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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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1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传承家风、弘扬正气”为主题的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邵庄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邵庄镇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左右表彰名额,“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一)十星标准:
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移风易俗星、尊学重教星。
(二)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见附件3),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教管办推荐2户,镇机关推荐2户,共计130户左右。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党建办、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文化站等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最美家庭”评选由党政办、团委、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三务公开栏、宣传栏、主干道等张贴评选活动公告,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5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庄、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顿饭、陪父母进行一次体检、为父母添置一套新衣服、陪父母进行一次旅游、看一部孝德主题电影、参观一次孝德文化基地)。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要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成员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5月29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成员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公开栏、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邵庄镇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群众可登陆相关网站或客户端下载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电子版报名表直接发送到组委会邮箱(xxxxxx@163.com),纸质版交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评议、广大网民投票,在100户左右的“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同时,借助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委会择优推荐获表彰家庭参与各级“文明好人”评选。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助短信平台将其事迹编辑成简讯进行宣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对活动进行指导,统筹各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化宣传报道。
2.党政办、研究室: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镇妇联、团委:
①配合党政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团委、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
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
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4.镇文化站:负责收集、编排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制专题图书。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镇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邵庄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上报镇党政办。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邵庄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组委会邮箱)须经成员单位交由组委会,由党政办牵头,镇纪委、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对推荐对象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2
为学习贯彻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国家监委、教育部、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紧扣昆山市委“聚力建设新城市、大力发展新产业、全力布局新赛道”奋斗目标,落实全国妇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通过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树立文明家庭典型,弘扬优秀家风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为高质量推进昆山南部城市副中心建设贡献家庭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xx年张浦镇文明和谐家庭和“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寻找“文明和谐家庭”“最美家庭”为契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大力宣传文明和谐家庭建设的重要意义,大力推进最美家庭的创建工作,大力营造倡导美德、崇尚文明、追求和谐的社会氛围,为系统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全面推进现代化小城市建设,勇树全国现代化建设乡镇标杆贡献家庭力量。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在全镇范围内评选张浦镇级“文明和谐家庭”100户,并从中评选出张浦镇“最美家庭”10户,其中,张浦镇文明和谐家庭作为昆山市文明和谐家庭候选户,张浦镇“最美家庭”作为昆山市“最美家庭”候选户。全镇范围内凡是符合《关于深入开展昆山市文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昆妇字〔20xx〕15号)和《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昆妇字〔20xx〕16号)要求的`家庭都可以参评。已获评的镇级文明和谐家庭原则上三年内不再参与推荐评选,各单位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标准
1.修身立德,明理守则
(1)家庭成员有崇高的理想追求,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2)家庭成员严格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德,认真遵守各项文明礼仪。
(3)家庭成员诚实守信,有公职人员的家庭积极参加各类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自觉守廉、助廉、倡廉。
2.爱岗敬业,奉献社会
(1)家庭成员勤于学习,积极进取,努力工作,熟练掌握岗位技能,立足本职,岗位建功。
(2)家庭成员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诚信从业,勇于创业,走勤劳致富、创业致富之路。
(3)家庭成员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助人为乐,扶贫济困。
3.崇德尚教,教子有方
(1)家庭学习氛围浓厚,父母带头学习,言传身教,与子女共同学习,共享学习成果。
(2)注重对子女的道德教育,培养良好家风,家庭成员道德修养好,素质高,责任感强。
(3)具有现代家庭教育理念,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4.家庭和睦,邻里友善
(1)建立平等、民主、和睦的家庭关系,家庭成员间男女、长幼相互平等,共同发展。
(2)尊敬长辈,赡养老人,爱护儿童,家庭成员互相关爱,夫妻之间相互尊重信任。
(3)邻里相识相知,以诚相待,团结友善,和睦相处。
5.崇尚科学,倡导文明
(1)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抵制迷信鬼神之说,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倡导勤俭持家、科学理财、理性消费的理念,不断提高家庭生活的质量。
(3)提高卫生环保、安全防范意识,爱惜资源环境,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减排,美化绿化家园。
四、评选方法和要求
1.根据昆山市文明和谐家庭“十讲十建”工作要求,在推荐过程中,要注重推荐礼仪之家、健康之家、书香之家、科普之家、文艺之家、绿色之家、平安之家、廉洁之家、幸福之家、友善之家等各类特色家庭,在附件2的“备注”栏中注明特色家庭类别,并从中推荐“最美家庭”1户,在附件3的“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2.文明和谐家庭的推荐评选在村、社区两委及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由村、社区及机关事业单位妇联组织实施,各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和程序审核确定镇级文明和谐家庭、“最美家庭”名单,推荐上报镇妇联。镇文明办、妇联经审查、核准后命名表彰张浦镇文明和谐家庭、“最美家庭”。
3.评选工作要坚持家庭主动争创、基层积极推荐、群众公正评议、申报单位审核公示、主管部门认真报批的制度。
4.推荐家庭填写文明和谐家庭、“最美家庭”登记表(见附件2、附件3),文明和谐家庭主要事迹简介一栏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推荐单位至少推荐1户“最美家庭”,推荐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真实、准确、生动;推荐的家庭需提供家庭生活照3张(其中一张全家福,照片像素均不低于1M),请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镇妇联。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家庭重视家庭角色塑造,增强责任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县妇联、县文明办文件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树立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婆媳和睦、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家庭美德建设,进一步推动家庭成员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二、评选条件
(一)好婆婆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爱护晚辈,教子有方,邻里关系和睦。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难处,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心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3、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4、爱岗敬业,崇尚科学,积极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
(三)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团结,关系和谐,爱国爱家,积极向上。
2、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家庭美德,家风清正廉洁,积极参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邻里团结互助,互帮互学,事迹突出感人,社会反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三、评选办法
1、宣传阶段(2月5日-8日)。各工作区、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召开会议、主题党日等手段,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扩大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把评选表彰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表彰活动中。
2、评选阶段(2月9日-12日)。各工作区、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切实遵循评选原则,精心组织安排,通过层层选拔,认真筛选,真正把符合条件,有说服力,群众公认的“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出来。同时每村推荐1名好媳妇、1名好婆婆、1家最美家庭,将本村(社区)活动开展情况、推荐表电子版发界湖街道妇女工作群,纸质版于2月19日前报乡村振兴办公室(三楼东)。
3、表彰阶段(3月5日)。经党工委研究确定名单后,在“三八”节期间召开专题表彰会进行表彰奖励。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4
一、评选标准
1.双十佳小学生评选标准
(1)身心健康、品德高尚、习惯良好、学业优秀、有责任担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为班级、为学校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 ;
(3)往届已经被评上的学生不再参选,以前的提名奖可以参评。
2.百优小学生评选标准
(1)能严格按照《小学生良好习惯七个好》和《师生在校一日流程》的标准要求自己,基本达到了良好习惯七个好的标准;模范遵守学校纪律,能在班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有下列表现的学生可以优先考虑评为百优小学生: 品德高尚,有责任担当、劳动能力突出 ,学业优秀
(3)往届已经被评上的学生不再参选。
3.优秀少先队示范岗标准
(1)有责任心,按时到岗、认真执勤;
(2)有一定管理能力,敢于管理,效果好。
4.最美家长评选标准
(1)品行端正,举止文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和家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注重言传身教,掌握了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努力培养子女良好的`社会公德习惯、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劳动习惯等,并取得显著成效。
(3)与班主任、教师、其他学生家长关系融洽,当孩子的学习、行为或习惯等方面出现了问题,能够主动配合教师的教育工作,信息交流通畅,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学习环境。
(4)为推进学校、班级重点工作出谋划策,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争做志愿者,积极做好家校共建工作。如社会关系的协调、学校的义务宣传等,积极帮助学校解决困难。
二、评选程序
(一)双十佳小学生评选
1.各级部名额分配:
三级部:5人 四级部:5人 五级部:5人 六级部:5人
双十佳提名奖:
一级部:5人 二级部:5人
2.双十佳的产生:
各级部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结合学校关于评选双十佳小学生的标准,由级部主任牵头,在班级内、级部内认真组织评选,确定出双十佳小学生。
(二)百优小学生评选
1.各级部百优名额分配:
一级部:12人 二级部:12人 三级部:20人 四级部:20人
五级部:18人 六级部:18人
2.按照百优小学生评选的标准,以级部为单位组织评选。 级部主任为本级部百优评选的组织领导者,要严密组织,切实保证将真正优秀的学生评选出来。
(三)优秀少先队执勤岗评选
从现在所有的少先队执勤岗中综合执勤教师、执勤岗等的意见,产生20名优秀少先队执勤岗,具体工作由李晓明老师负责。
(四)最美家长评选
根据评选标准,每级部上报两名最美家长候选人。
(四)颁奖
学校在六一儿童节前后,统一组织隆重的双十佳及百优小学生的颁奖仪式,届时邀请学校发展顾问、家长委员会代表、双十佳小学生家长及教育局有关领导为获奖学生颁奖。
三、其他事项
1.双十佳、百优小学生、最美家长的评选工作各级部在5月20日前完成,并将评选结果以级部为单位汇总,写清级部、班级、学生姓名、班主任姓名,统一用WORD文本4号宋体,文件夹名称为“X级部双十佳百优学生、最美家长名单”。
2.各级部要做好双十佳、百优小学生、最美家长评选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评选活动,切实为级部、班级树立起学生学习的好榜样。双十佳、最美家长事迹材料及颁奖简介要统一用WORD文本4号宋体编辑,电子稿以级部为单位,上交德育处。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5
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落细落小,深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乡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文明社会新风尚,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第三届“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培树和弘扬家庭和睦、邻里和善、自立自强、团结共进、遵纪守法、为民服务的文明乡风。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以道德模范为榜样,让爱岗敬业成为职业操守,让诚实守信成为良心底线,让助人为乐成为社会风尚,让见义勇为成为正义声张,让孝老爱亲成为自觉品行,用道德榜样激发人们的道德意识,树立见贤思齐、争当道德模范的'社会风气,进一步提升全乡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培育良好风尚。
二、评选范围
凡在高仁乡长期居住的所有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推荐对象。已获得县级及以上各类道德模范和最美人物称号的,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三、评选类型和标准
被推荐的“最美人物最美家庭”需庭院整体布局合理、美观舒适,院内各类生产工具、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摆放有序;屋内家居布置整齐,厨卫干净。优先推荐“美丽庭院”示范户。
1.最美人物:好儿媳:婆媳关系融洽,夫妻和睦,妯娌之间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好丈夫:孝敬老人,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好婆婆:家庭内部和谐相处,婆媳之间没有矛盾,不偏心,对待媳妇和女儿一样,能带好孙辈,不摆架子,不啰嗦,不守旧,能接受新的观念,在家务方面不提过高要求,尊重儿媳私人空间。
2.最美家庭:文明和谐户:积极弘扬爱国守法、和睦向善、孝老爱亲、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勤俭持家、勤劳致富、民族团结的家庭美德;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关心乡村公共事业,保护环境,积极参加村民会议,履行各种义务,主动参与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的修建维护工作。勤劳致富户:自强自立,勤奋努力、合法劳动,不等不靠、敢闯敢干,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且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自强脱贫户: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党的引领下,在扶贫政策的推动下,不等不靠、自强不息,积极发展特色增收产业(包括外出务工)脱贫致富,改变贫困面貌并通过自身脱贫经验和优势资源带动周边贫困群众共同富裕。移风易俗模范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和“婚丧喜庆公约”,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高价彩礼”、提倡厚养薄葬,在本村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评选方法及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充分利用村民微信群、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动员,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提交申报材料(3月1日-3月10日)。各村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形式确定候选人,经村委会审核,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对无异议的推荐人选,按照综合考量、好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每村可评选6名最美人物,4户最美家庭。于3月10日前将推荐表、500字左右真实准确感人的事迹材料、情况统计表1份报送乡文化站(电子版发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组织综合评审(3月11日-3月20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各村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最美人物最美家庭”人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四)开展表彰宣传(3月20日-3月31日)。举办颁奖表彰活动,对最美人物最美家庭给予表彰奖励,并加大宣传,通过“道德讲堂”“百姓讲堂”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最美人物最美家庭”的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万晓山同志担任,副组长为苏万龙同志,成员分别为郭华利、焦峰、梁建华、赵雪、杨涛、郝丽、刘涛、陈宁、孔姣姣、赵志强、贺新明、哈金明、骆文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评选活动安排,明确时间进度,层层发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引导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二)面向基层一线,坚持标准程序。评选活动要面向基层广大群众,多推荐受群众尊敬的平民英雄、身边好人。要突出示范引领,坚持好中选优,把最能代表道德典型形象的工作模范、优秀人物、先进典型等评选出来。评选活动要坚持标准从严、公平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审核资格、公开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评选出的“最美人物最美家庭”具有先进性、代表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关爱机制。坚持把宣传贯穿评选活动的始终。乡党政办、乡文化站要大力宣传“最美人物最美家庭”的感人事迹,在全乡形成崇尚模范、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6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培育文明风尚,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塑造更多的具有家庭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女性形象,乡党委政府决定在20xx年度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和谐农村的建立,推动我乡的文明创建工作向前发展。
二、目的意义
“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乡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评选标准
(一)好婆婆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邻里关系和睦,群众口碑好。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鼓励支持子女优生优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
1、婆媳关系融洽,媳妇待公婆似亲爹娘,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邻里团结,群众口碑好。
2、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共同协商、妥善解决,事业有成。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最美家庭”评选标准
1、学法用法,遵章守纪。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现象,家庭成员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和刑罚。
2、计划生育,优生优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家庭暴力等违法违纪现象;
3、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不挥霍浪费,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家庭成员;
4、重视教育,提高素质。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观念,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带头参加农村各项文体活动;
5、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男女平等,尊老爱幼,自觉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维护老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6、反对迷信,移风易俗。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
7、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加村庄环境整治,带头治理环境卫生。家庭房前屋后整洁,无乱堆杂物,无乱搭乱建,墙面整洁,庭院绿化,带头执行垃圾分类,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
四、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妇联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宣传,做好推荐申报把关,经村(居)委会审核公示后进行上报。
2、各村(社区)妇联会于3月4日按照乡分配的名额确定人员上报乡妇联办公室,并在村、社区内开展“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邻里、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