落实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和隔离消毒制度,以防发生医源性感染。
②卫生保健室在疫情控制期间,接到师生员工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等信息,应立即上报,并迅速做好临时隔离、转诊和记录。
(2)门岗(校门值班室)
①加强进出校门管理,根据需要可适当关闭部分校门或调整校门开放时段。住校学生返校报到后以及非住校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离开校园,如需离开应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备,凭有效证件出入,返校时需接受体温检测。
②驻校服务单位应压缩人员数量,服务人员名单报备,纳入教职员工管理。
③临时进校来访、服务人员由对口部门提前报备,到校当日核对身份后,并进行体温检测后放行入校。在校期间,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在需活动区域行动,不得在校内流动及就餐。活动结束后,立刻离开学校。
④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对入校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且体温不超过37.2℃的,方可让其进入校园。
(3)食堂
①在学校食堂入口设置洗手池,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设置进行手卫生的醒目标识。
②学校食堂实行分段错峰、分餐进食,以套餐形式供餐,减少人员聚集及选餐中飞沫污染食品。为就餐人员配备一次性饭盒,提倡自备饭盒,取餐前要洗手消毒,取餐时必须佩戴口罩。
③学生可以班级为单位,分批到食堂购餐,返回班级就餐,也可以食堂分餐配送。走读生只提供午餐,取餐回班级就餐,寄宿生回宿舍就餐。就餐要保持适当距离,不面对面就餐、交谈。
④食堂公共区域使用期间每日2次(上午、下午)保持开窗通风,桌椅每日2次(上午、下午)使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溴)溶液擦拭消毒。后厨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消毒、清洁频次。
⑤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置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⑥食堂员工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实名晨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开展工作。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增加日常清洗频次,清洁干燥保存备用。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处置分散就餐垃圾。
⑦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管,督促落实送餐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学生宿舍(教师公寓)
①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一律不聚集、不串门。
②每日2次(上午、下午)定期对宿舍、卫生间等区域进行喷洒消毒。宿舍楼道、公共浴室等公共区域,每日夜间21:00后或使用完毕后进行喷洒消毒。
③向学生提供个人消毒及防护宣传品,督促学生每日进行自我消毒。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卫生整洁。
④学生宿舍应建立健康观察与报病制度,做好通风和卫生整洁,设立宿舍长负责室友健康观察与报病工作,并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实验室、体育场所、图书馆等)
①在这些场所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醒目标识提示进入时进行手卫生。
②公共教室仅供教学使用,一律暂停活动、自习。
③公共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公共实训室等共用空间、学校行政办公窗口部门,全天保持通风状态。中央空调暂停使用。
④每日夜间对公共设施进行喷洒消毒。对话筒、键盘、电子教鞭、考勤机、讲台把手、校内ATM机等设备用湿巾擦拭消毒。
(6)电梯
①疫情期间,原则上暂停学校电梯使用。
②确需使用的,可采用保鲜膜覆盖电梯按键或在电梯按键旁设置提供面巾纸。
③每日上、下午定期对电梯轿厢、轿门、层门等部位以及按键进行消毒,视电梯使用频次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及更换保鲜膜次数。
(7)车辆
①在校车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醒目提示,进车时先进行手卫生。
②学校公车当日使用完毕后,避开人群,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后,对车内进行消毒后,关闭门窗保持30分钟。
③驾驶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乘坐通勤车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口罩。
④校车必须备有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护物资。
三、防控应急处理和流程
(一)信息报告(流程图见附件5)
1、学校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内容包含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人员姓名、性别、住所、主要异常情况等)。
2、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
3、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
(二)处置措施
1、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有疑似新冠肺炎发生,立即由书记(校长)、校分管领导、校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并由专用救护车送医院诊治。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情况。
2、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并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
3、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学校配合属地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疫情调查、人员救治、现场实行封闭隔离消毒、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4、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的两小时内,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基本确认为新冠肺炎病例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并安排人员值班待命,以保证上下信息畅通。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落实各项防控处置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并配合做好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
5、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安抚情绪,稳定校园和社会秩序。与此同时,疫情防控督查组介入督查调查,对工作失职者立即给予处分。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大传播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有关信息。
7、疫情处置完成后,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对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全面整治校园环境,特别是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彻底清扫消毒,经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能复课;对患病、医学隔离观察对象的师生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解除隔离,并经卫生健康等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复工。
机构复工复学方案 篇2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二、成立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等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xxx。
三、分类推进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四、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五、分类实行报备报批
(一)第一类区域。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机构复工复学方案 篇3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指导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尽最大可能防止或降低新冠肺炎对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xx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结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新冠肺炎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各学校在贯彻落实时,请结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xxxx〕28号)以及省市出台的防控新冠肺炎涉及学校的相关技术方案,一并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以控制疫情为中心,坚决遏制疫情向校园扩散,加强领导、依靠法治、群策群力,建立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科学防治,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三、工作体系
(一)校园防控组织体系。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人员排查及教学业务指导组、疫情防控组、校园管控及物资保障组、宣传引导组、工作督查组等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工作职责已经下发)。各直属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幼儿园也应成立由主任、校(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领导小组应商请属地乡镇(街道)卫生防疫部门的专家参与指导。有多校(园)区办学的,各学校(园)区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
(二)校园防控制度体系。各学校要根据《开学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点》(见附件1)和《开学当日和开学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点》(见附件2),在开学返校前2周内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两方案”、“十二制度”。“两方案”是指开学前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十二制度”是指进出校门登记查验制度、错时报到上学放学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缺课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校园卫生清洁与消毒制度、校舍通风和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复学返岗证明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不聚集不办会制度、师生安全防护制度、疫情“一日一报”“零报告”制度。寄宿制学校完善寄宿生管理制度。
(三)防控指挥管理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接受市教育局和乡镇(街道)的双重管理和指挥,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实施网格化管理,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严格执行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四)家校联防协同体系。建立学校、班级、任课教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按规定落实排查处置程序(见附件3)。开学前,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向学校递交电子版健康申报表,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状况,做到“一人一表”。以班级为单位,强化班主任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信息排摸、思想辅导、心理疏导、情况上报等职责,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责任。
四、防控措施
(一)落实物资场所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学一周前,各学校要完善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功能;购置必须的额温仪、消毒药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装等器械药品以及清洁洗涤用品;校内配备足够的水龙头、肥皂、洗手液、干手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确保开学疫情防控人员物资到位。
学校应在校内设置2间“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现异常教职工和学生后及时隔离送医,但不得设置在学生集体宿舍和保健室。有寄宿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集中隔离点,并与教学场所、师生寝室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集中隔离点、留观场所设置参照《校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运行指南(试行)》(x教防控办函〔xxxx〕3号)。
各学校要保障防疫经费的投入,乡镇(街道)教辅室要争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其他各方面支持,落实辖区内各类学校(幼儿园)防疫物资的采购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学校(幼儿园)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工作。
(二)落实防控制度
1、落实进出校门登记查验制度。在开学前的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要严格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未经学校确认,教职工一律不得返校上班,学生一律不得返校上课,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大门。有留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学校,未经校领导批准,所有住校教职工和学生一律不能走出校园。开学报到时以及开学后,各学校要对进出人员加强登记和检查,无关人员包括送学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对列入重点防控名册的教职工和学生,在未解除管控措施取得绿码或纸质甬行证之前,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门岗值守保安应佩戴口罩。
2、落实错时报到上学放学制度。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制定错时报到、错时上学、错时就餐、错时放学制度。学生返校报到时间错开上班交通高峰,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分年级错时到校,可分年级、分班级分批放学离校。督促学生在开学报到、上学进校时保持一定距离。督促家长把学生送进校门后迅速离开,防止学生和家长在校门口聚集现象发生。
3、落实师生晨(午)检制度。开学后,学校在学校大门或其他通风良好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实行每日晨(午)检(具体流程见附件4),安排专人对教职工和学生等所有进入学校人员测量体温、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3℃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引导到学校临时隔离室复查。复查后体温依然超过规定温度的,应立即向属地村(社区)或乡镇(街道)报告,发热者如有流行病学史,由社区(村)联系专车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学校在开展晨(午)检工作之前要做到“五个要”:一要做到教职工和学生熟悉晨(午)检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人人自觉遵守。二要落实晨(午)检工作人员自我防护要求,做到戴口罩、戴手套和穿工作服。三要熟悉临时隔离(留观)室设置要求和隔离办法、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发热学生后续跟进联系等流程。四要特别关注寄宿生和中午回家就餐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对寄宿制学校学生要做好早(午)晚体温检测,如有发热症状要及时送医就诊,并对同一宿舍学生做好隔离和观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午回家就餐后返校要进行午检;五要落实幼儿园儿童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
4、落实缺课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各学校应指定专人做好学生缺课、教师缺勤的登记备案工作,如果发现缺课者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应立即隔离班级学生和密切接触者,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流程见附件5)。确诊和疑似病例的诊断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散布疫情信息。
5、落实师生健康管理制度。教职工和学生在校期间,要注意个人卫生和呼吸道卫生礼仪,避免交叉感染,做到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后、使用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接触污染物品后等,均要洗手。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食堂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用中央空调。教职工和学生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等身体不适,要立即到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内专门设置的发热门诊室检查,学校应第一时间内启动发热检查流程(参考晨检流程图)。
6、落实校园卫生清洁与消毒制度。开学前后,各学校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各类场馆消杀,为广大学生、教职工创造整洁、卫生、健康的`校园环境。校园卫生清洁与消毒办法按《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xxxx〕5号)执行。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学生误食或灼伤。在配置和使用化学消毒剂实施消毒处理时,提醒操作人员不要将84消毒液和洁厕灵混合使用。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7、落实校舍通风和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开学后各学校要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生活、学习、工作场所通风,上课时间教室前后门要保持敞开,课间、午休时间、放学后,要安排值日生负责教室通风。学生宿舍通风由宿管人员专门负责,在学生离开宿舍后实施,每日上、下午各通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学校应积极开展校园清洁卫生活动,保持校内环境卫生清洁,建立校园环境卫生每天检查通报制度,督促教职工和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8、落实复学返岗证明查验制度。对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满的教职工和学生,返岗复学时需提供甬行码“绿码”或纸质甬行证方可入校。
9、落实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各学校应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平台等途径,加强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开学前各学校要引导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熟悉《x季开学前后新冠肺炎防控流程导图》(见附件6)。
10、落实不聚集不办会制度。xxxx年x季开学时间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通知为准,任何学校、任何学段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学或组织学生返校,也不得在开学之前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补习活动和集体活动。开学后在疫情未宣布解除前,禁止在校内外举办各类大型报告会、文体赛事、研学旅行等人员集聚性活动。强化班级管理,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学活动,无必要不串门。开学典礼、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可利用广播、视频等形式,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暂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参加集体活动。小学不安排跨年级班组的放学后托管服务等。因地制宜地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学生和教职工在食堂排队、就餐时保持一定距离,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近距离接触。
11、落实师生安全防护制度。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放学时要做好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不绕道其他地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医院等地,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裸手触碰吊环等物品。教职工和学生到校后,应第一时间用肥皂(洗手液)洗手后进入教室或食堂。
12、落实疫情“一日一报”“零报告”制度。开学后,各校每日应统计是否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处于集中医学隔离、居家医学观察的教职工和学生数,发热的教职工和学生数等信息。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汇总后,每日14:00时前向市教育局防控办报告。当天没有疫情的,必须实行“零报告”。
13、寄宿制学校落实寄宿生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足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住校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要强化对宿管人员培训和个人防护要求,杜绝宿管员带病上岗;加强寄宿生管理,严禁非寄宿生出入楼道;对寄宿生每天进行晚点名和就寝巡查,注意观察学生健康状况。提倡寄宿制学校中离校较近或家长有能力接送的学生回家住宿。
五、突发疫情处置
充分做好开学后学校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学校一旦发现教职工和学生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的同时,在属地疾控部门专业指导下,按《xx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操作手册》(另行下发),做好各项工作。要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并按要求及时做好宿舍、教室、教学楼层、校园等封闭消毒工作;全力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相关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派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各学校要把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各项防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教辅室、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总揽本区域本校疫情防控任务和责任。要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将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纳入对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要强化师生员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工作督查制。对不服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事,进行调查问责处理。
(二)开展防控宣传,掌握思想动态
各学校要密切关注上级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主动做好学生、教职工和家长防控疫情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校讯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平台,及时发布《告全体教职工、学生和家长书》、温馨提示、倡议书等宣传内容,普及科学防疫知识,提高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自我防护意识。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关注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思想和心理疏导,避免出现恐慌情绪。任何学校不得歧视新冠肺炎临床诊断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属。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和学生严守纪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在媒体及社交平台上传播不实信息。及时监测可能出现的负面信息,做好舆情引导处置工作。
(三)完善应急体系,加强业务培训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随时联络,快速处置。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经验与教训,根据本方案及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防控方案和突发疫情现场处置预案,做好疫情发生前后及疫情控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及时、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各学校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新冠肺炎防控骨干人员的业务培训,并针对预案开展现场模拟疫情的应急演练,以提高应急管控水平和能力,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完善督导机制,加强检查指导
坚持行业主管、属地主抓、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网格化检查指导机制,全面加强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卫生防疫、教育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全面检查指导所辖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后防疫工作;市教育局、市卫健局成立若干联合检查组,分组负责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单位的检查指导工作;市教育局成立由局班子领导为组长的督查组,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x季开学前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同时,市教育局依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促整改问题,发现先进典型,为防控工作提供纪律保障。具体检查方案另行下发。
机构复工复学方案 篇4
一、工作原则
依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对全省各县区实行分区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的防控策略,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加强督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省厅要加强督导市级住建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序推动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市、县级住建部门负责属地建设行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协调帮助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物业、市政等企事业单位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做好项目开工报备工作,开工后要加强对属地建筑工地和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防护制度,尤其是督促施工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复工预案,确保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举措落地。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物业、市政等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建部门报备,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城市管理全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1.保障市政公用企业正常运营。各地住建部门要主动帮助企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保障市政公用企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指导城镇燃气供热和设市城市供水企业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密切研判分析供应需求,加强需求侧的预判,根据供需变化及时采取灵活机动的应对措施。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完善“一厂一策”工作方案,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做细做实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的各项工作,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
2.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支持大中型批发市场、商超、便利店和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及配送企业复工,20xx年2月和3月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的政策要求,主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落实好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57号),根据上游企业降价情况,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3.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要主动靠前服务,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环卫等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积极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公用企业特许经营期限到期的,鼓励政府与企业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予以合理顺延。
(二)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优化线上审批,指导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实行网上受理、出件等不见面审批的'方式予以办理。可实行企业承诺制,对于现场查验等必须室外勘察流程,先由企业递交现场资料并做出承诺,后期疫情缓解后再实行现场查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有序有度恢复商品房正常销售。提倡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在楼盘开盘、销售等环节采用手机应用、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线上服务。各地住建部门要发挥房屋交易网签系统的作用,全面实现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网上办理。
2.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快资金流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流动支持力度,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梳理房屋预售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在疫情期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规定和保障各方主体利益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审批标准,加快商品房上市,形成有效供给。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加大企业流动资金持有量,缓解资金压力。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却因当地疫情影响的,予以一定期限内的缓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20xx年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按竣工时间顺延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各地要深化细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服务措施和操作细则,进一步通过各种线上预约和错峰办理公积金业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公积金放款节奏。
3.摸排项目,建立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要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内所有立项及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单,建立开、复工项目台账和预销售楼盘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房地产项目供给情况。对暂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提前做好前期开工准备工作,待全面复工后,逐步调整加快建设进度节奏,确保形成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
4.抓好商品房合同履约管理。要根据房地产在建项目台账,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妥善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履约问题,对确因疫情影响开工、竣工而延迟交房的,协调企业按照不可抗力的因素,将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在疫情结束后,指导企业与购房人就延期交房事宜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帮扶开发企业。要充分发挥各地市房地产市场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与自然资源、金融、税务、人社等部门联系,研究制定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可适当调整信贷政策,增加信贷渠道和额度,针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企业,协调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或续贷。协助企业解决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困难,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加快住宅用地供应,延长疫情期间新供土地开竣工时间要求。鼓励房地产企业疫情期间不裁员,加大招聘力度,稳定劳动力市场,降低疫情对失业率的影响。
6.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交流推广疫情防控经验,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各项防控措施,帮扶企业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全面动员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引导企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
1.分类组织实施。各地住建部门和企业按照《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划定我省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划分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的实际,动态对应做好疫情防控与企业开工复工工作。
对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各级住建部门要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病情防控的同时,所有项目实现全面开工复工。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对企业复工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对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病情防控的同时,所有项目全面开工复工。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工地和人员加强日常管理,施工人员返岗时,省内除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外,对其他员工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省外施工人员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进行管理;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对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员管控,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和涉及民生领域重大建设项目,落实“一项目一专人”的要求,为项目开工复工创造一切条件,实现应开尽开。对于一般项目,帮助企业做好开工复工前各项工作,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帮助企业再逐步有序复工复产。
2.优化工程审批。对于新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加强前期协同,对于经多部门协同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要进一步压缩每一阶段的审批时限。对于新开工项目,全面推广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应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也可由项目单位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各级审批部门要设立审批服务专岗,公布咨询电话,加强在线值守,为项目单位提供快捷优质服务。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要切实列为告知承诺制事项进行办理。参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省级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办理工作实行承诺制的通知》,对本地区所有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工作所有材料实行承诺制。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情况,采取分阶段审查。对于已经开展数字化审查的地区,建设单位通过数字化图审系统办理网上申报(涉密事项除外),实施“不见面、零接触”审查。尚未开展数字化审查的城市,应尽量采取网上传输或快递等方式报审。鼓励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采取远程办公、网络办公、不见面服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为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3.做好服务保障。各地住建部门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建立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开工复工台账,对重点建筑业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争取全省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早日开工复工。切实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同当地卫生、公安、应急等部门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运输、防疫物资紧缺等问题。每个重点建设项目配备一个开工复工专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开工复工、审批服务等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疫情防控与开工复工工作“两不误”。对于新开工项目要主动上门服务,需要纸质材料和文书的,审批部门要采取政务专递或快递主动服务。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的通知》,积极协调建设各方因疫情影响项目工期、防护费用、人工和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对目前不具备复工、开工条件的项目,帮助企业做好前期工作;按照《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补助资金统计上报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对疫情期间开工复工的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厅将优先纳入省级扶持优势企业名单,按照省级扶持优势企业政策进行帮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四)全面落实建设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
1.深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帮助企业按照低、中、高风险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动态管理实际,按照当地防疫总体安排做好项目复工报备工作。加强对复工项目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监督,压紧压实复工项目疫情防控责任,帮助企业落实好防疫物质准备,建立完善项目防控体系,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防疫要求,突出抓好从业人员的疫情管控,摸清返岗人员活动轨迹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严防复工项目发生疫情。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员工,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并将异常人员健康二维码及时推送所在社区。
2.持续强化复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督促复工项目各责任主体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复工前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等安全管理情况,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复工。要注意加强对复工企业的帮助和技术支持,指导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3.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要加强对复工项目的监督指导,要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强化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要予以停工,并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
各地要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中省重大投资项目要克服一切困难,实现应开尽开,争取2月底全部开复工。国有勘察设计甲级以上企业务必2月底全面复工;国有和省级优势扶持企业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大型施工企业项目,2月底前开工率务必达到70%以上,上述企业在开(复)工期间的相关问题和困难由属地住建部门跟踪协调解决,特殊困难报省厅协调解决。近期,省厅适时将对各地复工复产和新开工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各市要积极借鉴省上做法,对各县(区)开展常态化督导,使督导的过程成为帮助各区、县加快复工复产的过程,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机构复工复学方案 篇5
0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学校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本校本单位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本校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日常校内筛查机制、校园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得实而又实、细而又细。
3、加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期间校领导在岗带班,落实校领导和干部值班机制,配备足够力量做到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加强对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校开学前应对照《开学工作任务清单》逐一检查核实并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地应对各校开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每天逐级按时上报《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汇总报表》。
5、加强联防联控。学校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加强联防联控。
02全面细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6、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办《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xxxx〕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全覆盖的师生健康监测,各学校、幼儿园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物业人员)、学生家长就师生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与假期旅游、外出情况及健康码申领情况向学校提交健康申报表,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7、严格实施有条件返校制度。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的细则和要求,逐一审核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并建立每日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
8、科学合理做好开学后教师和工作人员配备。按照允许返校人员的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度调整教师和干部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配齐医护人员,原则上每个校区应配备一名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校医或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医护人员在学校定点值守。并在开学前对教师和校医进行疫情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帮助其熟悉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处置程序。
9、做好校园清洁消毒。正式开学前,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x教防控办函〔xxxx〕5号)要求,对学校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全面消毒。
10、校园防控物资准备。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对照市教育局制订的xx市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高校、专修学院开学后防疫物资基本配备标准,精准测算统计开学后学校防疫物资用量情况,并通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确保配齐备足各校开学后15个工作日的防疫物资,为学校有序开学提供基础保障。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要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生误食情况,杜绝中毒、火灾事故发生。
11、设置发热患者“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教学集中区,购置和配备防控所需的测温仪、可用于环境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类消毒剂等)和消毒器械、工作人员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校医院(医务室、保健室)及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储备一定数量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鞋套、防护面屏等。以上采购的物资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学校应向供应商索要相关产品合格质检报告。要明确隔离办法、要求,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12、全面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含值班干部、保安、保洁等)均要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13、做好开学工作提示。学校具体开学时间和师生返校时间明确后,学校及班级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提示返校报到当天和开学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03严格做好开学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14、实施错时到校和弹性离校。学生到校时间应错开上班交通高峰,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分年级错时到校。可分年级、分班级分批放学离校,切实防止校门口交通拥挤、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幼儿园除报到当日,平时严控家长入园;中小学家长原则上不进校园;学校停止举办任何进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15、继续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除允许返校的本校教职工和学生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进入校园的任何人员,学校应核查其返校条件,未取得“绿码”的教师和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佩戴口罩,并必须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疫情流行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请各地、各校(园)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16、落实体温测量制度。学校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每日2次检测体温,并做好登记。制订师生员工进校体温晨检、午检和寄宿生每日晨午检操作管理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及职责、流程要求。提醒走读生家长每日早上在家做好第一道晨检,发现问题及时就诊或居家观察。
17、严格校园卫生消毒制度。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x教防控办函〔xxxx〕6号),每天校园实施消毒措施。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学校暂停校内超市营业。不接受、暂存私人物品,对到校邮寄物品及时进行消毒。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室、办公室、洗手间等区域,应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所有教室内空调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的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18、加强食品安全与餐饮卫生管理。加强食堂人员管理。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晨午检制度,加强个人卫生宣传教育,食堂采购人员及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加强食堂、餐厅卫生消毒工作。食堂、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人员集体用餐,推行分餐制,可采取按年级分时段进餐、送餐到班级的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就餐时相隔距离。
19、保证学生寝室卫生。严格落实寄宿制学校住校生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加强住校生管理,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宿舍出入口处应安排检查点,负责每天测量体温。每天进行晚点名和就寝巡查,不共用、混用脸盆毛巾、牙缸等物品,无必要寝室间不串门走动。注意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寄宿制学校还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足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住校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学生寝室要做到整洁卫生,按时消毒,保持通风。加强幼儿园午睡室的定期通风和紫外线消毒等工作。
20、暂停各种聚集性活动。强化班级管理,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学活动,无必要不串门。停止组织聚集学生的校(园)内外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大型的'室内报告会和年级、校级聚集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控制室外大型聚集活动。暂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参加集体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跨区域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原计划组织教师外出的考察、学习、师生春游、社会实践活动一律停止。小学不宜安排跨年级组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对内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另行公告。学校体育课尽量安排在户外场地进行。
21、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利用现有的广播、橱窗走廊、校园网等手段,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师生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x教防控办函〔xxxx〕3号),指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学生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师生间、同学间交谈保持适当距离。
22、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学校每日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校师生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师生,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记录并汇总相关情况。
23、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发现发热等疑似患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按照“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排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并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04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24、科学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对学生居家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衔接,按照实际开学时间,科学确定教学起点,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完善教学方案。幼儿园原则上按实际开学时间组织安排幼儿教学活动和收取相关费用。根据实际开学时间及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如需调整学期教学时间安排,另行制定具体方案。
25、落实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爱。各地各校要组织干部教师重点做好援鄂医务人员、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关爱和帮扶工作,逐一建立基本台账,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坚持“一人一方案”,一对一落实关爱教师,统筹各学科教师力量,实施关爱帮扶,做到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对就读初三、高三年级的,一对一安排教师在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复习备考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每周一次向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或其他直系亲属报告其子女学习生活情况。
26、做好个别辅导方案。对前期排摸中掌握的无法开展线上学习的学生以及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尤其是在重点疫区尚无法确定返校时间的学生,要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制定个别化的教学辅导方案。
27、加强顶岗实习学生的关心和指导。对正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顶岗实习的职校学生,相关学校要落实管理责任,协同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防护和实习指导工作,做好对实习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