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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

2025/08/29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评选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评选方案 篇1

一、活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先进人物的事迹感动学生,从身边的榜样获得感动,从而培养学生形成优秀的品质。

二、活动内容

寻找20xx年感动龙实中的人物,传递他带给我们的至深感动、弘扬学校精神,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无论他(她)的身份、背景、经历有多么的不同,只要在近一年里他(她)的点滴事迹感动了同学、感动了校园;他(她)的故事解读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他(她)的言行折射出非凡的人格魅力;他(她)的力量推动着校园的进步发展,带给我们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他(她)就有可能成为20xx年感动龙实中年度人物!

三、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龙实中“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活动的统一策划、指导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组长:xxx,副组长:xxx

成员:xxx各班主任

四、评选标准

感动校园人物的定义是:事件发生在近一年来,或者人物在近一年引起全校师生的广泛关注。所推荐的人物必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在推进学校发展的过程中,做出过突出贡献

在教书育人、管理服务、学习成长中具有突出表现

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体现出不平凡的人格

关爱师生,无私奉献,用心去成就别人

诚信做人,在坚守诚信上不为一切诱惑所动

见义勇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

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

评选推荐的人物和事迹总的要求:

1、先进性。事迹可信、可学、可敬。

2、典型性。“感动”主题表现突出,被师生深深感动。

3、时代性。充分反映科学发展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时代特点,与我校构建和谐校园的历史进程相吻合。

4、感染力。事迹突出,细节感人,能引起广大师生员工的.情感共鸣。

五、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活动按照广泛宣传——班级推荐(自我推荐)——事迹公示——重点推荐(群众投票)——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逐步推进。

1、广泛宣传阶段(11月28日—12月2日)

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对活动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动员,领悟活动精神。

2、班级推荐(自我推荐)阶段(12月3日—12月23日)

(1)班级推荐,班主任把关,推荐班级中至少一位同学或老师,将其典型事迹(500字左右)和1张生活或学习照片以电子稿形式于20xx年12月23日前发到政教处邮箱(邮箱:z@QQ。com);(2)自己报名和他人推荐的写清班级、学生姓名、简单事迹500字和1张生活或学习照片,请在20xx年12月23日前以电子稿形式发到政教处邮箱(邮箱:z@QQ。com)。

3、事迹公示阶段(12月24日—12月26日)

在收集初选的人物事迹后,将人物及其主要事迹进行公示,让全体师生了解。从而实现不因了解的片面性而埋没一个真正的感动人物。

4、重点推荐(群众投票)阶段(20xx年12月27日)

通过事迹公示,全体师生重新认识了我们身边的人,由全体师生进行第二轮投票推荐。选票由政教处统一制定,一人一票,选票直接投到实验楼一楼大厅的信箱,根据获得的票数确定我们的重点推荐人物。

5、领导小组审定阶段(20xx年1月5日)

领导小组对“感动校园十大人物”重点推荐人进行审定,整理资料,向全体师生宣传报道。

六、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是我校师生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统一领导,群策群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湾龙区实验中学政教处

20xx年龙实中“感动校园十大人物”推荐表

推荐班级

推荐人物

典型事迹:

说明:

(1)班主任要发动同学,深入了解,把好关,确保典型性;

(2)事迹(500字左右),统一用电子稿(字体小四),20xx年12月23日前发到政教处邮箱(xxxx)。

评选方案 篇2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表彰各类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崇德向善、爱岗敬业,推进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通过表彰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展现社会各界关心教育、热心助教典型事迹,进一步呼吁社会关注教育和支持教育,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第3X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对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和长期关心和支持我县教育事业并作出积极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进行评选表彰。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表彰名

优秀教师100名(其中最美教师10名)、优秀班主任30名、优秀校(园)长10名,共计140名;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若干名。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一)“优秀教师”评选范围:20xx—20xx学年度从事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任教师。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20xx—20xx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范围: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四)“最美教师”评选范围:以上几类评选对象,符合条件均可参加“最美教师”评选(评选标准参照长文明办〔20xx〕10文件相关规定)。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范围: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凡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教师、校(园)长一并纳入推荐参评范围。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坚持在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的专任教师。

4.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所任学科教学成绩高于同级同类学校平均水平,近三年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均达合格等次以上。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在近几年的班级管理工作中,学生没有出现安全问题,班级学生学风浓,班风正,班级呈现明显的凝聚力和进取精神。

4.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情操,讲究工作方法,尊重家长,爱护学生,不歧视学困生,在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至少承担一门主科教学的。

2.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排名中等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水平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升。

3.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教育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学校单项工作排名均在中等以上。

4.近两年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校园文化建设等有较大起色。

5.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守纪律,讲规矩,以上率下。

6.本学年以来管理的学校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氛围良好。

(四)“最美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职业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最美教师”评选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和扶危济困等公益活动,为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创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

(2)工作业绩突出。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学质量连续多年在同学科中名列前茅,得到学生、家长及同行的广泛认可。

(3)爱校如家,爱生如子,关爱学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真正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事迹感人。

(4)在艰苦的条件下,克服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做出令人敬仰的业绩,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口碑好,声誉高,得到学校、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

(5)以工作为重,长期坚持带病上岗,事迹感人。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条件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近三年来为我县在投资办学、捐资兴教、扶贫助学方面踊跃捐款捐物,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

2.长期(至少3年)参与、支持教育发展,长期坚持在基层开展助教活动(含义工服务),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士。

四、评选原则

(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二)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统筹兼顾,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三)今年推荐上报参加州级以上表彰评选的候选人,此次不再推荐,未当选为州级以上表彰的人员直接作为此次表彰候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2.专业知识考试不合格的;

3.违反师德师风考评细则23条之一的。

五、评选程序

(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申报方式进行,各中学、中心校要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实行民主推荐。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中学、中心校在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

3.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应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4.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人选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二)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程序

1.由学校根据掌握的情况,报推荐材料到乡镇(街道)督导办,经乡镇(街道)督导办核实、汇总后报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报教育主管部门备选。

2.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限

(一)申报表。

(二)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真实、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先进性,字数在1000字左右)。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电子版于20xx年8月20日下午17点前报送县教育局政工股。

七、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各乡镇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街道)教师节表彰评选推荐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评选表彰长顺县20xx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是激励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鼓励和呼吁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推荐名额要兼顾村完小、办学点和具备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

(三)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搜集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事迹,真正把关心支持我县教育事业、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一定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推荐出来。

(四)各乡镇(街道)计生、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被推荐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凡有违反党纪政纪、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等记录的,不得推荐参加评选表彰。

(五)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表彰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评选方案 篇3

为了更好地做好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明确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从而起到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教师队伍中先进示范带头作用,树立教师典范,特从德、能、勤、绩等四方面制定学校优秀教师的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本校教龄满一学期以上的,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参评教师须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以上。不从事第二职业,凡从事第二职业者不得参加学校先进教师的评选。

2、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坚持素质教育思想,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3、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均取消参评先进教师资格。

(二)能

1、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学科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所教班科班风、学风好,教学成绩达镇平均水平。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无乱堂、无瞌睡等。

(三)勤

1、积极参加市、镇、校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增城市教育局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2、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配合班主任(科任)、其他教师做好班管理工作和学校每项工作。积极为学校分忧解难,乐于接受分配的'各项工作。

3、各种资料按时上交完成,书写良好。凡迟交和不交者,不能评为先进教师。

4、应积极参加学校或科组安排的工作,并能出色完成,凡对学校或科组工作不积极参加,不能评为优秀。

(四)绩

1、教育和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对全校教育质量、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每月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所任教的学科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学期初制定的学科质量目标。

2、每月备改检查被评为优秀,在全组教师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热爱学生,特别是对待后进生,要满腔热情地关心和爱护,使学生能健康地成长。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三、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2、每年度评选一次,按程序操作。

3、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给予当年度优秀教师称号。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优秀教师申报表》(附表),并上交个人优秀事迹材料和有关印证材料。

2、学校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并综合确定初步候选人。

3、学校对初步人选的事迹在学校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

4、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最终确定“优秀教师”人选,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当选,公示期如有异议者,学校将按有关程序处理。

评选方案 篇4

为全面落实上级要求,全面展示我公司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弘扬文明新风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以达到树立身边的楷模,营造“学做身边好人好事”的健康氛围,从而进一步推动和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我校特决定举行这次道德模范模范人物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深入挖掘、培树、宣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校形成学习道德典型、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作风。

二、评选标准

被推荐人选要具备道德行为的先进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金川

副组长:周波、叶国勇

成员:陈翠英、陈正国、陆志强、周民心、刘桂华、熊小容

四、活动内容

(一)先进人物学习

组织全体校师生学习道德模范人物黄一志先进事迹。

(二)推荐候选人,组织评选推荐

1、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严格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由全校学生公开推荐,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各班主任老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数额为:1名,最终确定5名。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25日。推荐的候选人要求认真撰写“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3、最终参评人作出个人介绍,领导小组组织全体评审人员投票得出结果。

五、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道德模范活动,是今年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学校精神文明风貌的集中体现,希望全体员工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参与此次活动。

2、要保证质量。各年级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抓好推荐评选工作。对上报的文字材料要组织人员按要求认真撰写,严格把好推荐人选关,推荐材料质量关,保证所推荐的人选具有真实性、先进性和代表性。组委会将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不搞平衡照顾,做到宁缺勿滥。

3、要加强宣传。各班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在全校积极营造崇尚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评选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二、领导小组

三、评选范围:全体在岗教职工

四、评选条件

1、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心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4、严谨治学。树立良好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和运用现代科学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服从分工、谦虚谨慎、尊重他人、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和谐校风。

6、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学生和家长满意率95%以上。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课堂不吸烟,办公室内不喧哗,不影响他人工作。

9、业绩突出。所任学科成绩名列校、区前列或与上学期相比幅度较大。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反映强烈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2、有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的。

3、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及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的。

6、上班期间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及学校有关工作纪律的。

六、评选名额

初一8名、初三7名、行政教辅3名。

七、评选推荐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条件和标准,优中选优,切实把真正的先进典型选拔出来。坚持民主评选,严格程序。

2、由个人自荐、处室推荐,评选小组进行考核排序,并对当选教师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