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老地方 > 百科 > 优秀方案 > 正文

创建文明城区方案

2025/08/27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创建文明城区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创建文明城区方案 篇1

今年9月,国家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检查考评。为了做好迎检的最后冲刺工作,根据XX区委、区政府和XX乡党委、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中央文明办、自治区文明委和XX区委、区政府以及XX乡党委、政府总体部署为依据,严格对照《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要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主攻薄弱环节,全力做好最后冲刺阶段的整治提升、宣传教育和常态管理工作,以最好的状态迎检,确保我村在桂林市创建文明城市中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为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突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做好迎检的最后冲刺工作,必须进一步突出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尤其是加强各自然村的村容村貌、我村辖区内绕城高速周边的教育管理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广大村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集中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陋习,促进文明行为达标;必须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

(一)完备材料准备。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宣传材料、经验材料、村委主要领导向上级汇报材料等主要书面材料的备案归档。

(二)开展自查自检和专项集中整治

各自然村要按照创城迎检工作要求开展自检自查,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各自然村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作到人人熟知创城口号。并针对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各自然村、绕城高速和桂磨路周边的环境卫生以及社会治安等进行专项集中整治,以良好的村容村貌和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迎接文明城市检查。

(三)大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特别是检查验收期间要加大编辑创建宣传板报橱窗的力度,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村民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工作责任

1、确保迎检期间辖区内绕城高速和桂磨路周边可视范围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城市秩序良好。

2、确保迎检期间辖区内绕城高速和桂磨路周边可视范围环境全日卫生整洁。

3、确保迎检期间各种活动阵地、活动场所设施干净整洁,并保证随时能够开门查看。

4、确保迎检期间全村社会稳定。

5、确保迎检期间辖区内各自然村特别是西江村和江背村的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村委会和各自然村要充分认识到创建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引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迎检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村委会和各自然村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将职责任务具体细化,责任到组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全面完成,突出重点。对区委、区政府和XX乡党委、政府明确我村要完成的创建任务,责无旁贷,必须坚决完成好。工作中要坚持全面清查整治与突出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经常性整治相结合,切实做到标本兼治,确保高质量迎接测评。

(四)加强协调,合力推进。村委会和各自然村积极加强对内和对外多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全面提升创建活动的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

创建文明城区方案 篇2

为广泛组织动员全市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把广大团员青年的智慧力量凝聚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创造性激发出来,迅速掀起全市团员青年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热潮,充分发挥好团市委做为成员单位的各项职责作用,举全市青年之力,为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根据《宿州市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城市面貌大变样,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团动员,建管并重,创建为民”原则,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参与城市创建,贡献青年力量,为不断提高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争创省级文明城市,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各项青少年宣传教育和创建实践活动,把提升素质与服务社会有机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创建工作保持一致,强化建设与管理并重,大力促进区域、城

乡的协调发展,努力推进青少年文明创建工作实现科学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把履行团的四项职能与服务创建工作紧密结合,把服务青少年、满足青少年利益需求、实现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青少年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青少年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坚持群众路线。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努力实现对青年的全面覆盖,贴近青年实际,注重活动效果,创造更多团员青年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青少年参与,使青少年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坚持长效管理。严格按照《宿州市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规定的具体任务和职责落实各项创建工作,明确目标,设计载体,狠抓落实,并以此次创建活动为重要契机,全面推进工作,把弱项做强,强项做优,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形成参与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坚持自身特色。在努力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同时,立足团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优势,注重突出共青团自身特色,打造共青团工作品牌,力求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窗口文明示范、青年志愿者服务、团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增创新优势、形成新品牌,实现全市共青团工作与创建工作同进步、同提升、同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共青团“四项文明行动”和“组织建设年”活动,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开展文明宣传、文明实践、文明示范和文明维护,实现全市青少年文明素质大提升、文明创建有行动、文明示范见成效、文明维护促和谐,夯实活动组织基础,完善组织动员方式,带领全市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为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四、工作任务

根据《沛县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工作手册,现结合我单位实际将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1、团干部学习与教育

(1)理论学习与宣传:

①党组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有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②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团作为思想理论建设第一位的任务,理论宣传普及活动有计划、有措施;

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和团干部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

责任部室:组宣部 机关党支部

(2)团干部教育:

①团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形成制度;

②定期对团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责任部室:组宣部

2、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①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②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

③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责任部室:办公室 机关党支部

3、青少年权益维护

(1)法制宣传教育:

①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弘扬法治精神;

②以“两法两例”为重点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责任部室:市直团工委(权益部)

(2)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①发挥好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作用;

②做好弱势青少年群体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责任部室:市直团工委(权益部)

4、基层团组织建设

①加强和完善企业、城市社区、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团组织建设;

②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责任部室:组宣部 青工青农部 学少部

5、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信用体系建设: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

践活动,培养青少年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责任部室:青工青农部 学少部

(2)“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引导青年文明号中“窗口”行业的广大青年职工带头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责任部室:青工青农部

6、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①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青少年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并转化为青少年的自觉行动;②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③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

责任部室:组宣部 学少部

(2)道德实践:

①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实践活动;

②设立市、区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类纪念馆、展览馆、革命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部室:组宣部 青工青农部 学少部

(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①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

②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③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④加强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文明习惯养成教育。

责任部室:学少部

(4)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①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并形成制度;

②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

③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责任部室:学少部 组宣部

7、青年志愿者组织机制和服务

①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

②建立青年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者组织;

③建立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

④制定鼓励青年参与志愿服务的政策措施,青年志愿者踊跃参与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和经常性、专业性志愿服务活动;

⑤宣传表彰志愿服务先进青年集体和个人。

责任部室:组宣部 市直团工委

8、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

①协调所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②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坚持公益性原则,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责任单位:组宣部 学少部

三、实施步骤

团市委参与市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目前--20xx年3月底)

1、印发《团市委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召开团市委参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3、面向全市团员青年发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倡议书;

4、在团市委网站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栏,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城区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创建活动。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4月—6月)

1、召开全市团员青年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活动;

2、尽快形成抓教育、抓宣传、抓建设、抓整治、抓管理、抓督促等全方位推进的创建工作局面;

3、全面实施共青团“四项文明行动”和“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把创建活动推向高潮;

5、按照《宿州市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相关内容,准备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有关台帐资料。

第三阶段:申报阶段(20xx年7--8月)

1、上报部门复核材料。

2、对照《宿州市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组织自查;

3、对市指挥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4、继续实施“四项文明行动”和“组织建设年”系列专项活动。

第四阶段:迎接检查阶段(20xx年9—10月)

1、迎接省文明委组织的对宿州创建工作的材料复核;

2、继续按照“四项文明行动”和“组织建设年”活动内容补缺补差,进一步提高创建标准。

第五阶段: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1—12月)

回顾总结创建工作的成绩与经验,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第六阶段: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1—2月)

团市委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进行评比推荐,由团市委对创建工作中的先进青年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并积极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团市委成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团市委书记连琦任组长,副书记张红君任常务副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机关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投入到创建工作;机关各部室要认

真思考谋划,设计工作载体,全面参与创建工作;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确保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营造活动氛围

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指标要求;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类宣传资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青少年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环保意识和环境卫生意识,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机制建设

在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过程中,要强化领导,明确职责,推进工作落实,切实加强管理机制、激励机制、督查机制、投入机制建设。按照“一手抓创建,一手抓长效管理”的要求,探索建立共青团参与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已经取得的创建成果,以机制建设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到位,整体推进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创建文明城区方案 篇3

今年是20xx—20xx年省级文明城市检查验收年,预计省委省政府于3月底暗访,4月中上旬明查。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核心,以宣传普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市民公约》、《市民守则》、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及公共文明礼仪知识为主要内容,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文明说话、文明交往、文明行路、文明办事、文明服务,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为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推进宜都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创建知识、公共文明礼仪知识的新闻宣传

1、“两台一网”(湖北宜都网、宜都电视台、宜都广播电台)、《三峡日报·宜都版》开辟“文明创建”专栏,宣传创建知识和公共文明礼仪知识,每周要更新相关内容。市电视台要在黄金时间,刊播创建知识和公共文明礼仪知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2、“两台一网”刊播文明创建公益宣传广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3、市电视台设置“曝光台”, 通过曝光市民和相关单位的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市民文明说话、文明交往、文明行路、文明办事、文明服务、文明经商。(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4、及时宣传全市创建动态,并挖掘、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和做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二)开展创建知识、公共文明礼仪知识的.社会宣传

1、在进城路口、城区主干道、城区主要建筑物上设置大型公益广告(广告地址及内容见附件1)。(责任单位:相关乡镇处、市直相关单位)

2、通过电子显示屏、专栏、墙报等媒介宣传创建知识及公共文明礼仪知识。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宣传公共文明礼仪知识的比重不得低于总量的20%。(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市内窗口单位、陆城街道办事处)

3、通过各级文明单位宣传。省、宜昌、宜都市级文明单位要设置文明创建专栏,专栏内容含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文明单位创建目标、公共文明礼仪知识等内容。(责任单位:全市各级文明单位)

4、通过社区专栏进行宣传。城区所有社区、重点小区要有宣传文明创建知识及公共文明礼仪知识的专栏,且内容不低于整个专栏的1/4。(责任单位:陆城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站在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推动宜都科学发展的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高效完成,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2、创新载体,注重结合。在活动载体上,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坚持知与行的统一,教育普及与实践活动并举,积极创新载体,运用各种载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特别是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开展多层面的宣传和实践,从具体事情抓起,使创建知识和公共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力求取得实效。《礼行天下——文明礼仪知识读本》电子版请在《湖北宜都网》“文明创建”栏目中下载。

3、加强检查,及时通报。有户外公益广告的责任单位,要在3月20日前更新完毕。各级文明单位、城区各社区的文明创建专栏要在3月底前完成。窗口单位要在办事大厅设置文明礼貌用语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各地各单位宣传思想工作百分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并取消各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社区的申报资格。

创建文明城区方案 篇4

自20xx年3月8日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以来,各街道(镇)、区直各部门全面发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省会文明办三月份公共文明指数检查考评中,我区在社区环境和集贸市场考评中,名列市内五区第一名。市调查队对我区的测评已于4月5日基本结束。从现在起,创建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迎接5月10日省级文明城市检查测评阶段,为做好对标达标工作,全面通过检查,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区党政联席会和区文明委扩大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形成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文明委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当前全区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市创建办的要求,区创建指挥部要一周一调度,进入迎查后期要一天一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梳理问题,解决问题。区四大班子成员要按照裕办字[20xx]5号文件《关于创建文明城市迎查实行区领导分包社区、街路责任制的通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街道(镇)要坚持一线办公,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标达标,解决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要广泛动员辖区单位,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省会文明办《关于加强创建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工作的意见》,广泛印发《省会文明办致全市市民的公开信》,向社区居民家庭、沿街商户发放创建明白纸。在城市主干道、社区、公园、广场等悬挂或张贴创建文明城市的标语、条幅和宣传品。各社区要利用社区报、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创建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区文明办要组织对街道干部、居委会干部、楼组长、普通居民的'问卷调查培训,提高问卷调查质量。

三、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一是“机关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同创共建”的分工,所有区直机关干部到“结对子”社区,开展义务劳动和宣传发动。此项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二是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全区中小学校要通过班会、主题队会、团日活动等,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普及文明常识。利用双休日,按照“相邻、就近”的原则,组织中小学生到“结对子”老旧社区开展义务劳动。此项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三是组织驻区大学生志愿者到老旧社区开展“爱我第二故乡”义务劳动和主题宣传活动,此项工作由团区委负责。

四是开展社区业余文艺团队“文明风采”展演拉练活动,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宣传文明礼仪知识,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此项工作由区文体局负责。

四、加强日常督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区指挥部督导组要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

社区环境督导的重点是:

(1)社区内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2)是否有占用公共空间摆放杂物、种菜、饲养家禽现象;

(3)是否有小广告和商业广告乱贴乱画乱挂现象;

(4)是否有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5)是否有占用绿化带或绿地现象;

(5)是否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6)是否有垃圾箱破损、垃圾外溢、积存垃圾现象;

(7)是否有无障碍设施和消防通道被侵占现象;

(8)是否有宣传栏破损或被占用,宣传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无关的现象;

(9)是否有文化活动场所被侵占或挪作他用现象;

(10)是否有公用器材、健身器材、井盖缺失现象;

(11)是否有路灯缺失或破损,楼道无照明灯问题,等等。

创建文明城区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争创江苏省文明城市,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和《滨海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创建为民、为民创建”,以提高单位文明程度和职工文明素质为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全县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为我县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根据《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容和指标要求,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为以下五大类别,分别下达各股室按步骤落实。

1、职工言行文明。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普遍开展文明市民教育,倡导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积极实施普法规划,职工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大力推广文明用语,积极推行文字规范工作;改革陈规陋习,破除封建迷信,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环境整洁优美。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和完善畅销卫生管理机制;重视办公区域环境绿化、亮化、美化工作;积极参与城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落实环保措施,切实保护城市环境。

3、管理秩序良好。坚持依法治局、健全组织网络;单位

治安秩序良好,防范和管理措施落实,公共场所和日常管理有序,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场;单位内部公共基础设施齐全;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各类消防措施到位。

4、政务服务优质。规范政务行为,坚持政务公开,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做好服务环境优良、服务设施完备、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服务文明规范、办事高效透明。建立健全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示范窗口活动,全面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

5、创建活动扎实。建立和完善创建管理机制,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有明确创建目标,有周密创建计划有具体保障措施,有考评表彰制度;通过各新闻媒体、网站、电台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本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举措和成就,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科学谋划、全面发动阶段(9月19日-9月21日)

1、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市、县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计划,建立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全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会议精神,全面发动,全面部署。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明确专职创建人员。

3、落实工作责任。根据线、片、点上工作任务,结合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层层落实责任,每项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每个科室每个人,同时明确工作要求、时限和奖惩措施。

第二阶段:强势推进、全面提高阶段(9月22日-10月15日)

1、提高职工素质。坚持以提高人的素质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单位活动,构筑市民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落实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滨海县文明市民公约,真正使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要求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

2、优化政务环境。以效能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做到依法行政、诚实守信、办事高效、文明服务、行风端正。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党政机关勤政廉政的形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机关不正之风,使群众对党政机关服务的满意率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3、加强环境建设。加强环境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办公基础设施。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现全天候保洁。

4、加大新闻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介,加大对本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频率和宣传力度,做到空间宣传全方位,媒体宣传高密度,天天有声有影有文章。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认真迎查阶段(10月16日-检查前)

1、巩固创建成果。采取各种有效办法,全面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创建成效。切实保证包干区域内和一些容易失分项目在检查验收中得高分、少失分。

2、认真接受检查。在检查验收前夕,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各项台账资料的整理工作,卫生包干区的清理工作。

四、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全力参与,成立以局长魏然为组长、分管局长李卫国、赵佑、皋骞等三位同志为

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指定局监察室李强同志负责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局每位干部职工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县创建工作上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此项活动为契机,促进质监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创建意识,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领导体制,把各项工作有机制地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的大格局,确保领导精力到位,工作力度到位,各项措施到位。

3、明确任务、认真落实。局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整体要求,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解决实际问题,激发职工创建热情,引导全局人员自觉投入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去,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明确一名兼职信息员,及时将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先进事例上报到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宣传人员,及时向市文明办等其它媒体上报我局创建工作信息,借此宣传报道质监对外良好形象。

滨海质监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强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

创建文明城区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部署,切实履行我局职能,强化工作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圆满完成市园林局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承担的目标任务,对照市文明委印发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工作任务分解表》、《安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宜城板块)重点难点任务分解表》和《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加强园林系统干部职工道德建设为根本,进一步推进公园绿地建设,着力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全面提升园林绿化管理精细化水平,巩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成果,打造宜居城市,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园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教育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崇文尚德、务实创新”精神,完善载体、充实内容、创新方法、持之以恒,夯实创建工作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坚持科学统筹。全面开展各项群众性创建活动,强化建设与管理并重,大力促进园林事业发展,积极发挥园林系统工作职能,为促进城市软、硬环境建设的共同推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坚持群众路线。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使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自觉行为,使人们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五)坚持长效管理。在创建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积累经验,围绕提高园林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三、目标任务

(一)抓好公园文明宣传

利用皖江公园电子大屏、各公园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遵纪守法、志愿服务、保护未成年人、我们的节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在广场公园出入口、广场中心适当和醒目位置,设立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在建筑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稿,刊载内容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少于30%。每个施工工地围挡的公益广告宣传牌不少于25块。

牵头科室:人事教育科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公园、各绿化施工单位、综合管理科、工程建设科

(二)做好园林基础设施整修工作

1、完善道路绿化景观,全面补植绿化带、行道树、景观带中缺株断档苗木,及时清理和修剪,并保持环境整洁。加大绿化养护管理巡查力度,做好主、次干道公共绿地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做到绿化修剪、养护的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清运,并开展道路绿地精细化养管,实施裸露土地绿化,做到“黄土不见天”。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公园、各绿化养护单位

2、全面开展老城区55条需要修剪的主次干道行道树进行集中修剪,使行道树无枯枝烂叶、整齐有序,改善老城区居民冬季采光的需求,提升道路的绿化景观效果。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城市绿化管理大队

3、加强公共绿地管理。认真做好城区公共绿化、广场绿化管养工作,及时对缺损缺棵苗木进行补栽补种,适时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并清除残枝树叶,维护绿化景观效果。确保景区及各公园内环境整洁卫生,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各绿化养护单位

(三)抓好公园管理工作

1、规范公园管理。各公园要加强公园的日常管理,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加大保洁力度,形成全面覆盖、无缝对接、高效运转的管理格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停车持续良好,无违章搭建,无违章摊点经营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散发小广告现象;杜绝乱扔杂物、攀折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程度和环境意识,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和引导市民文明游园,让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成为人们的自觉习惯。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公园

2、确保公共设施完好。各公园对座椅、灯饰、游乐等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对损坏的座椅、护栏等设施及时组织维护更新,确保便民服务设施无破损、脏污。对景区内菱湖公园、莲湖公园、皖江公园、狮子山公园、菱北景观带16座厕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厕所内设施齐全、功能完好、干净整洁、无异味。认真做好灯饰管护工作,发现故障及时修理,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

牵头科室: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规范“窗口”服务

1、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遵纪守法、志愿服务、诚信服务、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2遵守职业道德,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规范,准时到岗到位;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相关投诉处理记录真实有效、符合要求。

四、实施步骤

根据中央文明委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测评进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园林文明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6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梳理本部门工作重点,拟定工作计划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全面启动创建工作。要切实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完善机制;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三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四是突出重点,逐步推进;五是组织自测,实施整改。

(二)重点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针对创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集中进行整改。

(三)全面达标阶段(20xx年7月——)。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市园林局组织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强督导、抓整改、促落实,确保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测评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认识创建工作对于我市发展的重大意义,紧盯目标不放松,全力以赴抓创建。要把园林创建工作作为执行能力、管理水平的一次综合检验和评判,以创建为契机,把创建工作和全面履责尽职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园林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园林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局属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工作职能和创建标准,制定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强力有效推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达到的指标要求、创建活动涌现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园林部门职能作用,切实扩大公益广告在建设工地、公园广场等部位的密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大家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四)密切配合,整体推进。按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真正做到思想认识、领导力量、工作班子、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五个到位"。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支持配合,有效解决问题。要及时搜理和总结创建工作做法,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

(五)严格督查,力求实效。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要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等、不拖、不靠,从严、从细、从优,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局监察室要会同有关科室切实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巡视督查,全面掌握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于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工作无起色的单位和科室,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