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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方案

2025/10/06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岗位设置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岗位设置方案 篇1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发〔20xx〕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制度。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构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框架。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xx相结合。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三)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是现行人事管理体制和现有人员中开展的人事管理机制创新与机制转换,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注意新旧政策的衔接,保证改革平稳过渡。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确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和人员聘用条件时,既要考虑岗位设置的基本比例标准,又要考虑历史传统和事业发展的实际,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工作,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

(五)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岗位设置、人员聘用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岗位设置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的保障。今年重点完成岗位设置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岗位管理、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分配激励、人员退出、监督管理等七大机制,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近期目标:20xx年11月中旬前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的比例达到100%,20xx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和首次人员聘用工作。

四、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1、凡是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核拨、核补和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

2、行政类事业单位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其他事业单位按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4、各镇(街道)属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范围。

(二)人员范围

1、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经过市人力资源局按照有关政策批准进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均纳入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东莞市干部管理权限重新修订及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xx〕9号文)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内容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开展和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岗位设置工作。岗位设置是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兑现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各单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情况,设置本单位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岗位基本条件,形成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按程序核准后组织实施。

1、岗位总量控制。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核定岗位总量的基础,岗位总量的控制标准,在市机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行政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岗位总量,必须按核定的编制总数确定。其他事业单位(财政核补和经费自筹的单位)岗位总量,若现有人员超过编制总数的,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确定的岗位总量不作为增加编制和财政拨款的依据。

2、岗位类别设置和结构比例。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在不同的事业单位是不同的,由市人力资源局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控制标准确定。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数量,根据市机编办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3、岗位最高等级。管理岗位根据我市实际,分为6个等级(东莞理工学院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五至十级管理岗位。最高等级按照市机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最高等级一般定为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按照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由高至低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技术工一级岗位按照全省总体控制标准,由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确定。具体三类岗位等级设置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4、岗位任职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按《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岗位设置的原则、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5、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各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的主体,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按照按需设岗、科学合理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经上级核准。岗位设置程序按《实施意见》第37条规定执行。

6、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与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镇(街道)人事办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特设岗位的设置。特设岗位属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急需聘用的特殊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时,原则上暂不设置特设岗位,待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入轨后,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申请设置。在此期间,如单位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则按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8、岗位总量等的集中调控。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后,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需对行业内各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进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实施。

(二)人员聘用工作。人员聘用制度是区别于机关公务员制度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标志,是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推行人员聘用制度遵循先易后难,稳步实施,逐步到位。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列入本次实施范围的所有事业单位和人员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健全和完善聘期考核、解聘辞聘、聘用监督等制度。

2、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原则。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应使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已经超出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不要突击聘用,要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等情况,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等级和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用人员,逐年逐步到位。首次开展岗位聘用,可以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3、做好新旧聘用政策的衔接。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并处理好新旧聘用合同在有关内容上的衔接,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4、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首次岗位聘用。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下列方法确定:从事管理工作的,按其现聘管理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有博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位,有硕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1级岗位,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大专和中专毕业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3级岗位。

5、现聘任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人身份人员的岗位聘用。凡符合相应职务(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任职(聘用)程序,且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级的,可直接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6、“双肩挑”问题。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则按照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是否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是否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是否确实按要求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等“四个原则条件”把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认定和工资待遇。各事业单位实施方案经核准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逐级签订的方式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与其签订,副职领导和中层正职由单位正职与其签订,中层副职、一般人员可由副职领导(或中层正职)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国办发〔20xx〕35号和国人部发〔20xx〕61号、〔20xx〕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市人力资源局认定。完成认定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于认定时间的下月开始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8、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符合特殊情形规定的,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按规定免公开招聘人员,同样实行岗位聘用制。

六、组织实施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从现在起全面启动,20xx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制定方案(从现在起至20xx年6月下旬)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政策文件,把有关政策宣传到全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要积极开展调研,切实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分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各事业单位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或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报市人力资源局。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上旬至20xx年11月中旬)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2、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岗位条件等。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原则上要求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

3、组织岗位聘用。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岗位聘用程序,组织岗位聘用工作,确保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4、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结果认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填写相关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行业单位较多的系统(如卫生、教育、文化),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2-3个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试点,7月底完成,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以实现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加快进度。

(三)检查验收(20xx年11月下旬至20xx年12月中旬)

各事业单位对照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对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进行自查,主要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重点是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规范性要求,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是否明确具体,岗位等级是否按程序经过认定,是否按认定的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人员对象是否为原正式在册人员,进人手续是否规范。在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局将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市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是一项影响深远、艰巨复杂的重大改革,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大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组长由市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局,主要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分工1名领导负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情况通报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结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局是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宏观调控,做好指导、协调、审核、监督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不足,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和省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好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好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按照省的部署,抓住重点,逐步推进。今年着力抓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首次人员聘用工作、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以及社会保障等制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很重要,环环相扣。各单位要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特别要抓紧、抓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说明书和组织岗位聘用等环节。遵循“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先易后难,不断完善。

(四)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在摸清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现状、人员结构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和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积极稳妥、承认现实的原则,先建制、入轨运行,首次聘用不对现有人员结构进行调整,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逐步到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妥善研究处理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及时纠正违规xx行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顺利推进。

岗位设置方案 篇2

为全面落实国家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x人发[XX年]9号)、《xx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最高职务档次设置方案》(xx通[]38号)和《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同等级结构比例暂行方案的通知》(黔人通[XX年]2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体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遵循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1、主要职责和任务

(1)乡镇卫生院按本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承担相应任务。

(2)做好日常门诊、住院病人的医疗服务和康复工作,应用西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防病治病,参加抢险救灾急救等卫生工作,参与医疗卫生科技活动和收集有关资料。

(3)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推行计划免疫,开展食品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技术指导和职业病防治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4)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工作,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

(5)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村卫生室和个体医的管理和技术监督指导工作,推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有计划地选送培训乡村卫生人员,逐步实行各种形式的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

2、卫生院单位规格注册资金xx万元、全民所以制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单位。编制员额5人,其中:单位领导正职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疾病预防控制1名,妇幼保健1名、医疗卫生人员2名)。

(二)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3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单位领导正职兼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总数3人(初级3人,聘用3人)

四、岗位设置

(一)内设机构及名称

根据xx县编办下达的《关于我县事业单位定编的通知》(1988)xx字第0xx号文件,平庄卫生院编制数5人,领导职数1名(含兼管理职责、按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管理的.1个),单位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预防保健科、医技科、药剂科、医疗科。

(二)岗位类别

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管理岗位不低于25%、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70%,工勤技能岗位不低于5%的规定要求,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共5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含兼管理职责、按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管理的1个),占20%;专业技术岗位4个,占80%(卫生院专业技术主体系列是防疫妇幼保健科,主体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人,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50%,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分别是医疗科、医技科、药剂科,岗位设置数为2人,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50%)。

(三)岗位等级设置

1、单位领导管理岗位1个(兼管理职责、按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管理的1个),其中:卫生院院长1个。

2、专业技术岗位4个,其中:中级岗1个,初级岗3个。

(四)岗位职责说明书

岗位职责说明书详见附件3。

五、岗位聘用

1、单位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竟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专业技术中、初各层级岗位以及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按照省、州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由单位组织聘用;管理岗位八级以上职员的聘用工作。

3、聘用的基本程序为: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个人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同等评议,组织考核,聘用公示,公布聘用决定,签订聘用合同等。

4、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两类岗位上任职。根据单位管理工作特点,确因工作需要同时任职的,按照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明确具体岗位名称、岗位管理职责和任职的专业技术水平条件要求,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批准确定。对经批准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任职的人员,按其执行的岗位工资系列,占相应的岗位职数。

5、新受聘的职工在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宁府办公室《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宁德市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与考聘分开实施意见(试行)》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任。

六、岗位补充

单位岗位因聘用人员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影响工作时,须通过主管部门向人事部门申报人员补充计划,按《黔东南州事业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州人发10号)办理。

七、薪酬待遇

(一)薪酬构成

薪酬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指从XX年7月1日起实行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各层级岗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45号)文件执行;绩效工资包括:

等。

(二)绩效工资

根据国家关于绩效工资有关政策,将单位各种津贴补贴对应各类岗位的不同等级,设置绩效工资分配系数。绩效工资的40%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60%部分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发放。

八、岗位管理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聘用合同管理体、岗位考核、人事争议等管理按照《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聘用制度的意见》(xx办发[]73号)及《xx州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实施聘用暂行办法》(州府办发17号)等到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单位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岗位设置需做调整的,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凡经调整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须经本单位职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州人事局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九、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且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管理岗位兼卫生院管理职责、按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管理,管理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有下定的工作经验或有较强的业务实践技能,能胜任和履行助理级岗位职责。

2、专业技术岗位:具备省、州规定各层级(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结合工作实际,各岗位各级别在聘任时还应具有本岗位说明书所应具备的条件。

岗位设置方案 篇3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岗位设置

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16个,包括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1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 1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7%;辅系列岗位为经济师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八级,岗位设置数为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3%。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个,即七级(正科级)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5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

副高级岗位4个,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7%。

其中八级岗位2个(非主系列1个),九级岗位3个(非主系列1个),十级岗位2个。

3.初级岗位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

其中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2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略。

(二)专业技术岗位

详见镇江市徐南中学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镇江市市属学校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镇江市市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三类岗位共18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专家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岗,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做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入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的荣誉获得时间以20xx年7月31日为界。

7.20xx-2015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8.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一)根据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岗位聘用条件,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8月中旬完成。

(二)充分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8月底之前完成。

(三)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实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单位完成岗位聘用后,按规定经教育局初审后报人社局审核备案。9月中旬完成。

岗位设置方案 篇4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10〕28号、《关于印发〈常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人社〔2010〕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我校编制总数为 203人,实有236人,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经常熟市教育局审核,各岗位设置数为:

(一)岗位总量

尚湖高级中学岗位总量203个,其中:管理岗位 3个,专业技术岗位 197个,工勤技能岗位 3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 97%;管理岗为岗位总量的1.5%、工勤技能岗为岗位总量的 1.5%。

四、各类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胜任岗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学历,年度考核均合格;

4.身心健康、团结合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

根据苏教人师〔2010〕11号文件精神,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苏州市教育局制定。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考核合格后聘任。教师六、八、九、十一级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具体见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说明书。

(三)管理岗位聘用:“双肩挑”的校长、副校长其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

参照教师,但不占其他教师名额。

(四)工勤岗位聘用依据目前职务级别。

五、岗位首聘基本程序

1.组织学习传达。

2.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翁和弟

副组长: 钱建新、张治中、沈伟民

成 员:黄利平、马燮炎、周昇、金冬华、陆品芳、时卫忠、徐斌、金宝石、蒋美玉

3.制定方案。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岗位数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提交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形成《尚湖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公布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等。

5.个人申请应聘。应聘人员按照不同的应聘岗位级别,以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的形式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组织考核竞聘工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依次进入相应级别。

7.公示考核竞聘结果。公布首聘结果,校内公示。

8.上报竞聘结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和上报人员的相应级别。

9.签订聘用合同。待市人社局对竞聘结果批复后,根据市教育局通知,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统一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兑现岗位工资。

10.总结验收阶段。我校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我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竞聘及聘期内管理

1.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2.聘期结束或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应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自我总结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阶段聘任的依据。受聘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受聘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制定竞聘考核管理办法。每年暑假放假前,学校公布竞聘岗位计划,明确岗位职责要求、竞聘条件和操作办法等,假期实施竞聘,开学公示结果。

七、如有政策调整则根据新政策执行。

八、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岗位设置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xxxx〕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xxxx〕137号)

(三)《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xxxx〕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4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3个(“双肩挑”13人),占岗位总量的8.9%;专业技术岗位131个,占岗位总量的89.7%,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1.4%。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3个,占岗位总量的8.9%。其中八级1个,九级1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44个(其中13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8.6%。

1.高级岗位23个(其中双肩挑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16%。其中五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21.7%;六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39.1%;七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39.1%。

2.中级岗位84个(其中双肩挑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3%。其中八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29.8%;九级岗位34个,占中级岗位的40.5%;十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29.7%。

3.初级岗位3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25.7%。其中十一级岗位18个,占初级岗位的48.6%;十二级岗位19个,占初级岗位的51.4%。

(三)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4%。其中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级和九级岗位,分别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且近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⑥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5个,六级9个,七级9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25个,九级34个,十级25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18个,十二级19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各类教学比赛和论文评比中获区级奖项至少各一项。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社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2年,获得市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聘任。其他教师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10年。

b.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5年,荣获区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2)自觉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2.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技术工四级和五级岗位。

(1)技术工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须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2)技术工五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七、岗位聘用

根据《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xxxx〕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具有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的,教龄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和教龄都相同的,有获得区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优先聘用;近五年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子翔;副组长:周茜、吴立新;办公室:戴立武、李造就;成员:林月、李公泉、黄剑华、胡巍、方丽君、黄影、董繁繁。

(二)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称职。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将作相应的调整,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xx小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