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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复工实施计划方案

2025/08/14计划大全

老地方整理的项目复工实施计划方案(精选4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复工实施计划方案 篇1

一、复工复产时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科学有序分批分类复工复产。原则上分四类:

(一)重大工程及急需开工的项目。包括新晋高速、菏宝高速辉县站、G107新乡境改建、S306濮辉线卫辉上乐村至辉县高庄段改建工程等项目,2月10日起,可申请复工复产。

(二)其他项目。包括兰原高速封丘至原阳段、沿太行高速新乡段、濮卫高速新乡段、京港澳高速新乡新区站、S229辉原线、新延快速路等项目,2月17日起,可申请复工复产。

(三)货运行业。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由市交通运输局适时组织复工复产。

(四)客运行业。按照《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暂缓复工复产,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工复产条件

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立组织机构。项目业主要按照《河南省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完善的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进出场车辆管理、疫情应急处置等,切实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项目业主总负责,各参建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单位检查落实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目业主要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向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和地方交通运输局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二)人员排查确认。项目业主要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拟进入工地的人员基本情况、来新前活动轨迹、来新交通方式等信息进行详实排查并登记造册。鼓励施工单位使用本地劳务人员。新乡市区以外的从业人员须出具户籍地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委会以上组织或疫情防控部门开具的疫情安全证明。

(三)明确隔离区域。按照疫情期间外地来新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规定。xx等省外重点疫区及省内重点地区(信阳、南阳)来新人员居家隔离观察14天;省内(不含信阳、南阳)其它地市来新人员居家隔离观察7天。现场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由施工单位建设彩板房等满足需要的临时隔离观察房间,不具备条件的由施工单位采取在外租赁方式,明确统一的隔离观察场所(提供租赁合同)。

(四)实施封闭管理。工程项目多个出入口的应采取封闭措施,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测、查、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五)储备防护物资。结合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应连续储备满足一周以上需要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用品和物资,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

(六)职工食堂管理。工地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件齐全,按照“宜散不宜聚”原则,错时分散就餐或供应盒饭,并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七)工地宿舍管理。工地宿舍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严禁使用通铺。工地内应单独设置临时隔离观察房间。

(八)开展消毒防疫。实施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对人员使用频次较高的设备机具和现场办公区、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和卫生清扫,并建立消毒消杀台账制度。项目作业区域要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无积存生活垃圾和污水。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要定时进行消毒杀菌,并建立消毒消杀台账。项目所有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一次性口罩,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业主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九)安全生产防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各项防护措施已落实到位。

(十)施工扬尘治理。文明施工、扬尘治理“6个100%”防治措施已落实到位。

三、复工复产审批

(一)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和项目所在地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项目业主要按照“应开尽开、能开快开”的原则,抓紧对照复工复产条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准备和自查整改,符合条件后,立即向市领导小组提出复工复产申请,获批后迅速组织复工复产。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负责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接受所在县(市)、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和各项安排。

(二)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本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严格督查指导。市领导小组要强化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督查指导,对复工复产后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将采取责令停产停工、约谈通报等措施,并督促项目业主立即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予以从严处理。

项目复工实施计划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按照“三落实一确保”的原则,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有序可控,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镇(街道)和村居(社区)要压实责任,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的监管、指导和服务工作,对规模较大、用工人数较多、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要派出工作组或监督服务员进驻。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应制定更加严格的复工标准。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明确企业复工标准,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企业复工及防控措施的验收审核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拟在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防控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工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各复工企业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确保企业平稳有序安全复工。严格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原则指导企业复工,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疫情形势及行业特点,严格把关,分步骤组织企业复工验收报批,条件不允许、标准不到位的坚决不予批准。

二、复工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企业复工标准如下:

(一)复工前必须满足“六到位”

1.组织机制、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到位。复工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责任明确到位。企业负责人须与所在园区(乡镇、街道)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其中市属企业直接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企业负责人还须与企业内部各工作小组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

3.人员信息排查到位。“一人一档”做好企业职工建档筛查工作,对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从何处返淮、返淮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乘坐时间、交通工具的班次号等详细信息登记造册,以便追溯核查。

4.防疫知识宣传到位。企业须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以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方式开展宣传培训。

5.防控物资准备到位。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口罩、消毒液、酒精、体温计等防控物资。

6.全面消杀防护到位。复工前对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生产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

(二)复工后必须做到“四坚持”

1.坚持人员从严管理。企业应做到封闭管理,每天开展员工健康申报和检查,由专人负责对每名进厂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有自备班车的企业,应在登车前测量记录;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厂区前应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记录体温信息,商超企业还应做好进店顾客的体温测量登记;在人员密集区域必须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尽量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严控聚集人数、频次和时长;交通物流企业应对途经重点疫情区域驾驶人员加强管理,对途经区域进行登记;快递企业投递来自疫区的货物,应按收件客户需求安全投递。

2.坚持环境消杀通风作业。加强落实办公区、生活区、自备班车等各类设施的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工作及生活场所定时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

3.坚持就餐环节防控。就餐应作为防控重点环节,企业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必须每天消毒处理,注意食品安全卫生,不聚集用餐。食堂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健康状况调查和检查,每日岗前必须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4.坚持执行“日报告”制度。企业应按照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如实报送复工及疫情防控相关数据信息。

倡导有条件的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弹性工作制等形式办公,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

三、复工流程

企业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

2月9日24时前,“三必需一重要”类企业提前复工流程按照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淮肺炎防控办〔20xx〕5号)等文件执行,其中建筑工地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其他各类企业2月9日24时前原则上不得复工,确需复工的,向本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县区(园区)政府同意后,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市联防联控指挥部批准。

申请2月9日24时后复工的企业,市属企业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报市联防联控指挥部批准;县(区)属企业由企业所在园区(镇、街道)联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复工标准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报县(区)级政府批准,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要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服务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提前跟踪对接困难行业和企业运行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惠企政策措施。

一是强化督查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条块结合,加强防控措施抽查和安全生产、环保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经营。

二是加强要素保障。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做好煤电油运及原辅料、资金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有序恢复城际及市内公共交通,适度满足外地职工返淮和上下班通勤需求,努力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是突出安全底线。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明防控纪律,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有力,对落实防控不严、措施不力,造成人员漏检、漏防,监测措施不到位、防控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后果的,将严肃问责。

项目复工实施计划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刻汲取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分析研判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导企业尽早恢复正常生产。要坚持保发展、护稳定,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思,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盯紧看牢关键环节、重大风险,排查整治复工复产安全隐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防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辖区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序、安全、有效的推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特成立街道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监站,由田锐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凌峰、文艺等同志负责日常办公。

三、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系。各相关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防疫措施一一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二)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和隔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议返岗员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排查每名员工及家属健康状况及春节假期外出信息,对于从外省来黔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员工要做一次核酸检测和单人单间医学隔离观察,待确认健康后方可上岗。

(三)有序安排生产,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复工复产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按需组织生产和材料采购,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要采取“小班制”模式轮岗排班,防止员工大规模聚集感染。

四、切实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控,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当前我街道企业复工复产普遍存在安全准备不足、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培训教育不到位、风险隐患徘查不彻底等诸多突出风险,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管控工作,按照省、市安委办印发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指南》,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一)切实落实“四个到位”要求。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疫情防控工作要到位、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要到位、员工教育培训要到位、复工复产方案和检查要到位。严防因抢工期、赶进度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风险,尤其是要抓好企业首责的落实。

(二)切实落实“十个一”措施。复工复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复产复工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研究一次关键岗位员工返岗或合规顶岗措施、落实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定一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深入一次生产车间或班组检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部署一次保障政府部门线上监管平台正常运行的措施,真正做到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到位、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员工教育培训到位、复工复产方案和检查到位,确保生产安全。

(三)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服务指导。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监管服务指导,既要从严监管,又要认真服务。对不具备复工复产安全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从严管控,严守安全底线。同时,要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服务指导,解决企业安全管理难题,助推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防止简单化一关了之和枉顾安全片面强调复工复产,坚决杜绝复工复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危险化学品。由派出所、安监站等相关单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1.是否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构建完善安全管理体系。2.是否落实一、 二级重大危险源管控要求。3.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交通运输。交管所、派出所、道安站等部门要在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1.是否存在“两客一危” 以及农用车、校车、货车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等问题。2.是否加强道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3.是否吸取近期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

(三)建筑施工。规划建设管理办、国土所、交管所等部门要开展在建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1.施工企业违法经营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2.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消防。由派出所、安监站、林业环保办等相关单位开展消防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1.是否存在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整治不到位。2.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五)教育安全。由中心校、食安办、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开学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1.检查教室、学生宿舍、食堂、楼道等楼房及其附属设施整体安全性。2.消防安全。排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以及用火用电安全等情况。3.检查食品及饮用水供应情况、卫生防疫措施、学校治安等,全力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此外,工贸、燃气、旅游、农业机械、民爆物品、电力、 特种设备、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排查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各相关单位、场所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主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特殊背景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阶段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细化量化管控措施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包保区域,确保责任到人。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按照“一院一策、一点一策、一店一策”的要求,制定日常检查计划,确保把影响安全的重大隐患排查出来,及时加以整治,确保风险可控。

(二)着力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值班值守。要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既要符合救援需要,又要保障救援人员自身安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及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冲锋在前,处置有力。

项目复工实施计划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安委〔20xx〕5号)、《来宾市应急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应急发〔20xx〕4号)及武宣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相关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保障我县非煤矿山、危化和工贸等相关企业春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自查自纠

各相关企业于20xx年2月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大培训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核查验收

20xx年2月16日我局接收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并组织专家等人员对申请复产复工的'企业进行实地核验,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由于节后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尚未进入良好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疫情排查,各企业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员工排查力度,重点摸清春节期间员工去向、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等情况,特别是近期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工人员的排查摸底。对春节返乡期间患病、医学观察、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在当地医治、隔离或者观察,严防传播感染到企业。二是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或在室内聚集必须戴口罩,隔断疫情传播途径。各企业要在员工返工前,要落实对员工生活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措施。员工到企业后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提醒员工远离人群密集场所。若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卫健局。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标语、橱窗、公告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类防控措施、注意事项,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号召员工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人人参与、联防联控,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春节后全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要做到全员覆盖。复工复产前,根据防疫的要求,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严格培训内容,可通过专家授课、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集中培训的,每个参与培训的员工之间要保持防疫安全距离。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考核,从业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方案、考核内容应收集、整理、归档以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

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企业不带病运行。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员工,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复工生产前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企业带病运行。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方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复产复工申请。

(1)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

(2)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

(4)冶金等工贸行业: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5)烟花爆竹: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关规定,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四、落实责任,严把复产程序

(一)非煤矿山企业

1.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2.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考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完成相关问题及隐患整改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可自行复产。

3.地采矿山及其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四等尾矿库运行的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由市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会同我局联合审查。

(二)其他相关企业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积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防疫事件。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卫生防疫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处置。未尽事宜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复产的,请提前与我局相关股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