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校园之星评选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篇1
按照《关于推荐评选20xx年海南大学“五一劳动之星”的通知》要求,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推荐条件
按照学校规定
二、推荐指标
依据通知第五项规定,我院可向学校推荐3名教职工作为“五一劳动之星”评选对象,其中教师2名,行政人员1名。
三、推荐程序与人选
1、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1:2比例,每个支部向学院党委推荐2名人选,共6名。
2、根据各党支部推荐人选,经学院党委讨论提名,推荐3名教职工作为学校“五一劳动之星”评选对象。
3、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最后确定推荐评选对象。
4、公示评选对象名单。
5、报送学校参加评选。
四、推荐小组成员
组长:叶英萍王琦
成员:李昌郁、邓和军、刘云亮、黎其武、虞衍聪
陈秋云、王子晏
五、完成时间
1、各党支部于4月17日(周二)中午前提交推荐名单;
2、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20xx年4月18日(周三)确定推荐人选;
3、公示时间:4月18日至20日,共3天;
4、上报时间:4月20日。
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一、宗旨:
为表彰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发扬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鼓励更多的.同学为建设文明校园发挥更作用,特设立此奖项。
二、参评范围:
① 校团员、校学生会员、校学生社团学生负责人
② 年级团总支员
③ 各班级班
④ 各团支部员
三、参评条件:
① 现任学生干部
② 品质高尚,热爱集体,乐于奉献,以身作则
③ 学生工作成效显著(一学年),有实绩
④ 工作能力强,威信高,有号召力
⑤ 学习成绩优异
四、评选方法:
① 每学年评比一次
② 每班原则评选一位
③ 评选必须由班级采用的方式产生候选人推荐上报
④ 政教处综合考评后审批准
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一、活动目标:
以文明礼仪为重点内容,以文明活动为突破口,通过组织开展“迎大运礼仪之星形象大使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文明礼仪教育,表达我校学生大运情怀,展示我校学生艺术才华,提高我校学生的礼仪素养,并为区、市选拨“迎大运展风采”学生形象大赛活动输送选手,营造人人关心大运、支持大运、奉献大运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吕宁静
副组长:谭国绍 邹洁丹 赵燕秋
成 员:吴莫林 李建平 钟燕 左鸿斌 刘迪 李婷及各班主任
三、大赛主题:“迎大运展风采”
四、主办单位:沙中团委 音乐科组
协办单位:沙中学生处 高一、高二年级
五、参加对象:高一、高二全体同学
六、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要填写并上交报名表,报名表须有老师的推荐意见(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均可)。
2、参赛选手必须品学优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形象好,思维敏捷、口齿伶俐,有才艺特长。
七、参赛须知:
1、报名选手达30人以上便举行初赛,由音乐科组老师进行考评。如报名选手在30人以下,则直接进入决赛,评委由9名教师组成。
2、初赛和决赛选手均要在规定时间(2分钟)内进行自我介绍和简述对大运礼仪之星的认识(不能拿稿念)。
3、初赛选手准备2分钟的才艺展示,进入决赛的选手准备6分钟之内的`才艺展示。
八、比赛时间:(暂定)
初赛:4月19下午4:00
决赛:4月26下午4:00
九、比赛地点:音乐教室(初赛)、操场主席台(决赛)
十、奖项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十一、奖励办法
按分数进行排序,一等奖(两名)选手将代表学校参加5月11号盐田区举行的“盐田区学生大运礼仪之星形象大使”比赛;前10名选手将授予沙头角中学“迎大运展风采”礼仪之星形象大使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品和证书。
十二、具体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宣传时间:4月6日——12日
宣传方式:以广播、张贴活动通知及班会课等方式进行宣传。
(二)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5日下午放学前
报名方式:上交报名表(须张贴一寸彩照)
报名地点:高一(1)班 周海帆
(三)初赛阶段(4月19日)
(四)决赛阶段(4月26日)
(五)总结阶段
1、将比赛结果和总结发布于校园网站;
2、撰写总结上报教育局及报社;
3、于5月6日前将一等奖选手名单上报教研室郭建忠老师处;
4、做好选送及辅导一等奖(两名)选手参加5月11号举行的“盐田区学生大运礼仪之星形象大使”工作。
十三、各项工作具体分工:
1、拟定活动方案、活动通知及选手报名表;(邹洁丹)
2、宣传发动工作;(邹洁丹、吴莫林、李建平)
3、统计报名情况、制作比赛评分表及邀请评委;(林映)
4、落实活动当天的学生义工及制作活动横幅;(林映)
5、组织初赛、决赛;(赵燕秋)
6、活动摄影、拍照;(袁科夫、刘升东)
7、活动音响器材;(吴伟民)
8、购买奖品、证书及总结撰写、上报工作;(林映)
9、上报一等奖选手名单及辅导选手参加区级比赛工作;(赵燕秋)
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为了让学生发扬个性,展现优秀学生的形象,为校园提供正能量,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赞扬。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劳动素质、艺术素质等几方面进行评价,分别设立以下几类:
1.学习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方法得当,进取心强,能很好地掌握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勤奋之星、学科之星、进步之星等。
2.文学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功底,积极参加市级、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校内各种杂志投稿,或在市级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写作之星、演讲之星、朗诵之星、阅读之星等。
3.文明友爱之星
尊敬他人、谦虚谨慎、以礼待人、大方得体、忠厚诚信,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包括文明之星、礼仪之星、守纪之星、诚信之星、尊师之星、孝顺之星、助人之星、爱班之星、劳动之星等。
4.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过三等奖以上奖励。可包括书法之星、绘画之星、摄影之星、音乐之星、舞蹈之星等。
5.体育之星
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者。
6.其他
如果对班级班风建设有利,能成为学生认同并学习的榜样的同学也可推荐。
四、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原则上每两个月评选一次(期中考前、后各一次)。
2.层级推荐,逐层选拔:
①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班级之星”1-2人,填写好推荐表交给年级组长。
②各年级组长参照评选标准,从各班的“班级之星”中,评选出本年级的“年级之星”10人。
③年级组长将“年级之星”材料汇总,向全校公示(个人事迹)。
五、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奖品,并通过学校网站、“校园明星榜”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学校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校园之星”在班会课,到各个班级进行演讲,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校园之星”。
3.在德育考评中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省、市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注意各层次学生入围的比例。
乐清市象白中学
象白中学“校园之星”评选推荐表
班级 姓名 校园之星类别 班主任姓名
推荐方式
(填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
个人事迹(推荐理由),不少于300字
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意见
级段意见
时间:年月日
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篇5
为引导我校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挖掘大学生中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大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校团委将开展我校第三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4月—20xx年7月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三、“校园之星”的基本标准:
1、热爱祖国,乐于奉献,团结互助,诚实守信;
2、热爱学习,成绩优良;
3、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为集体或同学服务;
5、在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创建、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评选类别与标准
根据学生在不同方面的成绩和表现,“校园之星”分为“全能之星”、“学习之星”、“创新(业)之星”、“翰墨之星”、“才艺之星”、“体育之星”、“服务之星”、“文明之星”、“社团之星”、“公益之星”、“自强之星”、“技能之星”、“友爱之星”、“诚信之星”等十三个类别。具体可参照以下标准:
1.全能之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获校级及以上的表彰,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同时具备其它两个以上(含两个)“校园之星”的条件。
2.学习之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异,曾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积极推动班级学风建设,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技能之星:思想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
在专业学习上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技能,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定,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4.创新(业)之星: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实践动手能力强;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在创新(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体育之星:体育方面有特长,热心体育活动推广发展,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6.才艺之星:热爱才艺表演,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水准,在校内外各级比赛中取得良好成绩并能带领同学积极参加文艺活动;
能独自构思并创作才艺作品者优先考虑;
或对书法、绘画等具有浓厚的兴趣和扎实的基本功,积极参学校组织的各类书画比赛活动,荣获校级以上荣誉者优先考虑。
7.社团之星: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在社会和学校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8.服务之星:担任院系或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责任心,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能够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不计较个人得失,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组织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9.公益之星: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在扶贫、助学、助残、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
10.自强之星: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成绩优良,事迹突出。
五、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
共评选20名,其中“校园之星”10名(项)、“校园之星”提名奖10名(项)。具体可根据上报候选人情况适当调整
(二)优秀组织
设优秀组织奖1名。
评选标准如下:
1、宣传广度(20分):注重内外宣传,效果理想,达到学生了解“校园之星”评选相关工作;
参评候选人十分了解评选的相关条件、进程;
“校园之星”评选工作得到媒体关注。
2、选手表现(60分):推荐的“校园之星”候选人通过初评进入网络投票情况、再进入复评情况、获得“校园之星”和“校园之星”提名奖情况。
3、材料情况(20分):校级,校级比赛的材料报送情况,上交的时间以及候选人和相关材料的上报情况等。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及推荐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
1、自活动启动之日起,根据疫情情况组委会将以网络(返校后还将通过条幅、海报、宣传单、校园广播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本次“校园之星”评比活动,增强活动的影响力。
2、报名采取本人申报,系部推荐的方式。参评学生只能参加某一类“校园之星”评选。本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需要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申报表一份,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及生活照一张(jpg格式)。
(2)先进事迹的证明资料,如:有关单位出具的活动证明、照片、影像资料、证书复印件。
3、各学院推荐“全能之星”1人,其他9类“校园之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推荐5类,每类1人,共计6人。推荐人选请于5月22日前将以上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交至校团委
(二)评选阶段:20xx年5月23日——6月20日
所有推荐的“校园之星”候选人将经过评审委员会书面评审,网络评审,学院终审三个环节。
1、初步审阶段:20xx年5月23日——20xx年5月29日
根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评审委员会参照各类“校园之星”的评比条件,结合候选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个人先进事迹、获奖情况等方面)综合评分,确定进入网络评审的候选人。
2、网络评审阶段:20xx年5月30日——20xx年6月6日
将在团委微信设立“校园之星”投票专栏,发动全校师生对通过书面评审的参评学生进行网上投票,并及时更新活动信息。同时,评委会将加大对投票真实性的监督,一旦发现刷票、买票等弄虚作假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根据投票情况,结合学生特点确定人选进入学校终审阶段,进入到学校终审阶段的参评学生名单将在校内和网上公示。
3、学校终审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20日
(1)视频展播:进入学校终审阶段的参评学生需要提供3-5分钟视频,应涵盖个人主要事迹,突出个人在该类“校园之星”中的.优势,形式新颖,风格独特,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具有相应的内涵和表现力。
(2)推荐人介绍:参评学生需要有一位推荐人对其典型事迹进行客观公正的表述和点评。推荐人可以是熟悉参评学生的老师或同学,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每一位参评学生的推荐时间不超过3分钟。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评学生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事迹视频,以及推荐人介绍等进行综合评定。
(三)表彰宣传阶段:20xx年7月
制作拍摄“校园之星”视频,利用校内外网络媒体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及其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同时将“校园之星”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并进行相关宣传,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树立榜样,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同学们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学生。对经核实确有异议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展板、橱窗、海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要把评选推荐“校园之星”与培育、树立当代大学生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