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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实施方案

2025/09/03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搬迁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搬迁实施方案 篇1

档案接收是国家赋予档案局(馆)的重要职能,是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档案法》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因市档案局原库房已严重饱和,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除特殊情况外,基本未接收档案。20xx年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门研究协调档案馆搬迁,同时财政列出专款完成库房设施建设,保证了档案进馆要求。为进一步整合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增强档案服务能力,确保档案安全管理,促进我市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拟于今年开展“档案集中接收年”,集中接收全市到期档案。为了按时完成档案接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根据档案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应该由市档案馆接收的一切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接收进馆,着重建立起覆盖民生、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民生、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充分发挥档案资源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等。

三、具体要求

(一)档案接收期限

1、列入市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10年移交,即20xx年(含)以前形成的档案;

2、被撤销、解散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终止时尚未移交的档案,自被撤销、解散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

3、国有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时尚未移交的档案,自企业破产清算终结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

4、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档案,自重大活动或者重要事件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

提前或者延期移交档案的,需经市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二)内容范围

接收市级下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工作查考、科学研究和历史凭证作用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

具体内容如下:

1、市委及其所属各部门形成的档案;

2、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形成的档案;

3、市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和单位形成的档案;

4、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其常设机构形成的档案;

5、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形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6、市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形成的档案;

7、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

8、以上各单位设置的直属临时机构和下属单位所形成的档案;

9、国家有关部门驻邢单位的档案,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国家档案馆接收;

10、被撤销和解散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已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国有企业的档案;

11、属于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单位形成的以反映邢台市某项事业或者建设活动为主的,并经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三)档案进馆的质量要求

1、进馆档案必须符合案卷质量规范标准。各单位应对进馆档案逐卷、逐件进行检查,使之符合移交规范。

(1)文书档案的整理。20xx年以前的档案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20xx年以后的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xx)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2)科技档案的整理。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xx)执行。

(3)专门档案的整理。不同的专业档案要符合国家或省有关规定。如会计档案要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等。

(4)特殊载体档案的整理。不同载体的档案要符合各自的整理规范要求,如照片档案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xx)的要求等。

(5)企业移交进馆档案按《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xx)整理编目。

2、编制检索工具。各单位在移交档案时,必须编制好案卷目录和文件级目录一式三套,两套随档案移交档案馆,以确保进馆档案的有效利用,一套留原单位,以备日后查阅使用。

3、其它须移交的材料:

(1)立档单位档案全宗介绍;

(2)立档单位档案分类方案;

(3)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档案利用效果汇编等)。

(四)接收档案进馆的程序和手续

1、移交档案前,先由市档案馆对所移交的档案案卷质量进行检查,确认案卷质量达到进馆要求后,方可进行移交。

2、档案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逐卷、逐件清点核对,如发现有误应当场改正或在案卷备考表中注明。

3、验收合格后的档案由移交单位装箱向市档案局移送。

4、交接双方按规定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交接文据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存一份备查。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档案集中接收年”从20xx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动员。3月1日至3月底结束,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4月1日至4月底结束,对已整理好的档案,填写摸底表,未整理档案可先估计大体数量,4月底前填表上报市档案局市直业务指导科。

第三阶段整理验收。5月1日至8月底结束,各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散存档案进行整理,要抽调专人,集中时间,按时完成整理工作。已整理完善的单位,可随时验收入馆。

第四阶段集中接收。9月1日至12月底结束,对整理验收单位进行集中接收。凡列入本次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延期移交;对拒不移交或延期移交而造成档案缺失、损毁的,将依照《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档案接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动,确保完成。

(一)成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党组成员高立春同志为组长的“档案集中接收年”领导小组。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领导和实施人员,负责对档案接收进馆的具体工作,确保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业务指导。市档案局做好档案接收的指导工作,对档案整理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指导,尽快完善整理。

(三)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应交不交的情况发生。档案移交工作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对各单位进行档案达标认定、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

搬迁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无土安置”及农民工公寓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搬迁安置总体情况

(一)搬迁安置范围及对象

金城江区、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等10个县(区),人均耕地面积在0.5亩以下,而且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或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村人口,以及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的农村人口。

(二)搬迁安置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以县为基本实施单位,实施县内或乡镇范围的搬迁工程,并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方式,依托县域经济的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按“无土安置”的模式进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一是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进行搬迁安置;二是依托小城镇发展,结合乡镇扩容的需求进行搬迁安置;三是把居住环境分散、生态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状况较差的农村人口搬迁安置到交通便利、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

(三)搬迁安置任务

20xx-2020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约3.3万户15万人,同时吸引部分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农村人口搬迁到乡镇、县城或项目园区周边,涉及总人口预计达6万户30万人。“十二五”期间(20xx-2015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7208户81450人。其中:

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5577户26140人;

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4338户20451人;

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88户17744人;

20xx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05户17115人。

(四)资金筹措

“十二五”期间(20xx-2015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需要进行住房及附属设施、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工程、土地开发和调整、水利渠道、入户沼气池及通电项目建设,共需投入资金20亿元左右。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计划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等五部分筹措。

二、各县(区)“十二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一)金城江区

1、搬迁安置任务

20xx-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579户2456人。其中:

20xx年搬迁安置258户1106人;

20xx年搬迁安置122户557人;

20xx年搬迁安置104户411人;

20xx年搬迁安置95户382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房屋建设:20xx-2015年共需搬迁579户2456人,按照户均120m2的.标准计算,以砖混结构为主,共需建房69480m2。

人畜饮水:安置区要达到农村安全饮水的标准,概算共需新建人畜饮水45处,其中蓄水池830m3,输供水管道47.34公里。

道路建设:新建泥结碎石乡村公路18.8Km,按四级下限路面设计;安置点的屯内道路硬化46666平方米。

沼气池:为解决搬迁贫困户的生活能源问题,结合条件适宜与群众需要,共需新建沼气池249座。

通电工程:400V低压输电线路架设30.5公里。

由于金城江区实施的都是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采取的是屯内安置方式,可以利用原来的公共基础设施,不需要配套建设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3、资金筹措

(1)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124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560万元,占12.5%;地方配套投资352万元,占2.8%;整合其它资金及搬迁群众自筹资金10540万元,占84.7%。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二)环江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xx至20xx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985户4324人,其中:

20xx年搬迁安置235户1024人;

20xx年搬迁安置275户1200人;

20xx年搬迁安置250户1100人;

20xx年搬迁安置225户10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住房及附属设施107250平方米;农田水利设施42公里;修建通村公路46公里;卫生院100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8600平方米;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生态建设项目。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环江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97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4015万元,整合中央相关支农投资1200万元,中央扶贫资金860万,地方政府投资48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14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罗城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xx至20xx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77户16988人,其中:

20xx年搬迁安置1277户5788人;

20xx年搬迁安置1000户4500人;

20xx年搬迁安置800户4000人;

20xx年搬迁安置600户27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住房和附属设施面积145600m2,其中住房建设面积89600m2,附属设施建设面积56000m2。

改扩建农村公路94km;新建人饮工程25处数,解决移民饮水人口1120户4790人。

新增或恢复灌溉面积1300亩,中低产田改造1000亩,修建渠道67km,田坎硬化等工程,开发和调整农田面积500亩。

新建沼气池800个,容积6400m3。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罗城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000万元,地方政府投资20xx万元,国家、自治区财政扶贫配套资金50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500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四)巴马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xx至20xx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972户9492人,其中:

20xx年搬迁安置863户4366人;

20xx年搬迁安置429户1945人;

20xx年搬迁安置322户1466人;

20xx年搬迁安置358户1715人。

搬迁实施方案 篇3

一、机房搬迁工作内容

1、设备迁移前的准备工作(老机房)

1)、原有网络设备拓扑结构确认(6月13日)

了解原来所有的网络拓扑结构,备份网络设备的IOS,保证搬迁后系统的正常工作,出具一份现有网络设备的设备列表和拓扑结构图。

2)、原有存储设备、服务器确认(6月14日)

确定服务器的数量,服务器的型号,服务器的配置等,并且在搬动服务器之前必需有详细的表格记录。同时对SAN网络涉及的阵列、交换机也做一个详细的记录。

3)、检查设备的硬件系统(6月14日)

检查各个设备连线,信号灯,液晶显示屏等,查看是否有错误,如有需提早解决。

4)、标记线缆和设备(6月14日)

在设备的显著位置标记编号,在线缆的两头标记所连接的设备编号,并在标记过程中对设备和线缆的位置有一个总体上的认识。

5)、系统备份(6月14日晚)

所有关键数据(包括程序,数据库,各服务器的配置参数、操作系统等)的全备份。

二、设备迁移前的准备工作(新机房)(6月14日)

新机房内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对于机房环境的确认,包括:

1、配电室电力系统环境确认,供电系统环境确认,供电系统线路情况确认,各种电压测量。

2、UPS供电系统,电池供电性能检测,UPS主机参数确认,UPS供电输出参数测量。

3、业务专网线电信专网、电信外网、移动专网线路确认。

4、整体搬迁工作需要在新机房已经装修完成,弱点和强电(UPS)施工完成后,UPS供电系统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搬迁。

三、机房搬迁步骤(至新机房)

机房的整体搬迁从进场准备到搬迁、测试完毕大概需要三天时间,考虑到金保工程系统经办的需要,搬迁工作需要提前一个星期发布系统停机2天的通告。

1、PC服务器停机和整理(6月14日晚)

PC服务器停机,切断电源,并整理线缆和外设。

2、备份系统停机和拆离(6月14日晚)

备份服务器和磁带库关闭系统,切断电源,并从机柜中拆离并整理线缆。

3、数据库服务器停机和拆离(6月14日晚)

4台HP小型机停数据库,最后关闭系统,切断电源。最后将机器从机柜中拆离并整理线缆。

4、存储系统停机和拆离(6月14日晚)

磁盘阵列关机,注意关机过程可能比较长,要等其风扇停止后再切断电源;SAN交换机关机,切断电源。将设备从机柜中拆离并整理光纤线。

5、网络及安全设备停机和拆离6月14日晚)

在网络机架上按照交换机、中心交换机、路由器、入侵检测、防火墙的顺序

将设备依次关闭,待系统完全停止后切断电源。将设备从机柜中拆离并整理线缆,注意记录各个设备在机架上的位置。

6、停止并整理UPS系统(6月14日)

待设备全部离电后,将UPS停止并整理好。

整理机柜将七个空机柜解除固定,并整理线缆

7、设备搬迁(6月14日)

将整理好的各种设备装车搬迁,注意过程中尽量避免剧烈的碰撞。到达新机房后,将设备按照子系统放置并清点设备清单。

四、系统再集成和测试(新机房)

1、UPS安装(6月15日)

在新机房内安装上UPS系统并测试其出入口电压、电流和稳定性。

2、机柜安装(6月15日)

将机柜安装固定在规划好的新位置上

3、网络及安全设备安装、连接及检测(6月15日)

按照原先记录的位置将所有网络及安全设备上架并连接,交换机和路由器上电开机,检测其设置及连接是否正常,保证网络正常运行,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上电开机,检查其参数及规则设定,检测搬迁过程有没有损坏设备硬件,以及原有设备规则设定是否保存良好。

4、PC服务器安装及检测(6月15日)

PC服务器统一安装在新机柜中,将其统一连接至KVM设备上,连接线缆,上电开机,检测KVM切换功能和机器工作正常与否。

5、备份系统安装及检测(6月15日)

备份服务器和磁带库硬件系统安装入机柜,连接线缆,上电开机,检测机器是否正常启动,是否正常工作。

6、数据库服务器安装(6月15日)

HP小型机硬件系统安装入机柜,连接线缆。

7、存储系统安装(6月15日)

将磁盘阵列安装入机柜,根据搬迁前的标记和位置连接光纤线。

8、数据库服务器和存储系统上电开机检测(6月15日)

将小型机及存储阵列上电,并按照磁盘阵列、小型机的.顺序依次开机,注意的是,要待上一台系统启动完毕后再开下一台设备。启动后,检查磁盘阵列,小型机信号灯是否正常,在磁盘阵列和小型机上检查错误日志,看其是否正常启动。最后在小型机上检查阵列上的文件系统是否被正常识别。

9、数据库启动和测试(6月16日)

正常情况下运行后,数据库都应正常启动。

10、数据库系统检测(6月16日)

检测各个数据库数据是否完好,保证数据库安全。

11、应用系统检测(6月16日)

检测各个应用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保证搬迁后应用系统正常使用。

12、备份系统测试(6月16日)

测试备份系统能否正常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13、设备整理和清洁(6月16日)

对相关设备进行整理和卫生清洁,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五、验收

整理本次迁移工作的相关文档,重新整理。待全部工作结束,整个系统运行正常后,验收该项目。

六、注意事项

搬迁前的准备工作一定要细致,对各个设备的布局和线缆的位置要了解清楚,并做详细的标注,包括出具结构拓扑图,位置示意图,设备和线缆的标记,系统重要数据的备份等等。搬迁时,避免剧烈的碰撞,要做到轻拿轻放,在装车时,各个设备和设备与车厢之间要放置泡沫塑料或纸板来减轻运输途中的碰撞。搬迁前和搬迁后都要根据设备清单对设备进行清点,避免遗漏。如遇设备硬件问题,应及时维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起不来时,拿出搬迁前的全备份及时恢复。整个搬迁过程中,和各个应用系统和设备负责人、服务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搬迁过程前期要与设备质保方商谈设备搬迁过程的质保情况。搬迁前要确认UPS安装环境,希望建设单位能够提供支持,主要是确认电池摆放位置和电源供电情况。搬迁前通知网络运营商提供线路切割。确认办公地点由大楼综合布线公司能够提供线路接入。对搬迁过程实时记录,做好文档整理工作。

七、搬迁涉及的费用

搬迁费用通过招标整体解决,大致会涉及下列三方面的费用:

设备搬迁劳务费:用户支付设备搬迁劳务费,直接支付给搬运公司。

设备搬迁技术服务费:在设备无故障的情况下,中标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使搬迁后系统正常运行,设备故障问题不属为本项服务范围。若在搬迁过程中有设备损坏,则在故障设备恢复正常后再度集成。

主机及存储设备搬迁质保费:由中标公司承担搬迁过程中出现的主机及存储设备损坏风险。如果搬迁过程中主机及存储设备有损坏,公司负责维护和更换损

坏的配件。建议用户选择质保费。

搬迁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毛里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列入“十二五”规划,对生活在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缺乏生存发展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户实行易地扶贫搬迁.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管理

毛里乡大冠岭石漠化山区共5个村181户836人,对生活在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缺乏生存发展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户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将采取整合支农资金、融资和群众自筹资金的方式,新建6个安置点,其中毛里坪村为跨村的集中安置点,建设工期12个月,2015年底全部竣工,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落实好耕地、宅基地、户籍等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实施易地搬迁,增强搬迁户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实现脱贫致富,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搬迁范围和安置方式

(一)搬迁范围

生活在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的大利、桑梓、响西林、新宅岭、田坠等5个村的贫困户.

(二)安置方式

1、统一选点,集中安置.针对跨村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在具备接受安置搬迁条件的毛里坪村实施空心村改造,毛里坪村原宅基地和空坪适当补偿后交由乡镇统一规划,有偿划拨给安置户,建立搬迁安置小区.

2、自行调节,村内安置.对大冠岭石漠化山区的大利、桑梓、响西林、新宅岭、田坠等5个村居住较为偏僻的群众,由村委会引导其搬迁到居住相对集中地,并由村级协调安置宅基地.

3、老弱病残,托养安置.即对无依无靠的`老弱病残者,由民政部门按有关政策实行老年公寓、敬老院安置.

三、搬迁对象确定的标准和程序

(一)搬迁对象的确定标准

1、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范围内的现有居住农户.

2、集中安置点空心村改造后无宅基地的农户.

3、下列人员不作为搬迁补助对象:

(1)在20xx年12月31日前已在原户口所在地以外已购买房屋定居,但户口暂时没有迁出的农户;

(2)已经享受过移民搬迁和危房改造优惠政策,但户口仍未迁出的农户.

(二)易地扶贫对象的确定程序

1、农户申请——由农户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易地扶贫搬迁申请书》.

2、乡、村审查——村委会收到《申请书》后,对农户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签署初审意见,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乡政府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要求进行审查,确定拟搬迁对象,在村级张榜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第一次公示).

3、县级批准——县易地扶贫搬迁办根据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搬迁对象,逐户核实,确定搬迁农户名单,并返回所在乡镇在乡村再张榜公示3天(第二次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确定搬迁对象.

4、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对确定的搬迁对象,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年下达的计划指标,由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与核准的农户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义务,避免纠纷.

(三)搬迁户的权力、义务

权力.原有承包山地山林权属不变,迁出的搬迁户享受原有的耕地、山林政策扶持;享受安置地居民同等公益待遇,包括教育、文化、医疗、用电、燃气、供水、供暖、经营等.

义务.按农村宅基地管理“一户一宅”的有关政策规定,大利、桑梓、响西林、新宅岭、田坠等5个村的搬迁户原住房可处置给无房户或适当补偿后交由村委统一规划进行空心村改造.原耕地、山林承包使用权不变,但可由乡镇统一流转或自行流转.

四、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和项目管理

(一)补助标准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补助由建房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两项构成.建(购)房补助支付给搬迁户,基础设施建设费补助用于搬迁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由支农部门单独实施项目并按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整合资金项目由乡镇统一管理,乡村实施,项目部门以奖代补.

1、集中安置户,包括跨村和村内集中搬迁安置户,建房补助费为每户12000元.

2、扶贫部门确定的两项制度衔接对象户,每户增加补助4000元.

(二)发放方式

1、建新房的搬迁安置户,在新房封顶后发放建房补助总额的50%,外装修完工入住后发放建房补助总额的50%.

2、凡属新建房的搬迁安置户,按“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原旧房未拆除交村委统一规划或处置给其他相邻户的,除停止发放建房补助外,原发放的补助一律收回.

(三)资金来源

除农户自筹资金外,前期启动适度融资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整合各种支农资金,实行多渠道支持.由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办公室根据当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实际情况,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涉农有关部门的资金用于搬迁建设.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由挂乡的县级领导任顾问,县以工代赈办、毛里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做好跟踪服务.

(三)落实扶持政策.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过程中,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1、搬迁户新建住房各项审批手续办理,除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房的之外,全部按迁入地当地农民建房对待.

2、易地搬迁至县城或乡(镇)集镇,可选择城镇户口在新居住地上户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社区管理,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只收户口工本费.

3、对主动接受移民安置的行政村或乡镇集镇,政府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土地综合治理、产业开发等项目扶持.

4、落实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优惠政策.

(1)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已纳入全省“十二五”交通规划中的搬迁安置地的乡村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2)水利部门要负责移民安置地的饮水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

(3)电力部门负责向上争取移民安置地的农村电网改造、电力增容等项目建设投资.

(4)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助试点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移民搬迁建房宅基地的调整工作,对列入地质环境项目实施范围的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建房,按地质环境项目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5)扶贫部门要结合扶贫攻坚把偏远、高寒山区的贫困村作为移民的重点,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支持.

(6)教育、文化部门要将生态移民户的子女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范畴,对规范较大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享受就近入学政策.

(7)林业部门应为易地扶贫搬迁户试点安置新建住房的搬迁户依法优先安排自用材采伐指标,依法优先办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安置用地涉林事项.

(8)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在办理报批、报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尽量简化手续、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

(9)民政部门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搬迁户,优先解决享受低保政策待遇.

(10)卫生、防疫部门要负责移民安置地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点的设施建设.

(四)强化项目管理.县易地扶贫搬迁办要在毛里乡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总结经验,并逐步在全县推开.乡镇人民政府在集中安置地基础设施工程建成后,要督促搬迁户统一图纸,在规划区自行建房并装修入住.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在2015年12月底组织检查验收.

搬迁实施方案 篇5

为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分散偏远、条件落后、灾害频发的贫困垸落、贫困户改造搬迁,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结合蕲春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主题,以根本改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为主线,把扶贫改造搬迁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精准扶贫改造搬迁新形式、新途径。根据扶贫改造搬迁对象基础条件和个人意愿,实行统一规划、分户建设,鼓励购房、扶助补贴等方式,将扶贫改造搬迁对象户逐步搬迁至规划的居民点、中心村、集镇和县城,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实施要求

(一)基本原则。扶贫改造搬迁工作遵循“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以整体集中搬迁为主,部分分散搬迁为辅,尽量采取以地域上相连的人口居住区(村、组)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

(二)搬迁对象。扶贫改造搬迁对象为居住在土地

审批和核定补助标准。

(二)补助资金。将扶贫改造搬迁与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结合起来,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分类对扶贫改造搬迁精准扶贫对象进行搬迁建房和购房资金扶持。扶贫改造搬迁户迁出原居住地,且拆除老屋基进行还耕还林还草,在不改变腾地承包使用权的基础上,搬迁至规划的居民点、中心村建房或到集镇、县城购房的,经县住建局、财政局、扶贫办、房管局验收合格后,给予搬迁补助资金不低于3万元/户,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二)金融扶持。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对接办理农发行扶贫搬迁贷款。县农发行遵循“办贷优先、规模倾斜、条件特惠、保本盈利”的原则,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搬迁建设项目办理贷款业务。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扶贫搬迁困难户提供建房、购房贷款。

(三)减免规费。扶贫改造搬迁进居民点和中心村建房的,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闭路电视入网费和用水入户费,减免土地征收使用等相关费用;免交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免收建房图纸设计费和建筑行业管理费。扶贫改造搬迁进镇区、城区的,户籍实行属地管理,可自愿转为非农业户口,在户籍转迁中免收一切费用。

(四)促进就业。将搬迁移民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培训纳入“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范围。搬迁户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未考入高一级学校的,可在县职业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技术培训,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政策。加强扶贫搬迁户的就业指导,帮助搬迁户在本地企业就近就业。

(五)完善保障。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允许跨村镇贫困户迁入安置点,并享受“一户一基”宅基地政策,国土部门为其办理宅基地权证。扶贫改造搬迁户享有对承包地点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贷款抵押、担保等权益。统筹扶贫改造搬迁对象的城乡养老保险、医保、低保政策,允许改造搬迁对象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政策条件的困难扶贫搬迁户在取得城镇户籍后可申请城镇低保。扶贫改造搬迁户子女与迁入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受教育权利。

(六)夯实基础。坚持基础先行,逐步减少、压缩、取消全县偏远山区、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地区、需要扶贫搬迁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将扶贫搬迁安置居民点和中心村基础建设作为投入重点,科学谋划配套安置区内水、电、道路、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基础设施与搬迁户房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最终实现搬迁安置区内水泥路、安全饮水、宽带网络、有线电视户户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9—10月)。加大扶贫改造搬迁精准扶贫工作宣传力度,做到宣传工作“四到户”,即:工作人员上门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政策规定宣讲到户、群众疑虑解释到户。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参与扶贫搬迁扶贫工作。

(二)确认对象(20xx年9—11月)。根据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各地调查摸底情况,对登记在册的贫困户开展走访座谈、实地调查。对本地自愿搬迁的群众,进行摸底登记(详见附件2),确定扶贫改造搬迁户和人员名单,由村、镇核定上报县扶贫改造搬迁工作专班(详见附件3)。

(三)制定规划(20xx年9—10月)。县扶贫办、住建局、各乡镇办根据调查摸底和最终确认对象改造搬迁意愿情况,分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扶贫改造搬迁规划,包括扶贫改造搬迁的组织、安置点选择、基础设施建设等,保证扶贫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综合发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四)组织实施(20xx年10月—20xx年12月)。从20xx年10月起,各乡镇办依据搬迁户意愿分门别类组织好自建房搬迁户、购房搬迁户各项工 ……

搬迁实施方案 篇6

区呈坎镇周林田地灾点为省重点地质灾害监控区之一,危险点上有34户128人。到20xx年9月底,危险点上大部分群众已搬出危险区,完成了20个重点户、1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和4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为完成剩余群众的避让搬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搬迁避让工作以“把握政策、善重民意,周密安排,确保搬迁”和“建一拆一,拆一补一”为原则,立足全面推进,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对危险点上的重点户严格按搬迁避让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自建、外迁、投亲靠友等形式搬迁安置,需统一安置到龙盘新村的要统一安排好宅基地分配、基础设施配套等事宜,保障搬迁群众生产有发展,生活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及工期安排

20xx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剩余10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确保完成周林田地质灾害点搬迁治理任务。

三、主要措施

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认真执行搬迁进度月报、周报等制度,确保在治理工作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快搬迁避让安置工作,加大周林田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抓好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紧紧抓住“建、搬、拆”三个环节,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指挥四到位,坚持建新房、拆旧房的原则,群众搬迁安置后,危险点上的原宅基地收回,房屋及时拆除,并坚决禁止在危险点上新建住房以及迁入新的户籍、拆分户口等行为,同时做好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积极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鼓励支持群众开展多种经营,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方式帮助群众多就业,增加收入,使灾害危险点上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实现安居乐业,使搬迁群众既脱离危险,又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