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
老地方整理的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 篇1
学生不服从管理、扰乱课堂秩序,甚至吸烟饮酒、欺凌同学,学校、老师能不能管?怎么管?日前,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等等,那么这样的规则,家长、学校、专家们都怎么看呢?
规则明确,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根据程度轻重,教育惩戒被分为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学生家长杨先生说:“我觉得这样挺好的,以前站在学校的角度,他不好管或者是不敢管,现在有这个细则出台,学校可以把自己该做的`这块做好 。”
学生家长乐女士表示:“对于一些调皮捣蛋的这些孩子,有一个条条框框的规则去把他们约束起来,其实这种约束对于孩子来说也是好事,我们家长的话也会更加放心一些。”
此外,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一是身体伤害,如击打、刺扎等;
二是超限度惩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是言行侮辱贬损,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是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是因学生个人的学习成绩而惩罚学生;
六是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是指派学生代替自己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XX市第九中学教务处副主任金玉明说:“前面没有规则可循,所以老师在做事的过程中也是畏首畏尾,甚至是做得不好,有了这样的规则可循以后,在今后教育的过程中,肯定会遵循这样的规则去办事。”
XX市委党校副教授XX表示:“我觉得今后学校在进行一些必要惩戒的时候,也应该和家长之间讲清楚,做好相关的沟通,甚至现在就可以通过家长会的方式,跟家长明确好相关的规矩。”据了解,《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拟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 篇2
班级迟到现象总是屡禁不止,老师不得已采取“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在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这种适当的惩罚是正确且应当的。
教育惩戒指教师依据一定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老师将迟到的学生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形式惩罚学生,这并没有违反教育惩戒的标准:其一,罚站不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其旨在制止学生的迟到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其二,在教室中罚站是在不损害学生自尊心的前提之下,使学生的羞耻心受到一定冲击,会使学生迫于羞耻而改正自己错误。正所谓“不知耻,无以正”,就是如此。
适当的惩罚能够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的惩罚都是正确的。当今,有的老师体罚学生,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也许是因为他们曲解了“严师出高徒”这种理念,让学生在超出其体能范围内跑步,在走廊等学生众多的地方让违规学生提着水桶扎马步。这种教罚已经违背了教育惩戒的理念,甚至会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损害学生的自尊心,虽然达到了维护纪律的目的,但这只是用体罚来使学生畏惧,更准确地说是驯化学生,而不是教化学生,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适当的惩罚应因人而异,孔夫子曾说过“因材施教”,而惩罚学生也应该“因人行罚”。有的学生,不小心犯了错,不应进行过重的惩罚,否则会打压到这种学生的积极性,使得他们“破罐子破摔”,这是不正确的。但有的“顽固分子”,屡教不改,适当地加大惩罚力度也未尝不可。如果对于一个顽固的学生,不加大力度纠正他,就浪费了教育惩戒的存在。
惩罚,是为防止一个人走向不可纠正错误的最后的防线,但不应该将其死死地收缩,而要留足适度的空间,让被惩罚之人进行自身的救赎,这就是适当的惩罚。
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 篇3
一场球赛要想精彩绝伦,除了运动员精湛的球技、观众的文明观战,还需要裁判的准确执法。正是裁判对比赛规则的严格执行,才能保证场上运动员最佳状态的发挥,该吹哨时就吹哨,该亮牌时就亮牌,甚至可以罚下场去。惩戒恰恰是为了让比赛更精彩。
人生如赛场,既有硝烟弥漫的竞争,也不乏波涛汹涌的暗战,虽不说是头破血流、你死我活,但也是你争我抢、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越是充满竞争的地方,越需要惩戒的存在,没有了规则的参与,一盘散沙,甚至是乌烟瘴气都在所难免。
曾几何时,随着国门的打开,西方的许多教育方法蜂拥而入,不仅冲击了几千年的传统教育,而且也带来了社会思想的不断发展。面对琳琅满目的教育思想,我们的教育界一时间真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错觉,于是赏识教育大行其道,“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标语张扬在校园上空,保护孩子的天性成为纵容娇惯的借口,无私地爱护成为“小皇帝”们的庇护伞,发展的眼光成为学生任性妄为的障眼法。戒尺的悄声消退,恰恰是飞扬跋扈的粉墨登场;惩戒的众人喊打,恰恰是无视规则的肆意生长;教师权威的颜面扫地,恰恰是目空一切的横行无忌。
当我们感慨“巨婴”的横空出世,当我们悲叹“啃老族”的层出不穷,当我们哀伤“精神缺钙”的难以理喻时,是否想过,高悬在教育头顶的那把达摩克利斯剑的陨落,恰恰是许许多多教育怪相诞生的`缘由。
环顾我们的周围,蔑视规则者有之,逃脱责任者有之,心理脆弱者有之……尽管不能把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归罪给教育,但是缺失了惩戒的教育变得软弱无力却是不争的事实。今日的问题青年,今日的柔弱中年,今日的蛮不讲理的老年,多年以前,他们可都是在接受教育的少年啊。惩戒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了惩戒的参与,教育成为了苍白的说教,成为了“滥好人”的爱护,成为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混日子。
曾经,我们是那么厌恶“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粗暴式教育思想,我们是那么厌恶“道貌岸然”的学究式的师道尊严,我们是那么厌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等级森严的依附关系。于是我们迫切地希望打倒这一切,希望引入西方的教育思想,希望用国外的教育方法改造我们的教育,希望在教育上的“不破不立”。然而,你方唱罢我登场,看似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教育,如果眼中无“人”,那终将是一种失败的教育。“过犹不及”的古训恰恰在说明任何事物都应“有度”,将所有的惩戒视为“封建余孽”,直接导致的就是“斯文扫地”“规则殆失”。
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的唯一手段,更不是教育的万能法宝,它只是教育方式的一种,我们在承认它的价值和功能时,也没有必要将其推崇到无上的地位。适度是惩戒的必备条件,失去了这个条件,惩戒就可能沦落为“滥施暴力”,成为“丧心病狂”的代名词。
理想的教育惩戒应该是什么模样呢?不由得想起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先生,想起他手中的那把戒尺,“有,但不常用”,“有”说明了惩戒的存在,“不常用”说明了适度的必须。归根结底,教育惩戒的目的不在惩罚,而在引以为戒,而在教书育人。
给我那把戒尺吧,我会把它轻轻打在犯规学生的手掌,然后师生会心地相视一笑,有真诚的关爱,更有严厉的督导。
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 篇4
近段时间,任课老师反映学生在上音乐、品德等副科时不能认真听讲,总在下面写作业、聊天,批评一下,收敛两分钟后就又犯了,身为班主任的我,听到学生这样的表现觉得很没面子,首先作为班主任,这是我的失职,为什么学生在我的课上一个样,在副科上又一个样,是我没树立起他们重视每门功课的意识,长此以往他们会少学很多知识。于是我下决心要整顿一番。
早上第一节语文课,我先对同学们做了思想教育,分析每门课的意思,也把任课老师的意见说给他们,这算是打了下预防针。结果第三节科学课,就有人来告状。说有人在科学课上又写作业,结果一审,这个揭发那个,那个揭发这个,连带一群人.主要是为李成龙写同学录,真是大肆无忌惮了。
下午课是体育,计算机课,既然他们不能认真对待这些功课,就让他们体会一下不上的感觉。第一节课我来到教室,说:“同学们,把桌子上的东西全收起来,什么也不留!”他们还有一脸迷茫说:老师,要干嘛?“我不搭理他们,收拾好后我问:“今天科学课为承龙写同学录的起立,今天为他传同学录的起立,课上看课外书的起立,说了任何一句与课堂无关话语的起立。”结果令人叹为观止,35个人,站起来30个人。我请他们坐下,说:“同学们既然不愿意上这些课,觉得‘痛苦’。今天你们跟老师一起‘幸福’,在班上玩,书已经收起来了,现在你们可以尽情的玩,就一条,不准学习,干什么都行。”于是我不在说话,就坐在前面批改作业,完全无视他们,可想而知的是他们做在哪一动不敢动,就那样干坐着,一节课,两节课,我就不搭理他们,看他们那无所事事的样子,我相信一定痛苦极了,他们甚至开始偷偷看书,发现后我提醒他们不准做和学习有关的事。只能无奈的干坐着。其实我也在想牺牲这两节课值不值得,但是想想,以前每次都怕浪费他们学习时间,只是批评了事,结果上课越来越不认真。假如不认真的上课一学期,一学年……我相信少学的'知识远远不止这两节,然而改正态度后,相信是受益终身的。我以前总是长篇大论的批评,今天我一句也不指责,看他们的样子我知道此时是“无声胜有声”。快要放学的时候,我说:“如果明天还想和我一起在这‘幸福’的,我继续陪着你,不想跟着我幸福的,你的跟我写份600字申请,申请你要上课。”
我本来还担心他们一听说写东西,就打退堂鼓,结果第二天一进班,就交了20多份,写的都很认真,并且是情真意切,反思道像这样的“幸福”他们一定铭记在心,但希望永远成为回忆,想好好上好每一节课。我不知道他们能坚持多久,但我相信,上好每节课,认真对待每节课的意识,已扎根他们心中。
周末听刘良华教授讲到惩戒教育,说最有效的教育就是惩戒教育,我是很同意这个观点的。当然会运用好惩戒教育的老师只是一般水平老师,会赏识的老师才是教育高手,我更愿意在大部分时候来赏识他们,希望在不断的实践中,自己能更上一层楼!
教育惩戒权心得体会 篇5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是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而制定的法规。于20xx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学校与教师在教育教学情境中何时应该进行何种惩戒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那这些规定对教育领域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分析一下吧!
一、何为“教育惩戒”?
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二、拥有“教育惩戒权”是否意味着教师可以随意惩罚学生?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第三条规定“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第四条规定“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所以教师或学校实施教育惩戒时仍旧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且应该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的过错程度相适应,并不是随意惩罚。
其次,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教育过程中,不能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学生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不能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不能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不能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不能因个人情绪或者好恶,恣意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惩戒,或者其他侵害学生基本权利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所以综上,这样的观点是对教育惩戒的误解。教师在何时何地都不可以对学生进行随意的惩戒。
三、教育教学以及日常管理中又应该如何实施教育惩戒呢?
通过对《规则》内容的研究发现有些内容是同学们在备考中容易错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规则》第八条规定,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教育惩戒,对学生进行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等,并授权教师可以让学生在“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以实施惩戒。同学们在备考时应该与“体罚、变相体罚”进行区分。
(二)第十条规定,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在事先告知家长后,可以“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综上所述,允许“教育惩戒”虽然是给了教师和学校更多的管理学生的权利,但是并不是允许肆意妄为,都应该立足在为了促进学生发展的基础上,采取合适恰当的方式手段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