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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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法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设置岗位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5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双肩挑),专业技术岗位5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的100%。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个(九级)。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55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1、82%。
(1)正高级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共11个,其中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4个,七级岗位5个。
2、中级岗位共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45%。
其中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8个。
3、初级岗位1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2、73%。
其中十一级岗位9个,十二级岗位9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和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为0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任职者一般应具备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序,其中八级以上管理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七级、八级岗位任职者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九级岗位任职者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见各等级具体聘用条件。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丹徒区中小学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丹徒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两类岗位共15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性、奖励性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进行解读。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由个人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置,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区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20xx年7月1日—20xx年11月30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行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的荣誉获得时间以20xx年11月30日为界。
6、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7、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1、12月12日——14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
2、12月15日——17日: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施方案的意见,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3、12月18日——19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4、12月20日——28日:完成教职工岗位设置后续工作,经教育局初审后报人社局审核备案。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实际情况,经过我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上级审核批准的我校岗位设置标准,设置岗位总量225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223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9.11%。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2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9.11%。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名称为副科级,等级为九级,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44%。单位领导岗位正职1个,名称是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岗位8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37.67%。其中:五级岗位xx个,占高级岗位总数19.04%;六级岗位为33个,占高级岗位总数39.28%;七级岗位35个,占高级岗位总数41.66%;。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8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39.73%。其中:八级岗位26个,占中级岗位总数29.21%;九级岗位35个,占中级岗位总数39.33%;十级岗位28个,占中级岗位总数33.33%。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5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22.42%。其中:十一级岗位25个,占初级岗位总数50%;十二级岗位25个,占初级岗位总数50%。
4.十三级岗位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44%。其中:高级工1个。
四、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九级管理岗位职责:
(1)履行学校法人代表职责,全面负责学校行政管理、人事、教育、教学、思想政治、总务后勤等工作;
(2)主动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创造性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指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五、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
(一)五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3.应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六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六级岗位3年及以上;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二)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高级教师七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七级岗位3年及以上;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三)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
3.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取得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
4.符合高级教师资格条件,非教师系列符合相应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四)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一级教师九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系列职称受聘九级岗位满2年及以上;
4.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五)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十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系列职称受聘十级岗位满2年及以上。
4.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六)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3.符合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中级任职条件。
(七)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明显;
2.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
3.应在中小学二级教师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2年及以上。
4.符合初级职称任职条件,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初级任职条件。
(八)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效果;
2.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
六、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七、岗位聘用:
(一)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上级部门已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等事项确定岗位数;
2.申请应聘:根据岗位情况,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印证考核材料;
3.资格审核: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应聘人员岗位与等级,并报领导小组研究;
5.研究决定:召开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结果: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至上报前一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实名到考核领导小组举报,并提供相应证据,考核领导小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聘用及上报: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相关材料上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验收认定。
(二)聘用办法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各类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参加专业职务聘任。
2.学校对教职工进行考评,按照现岗位等级由高到低逐级进行聘任。
3.坚持六优先:职龄优先,教龄优先,工龄优先,管理优先,教学优先,课时工作量优先。
4.聘任顺序:职龄=>教龄=>职岗相同=>职岗不同。如按照聘任顺序仍无法确定名次,由考核领导小组表决决定名次。
(1)职岗相同聘任顺序:管理(校级=>中层=>年级组长=>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网络管理员=>辅导员)=>课时/标准课时=>教学实绩=>工作量=>教学成绩=>非教师系列职称=>工作量=>工作成绩。
(2)职岗不同:工作量=>工作成绩=>年龄。
备注:
工作岗位、管理、课时及工作量聘期前所在年度为依据;教学成绩以聘期前所在年度的寒假、小高考、暑假教学成绩为依据。音体美信等无统一考试成绩的学科,如无法确定成绩,且只有1人和文化科老师一起竞聘,取文化科得分最高成绩70%计算成绩,如有2人及以上参与竞聘,由考评小组投票后排名,按按文化科积分办法计算成绩。
(2)教学实绩考核,按照职称评定的教学实绩考核条例相关条款进行。
(3)管理、课时、工作量、教学成绩等由相关职能科室、年级部提供。
(4)职龄、教龄相同,在我校工作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与晋档:
(1)受到学校和上级处理期间;
(2)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3)其他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6.几点说明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长期病假、事假等不在岗人员岗位聘任不能进档只能聘任相应级别最低级;特殊病例(如癌症、瘫痪等)除外。
(2)距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优先晋挡。
八、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岗位设置工作,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评审小组及岗位设置实施工作仲裁调解小组。
(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工作的实施。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评审小组
负责材料收集、汇总、上报、迎验以及材料审核及考评工作。
组长:xx
成员:xx
(三)仲裁调解工作小组
负责监察及纠纷调解工作。
组长:xx
成员:xx
九、实施步骤
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3月15日—3月21日宣传发动,数据收集上报,制定实施方案
(二)20xx年3月22日—3月24日组织实施岗位聘任,公示聘任结果,聘任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批相关部门、迎验。
本方案解释权归海东县第二中学。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天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核准天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和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xx]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实现员工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各类人员都是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的用人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院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应纳入此次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暂不纳入本方案进行管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院各类各级岗位申报人员的职级进行审定和聘用,对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仲裁。
组长:何正在
副组长:邓云特
成员:徐必生陈杰涂乐新陈友平王春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科,程立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阳丽平张琴熊建华陈彩凤吴柏茂汪曙红李熊刚徐会荣杨萍赵燕平王筱红谢爱明严姣娥董世海程天明金勇曹阳梁南芳陈伯勋白安宁杨少俊陈国祥
四、岗位计划、岗位认定及结构比例
一)岗位设置计划
我院岗位设置是按市编办下达的总编制1172人进行设岗(实有正式职工804),市人社局审批核准岗位数如下:
1、管理岗位20人(含双肩挑7人):包括七级1人,八级6人,九级13人;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22人,五级岗位17人,六级岗位35人,七级岗位35人,八级岗位98人,九级岗位131人,十级岗位98人,十一级岗位328人,十二级岗位327人,总计1091人;
3、工勤技能岗位61人,包括二级3人,三级11人,四级24人,五级23人。
二)岗位认定及分级
1、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院对应的管理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七至九级职员岗位,即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对聘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同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双肩挑”),原则上控制在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我院核定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七级。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卫生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专业技术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八至十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目前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四级。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的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以及普通工。
三)岗位结构比率
1、各类岗位结构比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术岗位分别占1、7%、93、1%和5、2%。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之间结构比;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总结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岗位各级岗位结构比: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占5%、18%、39%和38%。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医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都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术;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必须是按医院干部人事制度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党委行文任用或院长聘任,认定为管理岗位的。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1)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参照现行专业技术任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四级岗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2)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首次竞聘可在七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获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3)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②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③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任副高级职称十年以上。
⑤临床一线正职科主任,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⑥职能科正职,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比例范围内聘用为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不受年限限制;
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实行全市统一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人选由各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批。
(4)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5)八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六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满十二年;
(6)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中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三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三年,任现职以来在正规杂志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③任中级职称满八年;
(7)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8)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9)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和专科学历人员可直接定为十二级;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首次设岗,工勤技能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六、岗位等级认定调控办法
1、凡20xx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干部任职文件的在编在岗人员,根据现聘职务和职级,按本方案参加医院首次岗位申报和认定。
2、人社局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等级岗位。
3、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按计划择优聘用到新晋升职务相应岗位类别最低等级岗位。
4、停薪留职和内退人员因不在岗,根据在岗前职称任职情况执行相应岗位等级,不参加高一级职务竞聘。
5、在人社局审批的岗位指数内,符合相应岗位级别“直选任职条件”的,由医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直接考核认定;认定或申报进入同一等级岗位人数超过该等级相应岗位核定指数的,则根据《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岗位设置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根据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定级;因自然减员或人员调出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办法每年度集中申报并择优填补空缺岗位。
6、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
7、岗位认定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基础指标占40分,专业水平能力占35分(行管后勤45分),科研教学占20分(行管后勤10分),文明创建(奖励)占5分。
8、20xx年7月1日后至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比照本方案进行申报定级(不占岗位计划指标),并按规定程序和原则重新申报并核定退休费用。
9、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如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方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
七、聘用管理办法
1、因工作需要、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变化等原因导致岗位或职级变化,可不受原聘期限制。岗位或职级变化应重新签订相应岗位聘用合同,并从次月起兑现相应待遇。
2、聘期内经同意脱产参加培训或进修的人员,其工作内容、合同期限以及其它约定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补充协议和聘用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3、岗位设置实行岗位级别“能上能下”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三年重新申报认定一次,按各职称系列计划指标择扰聘用。
八、岗位竞聘一票否决条款
凡在医疗安全、护理安全、医德医风、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计划生育、院内感染等方面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责任人,将降级聘用;出现违反国家纪政纪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若情形严重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将降级聘用。
九、岗位设置实施程序
1、组织学习,公布岗位
召开动员大会,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岗位设置有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稳步推进。
2、申请应聘,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应聘岗位申请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科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结果,签约上岗
公示聘用结果,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复议。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聘用结果聘用入岗,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从次月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十、时间安排
20xx年2月20日前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月28日之前完成个人岗位申请及竞聘;3月10日前将聘用结果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签证;3月20日前所有材料申请市人社局认定后,办理工资待遇审批手续。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4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法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设置岗位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64个,专业技术岗位64个。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6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的100%。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64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69%。
副高级岗位3个,其中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位12个,十级岗位11个。
3.初级岗位2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31%。
其中十一级岗位14个,十二级岗位15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
教师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
六、八、九、十一等级专技岗位的基本要求:
1.六级岗位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资质。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在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聘任在教师七级岗位满3年。
2.八级岗位:
(1)学历: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否则不得聘为八级岗位。
(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3)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4)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5)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九级岗位: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聘任在教师十级岗位2年以上。
4.十一级岗位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为人师表。
(3)任职期间胜任并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规定的课时量和工作量。
(4)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5)聘任在教师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与管理。
组长:z
成员:zz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z
成员:zz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丹徒区中小学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丹徒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7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职责任务、岗位工作标准、岗位聘用条件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首次岗位聘用须符合各类岗位基本聘用条件和聘用基本年限,对照晋级评分标准,以分值高低排序确定。
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性、奖励性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进行解读。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由个人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教职工的材料进行鉴定,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再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学校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置,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如下说明:
1.首次聘任中提供的材料均以20xx年11月30日为界。
2.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3.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1.12月12日——12月14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
2.12月14日——12月16日: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施方案的意见,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3.12月17日: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
4.12月18日-20日: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记载表》提交相应材料。
5.12月20日——元月5日:完成教职工聘用工作,经教育局初审后报人社局审核备案。
八、注意事项
(一)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依法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学校制定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校岗位聘用时,受聘人员须满足省市文件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教师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单位岗位实施方案的办法进行聘任,聘任结果报教育局备案。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具体岗位聘用程序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四)学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核准的结构比例。首次岗位设置时,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xxxx〕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xxxx〕137号)
(三)《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xxxx〕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4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3个(“双肩挑”13人),占岗位总量的8.9%;专业技术岗位131个,占岗位总量的89.7%,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1.4%。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3个,占岗位总量的8.9%。其中八级1个,九级1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44个(其中13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8.6%。
1.高级岗位23个(其中双肩挑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16%。其中五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21.7%;六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39.1%;七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39.1%。
2.中级岗位84个(其中双肩挑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3%。其中八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29.8%;九级岗位34个,占中级岗位的40.5%;十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29.7%。
3.初级岗位3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25.7%。其中十一级岗位18个,占初级岗位的48.6%;十二级岗位19个,占初级岗位的51.4%。
(三)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4%。其中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级和九级岗位,分别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且近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⑥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5个,六级9个,七级9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25个,九级34个,十级25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18个,十二级19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各类教学比赛和论文评比中获区级奖项至少各一项。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社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2年,获得市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聘任。其他教师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10年。
b.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5年,荣获区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2)自觉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2.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技术工四级和五级岗位。
(1)技术工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须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2)技术工五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七、岗位聘用
根据《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xxxx〕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具有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的,教龄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和教龄都相同的,有获得区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优先聘用;近五年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子翔;副组长:周茜、吴立新;办公室:戴立武、李造就;成员:林月、李公泉、黄剑华、胡巍、方丽君、黄影、董繁繁。
(二)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称职。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将作相应的调整,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xx小学
年 月 日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6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86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78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70%。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5%。其中:九级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
(1)正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其中: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1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5%。其中:五级岗位4个,六级岗位8个,七级岗位7个。
2、中级岗位4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其中: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7个,十级岗位13个。
3、初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9%。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7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65%。其中:技术工三级2个,技术工四级1个,普通工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滨海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意见》(滨人社〔20xx〕86号,滨教人〔20xx〕62号)文件执行,具体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五、岗位聘用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xx〕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
2、教职工申请应聘;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按岗位要求,可采取考核过渡、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等方法,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公示;
7、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8、聘用合同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送县人社局鉴证。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可以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考核过渡、竞聘上岗、量化打积分、双向选择、考试等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择优聘用。)
六、实施步骤
1、20xx年9月10日——23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讨论、通过。
2、20xx年9月24日——10月8日:岗位考核、聘用、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3、20xx年10月9日——10日:完成各类岗位管理材料并上报教育局。
4、20xx年10月11日——30日:总结验收。
七、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制定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量化积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4、完成其它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