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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2025/10/10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灾害应急演练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冰雪天气时我区城市道路防雪清雪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合理使用防雪清雪资源,明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城市防雪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各应急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迅速、积极、有序、高效地处置灾害事件,控制突发事件,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小,保证道路交通设施完好,确保全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为全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方区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政府领导原则: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冰雪天气防雪工作,形成社会整体合力。

1.2.2依法规范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冰雪天气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防雪清雪工作的效率。

1.2.3分工负责原则: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单位、部队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防雪清雪工作。

1.2.4优先原则:防雪清雪工作重点保证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等(兼顾其它道路)交通畅通。

1.2.5属地化原则: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区域范围内的防雪清雪工作。在落实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驻区单位的作用,就近协调力量,提高防雪清雪清雪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

1.2.6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请示快、处理快、反馈快。

1.2.7协同配合原则:及时进行全行业救援、配合,通力协作。

1.2.8资源共享原则:冰雪天气应急需要动用人力、物资等不同资源,做到资源共享,减少资源储备,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1.3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和青岛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编制本预案。

(1)《青岛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3)《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4)《青岛市冰雪天气应急预案》;

(5)《四方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与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四方区范围的车行道、人行道防雪清雪、清雪,重点保证主、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人行立交桥、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处的冰雪天气应急处置。根据气象信息提供的降温、降雪天气警报,预测有道路积雪或降水结冰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2、城市道路冰雪天气应急体系

2.1冰雪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局,负责辖区内道路防雪清雪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和事件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建管局局长担任。

2.1.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建立由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灾通讯网、应急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应急救援系统,提高冰雪天气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及时掌握降雪信息,并将防雪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4)代表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的防雪清雪工作。

(5)组织召开区内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冰雪天气应急工作的方案、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6)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区人民群众冰雪天气安全和积极参与防雪清雪应急工作的意识。

(7)加强区域合作,交流防雪清雪经验。

2.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构成与职责

2.2.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构成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区建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维总公司、各街道办事处、公安四方分局、交警四方大队。

2.2.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在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

(3)参加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召开的工作会议。

(4)区建管局全面负责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全区企业的'防雪清雪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接到通知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落实驻区单位“门前三包”范围的清雪工作;区城维总公司负责辖区市政设施的防雪清雪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辖区防雪清雪。

(5)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将所属防雪清雪任务分解至具体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并严格落实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单位监督人以及材料贮备、车辆、人员等有关事项。

(6)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7)各部门、单位要切实保障本单位的搜救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要求参与防雪清雪工作。

(8)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学习掌握防雪清雪应急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9)遇有降雪天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并立即组织社区群众做好防雪清雪工作,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

2.3应急联动机制

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必要时可调动区内大型设备和人员、物资,情况紧急时可启动社会联动网络。

3、预警预防机制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通过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3.1预警预防行动

3.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四方区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通知有关单位。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参与冰雪天气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

(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密切关注冰雪天气形势的发展态势。

(2)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值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开始值班待命。

(4)应急保障队伍、应急设备、物资准备。

3.1.2预警预防行动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内容:应急值班、应急人员、防雪清雪队伍、物资的准备情况等。

(2)监督检查方式:电话查询或实地检查等。

(3)区建管局负责区内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应急人员的监督检查。

3.2预警级别

积雪、冰冻自然灾害等级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以分为特大事件、大事件。

(1)结冰及积雪情况严重,不能保证车辆正常行驶,可定为特大事件。

(2)结冰及大范围积雪情况较轻微,仍可保证车辆正常行驶,可定为大事件。

4、应急反应与设置

4.1除雪应急反应与处置

4.1.1应急要求

(1)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防雪清雪并举,及时做好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人行立交桥、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道路、坡度较大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重点位置的防雪清雪作业。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驻区单位要根据“门前三包”的要求做好清雪工作。

出现白天降雪情况时,各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要密切关注道路积雪或结冰情况,出现积雪时要及时组织防雪清雪,在雪停后两小时内完成防雪清雪剂播撒任务;出现夜间降雪情况,路面出现积雪或结冰时,各级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要在早7:00前全部完成防雪清雪剂播撒任务;出现连续降雪情况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证道路交通畅通;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清雪工作标准参照专业队伍的工作时间要求执行。

(2)防雪清雪材料主要采用防雪清雪剂,防雪清雪剂应选用当前较环保的品种,严禁使用钠盐产品用于防雪清雪。人行道的除雪要采取清扫的方式进行。

4.1.2处理办法

(1)当气温降至零摄氏度以下,降雪量不大,仅有少量积雪时,要保证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防雪清雪和扫雪相结合”的作业方式,清除道路上的积雪。

(2)降雪量较大,路面开始结冰,道路通行条件趋于恶化的情况下,要使用撒水车喷洒防雪清雪剂,并配合人工洒防雪清雪剂,以保证车辆正常通行。须控制单位面积的防雪清雪剂用量,每平方米洒防雪清雪剂溶液(浓度为20%)不得大于200克。

5、后期处置

5.1后期处理

5.1.1防雪清雪工作形成的废渣,包括沙土等剩余物料,由区建管局监督道路保洁单位在雪融后两天内打扫、清运完毕。

5.1.2当冰雪天气有所缓和后,区城维总公司应组织力量对喷洒过防雪清雪剂的设施进行冲洗,最大限度的减少防雪清雪剂对设施的不利影响。

5.2调查和总结

防雪清雪工作完成后,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等责任单位要继续跟踪和落实设施损坏情况,收集和汇总本辖区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及时报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要将全区防雪清雪工作总结上报市应急指挥中心。

6、应急保障

6.1人员保障

6.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由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应急预案工作小组。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由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实行统一指挥。

6.1.2各有关单位要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各责任区的设施运行安全。应急队伍人员应对市政道路设施情况熟悉,有专业技术,能够在现场指挥领导下有序地执行所承担的职责。

6.2物资保障

6.2.1区建管局、城维总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有关规定,配备应急车辆、工具、材料和通讯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车辆停放地点,材料堆放点、工具存放仓库要有明确位置,以保证按要求及时到位投入使用。各单位设备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修和维护。

6.2.2防雪清雪剂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市城市防汛办公室统一采购、调配。

6.3其它保障

在应急处置中,医疗救护等社会公共部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的需要,各司其职,行使保障职能,共同做好恶劣气候下的应对措施。

7、宣传、培训

7.1宣传

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要加强冰雪天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使公众了解冰雪天气安全知识、区防防雪清雪应急指挥中心职责以及相关预防、应急常识,增强应对冰雪天气突发事件能力。

7.2培训

7.2.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对应急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7.2.2各实施责任单位对各自应急队伍人员开展防雪清雪专业知识培训,区应急指挥中心承担相关指导工作。

8附则

8.1冰雪天气

据资料记载,青岛市年平均结冰日为82天,年平均降雪日为10天。每年自11月15号起进入防雪清雪阶段。

8.2监督检查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建管局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8.3奖励与责任

8.3.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视情对在冬季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8.3.2对于在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拒不执行本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4实施时间

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2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预防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灾害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恶劣天气来临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恶劣天气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恶劣天气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由学校行政及年级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暴风雪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暴风雪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指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应急措施

1、根据冬季雨雪、雾霾天气较多的情况,经常宣传雨雪天气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及时获取气象部门对暴风雪、强降温天气的预测预警,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恶劣天气事件的损失。

2、根据恶劣天气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3、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恶劣天气事件易发生危险的基础设施。

4、学校在暴风雪、强降温等恶劣天气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及时与交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通知学生和学生家长,校车停止运行。

5、在学校领导的.指挥下,各班主任和教师迅速做好因恶劣天气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6、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雪灾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建筑物、学校附建筑设施、学校设备设施和校园树木等出现损坏的排查和维修。

7、实行灾情一日一报制度,发生灾情后,要在最短时间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根据发生的灾害情况,学校要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稳定工作。

三、预警级别

雪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黄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

2、橙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并可能持续。

3、红色预警信号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强降温并可能持续。

四、应急响应

1、一般(Ⅲ级),上报教育局办公室,并根据灾情由领导小组来具体实施应急指挥工作。

2、较重(Ⅱ级),上报教育局办公室预防暴风雪、强降温灾害指挥部,由上级领导指挥,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严重(Ⅰ级),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教育局预防暴风雪、强降温灾害指挥部,由上级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积极协助应急救灾工作。

四、几点要求

1、要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坚守岗位。

2、做好其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预防次生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和信息畅通。

发生恶劣天气,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恶劣天气,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恶劣天气,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3

因冰雪天气造成视野不清,路面存在冰冻、积雪现象,能见度明显减弱,很难正确分辨出路上交通标志、标线或其它信号,对交通工具行驶的速度和安全有较大影响,存在较大的交通事故隐患。为保障过往司乘的行车安全,收费站车辆的正常通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李喻奎(所长)

组长:薛津(副书记、分管费收)

副组长:陈勋明(征费总协调)、方小辉(征费副站长)

成员:温华鑫、韦伟、肖雯、陈国卫、陆昊、黄立、朱海金、四个费收班组

二、应急措施

1、当冰雪天气初起时,在收费站入口处设立“冰雪天气,请谨慎驾驶,注意行车安全”等字样的警示牌,开启雾灯。

2、路面开始有结冰现象时,当班班长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并要求费收人员提醒过往车主注意行车安全。

3、路面已经产生冰冻时,值班人员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启用应急预案。

4、征费室组织人员开启备用车道,小组其它成员及以外人员身着反光标志服,负责铲冰扫雪工作(主要为收费区域的.积雪),让过往车辆尽快通行。

5、值班领导与高速交警、路政、排障单位取得联系,请求各单位力量上的支援。

6、因冰雪天气交警部门实施封闭高速公路时,开启禁行灯,并在收费站入口处设立“因冰雪天气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暂时封闭高速公路,请司乘人员予以配合,谢谢!”等字样的告示牌,同时向司乘人员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收费班长及时将高速公路的封闭时间通报征费室值班人员,征费室值班人员及时向分中心通报。

7、交警部门解除交通封闭后,及时将入口封路告示牌撤下,根据冰雪情况,换上冰雪警示牌,关闭禁行灯,撤下禁行标志,保持雾灯开启。收费班长及时将解除封闭高速公路的时间通报征费室值班人员,征费室值班人员及时向分中心通报。

8、所有出口车道开启后,堵车超过2百米时,请示上级征费部门,实施免费通行。

三、责任追究

1、冰雪天气发生时,不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不积极向车主做安全提醒,不设立警示标志,属当班班长责任。

2、接到报告后,不组织支援,交通秩序混乱,属征费室值班人员责任。

3、接到启动应急预案报告后,不组织应急力量,不采取应急措施,属值班领导责任。

四、预防措施

1、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遇有情况,立即做好应急准备。

4、在组织、人员、物资上做好准备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应急物品

1、反光标志服20件。

2、便携式收费机1台。

3、铁铲10把,大扫帚10把,工业用盐10袋,开水瓶3个。方便食品适量。

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4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保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温州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苍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苍南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县以外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县与外县(市)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本县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以应急管理“四进”工作为先导,认真抓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组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发挥基层力量,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领导机构

苍南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较大和一般雨雪冰冻灾害的指挥和部署,配合上级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1)县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必要时由县长担任)

副总指挥: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应急办主任、县气象局局长、县人武部分管领导(根据灾害严重程序和影响范围适当增加相应副总指挥)。

成员:县应急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国土局、县供电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广播电视台、温州鳌江海事处、中国电信苍南分公司、中国移动苍南分公司、中国联通苍南分公司、驻苍部队(武警中队、边防大队)、中国人财保险苍南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苍南支公司、中石油苍南支公司、中石化苍南支公司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2)县指挥部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县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县府办(县应急办):负责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督促、检查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各救援队伍参与本县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事宜,做好有关抗灾救灾办文办会等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为县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县人武部:组织指挥民兵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办理县政府提出的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协助做好苍南境内抢险救灾任务部队的相关保障工作;会同宣传、新闻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驻苍部队(县武警中队、县边防大队):负责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县委宣传部:负责会同县指挥部办公室共同拟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实施县指挥部的新闻发布;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报道,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网上舆论引导。

县经信局:负责协调企业防御和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统筹安排防灾用电;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和供应。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县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县雨雪冰冻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核实因灾损失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发布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根据因灾损失情况,做好申请中央、省级救灾款物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分配各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因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和风景区的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乡道路除雪除冰行动,以及受损供水管网的抢修;带领本部门人员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运输秩序,协调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和安全;配合受灾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公路、水路抢险抢修保畅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通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管辖内水上运输管理,组织开展内河水上搜救;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农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技术指导;负责县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组织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做好抗灾救灾农业物资安排;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县级抗灾林木花卉种子种球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抗灾救灾油料等物资安排;负责林业灾情调查核实。

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实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辖区内的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水产种苗;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水产养殖、捕捞、加工、流通和远洋渔业防灾工作;负责水产养殖因灾病害防治等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广播电视台:组织领导指挥广播电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抢险救灾,努力确保广播电视线路畅通,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雨雪冰冻灾害情况,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按照有关信息发布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县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开展防灾知识宣传。

县发改局: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等监控,必要时按照上级部署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商品价格,维护社会稳定。

县供电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尽快恢复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县商务局: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和供应。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全县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岸线、水库及水电站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的监督管理;制订节约用水措施、水量分配方案,保护水资源、滩涂资源。

鳌江海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辖区船舶交通,保护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海上运输的安全。

中国电信苍南分公司、中国移动苍南分公司、中国联通苍南分公司:负责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的抢修和恢复工作,确保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移动通讯和应急电话的畅通。

中石油苍南支公司、中石化苍南支公司:负责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成品油的应急供应工作。

县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企业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参保标的物的损失理赔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和社会公众要根据县指挥部的指示,积极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4)县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县府办(应急办)、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担任,县应急办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县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期间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县府办(应急办)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实施气象、交通、电力、农业、林业、公安等主要成员单位的联合办公。

(5)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工作;

②组织编制全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③建立县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机制,督促检查、协调联络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④组织有关部门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

⑤及时掌握雨雪冰冻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负责收集整理成员单位上报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和灾情动态,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并及时通报;编印相关应急工作简报;

⑥拟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新闻发布方案及内容,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新闻发布工作;

⑦组织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调查评估工作;

⑧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组及职责

(1)信息保障工作组。牵头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协作单位:县民政局、县卫计局。

职责:①负责提供当前和近期气象的预测、预报情况;②负责提供受灾情况;③负责提供疫情情况。

(2)电油水气运保障工作组。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协作单位:县供电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天然气公司、县石油公司、县公安消防局。

职责:①及时掌握电、油、水、气、运供应保障情况,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送;②制定电、油、水、气、运供应保障应急预案;③协调电、成品油、水、天然气保障供应;④协调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解决春运重大问题;⑤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道路保畅工作组。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协作单位:县公安消防局、县武警中队。

职责:①及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下道路交通方面的综合情况,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送;②制定道路保畅应急预案;③负责协调解决保持道路畅通的重大突发问题,协助和指导各地及时开展清雪除冰,保障道路畅通,跟踪和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保畅的各项措施;④协调解决春运中的重大事项;⑤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设备以及运送鲜活农产品等车辆的应急通行;⑥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重要交通设施、路段、桥梁的安全保卫;⑦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电网抢修工作组。牵头责任单位:县供电局;协作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消防局、县武警中队。

职责:①及时掌握电网运行、受损电网设施抢修有关方面的综合情况,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送;②制定抢修电网和保障安全用电应急预案;③协调解决抢修电网设施中的重大问题;④通过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需要公安、武警、交通、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支援的有关事项;⑤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协调,建立抢修电网设施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抢修电网设施的综合信息。⑥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救灾和市场保障工作组。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协作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公安消防局、县人武部、保险公司、寿险公司。

职责:①及时掌握受灾情况、灾区群众生活困难和需要,监测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以及抗灾救灾有关方面的综合情况,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送;②制定救灾和市场保障应急预案;③协调解决抗灾救灾和紧急物资供应的重大问题,建立支持灾区的应急商品短期商业储备等市场供应应急机制;④动员社会力量向灾区进行捐助,并负责管理捐款捐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⑤及时组织保险理赔、拨付保险赔偿金;⑥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灾后重建工作组。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协作单位: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国土局、县旅游局、县林业局、县农机总公司、县供电局、县市场监管局。

职责:①及时掌握灾情及灾后重建综合情况,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送;②督促、指导受灾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灾后重建方案,统筹制定灾后重建总体方案;③拟订和下达灾后重建应急资金计划;④根据灾情和各地上报灾后重建的要求,确定灾后重建事项、类别和方位;⑤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安全保卫工作组。牵头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协作单位:县武警中队、县交通运输局。

职责:①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及稳定方面的信息,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综合情况;②制定安全保卫应急预案;③组织警力和民兵对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④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8)医疗救护工作组。牵头单位:县卫计局;协作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

职责:①及时掌握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方面的相关信息,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送;②制定医疗救护应急预案;③组织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处理;④组织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治;⑤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依法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⑥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9)新闻宣传工作组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协作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宣传中心。

职责:①制定新闻宣传工作预案;②正确引导舆论,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③负责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和有关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④按照县指挥部的指令向社会发布应急预警信息等。

3.各乡镇应急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三、灾害分级

按照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和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影响范围涉及10个以上乡镇的,或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影响范围涉及全县所有乡镇的;影响我县程度特别严重,县气防指启动Ⅰ级预警。

2.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影响范围涉及10个以上乡镇的;或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特别严重影响范围涉及3个以下乡镇的;或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影响范围涉及所有乡镇的;严重影响我县,县气防指启动Ⅱ级预警。

3.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影响范围涉及10个以上乡镇的;或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严重影响范围涉及3个以下乡镇的;或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影响范围涉及所有乡镇的;影响我县程度较重,县气防指启动Ⅲ级预警。

4.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或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较重影响范围涉及3个以下乡镇的;可能影响本辖区或影响程度一般,县气防指启动Ⅳ级预警。

特殊情况下,县气防指可根据雨雪冰冻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相应调整响应等级。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1.监测预警

(1)气象部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低温报告、降雪程度和路面结冰等预警信息,具体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实施。

(2)电力、交通、铁路、海事、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3)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应急机构的正常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会商机制,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雨雪冰冻灾害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2.预警预防行动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为本县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遇有特殊情况,县指挥部视情宣布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提前或者延长。

(1)在防御关键期,各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主要做好雨雪冰冻天气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收集;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农林渔业等影响信息收集;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评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成员单位;检查、督促、协调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2)电力、交通、铁路、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措施。

(3)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要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3.预警支持系统

建设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五、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性质、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1)特别重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Ⅰ级、Ⅱ级)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根据市指挥机构要求,进入特别重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Ⅰ级、Ⅱ级)。县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向市指挥部和周边县(市)提出支援请求。

县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必要时,报请县委、县政府部署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气象部门汇报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公安、交通、铁路、供电、通信、规划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分析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县指挥部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2)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Ⅲ级)

发生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县指挥部召集主要成员召开分析会商会,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成员单位。必要时向市指挥部和周边县(市)提出支援请求。

县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收集,做好雨雪冰冻灾情汇总。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发展趋势和灾害影响情况,掌握重要信息。

(3)一般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收集,做好雨雪冰冻灾情汇总。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发展趋势和灾害影响情况,掌握重要信息。指挥部召集主要成员召开分析会商会,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成员单位。必要时向市指挥部和周边县(市)提出支援请求。

2.分类响应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根据雨雪冰冻天气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在县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气象部门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气象保障服务,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交通等运输管理部门和单位负责雨雪冰冻灾害造成旅客大量滞留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交通运输保障行动,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供电、通信等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电力供应、通信传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农业、林业、渔业管理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农业、林业、渔业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公安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与保障,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组织开展城市道路,县城河道等有关重要公共场所的应急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其它种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视情况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3.先期处置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向县指挥部汇报,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信息报告

我县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Ⅱ级)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2小时内将本地区的初步灾情上报省、市指挥部办公室;发生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2小时内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再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发生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后,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2小时内将灾害情况汇总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各地区、各行业后续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以续报方式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1)气象信息

当区域自动气象站监测出现或预报我县有50%乡镇以上日平均气温≤0℃,或日最低气温≤-3℃,或有积雪、冻雨、雨淞和路面结冰时,应在1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交通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造成县内交通场站、运输线结冰、积雪,引起交通受阻或中断,交通、铁路、公安等部门应于事发2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公共设施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供电、通信、供水等设施出现线路结冰、受损等情况时,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农林渔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使农业、林业、渔业等农业生产受到影响,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其他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使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指挥协调

(1)启动预案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县政府或县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2)应急处置

①气象信息监测

气象部门继续加强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县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预报信息。

②交通运输畅通

交通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迅速组织力量对因遭受雨雪冰冻灾害中断的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交通大动脉的畅通;规划建设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城镇道路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镇主要道路的通行;公安高速交警部门与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措施,确保高速公路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

③能源物资供应

经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外联系、横向协调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供电、发电、中石化苍南支公司等能源企业,确保煤炭、电力、油料等能源物资的市场供应。

④基本生活供应

物价部门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等监测,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确保价格稳定。经信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确保居民正常生活。规划建设部门加强城镇供水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的正常供应。

⑤基础设施抢修

交通、供电、规划建设、通信等部门迅速组织应急抢修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

⑥医疗卫生救护

卫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机构的救护力量,对因灾受伤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护,为受灾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防止灾后疾病流行。

⑦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要加强执勤力量,做好社会面的控制,特别是人员大量滞留的交通枢纽治安秩序维护,确保社会稳定。

⑧人员转移安置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民政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和因灾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⑨部队力量支援

武警和民兵骨干应急救援队伍要积极支援地方抗灾救灾,组织部队官兵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⑩次生灾害防御

公安、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强监测、管理和巡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交通事故、地质灾害、管网爆裂等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3)扩大应急

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县指挥部指挥、调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联系驻苍部队等支援抢险救援行动。

当本级预案或县内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控制灾情进一步扩大,县指挥部或县政府迅速报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或协调兄弟县(市)给予支援。

6.社会动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迅速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负责发布。

(2)雨雪冰冻防灾救灾等信息,由县指挥部审核和发布;涉及雨雪冰冻灾情的,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3)雨雪冰冻防灾救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县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报道。对县内有重大影响的雨雪冰冻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报道。

(4)交通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电信114或手机短信平台统一发布。

(5)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以及电信、移动通讯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雨雪冰冻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短信形式发布。

8.应急结束

当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政府或指挥部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六、后期处置

1.救济救灾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具体按照《苍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2.医护治疗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群体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防止灾后心理障碍的产生。

3.基础设施恢复

供电、交通、规划建设、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4.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5.保险理赔

保险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七、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县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局、边防大队支援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行动的力量调用,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组织实施。

2.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具体按照《苍南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组织实施。

3.通信保障

中国电信苍南分公司、中国移动苍南分公司、中国联通苍南分公司等组织协调电信、移动和联通等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具体按照《苍南县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组织实施。

5.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抗灾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物资装备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建设、供电、经信等部门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7.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具体按照《苍南县突发公共事件治安维护应急行动方案》组织实施。

8.避灾场所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规划建设等部门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统一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具体按照《苍南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和有关方案组织实施。

八、监督管理

1.宣传、培训与演练

(1)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等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2)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3)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抢险队伍要针对当地易发的险情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2.调查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成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上报县政府。

3.奖惩

对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抗灾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本预案由县气象局牵头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和应急机制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和完善。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应急预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本预案由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完善全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有力、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295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马鞍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当涂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或者可能造成储备仓库和储备物资损失、职工伤亡的气象灾害。在本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1.4.2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全县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材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1.4.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各乡镇、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

1.4.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5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组成

2.1.1指挥部组成

县政府设立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我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各项应急工作。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同志。

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县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县供电公司等单位部门负责同志。

2.1.2指挥部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2.2成员单位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信息报告和综合协调工作,在本预案Ⅱ级响应启动后,承担综合协调组作用。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处置一般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按规定上报省(市)应急管理厅(局)。适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及时将救灾救济款粮和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组织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深入灾区查核灾情,重点了解受灾群众特别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情况,帮助修缮损坏房屋,转移安置人员。

县发改委:加强电力调度和电力供应协调,确保居民生活、抗雪救灾和要害部门、重点单位的电力正常供应;负责灾害期间电煤及重点企业生产用煤调运组织协调,保证抗雪救灾物资的优先运输;与生猪、蔬菜经营大户建立采购信息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生猪、蔬菜调入进度,加大物资调配力度。建立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制度,保障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有效供应。适时启动市场价格每日监测制度,开展对价格变动的预测、预警和走势分析,及时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告诫会,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县教育局:负责和督促乡镇、开发园区做好校园校舍的除雪排险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根据灾情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安排,并妥善安排好因灾滞留学校的学生生活;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县经信局: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指导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负责组织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网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公安局: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对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采取间断放行、警车带路等方式,保障应急运输安全通畅。

县民政局:建立群众互助机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保证每一名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加强滞留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承担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

县财政局:研究提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应急救助款物和应急组织等工作所需资金的建议,并按批准意见将有关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县生态环境分局: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

县住建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清除城区主干道冰雪,保证城市主要干道的正常交通;组织力量及时清除主干道绿化上的冰雪,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除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化上的冰雪,并及时修理清运断折树枝,督促各物业公司及时清扫小区内道路、绿化积雪;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配合乡镇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开展危旧房的查险排险工作;及时修复、重建因灾损毁的市政基础设施。

县交运局:强化干线公路养护,及时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重点公路的除雪、除冰、解冻和清障工作,对公路急弯、陡坡、桥梁、渡口上下车道及山路等重要路段实施24小时监控,保证干线公路、农副产品基地公路的畅通。强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公共客运组织,重点做好交通中转枢纽与城乡公共交通体系的衔接,确保人员及时疏散,有序流动。组织落实能够随时调度使用的机动应急运输车队,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有关政策,对因恶劣天气造成滞留我县境内的旅客、驾驶人员实施救援。境内各大型桥梁要根据交通通行和冰雪灾害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应急措施。必要时发布通行信息,打开备用车道,免费放行车辆,指挥疏导交通。

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主要农作物苗情长势和特点,制定防寒预案,组织农民和大户清扫积雪。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和田间地头,分片包干,对口服务,对农业园区、大户集中区、养殖小区、蔬菜基地和广大农民现场开展技术服务,从组织、技术、政策等方面采取措施,做到人到地头、技术到户、服务到项目,指导防寒抗冻、抗雪保温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抓好重要水利设施的除险工作,及时组织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加强农村供水安全管理;加强对畜禽、渔业生产应急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的现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县市场调控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内外合作项目。

县卫健委:加强健康教育,重点做好急救和传染病防治常识宣传,积极组织对因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加强生活饮水安全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受灾群体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城市管理局:加强冰雪灾害期间市容管理和卫生保洁,及时收集和清运生活垃圾;督促责任单位抓好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和除险工作;组织力量参加主干道冰雪清除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指导冰雪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预警工作,并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做好灾后重建设施的规划服务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冰雪灾害期间的市场管理,打击各种违规行为,保障市场供应。对市场商品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打击哄抬物价、趁机乱涨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气象服务,提出防御气象灾害的对策与建议;负责组织做好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农业气象技术服务、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等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县指挥部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保持广播电视网络的正常运行,加强对抗雪救灾的宣传报道,及时播发预警信息,加强防灾减灾常识的宣传。

县总工会: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开展因灾困难职工的生活救助和帮扶工作。

县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动员相关施工单位组织人员、设备参加该局在建及建成未移交的主干道冰雪铲除工作。

县供电公司:加强对供电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加大巡线力度,及时清除电网线路、供电设备设施上的冰雪;加强电网运行动态监测和调度,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市民生活和重点行业、单位、企业正常用电。

2.3工作机制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灾害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灾害的应对工作。负责向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启动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县指挥部立即成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运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治组、恢复重建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组10个工作组,处置较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各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兼任组长,县政府办为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有关材料起草、文电办理、会议通知、信息整理与报送、对外联络、气象预测预报等,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来宾接待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为牵头单位,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冰雪灾害引发的重特大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生活救助组:由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安排和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灾情的核查上报,救灾款物的分配下拨,组织发动和接收管理社会捐赠的救灾款物。

交通工作组:由县交运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交运局为牵头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为成员单位。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道路冰雪铲除工作。城市主干道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国道、省道由县交运局负责;次干道、小区道路、农村公路由乡镇政府负责;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行道由临街单位、企业、社区按“门前三包”划分的范围各自负责。

煤电油运组:由县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发改委为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供电公司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铁路、公路、水运和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输保障协调工作,做好电力、煤炭以及其它抗雪救灾重要物资、产品供应调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公共通讯正常运行。

市场保障组:由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商务局为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水、气、油等公共产品的供应,启动市场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基本生活必需品供求状况和价格变化情况,防止出现断档、脱销,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医疗卫生救治组: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卫健委为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受灾群众伤病救治、疾病防控、药品市场供应等工作。

恢复重建组:由县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发改委为牵头单位,乡镇、开发园区、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运局、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灾后重建的相关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抗雪救灾宣传工作、信息发布等工作。同时负责向当地有关部门、联防单位联络,请求增援。向各小组传达指挥部的指示精神。事故结束后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督查组:由县督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对全县各单位部门的抗冻救灾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县机关干部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处罚和通报。

3预防与监测预警

3.1预防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和技术保障上充分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各相关部门人员履职能力,增强全民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极端灾害常态化认识,做好“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责任人。

3.预案准备。及时编制、修订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规定报批或备案。开展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

4.物资队伍准备。明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物资品种、数量,足额补充和储备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确保急需时可调可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队伍建设,统计梳理掌握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武警部队、专业救援队伍和各类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理顺各类队伍日常管理、灾时调用、任务分配等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个人提供专业志愿服务。

5.隐患排查。采取多种方式对存在风险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治理隐患,不能及时处置的,要落实好相关责任人,并采取针对性应急措施。

6.科技准备。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强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科技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3.2监测预报

县气象局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的提供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监测站点,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和提高准确度,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监测预报结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运、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对本行业可能受威胁的.对象进行分析预测,并开展相关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相关情况。

3.3预警信息发布

3.3.1预警级别

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从高到低,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1.Ⅰ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省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省交通运输厅通报的红色预警信号,气象台发布包括辖区在内的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2.Ⅱ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8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5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12毫米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

3.Ⅲ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8毫米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

4.Ⅳ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3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5毫米以上。

3.3.2发布制度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3.3.3发布内容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预警级别、发展趋势、防御指南和发布机构等。

3.3.4发布途径

冰雪灾害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发布。县气象局应及时将冰雪

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应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小区广播系统、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发布,相关单位应予以积极支持。

4应急响应

4.1 Ⅰ级响应

4.1.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2/3(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2000人以上;

(2)灾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

(3)因灾死亡6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6000间以上。

4.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市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1.3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市政府及市有关单位报告,请求支持。

(2)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县指挥部10个工作组分别由县长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各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6)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乡镇、开发园区可向县指挥部报告,由县指挥部请求驻当部队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市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4.2 Ⅱ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2(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因灾死亡4人以上、6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500间以上、6000间以下。

4.2.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市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市长(市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4.2.3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及时向市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县指挥部10个工作组分别由县长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各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县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4)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乡镇、开发园区可向市指挥部报告,由县指挥部请求驻当部队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终止Ⅱ级响应建议,由市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市长(市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4.3 Ⅲ级响应

4.3.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2(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000人以上150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4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因灾死亡2人以上、4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600间以上、1500间以下。

4.3.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由县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4.3.3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县政府报告。

(2)县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乡镇、开发园区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灾情信息报告工作,并对受灾较重乡镇、开发园区的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煤炭调运和电力供应。县交运局负责全县道路冰雪铲除工作,保障全县公路交通运输畅通。县公安局增加执勤备勤力量,加强对重点道路、路段的交通组织和管理,加强社会面的治安巡查和要害部门、重点单位的警戒保卫。县发改委、县商务局负责做好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协调石油生产企业保证成品油市场供应。县卫健委组织做好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伤群众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县教育局及时调整学校教学计划,全县各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可视情临时停课。县供电公司加强对电网的维护,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4)各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辖区内的国省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

4.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指挥部向县政府提出终止Ⅲ级响应建议,由县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4.4 Ⅳ级响应

4.4.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5(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

(3)因灾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300间以上、600间以下。

4.4.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报告,经县长同意后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4.4.3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发园区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县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3)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县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辖区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4.4.4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政府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5信息发布

5.1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稳定、团结、鼓劲、正面为主的要求,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2灾情发生后,县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交通状况、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6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6.1灾情报告内容和时间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乡镇、开发园区和县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书面信息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对于较大及以上级别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其他受灾受损情况,以及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等。随后应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坚持实行日报制度,启动应急响应后至响应结束前,乡镇、开发园区和各相关部门单位每日16:00时前将当日信息报指挥部办公室,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信息及时报告。报市政府抗雪救灾信息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负责起草,按程序审定后上报。

6.2灾情总结评估

抗雪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开展灾情评估和应对工作总结。乡镇、开发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灾情的总结评估工作,县相关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核查、整理后,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报县指挥部,并按程序报市有关部门。

7应急保障

7.1资金保障

政府应合理统筹预备费,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2物资保障

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物资的储备。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提前购置和储备抗雪除冰必备物品和用具。交运、公路、公安、卫健、住建等部门要准备足量的车用防滑设备,应急管理部门应储备适量的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

7.3应急力量

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方案,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应急装备条件,不断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技能水平。同时,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7.4宣传、培训和演练

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相关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县教育局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相关部门(单位)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和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对处置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培训,定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技能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县指挥部要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应急队伍要针对易发的险情开展应急演练。

8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救济救灾

县应急管理、发改等有关部门要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8.2医疗治疗与卫生防疫

县卫健部门要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调配医疗卫生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群体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防止产生灾后心理障碍。

8.3基础设施恢复

县水利、交通、住建、通信、电力等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水利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功能。

8.4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乡镇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组织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

8.5保险理赔

县财政局要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防灾、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进行赔付。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县政府组织和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的专项预案,由指挥部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2监督检查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确保防范应对措施到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监督本行业内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9.3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和奖励。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对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9.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当涂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当政办〔2017〕44号)同时废止。

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嘉峪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升灾害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2)以防为主、防救并举。加强灾害监测预报,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3)统一领导、协同应对。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上下联动、平战结合,落实各层级工作责任,形成灾害防范应对合力。

(4)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府按照灾害响应级别负责组织灾害防范应对处置。同时,密切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2组织指挥体系

2.1指挥机构

在市政府领导下,设立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气象局、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机场公司、市银保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嘉峪关供电公司、武警嘉峪关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酒钢集团公司等在嘉重点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组及职责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

主要职责:做好灾害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等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对处置会议、活动等;组织对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指导和监督应对处置物资发放与资金的拨付使用。

(2)抢险救灾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参加单位: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嘉峪关支队、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草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团市委。

主要职责:开展气象、地灾隐患监测,加强相关预警工作;编制抢险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应急救援力量后勤保障工作;动员协调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3)抢修维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嘉峪关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协调指导相关企业抢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做好有关应急保障。

(4)交通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参加单位:市公安局、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机场公司、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

主要职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铁路、机场和民航设施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优先协调运送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等。

(5)治安保卫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加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武警嘉峪关支队。

主要职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组织受灾群众撤离转移、滞留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参加单位:武警嘉峪关支队、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

主要职责: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灾,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相关人员心理疏导等工作。

3预防与监测预警

3.1预防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理念,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准备。

(1)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逐级落实灾害应对责任。

(2)按照应急需求储备、补充应对灾害必需的物资装备。

(3)整合优势资源,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3.2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建立完善监测站点,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提高准确度,及时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信息。

公安、交通运输、民航、铁路、水务、农业农村、文旅、工信、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气象部门监测预报信息,研判分析对本行业的危害范围、危害强度,及早发出预警警示,完善应对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3预警

3.3.1判定预警级别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对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危害强度以及次生灾害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

3.3.2发布预警信息

即将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规定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决定并宣布有关区域进入预警期,同时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预警信息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及第三方商业平台发布,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

3.3.3预警调整及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根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4运行机制

4.1灾情报送

4.1.1灾情报送原则

灾情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灾情报送应遵循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灾情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并持续跟踪灾情动态。

4.1.2灾情报送内容

灾情报告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强度和趋势,因灾导致死亡、失踪、受伤、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农业、林草业等受灾情况,旅游者滞留人数和时间,交通运输、电力、供水、排水、供气、通信以及房屋建筑物倒塌等重要设施损坏情况,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4.1.3灾情报送时限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报灾情信息后,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灾情初报,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应对处置等情况,应急响应终止后提交终报。

4.2先期处置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基层组织和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救治、转移安置重点设施抢修维护等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和上一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4.3响应启动

4.3.1分级应对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和援助;发生较大、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4.3.2响应分级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级别。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初判灾害等级、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1)市级Ⅰ、Ⅱ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提出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在省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必要时向省级相关部门请求支持。

②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灾情态势,研究提出救援措施。

③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视情请求省级相关部门和邻近市政府给予援助。

④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⑤协调调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设备,调拨运输应急物资;必要时协调驻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给予支援。

⑥组织清除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积雪积冰,公安部门对通往受灾区域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⑦抢修通信、供电、供水等设施,尽快恢复受灾区域各类基础设施功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⑧组织受灾群众转移,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保障受灾区域急需生活物资供应,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⑨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新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2)市级Ⅲ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提出启动市级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Ⅲ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报告。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参照启动市级Ⅰ、Ⅱ级应急响应有关措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3)市级Ⅳ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提出启动市级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立即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市级Ⅳ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政府报告。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参照启动市级Ⅰ、Ⅱ级应急响应有关措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4.4信息发布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市委、市政府或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发布简要信息,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灾害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动态信息发布。发生较大、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市政府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响应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结束,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受灾区域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受灾区域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时,响应终止。终止市级Ⅰ、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委、市政府批准;终止市级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批准;终止市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

4.6后期处置

4.6.1调查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调查评估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市政府组织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统计核实受灾损失,总结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完善措施,形成调查评估报告,逐级上报。

4.6.2善后处置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省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6.3救灾补偿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救灾需要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在使用完毕或者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6.4恢复重建

政府根据灾损实际和重建需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有序地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恢复受灾区域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队伍主要有:市消防救援支队、驻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相关行业专业救援队伍以及各类社会救援及志愿者队伍。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组建专家队伍为灾害监测预报、分析研判、抢险救灾、灾害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

5.2通信保障

工信部门要协调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企业保障受灾区域与各级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做好受灾区域通信设施抢修恢复工作。

5.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交通管制,优先保障抢险救灾车辆通行,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

5.4资金保障

救灾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承担。

5.5物资和设施保障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制度。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灾害特点、分布情况、人口数量和行业危险源等情况,制定抢险救灾应急响应物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和补充等工作计划,完善物资调运机制。

5.6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加强受灾区域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干扰破坏救灾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偷盗等违法行为,维持群众撤离和队伍转移秩序、保障安置点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7应急医疗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组织医疗救治力量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治能力。

6预案管理

6.1预案编制与修订

市应急局会同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编制本预案,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上一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2宣传和培训

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知识。

6.3预案演练

政府应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7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释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