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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障方案

2025/09/22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农村医疗保障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 篇1

为做好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根据《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暂行)》和《江西省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遵循党委号召、政府组织、农村自愿参加、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方针,体现“谁出钱,谁受益”的宗旨,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地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障农民基本医疗,实现新农合覆盖我乡绝大多数农民的目标,不断提高全县农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乡有95%以上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确保年参合率达100%,住院统筹基金使用率达80%以上,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化程度的抗风险能力,达到减轻农民就医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三、方法与步骤

整个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月25日前)

(一)制定全乡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并下文实施。

(二)做好年全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总结和20xx年全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三)召开20xx年全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大会,全面部署安排我乡20xx年的新农合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与收缴农民参合费(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月25日)

(一)按照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整体要求,全乡广泛开展宣传与发动工作。

1、各村组织开好“三个会”:村级两委工作会、村小组长会以及村小组为单位的农户户主会,层层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做好宣传骨干的培训。实行乡、村干部宣传发动驻村入户包干责任制。

2、对村卫生所及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广泛开展“六个一”宣传活动:

①组织一部宣传车深入圩镇、村组巡回宣传;

②乡广播电视站要开办一个专题栏目,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报道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

③发放一份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单

④印发一份典型补偿事例宣传单;

⑤各村委会每半月出一期宣传栏;

⑥每一个村小组书写1条以上永久性标语。

4、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部门和单位,上级驻我乡人员深入农户家中,做好新农合宣传动员工作。

(二)收缴农民参合费

1、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参合费20元,农民个人缴交参合费的截止日期为20xx年1月25日,国家、省、市、县级财政对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交费截止日的参合人数为准每人每年补助80元。

2、收缴农民参合费以村委会为单位,按户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农合收款收据,注明缴费人员姓名,同时在参合人员登记表上登记,并将缴费情况在其《新农合证》上记录,收款收据粘贴在《新农合证》的第6页处以备核查。

3、各村所收参合费必须每日及时缴存乡财政所结算专户。乡财政所必须在20xx年1月25日下午5时前将本乡的农民参合费全部缴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财政专户”,不得留有余额。

4、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本人的参合费由乡民政所在20xx年1月25日前将本乡上述对象的参合费缴存乡财政所结算专户,并将名单及时交乡农医所。

5、领取了计生“一卡通”的农村一女户家庭和已扎二女户家庭的主要成员的参合费,按照于都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计生“一卡通”农村持证家庭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优惠政策的通知》(于人口计生领字[]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乡政府适时组织督查组织对各村开展新农合宣传发动与参合费的收缴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1月1日起)

根据《于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的要求组织实施。

1、继续收缴农民参合费至1月25日止,同时继续做好宣传工作。

2、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名单。

3、开始对20xx年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进行报帐。

4、乡农医所将参合人员名单录入计算机管理并将《参合人员登记表》交一份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5、各个村委会和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立固定公示栏,对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报账情况每月定期公示,让广大农民知情和监督。

在实施过程中,我乡将配合县政府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及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定期不定期组织调查、检查,及时掌握新农合工作运行开展情况,确保我乡新农合工作正常有序运行。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10月)

20xx年10月,根据《于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新农合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材料送交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汇总。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及有关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这一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按要求建设好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配备好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切实负责好乡新农合的具体工作。至20xx年1月25日,要确保农民参合率达到100%,新农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教育,强化宣传。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新农合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乡农医所、各村委会、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情况的公示工作,让社会和广大参合农民知情和参与监督。

4、规范服务,加强监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管理,加大投入,改善医疗条件,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乡农医所要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执行有关医疗服务规章制度情况加强监督和考核,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

5、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乡农医所要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不断完善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审批、使用、医疗费用报销补偿等各个环节的运行方式和方法,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6、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一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即从20xx年10月26日起,每周一、周四下午五时前由财政所依据各村实际进帐额填写进度表报乡农医所,并在全乡通报。

二是实行每两周调度制。在收缴参合费期间,实行每两周一调度,第一次调度时间为11月6日,以后每隔一周以星期四下午五时的数字为准进行排位,进度排位后两位的村书记、主任要分别向乡主要领导作出情况说明。

三是实行一票否决制。此项工作纳入村级年终考核重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在11月30日前参合费收缴进度没有达到50%,三月25日前进度没有达到100%的村年终考评不得评先评优;对参合率在三月25日前达到100%的村,依照完成时间的先后排序(以银行进帐单为准、参合登记表及台帐)取前三名分别给予奖励,对相关个人建议上级优先提拔重用。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宣传“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和成效,按照《xx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x卫办医政发明电[20xx]35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年来,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宣传改善医疗服务方面有创新举措、优秀事迹,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助推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更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二)召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座谈会。

(三)深入宣传医院的新举措、优秀事迹等。

1、院外宣传活动

按市卫计委统一部署,联系本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积极向市广播电视中心《健康生活》栏目、湄洲日报《卫生周刊》、市人民广播电台《人口与家庭》栏目、市卫计委站等媒体进行投稿宣传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

2、院内宣传活动

通过医院网站、院报、微信、志愿者服务、会议等媒介宣传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的'最新进展。

(四)结合“改善医疗服务”主题,推出推选活动。

1、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科室、岗位、个人)创建活动。

2、推进“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项目评选。

(五)结合“改善医疗服务”主题,推出征集活动。

1、面向各科室征集以改善医疗服务为主题的各类文章,各科室每个月向院办投稿不能少于一篇,择优在院报及医院网站发表。

2、面向医护人员征集有关“改善医疗服务”内容的.摄影作品。由工会牵头举办改善医疗服务主题摄影展,评选优秀作品在院区展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各科室在12月25日之前启动本科室“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召开动员会,将宣传工作落实下去。各科室要动员全体医务人员,从我做起,从日常工作的点滴做起,从现在作起,形成一个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推广典型,示范先行。

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科室、岗位、个人)创建活动,由医务部、护理部牵头开展以“改善医疗服务”为主题的优质服务示范岗位和个人;由党办牵头面向全院征集改善医疗服务的创新亮点和举措,择优遴选推广开展;结合“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各种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先行,在全院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向大众展示我院以病人为中心的良好行业形象。

(三)及时汇总,报送信息。

各科室要及时汇总“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中有关视频、图片、文字,并将改善医疗服务落实情况和典型材料于每月月底前上报办公室,将择优向市卫计委上报。医院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情况将列为改善医疗服务督查重点(对在国家、省、市、县媒体上宣传赋予不同的权重),纳入医院评价内容。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 篇3

为做好我街道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为“新农合” )筹资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提高新农合参合率,确保新农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20xx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全街道农民参合率达98%以上,贫困户、五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参合率达100%。

二、筹资对象

凡属我街道农业户口的农村常住居民(以下简称“农民”),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凡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以及非本地户口人员,不得参加新农合。全街道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可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禁止重复参合。

三、筹资标准

20xx年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下简称“参合 农民” )缴费标准为每人缴费20元(以家庭为单位缴纳) ,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为每人补助80元,筹资共计100元/人/年。

四、筹资时间

从筹资动员会之日起,实行边宣传发动,边收缴筹集资金的办法,11月20目前全面完成筹资工作任务(个村以下达的任务数为准),12月10日前完成参合农户信息录入工作。

五、筹资渠道

(一)农民个人缴费: 20xx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20元,各村以户为单位收缴现金。参合资金缴纳后,经办机构或经办人必须登记造册、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所收资金统一通过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财政所缴入区财政基金专户。

(二)贫困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名单由区民政局统一提供,其个人应缴资金由区民政局划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残疾人名单由区残联统一提供给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其个人应缴资金由区残联划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出资帮助本村部分或全部村民缴纳参合费用,但不得以垫资的名义事后再向参合农民收取参合资金。

(四)社会各界、工商企业及社会人士可以资助农户参加合作医疗,代缴参合费用。

六、实施步骤

筹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11月9日至11月15日)。

街道分别召开“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xx年“新 农合”筹资工作,印发宣传资料,培训经办人员,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农合”政策。对在外务工的农民,各村(居)要通过多种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做到合作医疗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集中筹资及登记造册(11月16日至11月30日)。

街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参合农民基金筹集工作,组织以村(居)委会干部为主,驻村干部负责,以家庭为单位填写参合登记表,收缴个人应缴费用,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收据上应注明参合农户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姓名) ,并及时将资金上缴至街道财政所,街道财政所统一上缴到区财政基金账户。在筹资过程中,要做到填写登记表和收缴参合资金同步进行,集中汇总,务必将参合农民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有关内容登记准确。集中筹资截止时间为20xx年11月30日。

第三阶段:信息录入和填证发证( 12月1日至12月10日)。

街道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将已登记注册的参合农民有关数据资料录入微机,并将有关数据资料反馈到各村(居)委会复核,确认相关登记内容无误后,将参合人数及录入资料有关情况汇总,以书面形式并加盖街道公章后报区合管办。街道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展开新参合户的填证工作,组织各村做好合作医疗证发放工作(原有合作医疗证的农户不重新发证)。在发放新参合户合作医疗证时,要认真细致地对参合人数、参合人员基本情况等进行复查,对姓名有误和漏录的,街道合管办要及时予以修正和补录。根据上级要求,在20xx年12月20日前,将合作医疗证准确无误地发放到新参合户手中。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新农合”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 项重要的惠农政策,街道已将新农合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这次筹资工作将是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要充分认识推进 “新农合”工作的重要性,把“新农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部、村委“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落实。街道包点干部包干村、村干部包干联组、组长和党员包干联户,并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20xx年度新农合工作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各村采取多种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并将20xx年本辖区参合农民补助情况公示到村(居)、组。各村(居)、组要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张贴公告,设立宣传橱窗,分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采取政策宣传和真实事例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和阶段性工作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合。

(三)明确职责。街道各大办公室要大力支持各村开展“新农合”筹资工作,发动本办公室干部职工做好农村亲属的思想工作,动员他们带头参合,卫生院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街道、村两级医疗机构,协助所在工作区、村开展好筹资工作。财政所要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及时将参合农民配套资金足额划拨到“新农合”基金专用账户,并做好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预算、拨付、管理工作,及时提供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缴费专用票据”协助做好参合农民的`基金收缴工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缴进行监督。

纪检、审计部门要做好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民政办公室负责落实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农村优抚对象,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个人筹资费用,确保这一群体人员的参合率达100%。街道合管办负责宣传资料的设计、制作、发放,并对各村筹资参合、信息管理、制证发证工作给予指导,认真做好参合农民的基金收缴工作。

(四)严格奖惩。街道将“新农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领导重视、操作规范、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办公室、工作区、村予以通报表彰;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办公室、工作区、村给予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督查审计办法兑现。对在筹资过程中违规操作、未征得农民同意强行代扣垫资或挪用“新农合”基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20xx年12月11日至20日)。由街道督查办公室、街道合管办按照区“新农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新农合”筹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考核验收。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 篇4

一、宣传日活动的主题

根据《药品治理法》、《广告法》和《药品治理法实施条例》赋予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的工作职能,确定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尽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二、宣传日活动的意义

举办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

一是通过向公众宣传识别真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正确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受虚假广告的误导;

二是能够发挥社会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监视气力,使违法虚假发布的广告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

三是以新闻媒体报道宣传日活动和宣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视治理工作为契机,引导新闻媒体规范其广告发布行为,讲诚信、树正气,不再给违法虚假广告提供发布的载体。

三、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日活动的开展范围。

20xx年10月15日,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展“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尽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

各市在城区内至少设立两个宣传点,散发宣传单页,咨询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题目;县至少设立一个宣传点。各地应当将宣传海报分发到当地的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充分利用药店和医疗机构直接面对消费者和分布广泛的特点,将宣传日活动引向深进、扩大的成效。

所有会场都必须同一标识“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尽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主题语, 并设立必要的`宣传展板。

(二)宣传日活动的组织安排。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成立由主管局长负责,药品市场监视处、食品安全处参加的组织机构,负责全省广告宣传日活动的统筹安排、宣传材料印发、新闻宣传等具体实施工作,省局将尽快将宣传单页和宣传海报分发给各市局;各级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应当由一名局领导负责,设立组织机构做好宣传日活动的`贯彻实施工作。省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的负责同道将参加省会城市所在地的宣传活动,并向公众进行宣传。长沙、湘潭应邀请相关新闻单位参加。

(三)宣传日活动的日程安排。

10月15日上午10时,宣传日活动在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始,向公众散发宣传单页,解答公众的咨询,活动至下午三点左右结束。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分应当在宣传日活动开始之前将宣传海报分发给当地的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以保证宣传日活动确当天,在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的醒目位置张贴了宣传海报。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 篇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因病致困、因病返贫”的问题。为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户籍在我区的所有农业人员(包括在校学生)以及征地农转非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者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在我区的城镇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者也可以参加。

二、筹资标准

筹资标准为每年人均筹资xx元,即个人缴费xx元,区、镇乡(街道)两级财政各按应参保人口总数分别给予每人每年x元和x元的补助,其中区财政x元包括省、市补助。个人缴费以年度为单位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收缴后,统一交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财政专户,全年费用一次缴清。区和各镇乡、街道要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均应在规定的缴费截止日(20xx年xx月xx日)前缴纳费用,中途不可办理补、退缴手续。

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应缴款由区财政全额承担,低保对象个人应缴款由区民政部门补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放弃二胎生育的家庭(父母及子女共3人)个人应缴款年人均x元仍由区财政承担,新增部分(即年人均x元)由其个人自行负担。

三、报销范围和比例

(一)可报销范围

纳入可报销范围的费用为100的中西药费(丙类药除外)、手术费、治疗费和50的化验费、检查费、放射费(肿瘤病人放射治疗享受特殊病种待遇的除外)、材料费。

(二)门诊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为200元。在镇乡、街道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超过起付线后20,在区属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超过起付线后10。门诊可报销的基本定点医疗机构为各区属医院、镇乡(街道)卫生院和经区卫生局审核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民营医院中的xx骨科医院、星都门诊部、xx农村卫生协会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崇贤镇沾桥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同仁门诊部。省、市定点医院的门诊(特殊病种除外)均不予报销。

(三)住院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起付线标准为500元。超过起付线后,住院医疗费用采用分段按比例计算的办法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各段报销比例如下:

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部分,报销50;

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部分,报销60;

2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0;

恶性肿瘤、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等7个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费用视同住院,参照住院待遇报销。

凡在省、市级医院就诊的,其实际报销金额分别下浮20和15,省外医院下浮50。

四、报销封顶额及大病特困二次补偿封顶额

参保者每一结算年度医药费报销,门诊、住院、特殊病种门诊三项全年累计报销封顶额为60000元。

继续实行大病特困二次补偿制度,当年超过报销封顶线以上的大病特困二次补偿封顶额为40000元。二次补偿需由病人家庭提出申请,所在村委和镇乡、街道出具特困证明,并经区农医办实地调查情况属实后,予以补偿。

低保家庭在取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自费比例超过一定数额标准的,还可获得区民政部门的社会医疗救助。

五、实施连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奖励制度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连续三年以上的人员,从第4年度起,其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报销封顶额增加1万元,即7万元。

六、定点医疗机构

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为:浙一医院、浙二医院、省人民医院、邵逸夫医院、省中医院、省妇保、省儿保、省肿瘤医院、省立同德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117医院、新华医院和杭州市一、市二、市三、市五、市六、市七、市中医院、市烧伤专科医院(笕桥医院)、xx医院分院,其中省中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117医院、市中医院、市二、市三、市五院已经实现住院信息化联网,可以直接刷卡报销。原定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周边区县定点医疗机构保持不变,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信息化联网,可以直接刷卡报销。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制度,切实规范和提高医疗服务行为。区卫生局、区农医办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