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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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推进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健全县域教育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打造一流教育目标,构筑柳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在已有党建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支教轮岗、县管校聘等管理改革措施基础上,围绕“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推动教育共同体建设(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统筹规划促进教育资源跨行政隶属关系纵向联合、横向联动,推动教育组织联建、师资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逐步缩小区域间、校际间质量差距,实现党建引领下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城乡教育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搭建教育共同体,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乡村、薄弱地区常态化。从教育行政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管理团队培育、教育人才培养四个维度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进行帮扶,缩小城乡、县域间教育质量差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实现一流教育目标。
三、实施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四、工作原则
(一)党建引领,主体清晰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市教育局统筹规划全市教共体建设工作,负责引导、调配市区优质学校参与教共体建设。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是教共体建设的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教共体的建设。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级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
(二)人才先行,科学评价
组建成立的教共体在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轮岗、送教下乡、线上同步教学、集体备课研课、科研能力指导等多种形式,在人才培养、学校管理等方面深入合作。教共体建设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合作方式、合作周期、目标任务、效果评价等内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案和教共体合作协议对教共体工作内容和成效进行增值性评价。
(三)统筹兼顾,稳步实施
教共体建设重点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各县区(新区)可结合需求,对教共体成员进行调剂安排。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调动等方式,优化教师资源在不同教共体之间或教共体内部的资源配置,促进教共体健康发展。教共体建设按照教学和管理并重;先试点、后全面的原则推进。特别注意与集团校、学区联盟、县管校聘等相关政策的衔接融合。
五、教共体建设类型
教共体建设单位分为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1个教共体一般由1个牵头单位和1—2个联合单位组成。如有需要,经建设单位集体协商,可以适当增加牵头单位或联合单位,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个。
(一)组建市县高中教共体
由市属高中和县属高中组建而成,其中市属高中为牵头单位,县属高中为联合单位。第一批市县高中教共体建设由柳州高级中学、柳州铁一中学、柳州市第一中学、柳州市第二中学、柳州市铁二中学与县属示范性高中组建成,将城市优质高中学校党建经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人才培养经验向五县高中辐射。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其他市属高中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与县属高中协商后自行提出建设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单位担任校长或副校长;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
(二)组建区县教共体
由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作为牵头单位,其他县区(新区)作为联合单位组建而成,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互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对应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交流服务,担任副职领导(同时兼任教研室副主任),推动县区(新区)间教育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提升,助推区县教共体的建设,服务时间一般为1—2年。
牵头城区要选择辖区内优质学校与联合县区(新区)的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建设区县学校教共体,每个学段要建成不少于1个区县学校教共体。牵头学校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学校担任校长或副校长;牵头学校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学校人才培养。
(三)组建县域内教共体
由县域内城镇学校、优质学校和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组建而成,原则上由同一学段学校或地理位置相近的学校组建而成,其中城镇学校、优质学校为牵头单位,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为联合单位。由各县区(新区)根据学区制改革和集团化办学的模式,以教共体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学区制、集团化管理。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8月)
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并解读教共体建设内涵、目标和工作内容、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起)
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就组建教共体的合作模式、合作内容、保障措施、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进行充分协商,拟定教共体合作协议,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教共体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统一加挂“牵头单位名称+联合单位名称+教育共同体”构成的.标牌。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各教共体的合作协议内容,派出支教和交流服务团队,提供培养培训、技术支撑,提升联合单位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考核评价阶段(每年2—3月)
市教育局牵头制定教共体建设考核评价文件,主要考核教共体运行管理情况、教共体内分工协作情况、资源共享情况、发挥辐射作用情况、教共体可持续发展情况和实施成效等。考核评价分为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具体考核评价文件另行制定下发。年度考核每年2—3月开展1次,重点考核各单位上一年度是否按协议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终期考核在协议到期前1个月开展,重点考核教共体实际取得成效,在党建引领、日常管理、师资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等方面通过增值性评价方式予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拨付、学校绩效考核等依据。考核落实情况应当作为各县区(新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党管人才原则和党建引领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共体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表彰,在绩效分配、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予以倾斜;对教共体建设工作落实不力、作风虚浮的单位和个人,分层次进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
围绕“发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工作思路,做好“党建+”文章。发挥党建在教共体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与师资培养、教学教研、学生德育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行清单工作法,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共体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共建清单,明确教共体资源共享需求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引导教共体建设单位党组织共抓支部标准化建设、党建品牌建设,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人才师资力量共建共享。同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改革融合互进,实现党建引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强化“联建·共享”理念
强化教共体的机制性联系,围绕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一体化”发展的教育改革目标,推动教共体间组织联建、党员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延伸拓展集团化办学“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奋斗共同体”理念,要牢牢把握学校党建与教学业务相互贯通、同频共振、协调推进的工作理念,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共建共享。
(三)重视师资培养
牵头单位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联合单位应安排支教教师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职务,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要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还可以通过师徒结对、集体备课、接收联合单位派出的骨干教师跟班学习等方式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开展校本研修时,应当包含联合单位教师。牵头单位应当有针对性的对联合单位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进行系统培训。
(四)加强学校管理
牵头单位选派的领导干部是中共党员的应当进入联合单位、学校党组织班子。联合单位可以选派中层以上领导到牵头单位跟班学习,学习时长由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协商决定。牵头单位应就学校管理、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对联合学校进行分类培训指导,对联合单位教师科研课题评比、师生竞赛等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牵头单位可以对联合单位学生进行同步测试评价、同步分析,加强对联合单位学生学情的分析研究,制定并实施精准的解决措施。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教共体建设是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间、区域间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举措,涉及系列体制、机制建立和创新,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市委组织部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指导推进;市教育局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具体实施,做好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系统内资源调配,支持教共体建设单位创新有效工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教共体成员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对教共体内部人员招聘、交流调动和收入分配等创新措施给予指导;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教共体建设的财政保障工作,落实补助资金。各教共体建设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到人,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合作协议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大经费投入,促进改革成效
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保障对教共体建设单位的财政投入,并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教共体扶持配套政策,在人才引进、福利待遇、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牵头单位要保障派出到联合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原工资待遇,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实际,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教共体牵头单位派出人员一定补助或奖励。每年定期对教共体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拨款依据。
(三)推进制度创新,服务教共体建设
经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探索建立教共体内灵活的用人机制,教共体可以统一制订进人用人计划、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岗位管理和按岗公开竞聘、统一培养、统一考核奖惩。探索参照牵头单位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发放联合单位人员薪酬待遇,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单位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交流服务的或联合单位教师到牵头单位轮岗交流的,按照《柳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轮岗交流工作方案》享受相应标准的工作补助,并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到联合单位担任教研室副主任、校长或副校长的,也可按规定享受工作补助,并按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组建的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促进联合单位教学研建设,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经考核合格的,学科团队成员的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为支教工作经历,具体计算办法:累计送教达到200天的;或名师工作室帮扶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8次现场教研或培训活动,且工作室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或线上教学超过200课时的;可以认定为具有1年支教工作经历。
(四)强化考核监督,保障工作实效
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每年12月底前将教共体党建工作具体落实情况报给主管部门,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汇总整体情况并将成效形成报告,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实地检查和材料核验等方式,按照教共体考核评价文件要求,结合各教共体合作协议、责任清单等内容,对各教共体进行评价考核,并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共同体推进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xx〕7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xx年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组建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xx〕243号)精神,加快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化、均衡化、现代化进程,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现就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办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优扶弱、优质均衡、共同发展的工作方向,通过党建统领、数字赋能、系统集成,大力推进教共体建设,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乡村学校师资、管理、质量、文化等整体水平,着力破解义务教育在均衡、质量方面“乡村弱”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乡村学校与城镇学校基本达到同一教育质量水平,让乡村孩子就近“上好学”,促进我县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通过组建融合型、共建型和协作型三种模式教共体,实现教共体内教育资源均衡化、优质化,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美誉度不断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共享优质资源的原则。以优质学校为龙头,组建教共体,带动其他学校共同发展,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
(二)帮扶和就近组合的原则。将农村学校与城区优质学校组建成教共体,通过组建将方便教共体内理念提升、教师交流、教学研讨、学生互动等活动。
(三)办学模式多样化的原则。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包括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种模式,有效推进所有成员校均衡发展、优质发展、共同发展。
(四)数字赋能的原则。立足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发展的新阶段,基于我省全面推行“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的全新基础,依托教共体智慧服务平台,在教育资源推送,大数据精准诊断、教育质量评价、城乡教师流动管理等方面数字赋能教共体建设。
四、组建模式
(一)融合型教共体。融合型教共体是指一所城镇优质学校与一两所乡村学校全面重组,融合成“一校二区”或“一校多区”,开展同步化办学。融合型教共体城乡各校区合为一个法人单位,人事、财务、管理统一,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一体化发展。融合后的各校区可按原学区划分独立招生;达成扶弱提升目标后,合并的校区可重新分设独立。按照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实行,核心校发挥协调、统筹成员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成员校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与成员校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各成员校校长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设置一个校党总支、多个成员校党支部,由党总支总协调党建工作,党员数达不到50人以上,多个支部成立党建联盟,一个核心校负责多个成员校党建联盟的总协调工作。
(二)共建型教共体。共建型教共体是指将乡村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委托给城镇优质学校管理,或城乡若干所学校结为紧密型教育集团办学。由一所城镇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同发展。按照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实行,各校党组织协调本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本学校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按照要求各自成立党组织,一并成立党建联盟,核心校做好各成员校的互建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工作。共建型教共体各成员校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但工作统整。
(三)协作型教共体。协作型教共体是指一所城镇学校与一所或若干所乡村学校结对联盟,不打破原有学校各自的人事、管理体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项目协作,由核心校对成员校在业务上给予引领、指导和帮扶。协作型教共体实行“愿景协同、机制协同、研训协同、教学协同、项目评估”的协作模式,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在学校建设顶层设计、教师交流培养、课堂教学研讨、集体备课校本教研等方面实现借力发展。按照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实行,各校党组织协调本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本学校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按照要求各自成立党组织,一并成立党建联盟,核心校学校做好各成员校的互建互帮互助共同发展工作。协作型教共体适宜县域内或跨县(市)域施行。
五、组建方案
(一)组建方案
1.“融合型”教共体:
组建庆元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由实验小学(核心校)、坑西小学(校区)组建成为实验小学教共体。
组建庆元县城东小学教育集团,由城东小学(核心校)、大济小学(校区)组建成为城东小学教共体。
2.“共建型”教共体:
组建庆元二中教育集团,由庆元二中(核心校)、黄田中心学校初中部(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二中教共体。
组建庆元三中教育集团,由庆元三中(核心校)、竹口中心学校初中部(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三中教共体。
组建菊隆中学教育集团,由菊隆中学(核心校)、蔚文学校初中部(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菊隆中学教共体。
组建庆元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由实验小学(核心校)、举水乡小(成员校)、竹口镇校小学部(成员校)组建成为实验小学教共体。
组建庆元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由实验二小(核心校)、蔚文学校小学部(成员校)、江根乡小(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共体。
组建江滨小学教育集团,由江滨小学(核心校)、淤上乡小(成员校)、黄田镇校小学部(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县江滨小学教共体。
组建城东小学教育集团,由城东小学(核心校)、五大堡乡小(成员校)、荷地镇小(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县城东小学教共体。
组建屏都小学教育集团,由屏都小学(核心校)、安南乡小(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县屏都小学教共体。
组建五都小学教育集团,由五都小学(核心校)、隆宫乡小(成员校)组建成为庆元县五都小学教共体。
3.协作型教共体。协作型教共体适宜县域内或跨县(市)域施行。县外的按省市要求建设,县内未安排此类别建设。
六、建设要求
(一)“融合型”教共体。
1.师资同盘。建立教共体各校区内部教师流动机制,按教师配置相关要求,统筹安排,无障碍调配各校区教师。校区内因学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教师短缺,由校区间以驻教、走教形式统一调配。
2.教学同步。教共体内各校区实行教学常规、教学进度、教学检测等同步。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内容实施、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质量评价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在基本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促进各校区个性化发展。教共体各校区共建共享设施设备、课程资源等,充分依托网络设备和技术,积极开展远程教学、教研与管理。通过大型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推动教共体各校区师生交流互动。
3.培训同频。教共体统筹教师培训工作,组织教共体培训活动,共建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学科教研组,开展教共体内校本研修活动,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更为丰富的平台。制定好教共体内部教师培养计划,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评比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4.文化同系。加强教共体校园文化共商共建机制,建成标识明显的教共体文化体系。各校区在办学思想、管理理念等方面统一实施,以“移植+嫁接”的方式培育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学校通过开展城乡研学旅行、劳动实践、联谊互助、家庭结对等形式,共同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的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互为提供教育基地和实践空间。
5.考核一体。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各校区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教共体内各校区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教育特色形成、绩效奖励等方面实现全方位、一体化考核,真正形成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二)“共建型”教共体。
1.资源共享。推动教共体内教师的有序流动、均衡配置、培训培养、整体评价等机制。鼓励各校培育特色学科,形成优质教师团队,引领学生发展。充分借助教育信息化的力量,整合核心校和各成员校的优质资源,实现教共体内师德建设、课堂教学、校本教研、课题研究等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管理共进。构建合作交流平台。建立以教共体核心校牵头的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和学校发展通报、研讨例会制度。实施教共体内教学协同管理,做到常规制度、课程建设、教学进度、作息时间、质量检测等基本同步。组织各校名师成立学科建设指导小组,指导教共体内学校的.各门学科建设。
3.教学共研。核心校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成员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骨干教师帮扶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诊断监控机制,实施统一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定各学科质量保障制度,指导并督促各校学科教育。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教共体内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学生发展水平。
4.文化共生。教共体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建、质量共评,助推文化渗透。核心校立足地域文化和学校教育资源,培育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各学校通过城乡学生“手拉手”、家庭结对等形式,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的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力所能及地为对方提供教育基地和实践空间。
5.考核捆绑。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教共体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教共体内各成员校在特色发展、校园文化、学科建设、教研活动、教学协同等方面实行捆绑式考核,成员校的发展情况作为核心校相关考核的主要依据。形成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三)“协作型”教共体。
1.愿景协同。由核心校牵头,调研、指导、组织各成员校理清学校发展现状与背景,确立学校发展愿景,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制订质量提升路径。借助核心校先进办学理念的引领与辐射,结合成员校的办学基础,充分挖掘成员校的特有办学资源,对成员校的办学进行整体规划、顶层设计,实现理念与规划上的“补短提升”。
2.机制协同。建立核心校与各成员校之间互促发展、合作共赢的协同管理机制。基于各校优势,协同构建教师交流培养机制、跨校集体备课机制、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机制、师生文化联谊机制等,促进成员校在制度建设、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教学质量、课题研究、校外实践等多方面协调联动发展,推进共建共享、互利互补,不断提升成员校教育品质。
3.研训协同。由核心校牵头成立教共体教研联盟,协商制订教师梯队培养计划、教育教学业务培训方案,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名师讲座、课堂比武、论坛沙龙等活动,创新教共体教师研训、校本研修的方式,促进教共体各校之间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差异互补,以研促教,以教师专业素养、业务水平的提升来推动教共体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4.教学协同。主要可以“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的形式开展教共体各学校间的教学协同。要借助各校的优势学科开展同步课堂、远程专递课堂等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共享课堂导学单、教学设计、教学资源、课堂练习等教学资源。开学排课表时,教共体要协商制定同步课堂“一张表”,以确保教学协同的有序推进;同步课堂结束后,要针对双边课堂情况及时开展同步教学研讨,以取得教学协同的最大效益。
5.项目评估。以项目化的方式对协同型教共体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由核心校自行选择成效明显的工作项目向县教育局提出评估申请。县教育局根据项目工作实施情况与成员校的项目质量提升效果进行现场评审,视协作成效纳入相关考核体系,予以奖励。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将推进教共体办学工作作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教育科、教育督导服务中心、学校建设和安全管理服务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等科室负责人和教共体核心校负责人为成员的教共体办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科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规划、协调、组织、实施全县义务教育教共体办学工作。各教共体核心校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教共体办学工作。核心校领导成员校,核心校向教育局负责,成员校向核心校负责。
(二)突出党建引领。各教共体要注重发挥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引领党员干部教师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构建党建统领教共体建设的工作格局。融合型教共体党组织要加强统一领导、实现党建一体化;共建型教共体可组建党建联盟,常态化开展党建共建;协作型教共体可协同开展党建活动。
(三)理顺管理体制。融合型教共体建立党政工一套班子,实行统一领导,由1名校长负总责;人财物重组后由教共体统一调配和使用;校级班子职数可按合并前各校的职数为基数核定,学校内设机构组织架构及中层职数按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确定;教师统一招聘,统一培养,跨校区无障碍调配;各校区的学区范围应相对独立、保持稳定;标准化学校评估、校额认定仍以各校区为独立单元。共建型教共体内各成员校法人地位不变、经费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建立共建联盟章程,制订发展规划,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进步。协作型教共体采取城乡结对帮扶模式,指导开展学校德育、教学、党建、后勤等工作。
(四)加大投入力度。教育局将加大对各教共体办成现代化学校建设、现代技术装备、教科研、小班化教育等扶持力度,并根据教共体的办学规模、活动情况、办学成效等因素,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拨付一定的经费,对为教共体建设与管理作出较大贡献的教共体核心校长和成员校负责人给予适当奖励。
(五)推动师资流动。按“县管校聘”改革要求,加强教共体内部师资的统筹管理、调配和交流。优先满足教共体内教师的双向交流和城乡有序调动,优化教共体内各学校的师资结构。融合型教共体内教师实行无障碍调配;共建型教共体的核心校每年应派出一定比例的教师常驻成员校任教;协作型教共体根据学科要求,指派一定数量老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大力推动各教共体建立名师工作室,指导乡村学校中青年教师成长;通过乡村教师到共同体学校轮训、常态化开展教师网络研修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的专业技能。
(六)优化激励机制。融合型教共体各校区编制、岗位、师资应统筹使用和管理,共建型教共体各学校可统筹使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但要避免过度集中在核心校(校区);优先考虑教共体内流动到乡村学校任教(支教)教师的职称评聘。教共体内从城区学校(校区)流动到乡村学校(校区)任教,视同乡村学校任教经历;共建型教共体内核心校教师到成员校任教满三年且继续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级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不占核心校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今后返回核心校任教时,应当在核定的核心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重新竞聘上岗。各类评优评先比例可向承担教共体任务的核心校(校区)教师适当倾斜。根据教共体核心校(校区)教育履职、作用发挥、建设发展等考核情况,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室对教共体核心校(校区)适当倾斜。教共体核心校(校区)要结合岗位贡献、工作量等因素,优绩优酬,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七)促进学生交流。建立教共体内学生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选派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学习交流、互动体验。广泛开展教共体内城乡学校学生研学实践、联谊互助等活动和学生体艺特长交流、综合素质竞赛、劳动成果展示等活动。探索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体化,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
(八)强化督导考核。教育局负责对我县教共体建设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建立教共体办学督导评估制度,制订完善教共体办学督导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每学年末对每个教共体进行教育教学督导考核,考核采用核心校与成员校捆绑考核的形式,考核结果既作为对教共体及核心校长、成员校负责人奖励的依据,又纳入对各学校评先评优、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教学奖励分配的依据。各教共体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针对不同学段的学校建立针对性评价方案。要健全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的综合评价、增值评价和特色评价,对核心校的考核和教共体绩效评价要把教共体内乡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作为主要依据。积极培育和塑造教共体建设典型和学校典型,多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共同体推进方案 篇3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xx〕2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xx〕25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绍兴市全面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的行动计划》,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指导,以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为宗旨,以创新管理体制和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逐步适应,统筹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的工作原则,科学统筹和整合城区及开发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目标导向
(一)坚持均衡发展
通过集团化办学,统筹整合资源,以强带弱、以优促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促进集团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带动片区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
(二)坚持内涵发展
通过优质校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调剂交流,逐步实现成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合成再造,加强集团学校内涵建设,提升教书育人品质。
(三)坚持特色发展
鼓励集团内学校打造具有自身办学特点的教育特色,逐步形成一校一品,让集团内的学校形成多元发展的格局。
(四)坚持共享发展
发挥集团化办学的优势,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让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更有获得感,让教育发展的成就惠及更多的百姓。
三、运行机制
南明小学教育集团运行理念:实行“五个统一”,即“师资统一调配、课程统一设置、教研统一实施、质量统一监控、活动统一规划”。
(一)集团学校组成
将南明小学和梅渚小学组建成紧密型南明小学教育集团,设立南明小学教育集团高新园区校区,形成一校两区总格局。
(二)集团学校机构设置
1、集团学校机构设置。南明小学教育集团学校设校长1名、常务副校长1—2名。有关负责人的人事考核任免按规定办理。
2、集团学校党总支班子设置。集团学校党组织设立党总支,下设两个支部。
3、集团校务委员会设置。集团设立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等成员组成。
(三)集团学校财物管理
集团内财务由校长负责,各成员校独立核算。保留现有学校账户,根据相关要求与规定制定各校区预算计划。集团学校建立完善的财务、资产、采购、基建、维修等管理制度。集团学校根据各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状况,为各校区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四)集团学校人事管理
1、实行校长负责制。集团学校组建后,实行集团学校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集团学校全面工作,常务副校长负责校区的.日常工作。
2、实行行政领导和教师交流制度。每年两校区派出一定比例的行政和老师参加集团内交流。交流教师原则上不少于三年,随迁人事关系。
3、完善人事管理制度。集团制定统一的教师考勤、业务培训、教师流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制度。
4、探索一体化管理模式。探索集团学校一体化运行的办学模式和管理机制。两校区教育教学计划统一安排,教育教学工作统一实施,教师发展研修统一联动,学生培养目标统一落实,教育教学资源统一共享,促进两校区全方位的良性互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让更多的学生真正享受到集团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的成果,不断扩大南明小学优质资源的社会效益,形成南明小学教育集团品牌。
(五)集团学校招生管理
集团学校校长对各校区招生工作负总责,常务副校长负责本校区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两校区要严格执行县教体局出台的招生政策,鼓励南明校区的学生到高新园区校区就读。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体局成立南明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明确推进南明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路线图,指导集团化办学工作,协调解决集团学校建设发展相关事宜。
(二)深化人事改革
教育集团在编制总额内统一招聘教师;根据各校区工作实际需要,可在集团学校范围内统一调配教师,实现师资力量余缺、强弱互补。
(三)强化保障
1、保障交流教师经费待遇。对南明校区到高新园区校区参与交流的教师在工资待遇、按照上级相关政策予以享受。
2、保障集团职评等优惠政策。为充分保障南明校区到高新园区校区的师资交流力度,对高新园区校区交流的`老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3、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促进集团良性发展,教体局设立教育集团考核机制,进行集团办学考核。
五、工作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xx年3—5月)
县教体局成立南明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涉及人事、教育、财基等科室,研究制定南明小学教育集团办学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
1、相关学校统一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2、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家长的联系,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集团组建阶段(20xx年7—8月)
1、成立南明小学教育集团,配齐集团学校及校区领导班子、中层干部。
2、做好各校区现有师资的摸底工作,为师资调配打好基础。
(四)实施阶段(20xx年9月起)
实行“五个统一”,即“师资统一调配、课程统一设置、教研统一实施、质量统一监控、活动统一规划”。通过3—5年集团化办学管理模式的实施,初步形成稳定的集团化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两校区优质均衡发展。
共同体推进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江苏省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推动课程游戏化建设、省幼小衔接实验区建设取得新成效,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均衡、和谐、健康发展,特制订20xx年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充分发挥省市优质园、课程游戏化项目园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名特优教师、骨干园长的示范指导能力,采取建立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的管理模式,针对共同体成员单位的共性问题或某一薄弱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研讨、帮扶,从而促进全区幼儿园保教水平全面提升。
二、建立发展共同体
发展共同体根据地理位置划分5个片区。成员单位为片区内中心园(含隶属于中心园管理的村级园和民办园)、局直属幼儿园,名特优教师及骨干园长任组长,各镇幼教辅导员、片区优秀民办园园长为成员。
三、活动要求
1.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原则上每月集中活动1次,活动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及活动重点确定,活动方式可以是观摩示范园、帮扶薄弱园或创建园等,鼓励创新活动方式。
2.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每月对成员单位的常规工作进行督查指导1次,并提交书面指导材料。
3.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每学期至少对成员单位内的`教师组织活动指导1次、教研活动指导1次、课题指导1次。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
片区负责人会同成员单位,深入分析梳理片区内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心制定共同体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体现培训、研讨、指导内容,尤其是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重点帮扶,促进片区学前教育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推动全区学前教育工作的跨越发展。各片区活动计划于9月10日发至邮箱。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20xx年6月)
各共同体根据计划有序开展活动,凸显实效性和针对性。通过开展活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共同发展,力争形成办学成果,在片区内推广实施,在我区乃至全市形成较大影响。
(三)总结阶段(20xx年7月)
及时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果,找准问题不足,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建议,为下一学年度共同体活动的高效实施提供借鉴。
五、考核奖励
20xx年6、7月份对各共同体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共同体推进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有关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落实浙教办函〔20xx〕5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现就镇海应行久外语实验学校和镇海区九龙湖中心学校义务教育城乡教育共同体20xx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xx〕70号),文件精神和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要求,各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发展。
二、发展目标
1.资源共享。推动教共体内教师的有序流动、均衡配置、培训培养、整体评价等机制。鼓励各校培育特色学科,形成优质教师团队,引领学生发展。充分借助教育信息化的力量,整合核心校和各成员校的优质资源,实现教共体内师德建设、课堂教学、校本教研、课题研究等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管理共进。构建合作交流平台。建立以教共体核心校牵头的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和学校发展通报、研讨例会制度。实施教共体内教学协同管理,做到常规制度、课程建设、教学进度、质量检测等基本同步。组织各校名师成立学科建设指导小组,指导教共体内学校的各门学科建设。
3.教学共研。核心校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成员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骨干教师帮扶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诊断监控机制,实施统一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定各学科质量保障制度,指导并督促各校学科教育。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教共体内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学生发展水平。
4.文化共生。教共体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建、质量共评,助推文化渗透。核心校立足地域文化和学校教育资源,培育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各学校通过城乡学生“手拉手”、家庭结对等形式,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的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力所能及地为对方提供教育基地和实践空间。
5.考核捆绑。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教共体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教共体内各成员校在特色发展、校园文化、学科建设、教研活动、教学协同等方面实行捆绑式考核,成员校的发展情况作为核心校相关考核的主要依据。形成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三、实施内容
(一)加强队伍建设
1.两校各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教研组长代表为成员。
领导小组分工如下:校长负总责,制订工作实施方案与年度计划,做好思想引领工作协调;教学副校长分管,协调、推进各方工作;教导处主任具体负责,落实各项活动的开展,信息报道、工作月报、资料整理;信息技术处主任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建设宁波智慧教育和“之江汇”网络帮扶空间;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综合等教研组长,负责同步课堂、网络教研活动的开展。
2.两校共同组建钉钉工作群,发布活动信息,开展工作交流,分享教学经验,构建发展共同体。
(二)完善学校网络建设
完善学校网络建设,完善学校数据中心的建设。充分利用各级教育网络资源中心、信息系统应用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实现教育数据中心的无缝对接及综合管理应用,实现与教育网络互通和应用。
(三)交流课堂教学
利用互联网技术,由优质学校部分学科的授课教师同时对本校学生和结对帮扶学校学生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教学。使结对的学校学生实现同步上课、同步作业、同步接受辅导,结对的学校教师共同备课、共同上课、共同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共同进行质量检测,让乡村学校的学生同步享受到城镇的优质教学资源。
(四)加强网络教研
基于网络平台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诊断和主题研修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城乡教师教学整体水平。
(五)提升师资常态
通过校际师徒结对、同伴互助等方式,促进两校教师各专业发展,培养一批农村学校教学骨干,互相交流学习课堂教学和专业技能。
(六)共建学校文化。共同体学校要互相交流学校文化,吸收新的内涵,将优秀学校的学校文化逐步内化,并逐步形成自己的'学校文化,构建两校丰富而有个性特色的学校文化。
四、工作安排
1.两校成立“城乡教育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各结对帮扶工作小组,确立帮扶形式及帮扶学科。
2.通过互联网形式开展“同步课堂”的教学。
3.通过“网络研修”的教研形式,开展集体备课、课堂诊断和主题研修等活动,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与补给,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
4.积极拓展同步领域,逐步从课堂延伸到课外,从日常教学拓展到校本特色活动、学校文化交流活动。通过远距离或实地参与或欣赏两校的校园活动,开展线下互访交流活动。(具体结合两校各节日活动开展)
5.认真总结同步课堂教学模式,及时撰写工作总结、收集典型案例,做好活动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学校“义务教育城乡共生体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协调和宏观规划及设施工作。在学校各部门间建立“协同推进”的管理机制。从工作的组织管理上,加大学校的统筹力度,担负起明确发展方向、统筹协调学校互联网+义务教育的推进。
(二)制度保障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城乡共生体建设”工作绩效评价机制,明确规划、统一建设和集中管理,严格制定教育信息化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数据管理、信息发布和网络安全监控。
(三)队伍保障
学校将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队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的配备力度。
共同体推进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总体要求,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打造一流教育目标,构筑融安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根据柳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柳教人〔20xx〕4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在已有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支教轮岗、县管校聘等管理改革措施基础上,围绕“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推动教育共同体建设(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推动教育组织联建、师资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连抓,逐步缩小校际间质量差距,实现党建引领下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建设目标
围绕“城乡教育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搭建教育共同体,充分发挥县城优质教育资源示范引领作用,从教育行政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管理团队培育、教育人才培养四个维度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进行帮扶,缩小城乡间教育质量差异,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实现一流教育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党建引领,主体清晰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县教育局统筹规划全县教共体建设工作,负责引导、调配县城优质学校参与教共体建设。各中小学校是教共体建设的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教共体的建设。
(二)人才先行,科学评价
各教共体在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轮岗、送教下乡、线上同步教学、集体备课研课、科研能力指导等多种形式,在人才培养、学校管理等方面深入合作。教共体建设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合作方式、合作周期、目标任务、效果评价等内容。
(三)统筹兼顾,稳步实施
教共体建设重点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县教育局结合需求,对教共体成员进行调剂安排。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调动等方式,优化教师资源在不同教共体之间或教共体内部的资源配置,促进教共体健康发展。教共体建设按照教学和管理并重,先试点、后全面的原则推进。
四、建设时间
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共2年。
五、组建任务
按照教学和管理并重、先试点后全面的思路,以县城优质学校和乡村学校组建县域学校教共体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学区制、集团管理、轮岗交流。具体县域教共体建设学校名单具体如下:
(一)中学
融安县初级中学--浮石镇初级中学教育共同体。
(二)小学
1.融安县实验小学--泗顶镇中心小学教育共同体。
2.融安县第二实验小学--桥板乡中心小学教育共同体。
3.融安县第三实验小学--沙子乡中心小学教育共同体。
4.长安镇中心小学--板榄镇中心小学教育共同体。
注:前者为牵头学校,后者为联合学校。
六、建设内容
教共体学校在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基础上,牵头学校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轮岗、送教下乡、线上同步教学、集体备课研课、科研能力指导等多种形式,从教育行政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管理团队培育、教育人才培养四个维度对联合学校进行帮扶、引领、提升。
(一)行政管理帮扶
1.定期开展学校管理视导
牵头学校主要领导每学期至少到联合单位开展1次以上的管理视导,具体指导联合学校的行政管理、文化建设、团队培育等工作。
2.选派优秀副职、中层和教师开展支教
牵头学校选派1名副校长和1名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学校担任党组织书记、副校长,选派2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开展支教,骨干教师则安排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职务。联合学校则推选1名副校长、1名中层干部到牵头单位进行跟岗学习。
支教或跟岗学习选派期限为2年,满1年后双方派出人员可重新选派,也可以根据学校情况及本人意愿继续留任。
轮岗支教期间,个人组织人事关系不变更;牵头学校选派的副校长到联合学校担任党组织书记期间,党组织关系转至联合学校。
(二)骨干教师培养
各乡镇学校从服务期满的小学全科教师或者35岁及以下尚未参加过支教轮岗的教师中遴选3-5人到县城学校跟岗学习2年,由县城学校安排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与其开展“师徒结对”,对其进行跟踪培养,每学期至少上1节的公开汇报课。其中,联合学校选派的跟岗教师直接到牵头学校跟岗,非联合学校选派的跟岗教师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应的县城学校。
各学校具体遴选人数,待县城学校公开选调工作结束,再根据各学校教师参与选调的'情况另行确定。
乡镇学校选派的跟岗教师,跟岗学习期间其个人组织人事关系调入跟岗学校,跟岗期满后原则上重新调回派出单位。
(三)教育科研帮扶
1.集体备课研课。每学期,牵头学校要组成学科专家团队,到联合学校指导教师开展至少1次以上的集体备课研课。年内要覆盖所有学科。
2.送教下乡活动。每学期,牵头学校要选派优秀教师到联合学校开展至少1次以上的送教活动。年内送教科目必须覆盖所有学科。若无法正常开展送教活动的,可以以线上同步教学方式开展。
3.教师集中培训。每学期,牵头学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教师培训时机,指导联合学校开展好面向全体教师的培训。
4.教育科研立项。每学年,牵头学校要号召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联合学校要鼓励本校教师积极参加牵头学校教师组织开展的教育科研立项工作。年内争取至少有1个学科1人以上参与县级及以上课题申报。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
围绕“发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工作思路,做好“党建+”文章。发挥党建在教共体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与师资培养、教学教研、学生德育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中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改革融合互进,实现党建引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强化“联建·共享”理念
强化教共体的机制性联系,围绕“一体化”发展的教育改革目标,推动教共体间组织联建、党员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牢牢把握学校党建与教学业务相互贯通、同频共振、协调推进的工作理念,推动教共体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共建共享。
(三)重视师资培养
牵头学校要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还可以通过师徒结对、集体备课、接收联合单位派出的骨干教师跟班学习等方式支持联合学校人才培养。牵头学校开展校本研修时,应包含联合学校教师。
(四)加强学校管理
牵头学校选派的领导干部是中共党员的应当进入联合学校党组织班子。牵头学校应就学校管理、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对联合学校进行分类培训指导,对联合学校教师科研课题评比、师生竞赛等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加强对联合学校学生学情的分析研究,制定并实施精准的解决措施。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教共体建设是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举措,涉及系列体制、机制建立和创新,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作和学校参与。局人事股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具体实施,做好系统内资源调配,支持教共体建设单位创新有效工作;局党办、教育股、师培中心、教研室、电教站则根据本股室工作职责做好教共体建设单位相关建设的业务指导;局财务股负责做好教共体建设的资金保障;教育督导室负责将教共体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相关单位的专项督导考核。
(二)加大经费保障,促进改革成效
1.核拨教共体建设经费。为确保教共体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每年从融安县教共体工作经费中安排1万元给牵头学校,主要用于推动工作开展。每年定期对教共体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拨款依据。
2.核发教共体建设下派人员补助。根据柳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柳教人〔20xx〕47号)精神,对牵头学校派出人员,除按照《柳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轮岗交流工作方案》享受相应标准的工作补助和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外,每人每月核发200元的教共体建设专项补助,每年按10个月核发,所需经费从融安县教共体工作经费支出。
(三)强化考核监督,保障工作实效
参与本次教共体建设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切实加大对教共体建设工作宣传,尤其是要让广大青年教师充分认识到参与到牵头单位的跟岗学习,是提升能力、促进发展的最有效途径,进而激发参与跟岗学习的积极性,以确保计划顺利实施。各单位在开展年度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参与教共体建设的轮岗支教人员。每年还将开展优秀轮岗支教教师评比,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