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老地方整理的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精选4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1
有朵盛开的云,缓缓划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的一面。
——题记
这本书是一本记叙性长篇小说,本文绕着主角刘十三,莺莺,程霜三人的经历为主题写下了一篇篇人生中的喜怒哀乐。作者以优柔却不失刚劲的笔调写下了一个坚强的刘十三故事情节婉转生动,引人入胜。
期中最让人记忆深刻的应该就是刘十三与小平头打架的那一章节了。想想,一个仗着自己有钱的挑衅者,一个无辜而背欺骗的被动者,在瓢泼大雨中撕打。一个瘦弱,一个健壮;一个斗志昂扬,一个穷追不舍。两人打的不相上下。
作者在每一章节的后面都有一个小型的过渡,有的伤感,有的开心。在字里行间表达出的浓浓情感,都是作者精心设计的。像小说最后一部程霜画的《一缕光》就应了前面章节的情节。
小说中有让人笑得地方,当然也有让人哭的地方。在王莺莺去世的那一章里,我确实留下了热泪,是被文中感情所影响的泪。
本篇小说最夺人眼球的地方是这三个人之间的亲情、友情、爱情。王莺莺对刘十三的.亲情粗暴又不失细腻,似乎很少表达出婆孙之间正常的亲情;程霜与刘十三的友情直爽、真挚,却让人反感;刘十三对程霜的爱情深沉却难以言表。
书的最后有一句话: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这是有深刻含义的。是刘十三说出来的,这句话可以对王莺莺说,也可以对刘十三认识的任何一个离开过他的人说。
这篇小说像那个云边的小卖部,出售人间哀和苦以及快乐和离别。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2
凌晨十二点,我把这本书看完,默默地再朋友圈发了一句话“偶尔入梦,万般美好”;早上八点,我又偷偷地把这条朋友圈设置成了私密,三十岁以后,开始学着把情感藏匿起来,不愿让别人发现。
故事:一个叫刘十三的男孩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为了离开小镇,努力读书,追寻远方与梦想。然而在城市里屡屡碰壁受挫,最后又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穎重逢。小镇生活平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山河与湖海,遗憾与归来。情节不跌宕起伏也不奋进励志,像极了我们自己的故事。根据推断,故事结束时,男主人公年龄在二十四岁左右,里面的挫折和经历其实对于我这类的三十岁的“中年人”而言,并没那么刻骨铭心。让我觉得“万般美好”的却是刘十三和外婆之间的故事,而恰好我也有。
12岁时,我去了离我家大概3公里的村子读初中,恰好我外婆家就在这个村子,妈妈担心我回家住宿不安全,就让我住在了外婆家,我的少年的美好时光全部发生在这里。
当时外公、外婆都将近80岁了,住在一个老院子里,夏天的泡桐密密麻麻遮蔽着天空,清晨的鸟叫,中午的.蝉呜,一簇风吹过沙沙作响的竹子,还养着几只鸡鸭和慵懒的山羊,我喜欢在院子里用外公的收音机听陈奕迅的“十年”。后来,妈妈考虑到他们年迈多病,尽量不让我去外婆家吃饭,但是外公、外婆每次做好吃的,还是要跑到我们学校通知我回家吃饭。花生、豌豆、蜜枣、葡萄干和大米一起在大锅里熬煮,我习惯的分担起烧火这份工作,灶台里劈柴噼里啪啦的燃烧着,烤得脸红扑扑的,我现在觉得我脸上那两块“高原红”就是当时留下来的。读后感·另外—个小锅,外公掌控,因为煎煎饼需要掌握火候,这种默契大概需要用一辈子来培养,猪油将混着鸡蛋、菜叶的面糊煎到两面金黄,整个厨房弥漫着饭莱的香味,人们说的“烟火气息”大概就是如此吧。粥与饼搭配着老坛子里春天腌制的香椿芽,再喝一口用竹叶煮的茶水。后来尝过的所有美味都不及记忆里的这个味道。
那时的天气预报并没有现在的精准,大家都比较畏惧突如其来的雨天,下雨就有可能意味着淋着雨回家。而我从未担心过,雨天,外婆总能准时将雨伞送到我的手里,窗户外喊着我的名字足以让我骄傲地飞奔出去。当时从学校到外婆家的那条路还没有铺上柏油,现在想想外婆迈着裹过的小脚,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何等的不易。
虽然不聪明,还好我坚持,我没有像同村的小伙伴一样过早的辍学出去打工,而是选择了去县城上高中。每次有机会回家也一定去外婆家看看,每次都要帮外婆往厨房里提一桶井水。高考那个暑假外婆生病,我将外婆送到了医院,不久她就离开了我们。去世时,我在学校填志愿,后来妈妈告诉我,外婆去世前还在念叨着我的名字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毕业,结婚,生了一双可爱的儿女,用了十年活成了现在的样子,匆忙而美好。现在子常常缠着我给他讲我小时候的故事,我把我的小时候描绘成了一本长长的童话书。
书中写到:刘十三的家在山间,院子开了一个小卖部,从窗户伸出手去,彷佛摸到云朵,尽管世间不易,但还是有啤酒和雪,我和你都在的一整天,一四季。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3
这是很文艺的一部小说,世事白云苍驹,围绕着刘十三、程霜、外婆等在云边镇的故事缓缓展开。刘十三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努力读书为了离开小镇,去远方的大城市追求梦想。但是世事不顺,在大城市屡屡碰壁受挫的刘十三还是坐着外婆的拖拉机回到了小镇,又与幼时的玩伴程霜相逢。在小镇的生活平静但背后又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
刘十三代表着的,是现实中的每一个普通但又不甘平凡的年轻人,离开家乡去大城市追寻新生活。满怀理想却四处碰壁,举步维艰但又不想回去。但正是因为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有普遍性,小镇生长的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地做题,但结果不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怒也好不甘也罢,最后只能接受这样的自己。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能够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很小的时候就没有父母,从小与外婆相依为命。然而,本该是温柔贤良的外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一个狡诈,贪财,爱赌博,毒舌的有趣的小老太太。但这也是这样,才使刘十三单调的.童年,有了与外婆“斗智斗勇”的趣味。他们表面看起来十分不合,其实,他们之间深厚的亲情根本坚不可摧。所以,这两个一毛不拔人才会在刘十三离开小镇的那一天,偷偷在隐蔽的地方给对方藏500。所以,王莺莺去世的时候,刘十三才会冒着生命危险,爬了七八个小时的雪山,只为挂一盏长明灯,能让外婆找到回来的路。
而程霜则最让我感到惋惜。她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啊,她的笑是那么的灿烂,她的生命是那么的坚韧,是她给了刘十三继续下去的勇气,刘十三也是她这短暂一生中唯一的一缕光。她是那么顽强的与病魔做抗争,打破只能活半年预言,那么希望抓住照亮她死寂生命的那束光。但就在两人终于互通心意,一切将恢复原样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程霜还是没能熬过最后一次手术,永远的离开了。曾经的誓言变成一纸荒唐,成为永久的遗憾。可我坚信,即使程霜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将会永远刻在刘十三的心中,伴随着他一直走下去。
虽然在小镇中也有犯罪,有死亡,但是但是大家对亲情、爱情和友情的坚守是最打动人心的部分,牛大田为了追求爱情,烧掉了自己的赌坊,只因为对方父母不同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开赌坊的人;当爱人面临毁容,选择了不离不弃,多美好啊,多让人感动啊。毛婷婷和毛志杰,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弟弟,可是弟弟丝毫不领情;人到40碰到了一个真心对待她的人,结婚也得不到弟弟的支持,但所幸对象对她很好。但是当弟弟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4
本文内容过多,文章过长。还请见谅。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的长篇小说,有希望,有悲伤,有欢笑,也有感动。后来了解到张嘉佳已经好久没有出过书了,我们不知道这些年她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一个这样平淡而富有吸引力的故事。程霜,刘十三,王莺莺……
《云边有个小卖部》不同于之前的作品偏向于城市男女的虐心爱情,这本书的笔触更偏向于乡村与亲情,爱情总是让年轻人遍体鳞伤,而亲情总会一次次地让我们的伤口愈合,可是我们大多数人却固执地认为,爱情更容易离我们而去……直到失去爱情,刘十三也没发现,他一直描绘的未来,其实是过去。我们大多数的年轻人都很普通,也很天真,以为有了爱的种子就可以长成参天大树,以为你幻想的未来就是对方想要的样子,等到失去的时候,你才会发现你所描绘的未来不过是建立在过去的回忆之上,而大多数的女孩子想看到一个摸得到看得清的未来。
当刘十三与牡丹还在一起的时候,每当吃早餐刘十三都会描绘未来生活的样子:早上下楼,掀起一笼热气腾腾的红糖馒头。如果牡丹不喜欢的话,他可以换成豆浆油条,白粥就着咸鸭蛋。
你所描绘的美好,对于某些人来说,不过是一个笑话。刘十三根本不知道牡丹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一切都是他的自作多情,而牡丹也早已心猿意马,傍上大款,随时踢开刘十三去过自己看得清摸得到的未来。或许,牡丹也爱着刘十三,但是牡丹更知道小平头虽然并不一定会给自己带来幸福,但是一定可以给自己带来体面的生活,而刘十三除了长得帅一点,没有钱也没有背景,一无所有,有的也就是他时常提起的云边镇小卖部。
其实,生活中也见到过刘十三与牡丹这样的爱情,可是我觉得我们都没有理由去责怪牡丹,牡丹的选择并没有错,因为这是她自己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
很多女孩爱一个没房没车的男孩,却不会选择跟他过一辈子,男孩没有错,女孩也没有错,只能说他们彼此没有遇见对的人。
对于刘十三来说,程霜就是那个对的人,那个不嫌弃他又懒又笨而且一无所有的女孩,在他人生低谷的时候,程霜总会出现给他以慰藉,牡丹抛弃刘十三,她陪着他失恋,外婆王莺莺离开人世,她陪着他伤心。
程霜说: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再让我们来看看王莺莺与刘十三的亲情如果这样能让王莺莺开心的'话,以后每年中秋,他还是回来好了。外婆走了,走在了又一个中秋的晚上,那碗桂花酒还飘着一丝香气。
在岁月面前,所有的永恒都失去了意义。最开始,我对王莺莺从小镇开着拖拉机,突然大老远地跑到刘十三住在城里的公寓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去城里找过外孙的刘十三为何突然来访(外婆深夜开着拖拉机问了很多人才找到了十三)
在外面求职的刘十三向来报喜不报忧,王莺莺肯定不知道他深陷失恋加失业的绝望之中,而特意来解救他,给他亲人的关怀,那么外婆究竟为何而来?
一直追寻梦想的刘十三,常常忽略家乡等待他回家过节的外婆王莺莺,高考后回家过得第一个中秋节,外婆几乎拿出了全部家当,火腿,腊肉,羊腿……他看到了王莺莺脸上幸福的笑容,就知道他中秋不在的这些年,外婆有多孤单,他决定以后每一个中秋都回来和外婆一起。熟不知这已经是最后一个中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