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读书的演讲稿
老地方整理的和读书的演讲稿(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和读书的演讲稿 篇1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俗话说得好,“走万里路,不如读万卷书,”“又如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像我这样对阅读如饥似渴的少年,它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我爱读书,不过这都给归功于我的妈妈。小时候,妈妈就开始教我背古诗词了,这也使我从此喜欢上了书籍,并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多读点书来丰富自己。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开始喜欢上了有拼音有插图的幼儿读物。一直到了上小学,那些有拼音有插图的幼儿读物已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我又喜欢上了童话故事:《灰姑娘》、《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常常使我看得如痴如醉。如今,我又喜欢上了古今中外的名家作品:《罪与罚》使我看清了当时的黑暗社会;《三重门》是我领悟到了当时应试教育的残酷;《巴黎圣母院》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美……
书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还是为我解答难题的一位良师。一天下午,我在院子里发现了一群蚂蚁正在搬家,我就开始疑惑了,蚂蚁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家呢?于是,我请教了我的小老师——《十万个为什么》,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找到了有关蚂蚁搬家的资料,原来,蚂蚁搬家是要下雨,下雨之前,蚂蚁们为了不让自己洞穴没得物品遭到损坏,就把家搬到高处,这样一来,洞穴内的物品就不会遭到损坏了。我顿时恍然大悟。
书增长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是为我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书使我尝到了真正的乐趣。
和读书的演讲稿 篇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有一位好朋友,它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只会默默的陪伴我,任我涂涂划划,从此,我和它结下了不解之缘。你知道他是谁了吗?他就是——书。
书,很简单,也很普通,在不爱看书的人的眼里,就是一本书嘛,翻来看去,会感到很厌倦。在我的眼里,它也是一本书,却是一本神奇的书,它把我带进书中,享受知识的乐趣。
书,使我终身受益匪浅。原本,我也是一个不看书的孩子,课外书都不爱看,做课外书试卷都是瞎蒙的。自从四年级开始,我找到了书的乐趣,变得爱看书起来,每个月,我都要让妈妈带我去书店买几本书。我自己的书看完了,我会从姐姐那那几本书看,即使有些书看了,我还是有些看不懂,但是我却从中得到了不少的乐趣。
记得又一次,我又潜入姐姐的房间找书,翻来覆去,还没找到一本我喜欢的书,突然,我在姐姐的床上找到了一本叫《童年》的书,我的脑袋出现奇思妙想,于是我决定看这本书。我拿着这本书迫不及待的跑到书房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我没拿书之前,书是两边分岔着放,我却没注意到。姐姐回来了,她大发雷霆,我被姐姐批评了一顿她用凶巴巴的眼神看着我,眼睛里似乎冒着光,之后气冲冲的走了。
快去发现书的乐趣吧!和它结下不解之缘吧!学会好好看书吧!它会使你学到很多知识。
和读书的演讲稿 篇3
敬爱的领导、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从我呱呱坠地开始,妈妈就给我读《格林童话》。听姥姥说,我是故事中长大的孩子;听妈妈说,书是我的命根子;听同学说,我是一只小书虫。有一次早上,我上厕所,舍不得放下手里读着的书。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吃饭,我看书看的太入迷了,竟然什么都没听见。妈妈到处找遍了我,最后竟然在厕所中发现了我。妈妈很喜欢逛商店、超市的,有一天妈妈叫我陪她一块去,我正在看着《一路风景》的书,当时正在津津有味的兴头上,任凭妈妈怎么拖我、拽我都无济于事,我自岿然不动。妈妈没办法,只好自己出了家门。
我曾经读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就是海伦.凯勒,她四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发高烧时耳朵烧聋了,眼睛烧瞎了。但是海伦.凯勒并没有退缩,反而付出了超出常人十倍的努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有一次,我在做数学题遇到了一个拦路虎,我就想退缩。可是,我脑海了浮现出了海伦.凯勒这个人物形象,我觉得做事不能知难而退,只有坚持不懈,才会取得成功。记得顾炎武说过: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这句话说得一点儿也没错。谢谢大家!
和读书的演讲稿 篇4
尊敬的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许有许多小朋友不喜欢读书吧,可是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使我们认识很多字,还能让我们知道很多东西。
我有一个书架。上面放满了书。有白雪公主和故事大王,有安徒生童话。学习书在中间,其中有英才教程、海淀考评,有看图说话,有练创考,还有数学书和语文书。书架的下面放着十万个为什么,每天放学我看它。
我家有个好习惯,晚上,爸爸会给我讲故事。故事有七色花,有野天鹅。现在我认识了一些字了,自己也跟着读。全家人一起读书的时候,我觉得特别愉快。
我现在养成了爱读书的好习惯。通过读书,我知道了很多课外的东西。我喜欢读书。
谢谢大家!
和读书的演讲稿 篇5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当我们对这个世界懵懂无知时,是读书改变了我们。当我们无法完全了解这个世界时,不妨毫无目的地读书,读书多了,容颜自会改变。许多时候,人们以为自己看过的书籍都成为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它仍是存在的,在气质里,在生活里,在所有的事情里。
读书,可以丰富自己的内涵。若非是“读书破万卷”,王勃怎会在宴会上即兴写下《滕王阁序》,写下“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千古名句。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有了满腹经纶,才能写出令人拍案叫绝的好文章。
“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他是御前侍卫,相国公子。可当他在小院中拾得翠翘,却“何恨不能言”只能叹一声“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他向往平淡与朴实,然而这愿望在世人眼中便如那细雨,只是无声而已矣,这些都是从读书中得到的。
数百年来,朝代更替,社会变迁,曹雪芹的旷世之作《红楼梦》却从未被人超越。他看到了盛世,也看到了衰败,写出了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性格。《红楼梦》一书,处处莺莺燕燕,各有千秋,而这又是一部奇特的小说,我总觉得他透露的生命现象,即便在今天,也是一个梦想,这也是从读书中得到的。
读书所带给我的感觉,仿佛雨过天晴,太阳透过云霞,忽然透出万丈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