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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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方案 篇1
1、目的作用
员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又称人事考核、绩效评价,是收集、分析、评价和传递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方面的信息情况过程。其作用如下:
通过考核、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思想、技能、业务情况做出全面的检查和总结,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正确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是实施奖惩、任用、工资、培训等项工作的必要依据。
可激发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完善的绩效考核系统可较准确地剖析组织中人力资源的优劣势,以便掌握情况不断优化员工队伍。
2、管理职责
企管部是公司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制度的建立,拟定考核计划,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系统的运作,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决策正确性。
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各部门的职责和功能密切联系着,各部门应通过对内部员工的绩效考核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实现。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主管应对所提供的数据准确性及评估结果的公正性负责。
企管部负责对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各部门执行政策、原则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各项纪律、防范违规行为,及时反馈信息,保障绩效考核工作良性运行。
3、绩效管理
公司内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直接下级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切实做好直接下级日常工作情况的详细记录。要倡导部门主管领导从具体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切实履行好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和指导责任。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与下属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指导下属改善、提高绩效,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各级人员要同步发展,提高团队效能。
公司的绩效考核组织在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时,要把他们对直接下属日常工作情况的记录、辅导及与下属共同协作、沟通情况,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4、绩效考核
考核分类:月考核、年度考评。
考核细则(详见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权限划分:
安防员、绿化员、保洁员、泳池救生员由直接管理员和辖区安防班长共同考核;
安防班长由管理员和管理处主任共同考核;
管理员由管理处主任考核;
管理员、管理处主任由部门主管考核;
其他部门员工均由本部门主管考核;
各部门主管由企管部协助总经办考核;
总经办及企管部对各部门考核进行监督指导。
考核方式
月绩效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简单化程序进行,在每月25日前,由考核者根据下级的日常工作情况,对照岗位考核指标与评分方式完成对员工的考核,原则上不再进行复核,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两天内通知本人。各部门收集考核结果送企管部,企管部存档后转财务部,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考核结果通知的当日,向企管部申诉,企管部协同该员工的考核者的成绩重新核定。核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年度考评是对员工在一年工作绩效的总评,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评结果作为晋升的依据。
5、考核注意事项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考核必须根据事实,实事求是,不明事项不能去猜想,必须核实;
被考核者在被考核期间之前的考绩无论好坏,均不得考虑在内;
考核者必须熟练掌握被考核者的工作职责、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不得夸大或缩小被考核者的成绩;
避免对工作时间较长的下属给予过高评价,对新进下属评价过低。
6、考核者的要求及责任
对考核者的要求
考核者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被考核者,不得循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或谋取私利;
考核者应理解考核的意义、步骤、方法,掌握考核技巧及考核程序。
考核者的责任
考核者的考核工作中,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或违反考核纪律,否则,由企管部根据相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
7、考核沟通及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后考核者要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面谈,让他们充分理解、认同实施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意义和作用,使绩效考核在全体员工认同的工作环境下进行。
考核者对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违纪事项要当场指出,说明扣分标准,并详细记录;月绩效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两天内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8、绩效考核对薪酬的调整
通过绩效考核,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公司将发给超额绩效工资,并大力表彰;对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除了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外,公司还视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中层及中层以下员工
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职位或降低该员工工资等级一个级别(最低职位的以50元为一个级别进行降低)。
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能在今后三个月内连续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合格者,则应恢复该员工物业公司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的具体内容的级别。
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在今后两个月内连续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公司对该员工予以辞退。
高层员工
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
考核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正确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对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员持证、挂牌上岗”的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创新安全培训工作模式,加快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培训考核体系,将企业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落实情况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培训考核的人员包括: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并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从业人员做到“全员持证、挂牌上岗”,初步建立起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考核、登记与发证等一体化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实施方案,负责培训机构的确定及监督管理、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二)市港航局、公路局、运管处、农村公路管理站等单位具体负责监督培训机构的培训组织、培训考核、培训档案管理,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培训人员的组织、监督,确保参训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四)具备安全培训和考核条件的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受理、培训实施和培训档案的归档整理、培训结果报备及申请发证的登记、审核工作。
(五)交通运输企业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发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做到人人持证上岗。
四、培训时间、内容及经费保障
(一)市交通运输局每年组织1-2期培训;培训机构根据培训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培训;交通运输企业每年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二)培训经费:企业自筹(列安全经费开支);市交通运输局考核不收费。
(三)培训教材及内容:参照安监部门的做法,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培训题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五、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
(一)培训考核与发证分工
1.培训。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讲义,并根据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数量,集中或分期开展安全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同时应做好每期安全培训资料的保存工作,以备随时抽查和检验。
2.考核。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后,培训人员均应接受考核。考核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
3.发证。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市交通运输局颁发《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培训证书》,培训成绩及表现情况均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企业年度信誉考核不能评为AAA级。对积极参加培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无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个人和不重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肃问责。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安全培训就是抓安全基础的理念,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考核任务的完成。对培训考核不重视、组织不力的企业,市交通运输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力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资质。对未承担安全培训主体职责、安全培训不落实的或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即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培训工作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全程重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面落实,要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制定好人员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员工参与培训,尤其要保障重点对象的培训,确保生产经营与培训两不误。培训机构要在培训中注重方式方法,抓好课堂教学这个环节,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采取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双向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传授安全知识;要强化教学实践,更多的采用实物、现场参观、案例分析、现身说法等生动、直观的教育方法,增强培训效果;要针对部分基层员工文化水平较低的状况,利用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培训,做到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
(三)加强考核,建立档案。培训机构应在每期结束后为每家参训企业、参训人员建立培训档案、编印成册,详细、准确记载培训考核情况,并于当期培训结束后3日内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备,所有报备材料必须经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做到“谁培训、谁签字、谁负责”。
考核工作方案 篇3
为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营造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全面加强队伍素质,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创特色、争一流,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新一轮“保先争模”目标打牢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规范操作、公开民主,突出绩效、兼顾全面,奖优惩劣、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全院各部门工作进行目标量化考核。
第二条考核实行累计禎分制,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占70分,综合工作占20分。业务工作按年终盐城市院名次为依据实行加减分制,队伍建设按院考核标准实行倒扣分制,年终依各部门的分值,决定岗位目标考核结果。
第三条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业务工作
各部门按照年初与院党组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状,紧咬既定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在盐城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的得分,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年初院党组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状所确定的名次上升或下降一个名次的加或减2分。
(二)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共分党建政工、廉洁状况、内部管理三部分进行考核。
1、党建政工
⑴认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部门学习(会议〕记录全年不少于15次,少一次扣0.5分;
(2)党组织的活动正常,党支部、党小组活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少一次扣5分;
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未经批准少参加或早退一人次扣5分)每位干警在认真抓好学习的同时,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个人学习心得每季度不少于一篇,少一篇扣0.5分;积极开展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未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的扣2分,人均积分排名倒数第一的扣1 5分。
2、廉政建设
(1)坚持廉洁自律,坚决拒礼贿、拒吃请,接受案件当事人礼贿一人次扣6分,接受当事人吃请一人次扣2分:
(2)严守办案保密制度,泄露案情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人次扣5分;
(3)坚决抵制案件说情风,在政法系统为当事人说情造成不良影响的有一人次扣3分;
(4)严禁擅自到有关单位报销费用,发现一人次扣4分;抓好赃款赃物管理,对扣押物品未及时登记、移交的,发现一次扣1 5分,对赃款赃物擅自处理的,有一次扣2分;
(5)建立完善“三拒”(拒礼贿、拒吃请、拒说情〕登记簿,未进行正常登记的扣1分;
(6)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的(按规定给责任人经济处罚)扣8分;
(7)违反禁酒令,造成不‘良影响一人次扣2分;
(8)幻违反车辆管理,擅自出车的扣2分;
(9)按规定要求重大事项应报告而不报告的有一次扣2分。
3、曰常管理
严格遵守院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与工作环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发生无原则争吵一次扣1分;
(2)参加市组织的活动少一人、迟到或早退一人扣1分;
(3)院卫生检查差的一次扣1分;
(4)不请假无故不上班一人次扣1分,干警月旷工半天以上停发一个月考勤奖,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或事假超过3天停发1个月考勤奖;
院督查发现迟到、早退-人次或中途溜岗,而本科室考勤无记载的扣0.5分,月迟到、早退3次扣发考勤奖20元,累计超过6次停发一个月考勤奖;
(5)节曰值班无故缺席一人次扣1分;
(6)自行车、摩托车未按规定区域停放,发现一人次扣0丨2分; (幻故意损坏公物的一次扣2分;
(7)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一次或统计数据差错一处扣2分; (⑶)未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的扣1分。
(三)其他
部门工作不到位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有一次扣5分;
(二)因重大案件经院领导安排协助其他部门工作连续一周以上,有1人次对协助部门加1分。
第四条奖励规定
(一)院先进集体的确定
年终按各部门的实际考核积分,由高到低确定4个先进集体。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业务工作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无原则纠纷,严重不团结的;
⑶出现社会影响较大,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行为的。
(二)奖励标准
年终奖金按一、二、三等奖进行发放。4个先进集体为一等奖,其他部门按院考核实际结果分别确定为二等奖或三等奖,奖金数额年终由院党组研究确定。部门工作在院年终实际考核中积分低于70分(不含〕的一律不予奖励。部门和个人受市(县)以上表彰的,按院从优待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条附则
(一)业务工作考核中,一部门涉及多项业务工作的,按每项业务工作的排名升降情况分别计算分值,然后取其平均值为该部门的业务得分。
(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条或两条以上规定的,按高分扣,不重复扣分。
(三)认定各项业务工作年终在全市名次的原则为:夺牌的为第一名,并列第一的为第二名;并列第二的,按并列第一名的数额加一的原则确定其实际名次;其余依此类推。
(四)队伍建设中的党建政工由政治处负责考核,廉政建设由纪检组负责考核,曰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其他内容分别由纪检组、政治处负责考核。
(五)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以正式文件为准。
(六)本考核细则由院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考核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三、考核办法
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
(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
(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元。(政府每月无津贴)
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1、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分值5分。
2、认真落实教学常规,优化学科教学工作流程。分值5分。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所教班级的成绩位于同年级同学科前列。分值10分。
4、坚持教育教学创新,每学年在学校或区内上2节以上的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分值10分。
5、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引领其他教师进行教育教学交流和探讨。分值10分。
6、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校本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分值10分。
7、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研或参与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分值10分。
8、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区以上教研会上交流发言或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获奖1次以上。分值10分。分值10分。
9、每学年至少帮带指导一名同校同学科的教师,并能使所帮带指导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所提高。分值10分。
10、根据自己课堂教学实践,每学年写出5个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分值20分。
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方式为教师述职自评、教研组测评、查看相关资料和学校考核评价等。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的为合格,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学年7月,区教委将对学校考核结果进行复查年审。复查结果作为年审的依据。复查优秀的年审为优秀;复查合格的年审为合格;复查得分为60—69分的人员,区教委当年不予以年审,待下一学年其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时,一并复查年审;复查得分为60分以下的教师,年审为不合格。当年年审不合格的或三年都不予以年审的教师,将取消其区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资格。在五年一届的任期中,复查年审三年为优秀的或五年复查年审得分均在80分以上的骨干教师,将免试优先评审为下一届骨干教师。
(一)考核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
主要由所在单位根据个人总结,结合平时表现,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团队精神、治学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对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良好的思想品德是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必备的思想行为品德,对其评价实行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制。
2、业务素质
(1)业务水平主要考察其基础理论知识、创新能力、科研设计、技术开发能力等,重点考察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术(技术)能力主要考察其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科技队伍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等,重点考察学科方向与技术领域建设以及科技队伍建设。
3、学术技术业绩
主要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所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所发表的论文、论著及其被采用情况,所主持或参加的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情况,所承担的项目(课题),所进行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和人才培养情况等方面所取得的业绩贡献进行评价。
(二)考核评价指标量化
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评价得分实行基本分加量化得分的方法进行计算。
1、每名考核评价对象基本分为0—30分,主要反映考核评价对象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凡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该项得分为零分,且本年度的考核评价等次定为“不合格”。
2、量化得分按下列项目计算:
(1)发表、交流本专业论文,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作者每篇分别为30分、20分、10分,不是第一作者相应减5分。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科技成果奖,国家级、省部级、区级第一主研每项分别为60分、40分、20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10分。
(3)获得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主研每项分别为40分、30分、20分,不是第一主研的相应减10分。
(4)获得新药、农作物新品种、工业新产品、软件产品认定、软件版权登记等,每项30分。
(5)提出新的学术观点或解决重大技术关键,提出新的学术观点记15~40分,解决重大技术关键记20~50分。本项得分需要经过市级以上高层次专家或经有关技术部门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
(6)撰写、参写并公开出版具有统一书号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和主编、参编或翻译著作,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具有统一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每万字10分,超过5万字均记60分;与他人合著的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全国统编教材,个人撰写的部份每万字6分,超过5万字均记30分;主编或翻译著作每部30分,副主编著作每部20分。
(7)特邀到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各级党政群团部门、镇街等讲学,每次记5—20分,提供邀请报告才能记分。
(8)申请到经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市、区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国家、市、区每项分别为30分、20分、10分。
(9)获得国外基金会和国际、国内有关组织资助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记40分,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记30分,5000元以上记10分。
(10)所领导或培养的研究技术队伍的数量有明显增长或质量有明显提高的记5—15分。
(11)被选拔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记60分,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记50分,入选重庆市“322”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分别记40分、30分和20分,重庆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重庆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记40分、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记30分。
(1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区级各种荣誉称号分别记35分、25分、15分。
(13)学校教师从事教学工作和培养学生获奖,及获奖层次、次数、等次等记10—30分。
上述各项考核评价内容均须在考核评价的当年取得(以证书颁发日期或有关证明、报告载明的日期、期间为依据),被考核评价人应在《考核评价表》中对自评分作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考核评价等次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59分以下为“不合格”,60—70分为“合格”,70—90分为“良”,90分以上为“优”。
考核工作方案 篇5
一、总则
1、为提升经理人员的工作绩效管理,提高酒店的整体运行效率,促进酒店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则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通过对经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进行客观评价,为酒店经理人员薪酬管理提供有效依据,激励经理人员努力改善工作绩效,提高自身能力,提升管理水平。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理级人员。
二、考核实施主体
4、酒店成立经理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经理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总经理直接领导。
5、考核小组成员由行政、财务、经营工作高层管理人员担任,行政人事部为考核小组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
6、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工作实际下设相关工作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考核数据统计工作。
三、考核类别
7、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个类别。
四、考核内容
8、考核内容分为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三部分。
9、工作业绩考核,是对经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酒店各项指令、实施部门管理情况的考核。工作业绩重点考核内容和标准如下:
(1)组织落实经营工作计划,部门年营业目标额,并按月分解,完成率达100%。
(2)部门成本费用控制在酒店规定预算内,成本费用节约率达%。
(3)有规范健全各岗位服务质量(工作质量)标准和流程,执行率100%。
(4)严格落实酒店下达各项工作指令,指令性工作完成率100%。
(5)严格执行走动式管理,监督检查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质量,指导员工的工作,及时发现员工存在问题随时解决。
(6)妥善处理客人投诉,处理客人投诉及时率100%。
(7)酒店联合检查无不良通报,日常质检出现的问题认真对待和处理。
(8)积极开展部门岗上培训、岗位练兵,培训计划完成率100%,员工业务技能达标率100%。
(9)积极参加酒店优质服务百日竞赛活动,活动达标率70%。
(10)加强员工队伍日常管理,无严重违纪行为,员工违纪率低于%,出勤率达100%。
(11)认真落实酒店会议接待和婚宴接待各项工作,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安排详实周密,无组织疏漏,客户满意度100%。
(12)与各部门沟通协调情况良好,内部投诉率为0。
(13)部门资产管理规范,责任落实到人,设施设备报修及时,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14)部门营业、办公、库房各区域环境卫生合格率100%。
(15)导致酒店经济损失和影响酒店社会声誉的工作失误为零。
10、工作能力考核,是对经理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业务能力、指导能力、执行能力、授权与激励能力等的考核。
11、工作态度考核,是对经理人员工作事业心、责任感、主动性、纪律性、协作性、奉献精神等进行考核。
12、根据经理人员所在职位特征不同,考核具体内容和标准有所不同,酒店按职位制定相应岗位经理人员绩效考核量表,按量表进行考核评定。
五、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3、月度考核,以工作业绩考核为重点,按经理人员绩效考核量表规定标准实施考核。月度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
14、月度考核总分100分,每个考核项目分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三个考核评价。被考核项目达到考核要求标准,为“达标”,得标准分满分;被考核项目未达到考核要求标准,小有差异,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未能完全符合考核标准要求,申诉理由正当属实,为“基本达标”,考核者依据实际情况评标准分的60%-90%分值;未能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又没有正当申诉理由,为“不达标”,不得分值。
15、年度考核,是对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的综合评定。
年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的平均得分×60%+年度测评得分×40%
16、年度测评以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考核为重点,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
(1)述职报告评定,10分。经理级人员对全年工作业绩情况形成书面述职报告,并进行述职演说。考核小组依据述职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2)基础知识考试测评,10分,考察被考核者酒店知识、管理知识、专业知识储备情况。
(3)直属下级和下级员工代表民意测评,20分。
(4)经理级人员互评,10分。
(5)其他部门员工代表民意测评,10分。
(6)直属上级总经理评定,20分。
(7)考核调查,20分,考核组依据拟定的调查提纲对被考核者进行考核调查,分别与被考核者本人、直属下级、下级员工代表进行面谈,了解被考评者工作情况和综合表现。
年度测评得分统计后,年度测评总分公开,具体项目得分情况保密。
六、考核分工
17、考核小组下设安全保障、财务统计、行政质检三个工作组。
18、财务统计工作组负责对经理人员财务运营类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月度和年度统计,对部门财务运营管理进行考核评定。
19、行政质检工作组负责对经理人员下属部门日常管理和下属员工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包括对酒店指令性工作完成情况和员工服务(工作)质量、仪容仪表、劳动纪律、员工培训、奖惩记录、内外部投诉等方面工作进行考评。
20、安全保障工作组由安全保卫、设备维护、客户投诉相关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对经理人员部门相关工作进行考评。
21、考核小组依据各工作组考评计分,对经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综合分析和考评,测算考核得分,填写考核结果表,撰写考核评语,提出初步改进意见。
七、绩效沟通与改进
22、考评小组将考评结果告之被考核者,就绩效考评的结果与被考核者进行面谈。若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无异议,则在考核结果表上签字表示确认;若有异议,可进行考核申诉。
23、在对被考核者的绩效考评结束后,考核小组与被考核者共同对被考核者绩效中未达到酒店要求的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为被考核者提供绩效改进指导和帮助,并跟踪其改进结果。
八、考核申诉
24、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服,有权进行考核申诉。
25、考核申诉有效期为绩效沟通面谈结束后的一个星期之内,进行绩效考核申诉须填写“绩效考核申诉表”交至行政人事部。
26、考核小组在接到申诉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查,并给予答复。
九、考核管理与应用
27、经被考核者签字确认后的考核成绩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整理后,报送总经办存档。
28、考核小组对经理人员的考评成绩分成A、B、C、D四个等级。A级,考核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者;B级,考核成绩80-89分者;C级,考核成绩60-79分者;D级,考核成绩60分以下者。
29、考核成绩可作为被考核者评先选优、奖金发放、薪资调整、职务升降、培训考察等的重要依据。
30、A、B级成绩获得者,酒店给予其年度兑现奖金;C级成绩获得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上报绩效改进报告,考核小组审议通过后,方可发放年度兑现奖金;D级成绩者,取消其年度兑现奖金及下一年度录用资格。
31、被考核者考核期内出现下列行为,酒店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被考核者全部年终奖金并按酒店规定实施处罚:
A、贪索贿、吃拿卡要行为;
B、严重的安全保卫事件;
C、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资产严重损坏的行为;
D、出现严重的客伤投诉;
E、因管理混乱,出现严重的经济责任和经济纠纷事件;
F、扰乱酒店正常工作秩序、对酒店社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
32、成本费用(包括管理成本、经营成本、工资成本等)超出财务规定预算指标,按超出预算额占预算额比例,扣出被考核者年终兑现奖金相应等值比例,扣完为止。
十、附则
33、本制度同样适用于考核小组成员经理的考评,对小组成员经理和小组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时,被考评者须进行有效回避。
3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未尽事宜由考核小组共同讨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