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1
为扎实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持续拓展文明城市创建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市市场监管职能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以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紧盯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紧扣社会关注度高、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虚假广告、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围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开展校园周边整治。严厉查处集贸市场内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扎实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构筑社会信用建设体系,以诚信守约的信用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深入推进协同监管平台应用运行和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努力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新格局。结合“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在全市树立一批守信企业,形成正面导向,引导经营户做到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
(三)完善消费权益保护机制,以人民满意的消费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用好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不断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
(四)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以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坚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的理念,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高中风险食品为重点,加强食品监督抽检,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多措并举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和餐饮风险分级管理,切实提升餐饮服务管理水平。在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宣传推广“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杜绝浪费,推动文明餐桌。
(五)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全面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xx〕84号)《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实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明晰功能分区和布局,严格食品市场准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建立完善追溯体系,推进诚实守信经营,营造整洁安全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创城工作,将包联社区的创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在包联共建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创城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二是创城工作与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三是创城工作与机关党建和支部建设结合起来。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志愿者到木松岭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包联共建社区创城宣传等工作。通过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同时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提升。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二层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主动靠前,积极协调,切实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抓紧抓好。要进一步细化分工、强化措施、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拖拉疲沓现象,确保创建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吃透体系标准,凝聚创建合力。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二层机构要把创城工作中涉及本部门的任务和标准吃准摸透,做到掌握标准、查漏补缺、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将测评的标准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测评点位上,确保指标落实、创建达标。同时,不断丰富创建工作的为民惠民内涵,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激发市民参与热情,广泛发动群众和媒体共同监督,形成人人都是创建参与者、人人都是创建监督员的创建格局。
(三)强化督查考核,深化创建实效。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推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应付了事、整治提升效果不明显的部门进行追责。同时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涉及的常态长效创建方面测评标准,结合我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实际,归纳总结,将创建工作中的一些好办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2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人居环境质量和文明程度,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对标落实宁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为抓手,以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为突破口,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城乡环境问题、文明形象问题、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问题,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改善市容市貌,着力加强城市管理、乡村治理,为建设产业发达、环境优美、人民幸福、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桥头胡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突出桥头胡现状,紧密围绕城市怎么建、怎么管,乡村如何美、如何治,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
1、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规范占道经营,加强主次干路、背街小巷、窗口单位、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的占道经营整治、巡查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加大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工程车违规停放治理,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开展市容环境大巡查,突出清理一批设施陈旧、影响市容市貌和安全的宣传装置,清理一批乱贴乱粘的非法广告、清理一批沿街及小区楼顶卫生死角。
牵头领导:陈韬文、盛文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各相关村社
2、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内部环境,落实门前三包,消除垃圾乱堆、杂物乱丢、污水乱排等现象。重点整治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乱设摊位等行为,规范市场周边车辆停放秩序。
牵头领导:陈韬文、董赟、盛文赞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交警中队、文化站、环卫所、黄墩社区
3、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对中小学、幼儿园等周边地区开展拉网式检查。集中对网吧、书店、音像店、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违规出售盗版书籍、违规向未成年人开放及无证经营等行为依法进行取缔和查处。对校园周边小餐馆、流动摊位等进行常态化整治。不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和安全设施,最大限度清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花大力气整治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
牵头领导:陈韬文、盛文赞、陈浩
责任单位:教办、综合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各相关村社
4、窗口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全街道所有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执法部门、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实现“环境、文明、秩序、服务”四提升。
责任领导:章肖琴、祝多旭
责任单位:各基层站所、街道和各村社服务大厅
5、志愿服务关爱专项行动
目标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着力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各村(社)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大力开展关爱老弱病残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打造具有桥头胡特色的服务品牌。
责任领导:章肖琴、董赟
责任单位:党建办、文化站、各基层站所、各窗口单位、各村社
6、村庄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目标任务:完善村庄环境保洁长效机制,村庄道路、广场、河道、房前屋后保洁及时到位,完善村庄保洁绩效管理,对环境保洁成效明显的村社予以政策倾斜,对工作不力、拖沓懒惰的予以工作经费核减等处罚。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大力开展群众环卫意识和满意度进村入户宣传。
责任领导:章肖琴、陈浩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环卫所、各村社
7、农村移风易俗专项行动
目标任务:推动村社完善村规民约,健全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制定落实群众婚丧嫁娶、勤俭节约的指导性规定,进一步推动公益性公墓、文化礼堂等设施建设,不断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责任领导:章肖琴、董赟、祝多旭
责任单位:党建办、文化站、民政线、各村社
8、文明你我他---随时拍、随手捡、随即清行动
结合网格化管理机制,动员街道网格员和鼓励群众开展“随时拍”行动,及时发现卫生死角、不文明现象。组织街道、村社志愿者队伍,结合每月党日活动,对街道主城区和各村社,定期开展“随手捡”行动,清理路边随手可处理的垃圾。
责任领导:章肖琴、陈韬文、董赟
责任单位:党建办、综治办、文化站、各村社
9、开展文明习惯养成行动
目标任务:积极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出行”“重信守诺”等文明好习惯。大力探索沿街经营人性化执法工作,在不影响通行安全的位置划分沿街商铺拓展黄线,推动规范经营、文明经营、
责任领导:陈韬文、董赟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队、文化站
10、开展全民创建社会氛围营造行动
目标任务: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全面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文明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的民众知晓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积极挖掘街道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向上报送力度。对标创建要求,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语类公益广告等设置,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入户宣传和问卷调查工作,居民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晓率、满意率、参与率达到90%以上。
责任领导:章肖琴、董赟
责任单位:党建办、文化站
三、实施步骤
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行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要把抓手牢牢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既要从街道实际出发,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突出重点。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1月底--2月中旬)。要层层进行再动员、再发动,要明确任务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迅速组织开展。宣传线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及时动态报道街道创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分工,明确责任人、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
2、集中攻坚阶段(1月底--3月下旬)。5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承担的任务,组织专门力量,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特别是5月份开始,上级将对我县进行一年2次的例行检查,事关创城工作的成败。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现场办公、专题督察,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3、迎检冲刺阶段(4月--5月)。对标对表,细化“十大行动方案”,通过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存在的问题编号造册,形成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
4、巩固提升阶段(6月-12月)。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要求,努力缩小差距。特别是针对我街道正处于由农村向城市转型的关键阶段,基础设施、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比较多,各单位要围绕长效机制抓建设,巩固扩大创城成果,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以反复抓、抓反复的要求,不断推动我街道创城工作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党工委、办事处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创城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附后)。
2、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创城合力。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宣传线负责与上对接创城相关工作,制定街道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各项工作计划制定、措施推进和效果落实。
3、落实长效机制,强化精细管理。建立健全党工委书记负责,党工委副书记牵头,宣传线、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环卫所、市场监管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协调机构,形成“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综合管理机制。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3
根据《怀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为实现我市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入围提名、五年创建成功”目标,结合《怀化市残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正确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开展各类扎实的创建活动,让广大残疾人在我市建设现代化进程中享受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成果,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助力。
二、工作内容
(一)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制定康复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康复工作重点内容。制定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康复救助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康复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课程。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积极提供康复需求服务,开展光明助残行动、低视力适配、假肢安装、残疾辅助器具发放等活动。(责任部室及责任人:康复部蒋智华)
(二)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目标,制定年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改造工作。推动社区共享辅具服务站建设,提升社区无障碍服务水平。推动《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出台。(责任部室及责任人:维权部唐荣立)
(三)稳步推进教育发展。配合教育部门继续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核查,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积极向省特校中专推送我市残疾学生。积极开展扶残助学项目,完成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助学对象信息录入,完成上一年度助学金发放。联合教育部门为应届高中毕业残疾考试提供入考便利服务。(责任部室及责任人:教就部李旭伟)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组织召开残疾人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开展残疾人创业帮扶,扶持农村残疾人生产。组织开展城镇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教就部李旭伟、怀化市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杨华)
(五)抓好残疾人信访维稳。认真处理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做好残疾人政策解答,认真做好市长热线、市长信箱涉残问题回复,确保不出现闹访、集访现象,不发生赴省、赴京越访事件。上线为民热线,拓宽沟通渠道。(责任部室及责任人:维权部唐荣立)
(六)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开展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和培训,为省队和国家队输送人才,积极备战省运会和北京冬残奥会。(责任部室及责任人:维权部唐荣立)
(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学雷锋日、助残日、党员主题活动日,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卫生环境整治、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关爱未成年残疾人等活动。积极申报创建全省助残志愿服务基地,壮大助残服务力量。(责任部室及责任人:办公室向校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市残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创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将年度创建工作计划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进行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形成党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创建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对照市残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要求,稳步推进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三)加强督促指导。领导小组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加强创文工作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要加强创文工作考评和问责,对因创文工作迟缓、履职不力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区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和物业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行业监管的工作原则。各区镇(街道)、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住宅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全面配合,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保持高度责任感,切实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执法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重点围绕当前吴江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开展整治提升,力求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除盲点,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
三、实施步骤
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水平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落实责任。(20xx年6月27日至20xx年7月20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全面提升。(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11月下旬)落实整治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长效管理。(20xx年12月以后)总结完善工作举措,保持长效管理,全力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重点
坚持分类指导及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针对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攻坚,逐项抓好落实。
(一)深化红色物业党建工作
目标:党建引领,创建“红色物业”
1、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自治管理,进一步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对符合组建业委会条件的小区应建必建,对难以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指导区镇(街道)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宣传发动,指导区镇(街道)、社区在小区业委会成立或换届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与小区治理,实现原则上党员比例不低于50%,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业委会党支部的建立。(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2、建设“红色物业”示范点。进一步建立起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和小区党员共同参与的“红色议事厅”,把“党建引领”贯穿小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全过程。加快各区镇(街道)居民小区“红色物业”试点工作,区住建局联合区委组织部于7月中旬对各个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并在8月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系列宣传。“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将作为加分项目纳入年底物业小区考核。通过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和社区治理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认可度。(20xx年7月—12月)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二)营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氛围
目标:鼓励全民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1、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区住建局联合区文明办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属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学习,对照测评体系标准,在问题整改、城市管理、环境提升、资料整理等方面下足功夫。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对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7月)
2、多渠道推送创文宣传内容。通过宣传栏、LED、微信公众号、业主联络群等方式,加大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常态化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理解、支持和配合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工作的氛围。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以及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建设。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三)试点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
目标: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1、制定物业化管理方案。为解决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这一难题,区住建局将针对无物业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深入调研,在充分了解各区镇(街道)无物业小区的当前管理状态、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等工作,拟制定规范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的内容和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无物业小区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确定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无物业小区属地主导、居民自治、政府补贴的准物业化管理模式。力争20xx年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覆盖率实现100%。(20xx年7月—20xx年12月)
2、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增强业主法律意识转变消费观念。把物业法律知识服务理念潜移默化灌输到业主思想中,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认知程度,引导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有偿消费观念,提高契约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老旧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四)开展物业治理专项行动
目标:推动物业小区治理提质增效
1、开展公益广告提升行动。属地政府、社区要负责刊播公益广告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公益广告巡查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公益广告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清理或更新。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现有公益广告组织管理人员每两个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益广告为物业企业设置的,由物业企业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广告经营公司在租赁广告位设置的,由物业公司通知广告公司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属地政府在小区内设置的,由物业企业反馈给所在社区,由属地政府统一整改。(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2、开展基础设施修复行动。结合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的养护计划,各物业项目应对小区路面、公厕、清洁屋(亭)、文体设施、电梯、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周期性检查,做好日常维修养护,确保楼道亮灯率100%。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修复计划,对影响小区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立即进行维护修缮。如维修、更新、改造中涉及的费用,应及时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汇报,申请使用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各区镇(街道)要加大对物业住宅小区“整治”的投入,尤其对没有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的老旧小区,应安排相应的维修资金,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创建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3、开展环境卫生清理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需对本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小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饲养家禽、毁绿种菜要摸清底数,对违法违规业主进行规劝制止,做好台账记录。制止无效的,按有关程序报告所在辖区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执法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并给予报告人书面答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小区内积存垃圾,实行规范的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彻底改变部分小区“脏、乱、差”的现象。(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开展规范停车专项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对本小区车位数、车辆保有量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各住宅小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上报各区镇(街道)物管部门。在社区、业委会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规定合理施划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增划停车线。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完善小区消防通道标志标识,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禁止机动车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拉线充电;禁止违规侵占道路、绿化带、私自搭建车棚等行为。对占用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妨碍消防车通行、人员疏散逃生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劝导、纠正、处置。对阻碍清理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五)开展文明楼道建设专项行动
目标:因地制宜打造文明楼道
1、楼道设施提升行动。将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与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组织力量开展小区楼道基础设施排查、维修、更新、改造。确保防盗门、照明灯、电梯、无障碍设施等无老化、侵占、损坏现象。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在老小区加装电梯,鼓励设置扶手、折叠座椅等设施,方便老年群体和失能人士通行。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楼道卫生提升行动。开展楼道卫生大扫除,紧盯卫生死角强化清洁力度。针对一楼门廊顶部、楼梯及扶手、电梯间、窗户窗台、墙面地面等公共区域开展清扫保洁,重点清理整治楼道内堆积堆放的鞋柜、储物柜、废弃家具等物品和随意丢弃的餐盒、果蔬等生活垃圾,确保楼道干净整洁,墙面、地面无污秽破损,楼道(包括底层和顶层的公共区域)无杂物堆放或占用堵塞。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3、楼道秩序提升行动。在小区内合理设置停车、充电区域,引导居民自觉做到非机动车不上楼、共享单车不乱放、充电线缆不乱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设置便民张贴信息栏,定期清理楼道内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确保楼道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楼道线缆整治行动。着力推进线缆整治工作,治理各类凌乱、垂落的强弱电线缆,清理空中“蜘蛛网”,切实消除楼道线缆杂乱、裸露、老化、侵占公共空间等隐患。着力整治“飞线充电”,严禁占用建筑物内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利用公共部位电源及从室内私自接拉电线进行充电。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5、楼道文明实践提升行动。结合居民需求和楼道条件,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务实有效、特色鲜明的文明楼道实践点,精心策划志愿服务项目进小区、进楼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小区打造小区楼道文明实践文化墙,营造向善向德、互学互帮、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友爱向上的'小区楼道氛围。
牵头部门:区文明办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六)严格小区物业监督考核
目标: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1、加强物业检查考核。结合文明典范城市检查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各区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开展四次行业联合检查,对全区物业小区做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组织不少于四次的小区抽检,重点检查文明典范城市检查中成绩不佳的物业小区。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考核排名靠后的物业服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法定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并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名下所有物业小区的考核频率。建立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参加考核的物业服务项目的考核等级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建立定期通报红黑榜,对考核较差、检查整改不落实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业委会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健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区住建、规划、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协作配合,建立起物业服务企业联动机制,切实将物业住宅小区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加强联合执法,针对小区内存在的各类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例如车辆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垃圾不分类、垃圾随意倾倒等现象,各部门既要坚持重拳治顽疾,又要注重机制创新、政策完善和科技运用,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健全小区自治网络,构建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各物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强化引导。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和社区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宣传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业主等物业各方的先进典型,形成全民同心共建、共同创文的良好局面。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5
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努力建设和谐社会,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铜川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围绕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群众幸福指数为目的,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教育与规范并行,动员全市民政系统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实力,提高城市知名度,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力争20xx年底建成省级文明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民政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实行上下联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同创共建的格局。
三、创建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型机关(单位)建设。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重视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重视学习型机关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以“忠诚、廉洁、高效”为主题,广泛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塑造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机关新形象。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责任科室:局属各单位、办公室)
(二)规范政务行为。加强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促进政务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责任单位: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维护民政服务对象权益。贯彻落实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灾害救助及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各项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重点保障城乡困难群众、优抚对象、五保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责任单位科室:市低保局、市殡管处、优抚科、救灾科、福利科)
(四)基层民主建设。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城市社区、村委会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责任科室:基政科)
(五)维护社会稳定。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种社会矛盾,认真办理来信来访信件。(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办公室、优抚科、福利科、民族科、宗教科)
(六)完善应急体系。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科学处置突发灾害事件,群众对民政预防和处置灾害事件能力的满意度≥75%。社会稳定,群众安全感>85%。(责任科室:救灾科)
(七)“窗口”行业服务。“窗口”行业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民政事务服务窗口,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完善投诉监督、新闻舆论、考评约束、违诺责任“四大保障体系”,确保承诺践诺。群众对服务满意度>85%。(责任单位:各区县民政局民政服务大厅、婚姻登记处、市殡管处、市救助站)
(八)加强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和弘扬铜川精神,加强市民文明意识教育,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建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多途径、多举措培养干部职工的道德情感,获得道德体验,提升创建意识。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全市民政系统干部对本市道德模范的知晓率≥85%。在单位院内等地设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专题知识栏。(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办公室)
(九)弘扬志愿精神。加强民政系统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动员干部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并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市民政系统干部人数比例的90%以上。积极参与实施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市民对民政干部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90%。强化志愿服务工作。在志愿者中开展“志愿服务创星级”活动,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大力开展社会影响大、公众受益面广的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基政科)
四、阶段划分及实施步骤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分解任务(20xx年9—10月)
1.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2.成立民政系统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3.对《铜川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及任务分解表》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制定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计划、安排和完成任务时间表。
第二阶段:分步实施,整体推进(20xx年11月—20xx年3月)
1.根据工作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夯实各单位、各科室单位责任,全力实施创建工作。
2.突出重点,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寻找薄弱环节,整改达标。
3.加强创建工作督查,开展自测自评。
第三阶段:对照标准,提高完善(20xx年4—8月)
1.对照创建标准,逐条逐项进行提高完善,限期达标。
2.组织对民政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掌握了解创建工作和社会满意度。
3.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督查力度,落实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制。
第四阶段:自测自查,迎接验收(20xx年9—12月)
1.再次进行自测自评,查漏补缺,及时改进。
2.做好迎接创建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长彭群才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制定专人负责创文工作,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责任任务。局属各单位也要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可行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全民工程。要以“群众参与、群众受益、群众监督”为要求,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做好宣传安排和责任分工。要精心策划,层层动员,广泛发动,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倡议书》《宣传手册》,要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使干部职工明确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和责任、义务,使大家积极支持创建、踊跃参与创建,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参与、同创共建的浓厚社会氛围和创建热潮。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局创文办要加大对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通报反馈、考核奖惩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创建工作检查考评。
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6
今年是xx市创建第x届全国文明城市开局之年,为深入常态化推进市直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文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要求,市直工商系统年度创文工作以“对标补差、形成常态”为目标,以确责明责履责为主线,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创建制度,对标办公区、家属区、工商所、三无小区等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完备各项基础设施,对接融合各项相关工商管理业务,切实推进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在全市创文年度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直工商系统各项创文工作,市局成立以市局领导,各城区分局主要负责人,市局各机关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创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市局创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创文办),固定专人创建,设立专项经费。具体负责市直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部署、联络协调、指导督办、资料汇总等工作。田德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城区分局相应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相应配备创文工作联络员,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在市局创文办统筹安排和相关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下,切实推进各项创文工作任务落实。
三、责任分工
按照《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工商部门工作职能,制定《xx市工商局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路径图》(以下简称《路径图》、见附件1),把创文任务分解为九大类21项工作,分别由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协调落实(创建档案资料要求另行通知)。
市直系统全国文明城市重点点位创建工作以《xx市文明城市建设公共场所实地考察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及责任单位(市直工商系统)》(以下简称《测评标准》)为标准(见附件2、标准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全面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造氛围。工商部门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员单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齐上阵、持之以恒不松懈。要通过创文工作,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的履职效能和服务水平。对内要充分运用宣传牌、提示牌、微信、现场测试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做到人人知晓、应知应会;各单位办公区、窗口、工商所以及家属区要持续保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牌维护或更新,常态化保持全覆盖。对外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各种媒介,面向社会和相关服务对象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内容以及工商部门创文工作成效,营造工商部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紧盯目标,对标创建。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路径图》和《测评标准》规定的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在对标准、强措施、重实效上保持常态,要在“细、小、实”上下功夫,全面认真抓好协调落实。同时,加强资料收集,并按时保质报送市局创文办。对于暂未开展或暂未完成的项目,要尽快开展或完成;对于工作开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改进方法措施,尽快整改达标,力争测评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联动,强化责任。牵头单位和各城区分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在创建工作中做到上下联动、沟通及时、推进到位,全面实现各项创建项目达标。市局创文办将会同市局督察队,加强协调督办,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通报工作,对于出现被市级通报、测评中较大失分、两次以上整改不力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