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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2025/08/11读后感

老地方整理的《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精选4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篇1

我假期看了一本《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书,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神奇重要。

14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地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从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才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仔仔的新主人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但因为一场大火,他成为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没偷走剧本。

从刚开始的“帮凶”到后来真正明白了什么是友谊和友谊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做事的错与对,也让我明白了一颗真实、认真的心会战胜一切,看了后,我既为仔仔能弃恶从善感到高兴,也为他可怜的身世感到伤心。这时,我才真正理解了那些没家的孩子的伤心感觉,他们是多么需要一个美满的家庭啊。回想我们的同学生活在这么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还经常不满意,经常发脾气……,这会让父母感到多么的伤心呀,还有就像我们的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是多么值得我们珍惜呀!

虽然友谊不是万能的,但有些时候,友谊能帮助一个甚至更多的人……。只要我们真心的对待每一个人,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得到幸福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篇2

读完《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后,令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这本书主要讲了:十四岁的仔仔因为有速记的本领而被主人指派到伦敦环球剧院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后来仔仔因为认识到了剧院的人,他们让仔仔感到温暖,让仔仔在剧院的这段时间里感到了快乐,于是,仔仔就想违背主人的命令,最后,他把真相说出来,剧院的人原谅了他,让他明白了“家”的意义和友情的一件事。

读完了这本书后,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李彦臻。有一次,我生病了,请假在家休息,到了放学的时间,下起了大雨,我担心同学会不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没办法帮我送作业,到了晚上,雨还在下。这时,响起了门铃,我打开门看,是李彦臻,她冒着大雨来帮我送作业。

李彦臻说:“李曼婷,你的作业。”说完,就把手里的作业递给我,我拿了作业后,看到李彦臻的脸上有些雨点,我对李彦臻说:“谢谢你,李彦臻。”李彦臻说:“我们是朋友嘛,应该的。”之后,我连忙把李彦臻请到家里,李彦臻却说:“不用了,我还要回家写作业,对了,你的身体没事了吧,学习上的事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先走啦,拜拜。”看着她离开的身影,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友谊是珍贵的,我们都应该珍惜友谊,友谊就像玻璃一样,如果你不珍惜,就会破碎掉。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篇3

《偷莎士比亚的贼》是一本以英国为背景,虚构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读它就像读一出戏剧,十分精彩。

主人公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是他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在那时的英国,剧本只有一部,必须由专人看守。仔仔的主人派他去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以速记的方法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在主人的残暴下,仔仔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可这时突然着火了!正是因为这个机会,仔仔阴差阳错地进入了钱伯伦公爵剧团这个大家庭。大家对仔仔非常友好,经常帮助他,仔仔也在这里明白了很多:诚实、信任、忠心及友情,他还明白了家的意义。可是,仔仔生活得并不快乐,因为他的主人法肯纳会要了他的命。终于有一天,法肯纳把叛徒尼克带来,偷走了剧本,伤了仔仔。仔仔和众人紧紧追赶,最后,阿敏先生杀死了武艺高强的法肯纳,抢回了剧本,仔仔也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大家原谅了他,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个大家庭嘛!

在故事中,人物内心复杂,与《哈姆雷特》十分相似,让人好像身临其境。书中的角色非常丰富,有勇敢的仔仔、卑鄙的法肯纳、包容的阿敏先生、热情幽默的莎士比亚等等,让我体会到了人世间的善与恶,美与丑。一个个角色栩栩如生,个性鲜明,感情丰富,为我们演绎出一部不亚于《哈姆雷疼》的精彩戏剧。

读了这本书,我们既能了解一些英国的知识,还能认识一个全新的莎士比亚,真是一举两得啊!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篇4

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

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台词都记下来。他因为种种意外而没能完成使命。后来他加入了剧组成为了一名演员,他热爱戏剧,与其它偷剧本的坏蛋浴血拼杀,保护剧本。从贼变成一个剧本的保护者。

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习。我还敬佩他学习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点评:苦难是一笔财富!仔仔的传奇经历就是生动的注脚。言为心声,小作者采用对比的手法,将自己的童年与仔仔的童年作对比,写出了自己对勇敢、善良、聪明的仔仔钦羡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