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1、加强校园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资料与分值: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务必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到达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校园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校园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校园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理解校园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信息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职责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职责。(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务必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透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职责的一次扣5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经查实,视情节扣10-30分。(校长室考核)
(8)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的,视情节扣10-20分,工作期间上网游戏的一次扣2分。(工会、校办等部门考核)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校园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务必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校园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透过后,自20xx-2015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带给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2
(1)、每月至少家访一次并有详细记载,并按时上报材料得4分,家校工作有特色的另加2分。
(2)、学生在校发生意外(感冒等)状况的能及时与家长联得联系得1分。
(3)、三名以上家长反应教师存在必须问题的扣5分。
9、奖励:
(1)、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奖励9分;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奖励7分;在市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奖励5分;在县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奖励3分;
(2)、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奖励9分;获得省级荣誉的奖励7分;获得市级荣誉的奖励5分;获得县级荣誉的奖励3分;
(3)、在外给校园赢得荣誉奖励5分。
计分办法:以上各项考核的得分乘以百分之十为该教师该项的考核得分。
(二)出勤(10分)
1,要求全体教师按时到、离校(早8:30以前、晚5:30以后),一日两签字,务必教师本人不能代签。却一次扣0.01分。
2,教师请假半天以上务必向校长亲自办理并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上应向学区办理请假手续。校长有事向请假教导主任请假。累计请假一天扣0.01分(婚、丧、产假外)
3,上课教师应提前1分钟到达教室,迟到一分钟扣0.01分。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为旷课,每次扣1分。
4,无辜不到校者为旷工,每次扣5分。
5,该项扣分不封顶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三)工作量(30分)
1、校园规定在职教师每周基本工作量为12节主课。
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生物、地理周课时数×1。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周课时数×1.4。
2、校长、中层领导、班主任及其他职务工作量的标准。
校园校长计25分。
校园中层领导计20分。
班主任计15分。
其他分工酬勤计分但不超过班主任的计分。
3、领导处校园规定的职责外务必代课。
(四)教学教研(30分)
1,教案(80分)
教案要求:
教案一般应包括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流程、知识结构(或板书设计)、问题研讨(即课堂提问、练习和作业设计)、教后记等资料。
检查细则:
(1)、教学计划,总结不按期交者扣3分,教学计划不贴合要求者扣2分。
(2)、无教案上课每节扣5分。
(3)、教案是抄案,无自己的创新扣5分。
(4)、案中重难点不清,教学目的不明确,教学方法无效的扣1分。
(5)、教案环节不齐全的按照扣分标准执行扣分,拖案一节扣5分。
2、作业(80分)
作业要求:
(1)、作业资料包括课后练习、教材配套作业本、单元练习、小论文、听写、默写、作文、随笔、练习试卷等;
(2)、作业量:作文不少于8篇/学期,随笔(日记)不少于2篇/周,每次作文务必全批改比例.少一次扣5分文科:布置次数和批改次数不少于课时数的50%;理科:布置次数和批改次数不少于课时数的70%,教师统一布置的课外作业务必批改。
(3)、提倡分层次布置作业和面批。
检查细则:
(1)、作业每次量过少或过多扣课任教师1分。
(2)、作业批改不认真,学生作业有错误教师未改出扣任课教师3分。
(3)、作业次数未到达要求扣任课教师1—5分。
(4)、批改作业不及时或长时间不布置作业扣任课教师1—10分。
(5)、作业本不整洁,格式不规范扣1—10分。
(6)、评语过分简单扣1—3分。
(7)、与教材相随的目标与检测务必全批.少一次扣3分。
3、上课(30分)
上课要求:
(1)、循序渐进,执行教案。教学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知识讲授准确,知识容量、难度适中,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完成预定教学任务;
(2)、注意学科特点,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视直观教学,尽量采用现代教育手段来提高课时容量;
(3)、教态自然大方、衣着整洁端庄,语言准确、规范、简洁、生动,板书设计合理,书写规范、工整,不出现科学性的错误。按时坚守教学岗位,不得坐着讲课,不得以任何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体育课要及时集队,清点学生数,按体育课要求组织活动,保证学生训练活动的安全,不提前下课。
检查细则:
(1)、擅自停课、调课、代课扣当事科任教师各5分。
(2)、不严格执行课堂规则,迟到、早退者扣2分。迟到10分钟以上为旷课,扣15分.
(3)、不认真组织教学,课堂纪律不好,吵闹扣代课教师5分。
(4)、教师每学期至少开一节汇报课或公开课少一次扣5分。
4、课外辅导(40分)
辅导要求:
课外辅导最少每周两人次,。
检查细则:
(1)、少辅导一次扣2分。
(2)、课外辅导时不认真、无效果,学生纪律差每次扣1分。
(3)、课外辅导每次要有记载、有作业,否则该项该次不记分。
5、知识反馈(50分)
考试要求:
(1)、各科任教师务必对学生进行周周清和月月清的教学原则。
(2)、每次考试后要按时上缴试卷、考情分析、成绩表等。
检查细则:
(1)、无周测试扣2分/次,无月测试扣5分/次(包括考了不改)。
(2)、测试教师不亲自改扣2分.
(3)、月测试无试卷分析扣5分。
(4)、考试纪律不严,学生舞弊扣5分。
(5)、无测试成绩统计表扣2分。
6、评教评学(10分)
评教评学要求:
全体教师要用心按时参加校园组织的评教评学及教研活动,并有详细档案资料。
检查细则:
(1)、不参加群众教研、课改、备课听课活动一次扣5分。
(2)、不完成教务处教研组布置的教研任务一次扣3分。
(3)、参加后无详细的记载扣3分。
(4),代表校园参加一次乡级公开课加5分,县级加8分。
(5)、在教育局教育简报上投稿发表教学论文加3分。
(6)、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教学论文或文章的奖5分。
(7)、指导学生在县级各种学科比赛加5分,获前三名者分别再加5、7、9分。
7、转差(10分)
转差要求:
全体教师要作好差生的转化工作,学期初制定好相应的转差计划,学期末做好总结。
检查细则:
(1)、各科任教师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认真确定转差目标,转差计划,措施和过程记载。少一项扣2分
(2)、对差生不检查,督促学习,差生转化不显著者扣5分。
(3)、对差生心理状态不清楚的教师扣1分。
8、教学成绩
所代科目考试成绩名列前4、3、2、1名者分别奖3、5、7、9分。
9,以上各项考核的得分乘以百分之十为该教师该项的考核得分。
(五)专业水平(15分)
1、按规定学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合格成绩(记3分)。每次培训缺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不合格者不给分即扣3分。
2、用心参加校本培训,教育教学潜力持续提高(3分)。每次活动缺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
3、取得国家规定的岗位合格证书(记1分)。
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要切实发挥在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记2分)。
5、熟悉教材,教学设计合理,能切实有效的组织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教学中无知识性错误(记2分)。
6、学科专业扎实,能刻苦专研业务(记2分),
7、重视学生的学习习惯的培养和学习潜力的加强教学方法得当(记2分)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3
为了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分配政策,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优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奖励性工资中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在岗的教师。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履职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设200分,其中师德占40分,履职占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对本校教育教学突出的教师可设奖励分。
(一)、师德考核
1、扣分项目:
(1)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每次扣5分。
(2)考试监考迟到;每次扣5分。监考过程未履行职责的玩手机扣15分,站在教室门口及教室门外的,扣20分,出现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从或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内无故1节;扣40分,两节以上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出现教学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项目
(1)教职工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发现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5分。
(2)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恶性的事件,奖励15分。
(二)履职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学过程(7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等。采取学校和学生评议的方式进行,每月评比教务科评分。
(1)备课:按学校规定,根据各教师备课的实际情况,通过学校教务科月查评比,将各教师月查结果分四等级分别给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学:课堂中发现学生玩手机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课时间发现5人(含5人)睡觉,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据作业是否适量,批改率95%、80%、70%,作业记载是否详细等指标由教务科检查分三等级给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时(每月至少一次)进行质量分析、试卷分析、学情分析以调整教情给10分。
(5)有教学计划,能按计划进行教学给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师的教科研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1)每月完成学校规定听课节数的给10分。
(2)完成规定的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20分。由教务科评分。教职工参加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缺勤一次扣10分,请假的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学校网站或OA系统上传一篇论文或学习心得或教育教学随笔、教学反思等给10分。
3.教师专业发展(5分):重点考核教师拓展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1)积极参与校本研究给2分。
(2)积极向学校博客上传材料的给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学生科负责。(25分)
(三)教育教学贡献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同时,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或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或其他活动,并取得的成绩。
(1)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获奖;撰写论文或辅导学生获奖;各类业务竞赛获奖等。(5分)
(2)参与校级师范课开课的。(2分)
(3)师徒结对帮带年轻教师。(3分)
四、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聘用、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考核人员,发放按相应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没有考核结果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五、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4
为切实贯彻区教体局《关于加强全系统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以及对教师的评价体现出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特点,达到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学校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特拟订“济宁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分为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一线教师是以教学为主并代满上级规定课时量的教职工。管理人员以管理工作为主,按照上级要求兼任教学工作课时量达到本学科的1/3。教辅人员指以教辅管理工作为主,兼任本学科学科课时量的1/3;工勤人员指有基本固定的工勤岗位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具有可操作性和激励性。
四、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卫华
副组长:梁婕杨新忠刘令勤朱瑞礼毛凤安
成员:王永峰卢小涣赵丽陈国景曹清华
盛梅张红梅张丽莎柳军宁王宠刘菲
贾勇宋学峰李娜张国栋朱瑞环
五、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区教体局审核后进行发放。
六、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教职工的工作量
1.各类人员的工作量。
教学岗位的工作量=规定课时量+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岗位工作量=规定课时量的1/3+分管管理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辅岗位工作量=规定课时量的1/3+分管教辅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勤岗位工作量=工勤岗位工作+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2.课时量。
规定课时量的依据:按《省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标准和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综合计算工作量。(语文、数学12-14节,综合学科14-16节)
规定课时量:
语文:(1)任教一个班的语文,担任班主任。
(2)任教一个班的语文,兼任其他学科4――6节。
数学:(1)任教两个班的数学。
(2)任教一个班的数学,担任班主任。
(3)任教一个班的数学,兼任其他学科6-8节。
综合学科:14-16节。
说明:
跨课头每周加两课时;
双班数学每周加两课时;
(3)社团辅导每次加一课时;
(4)体训队每周加三-四课时;
(5)组、部长每周加两课时;
(6)体育教师管理广播室每周加两课时;
(7)一线教师兼任功能室、器材室管理员,每周加一课时;
(8)跨校区代课每周加两课时;
(9)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男53、女50周岁及以上教师课时量为本学科课时量的2/3的视为满课时量;
(10)每超过或少于规定课时量一节,每节加或减10元;教导处临时安排的代课费为每节10元;
(11)没有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视情况扣除20-100元。
(二)出勤考勤
继续完善《济宁市实验小学考勤制度》,对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仍按原标准:一线教师病事假扣除40元/天,另扣课时费15元(5元/节,一天按3节计,如自行调课的不扣除课时费);后勤教师病事假扣除60元/天,期末一次性扣除相应绩效工资。连续住院15天的不扣钱(需提交住院证明及病历)。本学期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按30天算)、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者,不再参与绩效考核。
(三)各类奖励
1.区级教学质量抽测中,所抽班级学科成绩列全区前五名者,奖所抽到班级相对应学科教师第一名100元,第二名90元,第三名80元,第四名70元,第五名60元。综合学科各个名次相应依次降10元。
2.年级部长、教研组长能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尽责、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带领本组教师加强教育教学的研究与创新,形成了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者,每人每学期奖100元。
3.经过长期组织学生训练,代表学校参加区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科技等大型活动中获奖教师,给予奖励。学校组队参加区田径、篮球运动会获团体前六名,从第一名到第六名依次分别奖每名辅导教师100元、90元、80元、70元、60元、50元,每一块金牌奖励教练组30元。艺术、科技等组队参加区级及以上团体(50人以上)比赛,区级一等奖奖每位辅导教师100元,二、三等奖依次减少10元,每提高一个级别增加20元。50人以下的团体获奖降低一个等级。不计等次的奖项按二等奖计算。
4.经上级部门批准,由学校组织教师参加全国、省、市、区、局级非业务比赛,获一等奖者,依次分别奖获奖教师100元、90元、70元、50元、30元,每下降一个奖次,减少10元。
5.学校在区级及以上检查、验收等工作(教学月例会、品牌教研组验收、课堂教学展示、提高活动现场、各类研讨会、现场会等)中表现优秀的教研组和教师给予适当奖励。对于玩忽职守,对待验收工作不认真,对整体工作造成影响的教师扣罚100元。
6.教师执勤按时到岗,认真管理,无责任事故。每人每月10元。
7.撰写学校新闻稿件在国家、省、市、区级主流媒体(党报、党刊、电视台、教育类报纸、杂志等)采用者,每篇分别奖50元、40元、10元、5元。市区教育网站分别奖8元、5元。
(四)各类人员的业绩考核
1.一线教师的考核:各校区教导处组织实施
一线教师的考核项目主要为职业道德、教学常规、教学质量三个方面,总分值为200分(语文、数学为210分)。考核办法采取自评、互评、考核小组评相结合的形式,按照20%、40%、40%比例折算出每位任课教师的得分,然后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按照40%、40%、20%分别定为业务考核一、二、三等奖。
(1)职业道德:50分
考核办法:自评占20%、教研组互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
①工作态度(10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对学校安排的临时工作不推诿扯皮,工作期间不浏览与教育无关的网页,不办私事,发现一次扣2分。
②集体活动(10分):按时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及学习,参加学校例会认真做好记录,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按要求完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低于1000字者扣5分。
③团结协作(10分):与同事团结共处,互相协作,不搬弄是非。不能团结协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10分。
④廉洁从教(10分):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的相关要求,如被发现并查实有违反规定者,一次扣5分。
⑤热爱学生(10分):关心热爱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如有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视情节一次扣1―10分。
(2)教学常规:110分
考核办法:教学常规考核自评占20%、学科组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
检查内容:计划与总结6分、备课20分、课堂教学20分、听课10分、作业批改及记录10分、质量检测及分析10分、教研活动10分、辅导学生10分、培训研修8分、成长手册与家访记录6分。
考核标准及依据:依照教研室下发及学校制定的《小学教学常规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赋分,凡缺项不得分。
说明:①计划与总结:6分
每学期能制定所教学科(或相应岗位)的计划和总结,并按计划执行。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者或计划、总结质量较差者扣1―6分。
②备课:20分
各科教师应认真备课,每课时教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还应达到全学期量的要求。全学期规定:语文、数学总节数按语文教参总时数,其他所有学科总节数=国家教育部规定每周节数×18,每缺一节扣1分;抄袭教案者或过于简单者酌情扣分,期末教案不能评优。每学期至少写8节高质量的教后反思(上级最新要求),缺一节或应付检查者扣1分。并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③课堂教学:20分
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不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和不执行课表者每人每次扣5分;不能按时上下课,经常迟到或拖堂,学生家长反映强烈者,扣5分。对无教案上课者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按要求到功能教室上课,缺一次扣1分;对内外堂不按教学内容和课堂教学常规上课或上成放羊式课,每人每次扣1分。以上情况出现一种者课堂教学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18-20分,良好15-17分,合格12-14分。
④听课:10分
认真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和评课。每学期听课节数,教师不少与20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5节,少一节扣1分。
⑤作业批改及记录:10分
作业按要求设置齐全,不得任意删减,及时进行单元检测。批改要及时规范,并有作业批改纪录及修改措施。凡漏批、错批、或次数不足者,不能定为优秀等级;凡作业批改缺少激励性评语或无反馈者,作业批改与设置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⑥质量检测及分析:10分
认真做好学生学习情况的阶段性检测和期中、期末检测,及时分析检测情况,期末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等级评定工作。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⑦教研活动:10分
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研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校级教研活动累计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区级教研活动累计无故缺席一次者,此项不得分。
⑧辅导学生:10分
有课外辅导计划和活动记录,并经常进行辅导,效果明显。经查辅导不及时、不认真,效果不明显,该项不能定为优秀等级。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⑨培训研修:8分
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级各类培训和研修,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学习笔记、学习反思等质量高,外出学习及时上交学习汇报并上汇报课或教研组内交流。参加各类研修不合格者此项不得分。
⑩成长手册和家访记录:6分
能够结合实际制定个人成长规划,详实记录成长档案。按照要求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走访,家校联系效果明显。如发现记录不详实、次数不够,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优秀5-6分,良好3-4分,合格2-3分。
凡教学常规缺项者,本学期考核评定为最低等次。下学期根据缺项分值扣除个人绩效。
男教师53周岁、女教师50周岁及以上一线教师代课需达到本学科平均课节数的三分之二,按时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视为满工作量。该部分教师教案可以写简案,但节数不得少于教参规定课时节数。作业、批改记录、试卷、质量分析按学校常规要求认真完成,听课不少于10节。其他常规资料不做硬性要求。
(3)教学质量(5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教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A语文、数学:
教学成绩“三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超过年级平均线,三率与上学期相比提高幅度较大、附加题得分率较高”五项中有三项及以上突出者,评为教学质量一等奖,计50分。两项或提高幅度较大一项者评为教学质量二等奖,计48分;其他46分。
(期中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数学双班取平均值。)
B综合学科:由所教班级的班主任、教研组长根据平时课堂教学与兴趣社团辅导两个方面的观察和考查情况进行量化得分,以教研组为单位根据考核得分前40%定为一等奖50分,其他定为二等奖47分。其中,所教班级班主任、教研组长考核占50%,考核小组考核占50%。
2.其他人员的考核:
(1)学校管理人员考核:校长组织实施。达到区教体局有关兼课课时要求的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一等奖;未达到区教体局有关兼课课时要求的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二等奖。
(2)教辅及后勤人员考核:各校区后勤处组织实施。按照德能勤绩方面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各功能室管理的情况。自评占20%、教师评占40%、考核小组评占40%,按照40%、40%、20%分别定为考核一、二、三等奖。一等奖的绩效工资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二等奖,二等奖的绩效工资等同于一线教师绩效考核的三等奖,三等奖的绩效工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降低。
(3)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单独制定,由各校区大队部组织实施。
班主任工作考核,从思想教育、班风学风、常规工作、学生活动、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评价。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班级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取消其班主任绩效工资的分配资格。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与使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
根据考核方案,计算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考核等次的划分分校区分别按语文、数学、综合三大学科进行评定。各奖次比例分别为一等奖40%,二等奖40%,三等奖20%。其他各类人员依次降低一个档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绩效工资分配资格。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恶劣影响者。
(2)经查实有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教辅书籍资料等行为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声誉者;
(5)违反计划生育等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
2.绩效考核工资的分配:
教师工作量、考勤、各类处罚直接在有关教师个人绩效工资里扣除;扣除的钱数用于教师各项奖励。
教职工绩效发放结果为:绩效基数-扣除数(教师工作量、考勤、处罚)+个人奖励+业绩奖次
3.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是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县教育局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小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义务教育校园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全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公办校园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状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二)其他职工绩效考核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如考核履行校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依据
1、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说明
2、相关法规、文件
3、《XX镇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操作细则》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百分制计,得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以上等次;得分在60-74为基本合格;得分在59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服从校园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行政机关和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2.连续旷工超过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
3.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职责事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8.违反教师道德规范,在校内外造成必须影响的;
9.触犯国家法律的。
对当年因病(因公除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予考核。
(四)严格考核程序。校园考核程序一般按照:被考核人进行自评(述职)、校园组织民主评议、校园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校园考核小组群众研究确定被考核对象考核等次、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中心校审核等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绩效考核要结合校园实际,班主任按月,其他人员按学期、年度等形式考核,且必须要注重对每位教职工每周、每月、每季度过程性考核结果的积累。
校园对教师、教干、班主任、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能够透过正常渠道向所在校园、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申诉。
六、发放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设立的项目:班主任津贴、职业道德10%、工作量津贴30%、教学质量奖30%、考勤奖10%、教科研奖10%、其他活动奖等项目10%。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校园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任务的,由校园根据对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是指支付班主任费之后部分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3.教师标准工作量参照1999年《江苏省中等师范校园、全日制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小学教师16-20节进行计算。
4.校长、副校长、中层机构人员、村校校长每周兼课时数分别不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课时的1/4、1/3、1/2,超课时或课时不足的和教职工一样增减津贴。
5.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原则上不超过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由校园考核后按年度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各校制定)。
6.工作调动但工资关系未随之转出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拨入调入单位发放。
7.交流任教人员(含新毕业生)由受援校园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受援校园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8.督导组长、督导组副组长、协理员,教育部门审批和人事部门备案的提前退岗人员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9.经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借用在本县非实施义务教育校园或教育系统以外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原校园同类型人员平均水平,由原校园发放。
10.教职工因病持有县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确需请长病假的,在病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和农村校园教师补贴按原标准执行。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已执行此款的,前述受处分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折扣不再重复执行),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发所在校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一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不予考核的人员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
12.对于病伤残教职工,校园应通知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贴合办理病退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13.无故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的,校园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校园应予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14.经组织安排,在当地乡镇中小学之间相互借用,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现工作单位发放。
15.女性教职工在产假期间原则上享受所在校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16.对内部转岗、培训待岗及经县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分流离岗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按照《XX县人民政府印发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洪政发[20xx]46号)文件相关精神执行。
17、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最低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18、成教、幼儿园教职工优秀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合格等次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0%。
七、组织领导
(一)义务教育校园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校园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校园在实施绩效工资时,要按照维护稳定、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的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到公平公开,规范操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