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老地方 > 百科 > 优秀方案 > 正文

项目实施方案

2025/08/29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项目实施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实施方案 篇1

一、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立足菏泽实际,充分利用20xx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的客源、品牌等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展示我市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环境优势和政策优势,最大限度地让广大中外客商了解我市的有利条件,更好地吸纳项目、集聚资本,使我市成为新的投资热土。

总的要求是思想要解放、表现形式要创新、展位设计要新颖、宣传手段要灵活;以围绕三大基地、六大产业发展,围绕平原森林生态城、城镇和经济园区建设为主线。

二、参展范围和展位分配

各县区、市发改委、市开发区参展,共45个展位,展位分配详见附表。

三、参展时间和参展地点

布展时间:20xx年9月14日―18日,展出时间:20xx年9月19日至23日;展出地点为中国林展馆南二楼展厅。

四、展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1、布展准备。各单位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聘请高水平的策划设计单位来策划设计。

2、布展的主要内容

(1)概况:包括区位、发展现状和远景规划等。

(2)特色:包括规划布局特点、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环境特色和政策优势等。

(3)政策: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要切合实际,保证兑现。

(4)亮点:现有项目或企业宣传、介绍,要突出亮点。

(5)突出:现有的好项目、大项目,要具有吸引力,使人一看就心动。

(6)成果:地方发展的成果和企业产品展示。

(7)园区:准备积极引进的项目或根据园区的规划、产业布局欢迎入园的项目。

3、布展的要求

(1)展位设计要图文、声情并茂,要立体设计、不拘一格,要配备专职解说员和推介、宣传人员,要配备音响或投影仪等设备。

(2)准备市(县、区)情介绍光盘和项目册子,并要熟悉其内容积极做好对外推介、洽谈项目的准备。

(3)各单位于20xx年8月30日前,将展位设计稿、光盘、项目册子等有关资料报市外经局审核。

(4)各单位于20xx年8月25日前,将负责布展的'负责人、联系人及有关人员名单报市外经局园区管理科。

4、布展的相关费用,如展位设计费、展牌制作费以及其他参展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5、在布展的同时,要做好招商工作,组织更多的客商参展、洽谈、签约。

6、布展证、参展证、撤展证等,由会务部统一制作、发放。

五、实行调度制度

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参展,由市外经局牵头,实行调度制度,每十天调度一次,采取现场调度或电话调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园区也要及时主动通报布展进度等情况。

六、20xx年秋季中国菏泽投资项目洽谈会

会展部主任:为曹格林。

副主任:樊庆民。

联系电话:xx、xx。

布展联系人:为王健、唐传忠。

联系电话:xx、xx、xx。

传真:xx。

七、展位分配

各县区的展位按排序惯例依次安排。

附:展位分配及示意图

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9〕33号)精神,充分发挥我市的自然生态优势,加快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和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医、康、养、健”产业要素,推进健康产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健康产品供给,优化健康服务,把大健康产业培育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新兴产业,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xx年,健康旅游及紧密关联产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13%;建成市级以上健康旅游集聚区5个以上,健康主题小镇3个以上,形成5个以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健康旅游品牌。实现特色健康服务与旅游服务融合发展,服务模式和服务标准不断健全,新业态大量涌现,成为国内著名健康旅游目的地和宜居康养胜地。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1、健全养老体系。促进养老与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创新发展“候鸟式”旅游养老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合理利用闲置宾馆、学校等设施申办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鼓励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向社区延伸,养老机构服务社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化,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丰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推动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完善养老设施。完善市县两级福利院、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福利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全州县老年公寓康养楼、龙胜各族自治县老年公寓怡养楼、市福利院养护楼、桂林市第二福利院、桂林市城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桂林夕阳红养老中心改扩建项目。[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医养结合。推进不少于3家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试点,发挥互补优势,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出台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流程相关制度,实施“一事通办”审批事项清单。将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规定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二)重点推进健康旅游产业

1、丰富健康旅游产品。依托现有的健康旅游资源,深入挖掘民族健康养生文化,着力打造灵川县、永福县、阳朔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灌阳县、临桂区、雁山区等县(市、区)精品健康旅游线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设施完善、品质一流的健康旅游产品。[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健康小镇建设。推进永福百寿镇、阳朔兴坪镇养生度假小镇、龙胜龙脊镇、秀峰桃花湾旅游休闲度假区、雁山草坪回族乡、灵川大圩镇等一批养生养老小镇建设(市民政局牵头);推进龙胜温泉、全州炎井温泉、平乐仙家温泉等温泉健康小镇建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推进阳朔运动休闲小镇、桂林天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恭城平安乡等运动休闲小镇建设(市体育局牵头)。[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健康主题小镇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中各健康主题小镇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单位]

(三)发展壮大医疗医药产业

1、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桂林区域医疗中心,重点推进桂林旅游综合医院建设,确保20xx年投入运营;加快推进区域医疗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与安全等设施,构建区域性游客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健全医疗急救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急救网络旅游景区景点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发展特色医药产业。以特色中药民族药和医疗器械为重点,进一步发挥桂林喉口类、抗泌尿系统感染等中成药的产业优势,进一步发展壮大现代中药产业,扶持一批壮瑶药材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支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进一步提升崇华中医街服务内涵;充分发挥我市在临床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超声波洁牙设备等方面的生产研发优势,进一步巩固现有的生化分析仪、牙周治疗仪、光固化机等优势产品市场,打造桂林智慧医疗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四)提升发展健康食品产业

1、大力发展健康食品。利用桂林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加快食用菌、罗汉果、芋头、马蹄、果脯、果蔬萃取、速冻菜、脱水菜等产品产业化发展,积极研发一批健康饮品、健康食品等系列产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2、支持发展营养膳食。挖掘地方特色饮食文化,开发具有桂林地域特色的药膳、滋补类膳食,加快培育桂林养生功能菜系列,建设一批以健康饮食、食疗养生为主题的餐饮和名店,深度开发便携型桂林米粉等方便食品,打造一批桂林特色营养膳食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

(五)培育发展健康运动产业

1、促进健康运动融合发展。以桂林山水、气候和生态资源为依托,积极开发户外运动产品、线路及服务,大力发展“健康+体育”产业。办好桂林国际马拉松赛等群众性品牌赛事,完善“一县一品”品牌赛事布局,重点打造环广西公路自行车赛、阳朔攀岩系列赛、荔浦全国汽车短道拉力赛、灌阳全国山地户外运动锦标赛等赛事,不断提升赛事等级,推动“健康+体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加快市、县、乡、村四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加强绿地、江河堤岸等健身步道和体育公园建设;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快重点工程和集聚区建设

1、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在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健康医疗、健康医药、健康食品、健康运动等领域认真筛选一批健康产业大型项目纳入桂林市重大项目、自治区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对带动性强、投资额度大、示范性好的重大项目,要成立市级或县级指挥部,统筹协调有关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程跟踪推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各重大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其中各重大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作为项目主体实施单位]

2、加快健康产业集聚区建设。按照《桂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xx年)》(市政办函〔2017〕13号)部署,大力推进桂林国际智慧健康旅游产业园、桂林万福养生休闲旅游区、桂林市琴潭“大龙湾·栖息式”社会化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区、漓江东岸百里生态示范带、阳朔兴坪休闲养生度假区、桂林漓东健康养生旅游综合区、罗山湖体育旅游休闲区、桂林生命电子博览园等健康产业集聚区建设。[牵头单位:各集聚区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

(七)优化健康产业发展环境

1、简化审批手续。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网络、一个工作日”,打通企业办证最后一公里,推动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切实降低健康产业相关企业成本,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2、强化招商引资。不定期开展有关生物医药、健康管理、智慧医疗等专题招商,通过项目建设、产业链条合作、参股合资、品牌管理、平台运营等方式,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大型健康产业企业机构。(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

3、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大对健康产业发展的宣传报道,宣传推广各类健康产品,营造健康产业发展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桂林日报社、桂林广播电视台)

(八)落实提供各项政策支持

1、落实用地保障。将健康产业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利用总体规划。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前提下,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鼓励将未开发房地产用地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转型用于健康养老项目用地。对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若后续调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的,应补缴相应土地价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

2、争取资金支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全力争取中央及自治区的资金支持,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工作,争取普惠养老支持资金。积极开展政银企合作,创新符合健康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利用外资发展我市健康产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金融办)

3、落实税费优惠。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企业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机构与公立养老机构同等享受用水、用电、用气、有线电视收费等优惠政策。支持用电量达到要求的大健康产业龙头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4、加强人才建设。依托桂林现有高等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丰富和优化相关学科和专业,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规范并加快培养护士、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医学英语、营销运营等从业人员,为全市健康产业发展提供各层次服务人才。加强针对健康医疗服务机构、国际旅行健康咨询机构、旅游服务机构等相关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健康旅游的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探索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技术及服务人才有序流动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体育局)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健康产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解决我市健康产业发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上下联动,狠抓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牵头部门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并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其他配合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积极支持,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

(三)强化督促问效。市健康产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对照工作目标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将年度任务落实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懈怠、推进不力的要依规严肃处理。

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及全省服务业发展大会和文旅发展大会精神,推动健康服务业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17〕30号)及《“健康四川20xx”规划纲要》《四川省康养旅游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四川实际,提出进一步推动健康旅游发展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健康旅游广阔融合发展空间,满足人民健康旅游消费需求,推动健康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健康四川”注入新动力,培育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导向、市场驱动。政府加强对健康旅游的规划引导,提高健康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坚持文化传承、持续发展。把健康旅游作为促进四川健康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载体,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健康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促进健康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特色发展、品牌提升。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各地健康旅游发展重点任务,通过重大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特色优势领域优先发展和集聚发展。充分发挥品牌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健康旅游领域知名品牌,塑造产品核心价值。

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开展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试点建设,打造一批以提高供给能力、培育消费市场、优化政策环境为主的高端医疗、中医药特色、康复疗养、休闲养生健康旅游品牌典范。继续有序稳步推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发挥四川医疗资源和自然资源优势,创建集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康复保健、休闲养生、旅游观光等为一体的医疗旅游服务贸易示范区,培育中医康养、口腔、医美等国际医疗旅游品牌及全国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力争将四川打造成为全国医疗康养旅游目的地。

到20xx年,全面形成“医、康、养、健、智”五位一体的健康旅游产业创新发展格局,健康旅游繁荣发展,人民健康及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健康旅游产业强省和国际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健康旅游发展布局。

围绕“5+1”现代产业体系和服务业“4+6”重点产业培育方案,根据“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统筹全省各地健康产业资源,全面优化我省健康旅游产业布局,着眼各地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特色,突出产业聚集,强化区域协同,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在全省范围内培育一大批特色鲜明、专业化程度高、配套完善、优势明显的健康产业集群。

(二)丰富旅游产品升级消费业态。

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优化配套体系,完善健康旅游产业链的整体发展架构,提高旅游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打造多元化旅游消费产品,全面提升健康旅游消费供给。促进资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实现有机融合、错位衔接的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1、开发高端医疗旅游产品。依托我省优质医疗资源,布局发展高端医疗、精准医疗、消费医疗,积极打造医疗旅游全产业链,重点开发疑难疾病诊疗、辅助生殖健康、中医保健理疗、整形美容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提供高质量、多元化的社会医疗服务,完善国际金融保险服务体系,打造集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为一体的实体型现代化国际健康服务园区,支持国际医疗消费中心建设。推动旅游景区与医疗机构合作,将健康管理模式引入到养生休闲度假旅游开发中,帮助游客完成寻名医、挂号及病后康复等一系列整体健康管理,实现“健康管理+运动休闲+旅游度假”医疗康养旅游新模式。

2、开发休闲养生旅游产品。以我省知名森林康养项目、旅游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为载体重点开发森林康养、中西医医疗养生、美食养生、道教养生、藏药浴养、茶道养生、生态休闲、文化体验养生、阳光冬暖养生度假、禅养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风景旅游区设置连锁门诊部开展医疗与养生保健服务,支持中医药体验、康复疗养、休闲养生等健康旅游路线品牌建设。持续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推出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路线,推广针灸、推拿、足浴及刮痧等系列化的中医理疗项目。继续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走出去,巩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交流,拓展海外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务。抢抓我省新冠疫情后健康产业转移升级机遇,构建“研发、生产、治疗、康复、生活、养老”一体的阶梯发展态势。有效整合民族医药与民族地区的自然风光、藏传佛教、历史文化、民间民俗等资源,壮大四川民族医药文化旅游产业。

3、开发健康文化旅游产品。结合我省丰富的佛、道、长寿、茶道等养生文化,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开发具有四川特色的中医药文化旅游产品。加速现代中医药发展,推进“三个一批”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主题鲜明、业态聚集和旅游服务功能完备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园区。利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等资源,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文化体验产品,鼓励景区在旅游功能和旅游活动体现中医药文化元素,通过具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建筑风格、内部装饰、景观小品、环境设计、名称意象等方式,形成文化度假旅游氛围,支持各旅游景区利用地理、区位优势,开发旅游度假区、养老社区、康养旅游小镇、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等项目建设。

4、开发融合型健康旅游产品。依托我省天府旅游名县建设及文化旅游产业优势,开发多向融合的综合型健康旅游产品。鼓励健康旅游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演艺娱乐、体育运动等有效融合,创作一批健康旅游文化创意产品;与科技、教育结合,支持国家级及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开展中医药健康研学旅游,鼓励我省生物技术等机构开展公益性研学旅游活动、企业开展科技旅游。支持康养旅游基地等项目建设;与体育相结合,抢救、挖掘和弘扬具有四川特色的传统运动健身项目,鼓励地方结合当地特色发展中医传统运动健身休闲产业。

(三)加快产业集群集聚成型。

1、做强产业发展载体。指导地方依托当地药材资源、制造产业、医疗服务、科技研发等优势,以健康旅游为统筹,以产业融合为特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鼓励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支持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健康旅游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健康产业园区实施景观化工程,完善旅游功能,形成一批国家(省)级健康旅游品牌。

2、开发特色旅游线路。深度挖掘我省历史名医文化、藏羌彝医药文化、彭祖长寿文化及道教、佛教等养生文化,开发中医药观光、文化体验、特色医疗、疗养康复旅游等主题旅游线路。在继承“道教养生、佛教养生、长寿文化、阳光旅游”等主题旅游线路基础上开发“日光、水疗、地热、温泉”等特色健康旅游线路。鼓励旅行社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及推出中医药健康旅游主题线路。通过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合理发展健康乡村旅游。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俗文化活动,满足更多游客对新时代旅游的需求。

3、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坚持名企、名品、名牌、名区联动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品牌营销,支持健康旅游景点在农业、旅游、卫生等多领域申报创建品牌,支持品牌中医药健康企业在制备工艺、临床用途及包装等多方面申请国内外专利。鼓励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与认证。以名优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生产企业为核心和支点,将企业名牌驱动和区域品牌打造结合起来,构建形成品牌优势产业和知名龙头企业。鼓励企业与科研团队开展朝向旅游应用的源头创新,发展旅游新业态,推动健康旅游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发展,提升旅游业的现代化水平。

(四)创新健康旅游发展模式。

1、创新融合发展模式。鼓励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引入“治未病”新业态,发挥省级中医治未病中心的服务技术指导作用,对景区“治未病”服务进行推广、培训等。鼓励兴办养生保健机构,鼓励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与景区合作。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景区医疗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合作。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景区开办中医传承工作室、门诊部及诊所。

2、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放大我省健康产业转移升级机遇,协调具备条件的市(州)承接部分行业,构建“治疗、康复、生活、康养”的健康旅游阶梯发展新态势。鼓励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中华老字号名店、博物馆等依托品牌优势发展旅游,鼓励医疗机构自主经营健康旅游项目,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与旅游景区协同发展机制,创新开展全权委托管理、特许经营、加盟经营、协助管理、投资参股管理等多元经营管理模式。

3、创新营销宣传模式。将健康旅游列为全省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重点,积极运用现代媒体营销、中介机构宣传、举办或参加健康旅游博览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我省国际知名健康旅游目的地形象。探索举办四川康养旅游文化节,策划“四川十佳康养旅游地”评选、“四川康养旅游免费体验者”等活动。探索发布康养旅游指数,有效引导游客消费。

(五)培养健康旅游人才队伍。

加强健康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开展梯度培养模式,职业化培养健康旅游高级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有效充实健康旅游发展的内涵,提升新时期健康旅游发展水平。依托省内著名的医疗、教育机构提供有力的人才储备和后备支持,打造全国健康旅游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依托我省高层次中医药专家、国家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药院校等优质资源,组建跨学科、专业化的四川中医药健康旅游专家人才库,支持旅游院校与中医药院校合作,联合培养复合型中医药健康旅游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部门协作机制。

依托健康四川行动推进委员会,建立四川省健康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力度,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品牌培育、政策研究,加强统计监测工作,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制度。各市(州)要强化部门协作,齐抓共促,共同推动健康服务业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二)开展试点示范建设。

联合文旅厅开展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选择具备较好发展基础,布局科学合理,聚集到达一定规模并具备区域特色优势,地方政府资源高度支持的地域,打造一批典型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探索形成一批健康旅游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省进行推广应用,以点带面全面发展。

(三)建立投融资引导机制。

建立健康旅游项目库,筛选确定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统筹省级现有资金渠道扶持全省重大健康旅游项目。加大健康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发挥政府扶持资金引导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健康旅游开发建设,建立健康旅游产业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健康旅游在建项目动态管理,确保落地见效,为投资长期增长提供后续动力。

(四)健全政策标准体系。

强化政策研究,加大对健康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市场准入和行业规范建设,制定出台健全健康旅游监管体系的具体措施。逐步建立一套“1+N+M”(“1”指健康旅游,“N”指医疗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养老旅游、温泉旅游、生态康养旅游等,“M”指按摩、足浴、针灸等)标准体系,指导规范各类健康旅游活动,开展统计监测,不断提升我省健康旅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项目实施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县维稳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隐患的有效机制,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的社会稳定,为xx经济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及维护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县范围内被国家、省、市、县确定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在建、拟建工程。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维护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所在乡镇和负责该工程管理的县级部门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实效的原则,从以下九个方面所涉及内容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1、资金(含专项资金)的组织和使用。主要测评:

(1)资金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

(2)所需资金总额是否能按计划、按时足额到位;

(3)资金能否做到专储、专账、专管、专用;

2、农村征地补偿及房屋拆迁安置。主要测评:

(1)征地是否报批;

(2)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征地应安置人员的安置办法是否可行;

(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征地补偿安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是否准备充足;

(6)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单位及人员是否明确;

(7)征地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

3、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主要测评:

(1)中央、省、县有关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的'政策能否切实的贯彻落实;

(2)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能否落实到位;

(3)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能否应保尽保;

(4)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方案和帮助、指导其实现再就业的措施能否落到实处;

4、移(农)民搬迁安置及其生产、生活。主要测评:

(1)安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2)过渡期生活费能否按期如数兑现;

(3)后期扶持措施能否跟上;

(4)安置规划是否已制定、报批;

(5)安置点能否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6)被安置群众对安置点的意见等。

5、城县建设房屋拆迁安置。主要测评:

(1)拆迁计划是否符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是否按规定审批;

(2)拆迁安置方案是否与城县规划方案相衔接和协调;

(3)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是否切实维护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群众对拆迁安置方案是否满意;

(5)拆迁准备金是否充足并作专项存储,过度方案能否落实;

(6)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

(7)在处理拆迁日常事务中能否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程序不违法;

6、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主要测评:

(1)建设期和建成后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

(2)周边社会治安情况分析。

7、生态环境。主要测评:

(1)生态环境评估报告是否按规定通过上级审批;

(2)对地形、地貌有无较大破坏;

(3)“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能否得到妥善的处理;

(4)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环境评估报告的意见等。

8、工程管理。主要测评:在坚持“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落实“六项管理”(审批或批准管理、设计管理、概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中,尤其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和劳务管理方面,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9、其他。主要测评:除前8个方面以外,还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步骤

第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实情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每个工程的基本情况。方法上可采取风险评估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业主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请专家、业主、相关党政领导和部分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收集意见;走访、调查、进行民意测评等方式,为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认真开展维护稳定风险评估

主要从前述风险评估九个方面,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逐项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第三步:制定维稳工作预案,落实维稳工作措施

针对每个工程经风险评估后存在较大涉稳隐患的,要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充分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高效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

2、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

3、奖惩措施;

第四步:编制和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每个重大工程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1、该工程的基本情况;

2、风险预测评估情况;

3、化解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方案;

4、预防和处置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

第五步:建立工作档案,实行目标管理

县维稳办对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后建立工作档案,列入工作目标,明确考评奖惩。同时,各乡镇和工程主管单位在每个工程建设项目设立涉稳信息直报点和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信息渠道灵敏、快捷、通畅,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迅速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

项目实施方案 篇5

编制提纲

1、综述

1.1 项目背景

简述项目的实施背景和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等方面的依据。

1.2 项目概述

简要说明项目区的气候、人口、土地、农业、经济、财政、农民收入、耕地、灌溉面积、水利工程现状及完好情况、使用情况等。

简要说明项目区现有灌溉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水量供需分析及水质分析。

简要说明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措施、工程量、投资概算和工程效益指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项目区基本情况及建设必要性

2.1 项目区自然情况

介绍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貌、土壤、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多年平均降雨量、降雨季节特征、蒸发量,最大冻土深度、水资源和主要自然灾害等有关情况。

2.2 经济社会及农业生产状况

包括人口及劳力、土地、耕地面积及利用现状、农作物种类、种植结构、复种指数、主要农产品产量、平均亩产等,地方产值、财政和农民收入等方面的情况。

2.3 基础设施状况

说明项目所在县(市、区)交通、电力、通信和建筑材料等方面的情况。

2.4 项目区农田水利现状

概述项目区内水利工程现状及完好率、运行管理方式等情况。简要说明项目区田间工程配套建设情况等

2.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5.1 水利工程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2.5.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5.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项目区水量供需平析及水质分析

3.1 灌溉设计标准及设计基准年选择

确定灌溉设计标准可采用灌溉保证率法和抗旱天数法。一般情况下,缺水地区且以旱作物为主的,其灌溉设计保证率可取50%—75%;干旱地区以集蓄雨水为水源的,以应急灌溉为主。设计基准年可选择最近一年。

3.2项目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及可供水量计算

包括水利工程现状供水能力(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过境水)、新开发水源的潜力及可行性分析。确定可供水量。

3.3 需水量计算

3.3.1 灌溉制度的拟定。作物种植比例应符合当地种植结构调整计划,无灌溉试验资料的,应结合当地实际,总结群众丰产灌水经验确定灌溉制度。

3.3.2 灌溉用水量。根据灌溉面积、作物组成、降雨利用、各种作物的灌溉制度及最大灌水率、输水和田间灌水的水量损失等进行计算。

3.3.3 其它用水量。包括生活用水、工副业用水等。

3.4 水土资源平衡计算

一般情况下,要求灌溉设计保证率为75%时,其需水量能得到满足。总用水量不得超过水资源总量的80%。明确供需水平衡分析结论。

3.5灌溉水质分析

对灌溉用水的水质状况进行检测分析,检测分析结果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4、建设任务及工程设计

4.1 工程建设原则、任务及主要建设内容

4.2 设计依据

阐明工程项目的设计依据,包括设计原则、标准、采用规程规范、项目建设依据等。

4.3 总体布局

说明工程采用的灌溉方式及总体布局。

4.4 工程设计

4.4.1 水源工程设计

重点说明水源及渠首、泵站工程各主要建筑物结构、泵站设计流量、特征水位、扬程、机泵选型及运行工况、机泵安装及进出水设施、相关机电配套设备等情况。

4.4.2 工程设计

阐明布置原则,并列表说明各类工程控制灌溉面积等。

喷灌工程确定总体布置、喷头选型、布置间距、设计流量、工作制度、运行方式、管网布置,设计流量、干支管水力计算及管道管径和用量,水泵选型、主要建筑物等。

微灌工程确定灌水器选型,灌水器布置、工作制度、运行方式、系统布置、毛管设计、干支管水力计算及管道管径和用量、首部枢纽设计、主要建筑物等。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确定放水口间距、灌水周期、设计流量、田块规格、管网布局、干支管水力计算及管道管径和用量、主要建筑物等。

渠道防渗确定渠道配水方式及设计流量,断面形式、衬砌方式。沿线地面高程线、设计水位线、最低水位线、过水断面尺寸及水力要素、主要建筑物位置、结构设计、尺寸等。

集雨灌溉确定系统布局、集雨场型式、面积,汇流方式及汇流渠系布置、渠道结构、主要建筑物,集雨设施型式、容积、结构设计,配套灌溉系统设计等。

4.4.3 管理房及其它设施设计

4.5 主要工程量

5、施工组织设计

5.1 施工条件(水、电、路、料源供应等)

5.2 施工方法与要求

5.3 施工进度计划

5.4 施工占地

5.5 施工组织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