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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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深入贯彻《关于印发兴庆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兴政办发〔20xx〕32号)文件精神,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和水平,形成富有活力、良性循环的财务用人机制,保障财政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运转。经政府研究,决定对兴庆区部分财务人员进行轮岗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兴庆区现有预算单位114家,财务人员155人。除教育系统外,其余63家预算单位共有财务人员103名。其中,在编人员52名,政府批准聘用的非在编人员25名,社区基干、网格员9名,自聘8名,公岗4名,三支一扶2名,退休返聘2名,工会职业化工作者1名。
二、交流人员名单
根据《关于印发兴庆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兴政办发〔20xx〕32号)第四十三条:“对在本单位任职三年以上的财务人员,根据人员身份情况进行轮岗。财务人员的编制、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劳动保险仍在原单位管理”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27家预算单位,27名财务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在职人员9名,政府批准聘用的非在编人员11名,社区基干、网格员7名)轮岗交流人员名单如下:
(一)在编人员
(二)政府批准聘用的非在编人员
(三)社区基干、网格员
(四)教育系统
兴庆区教育系统共有51家预算单位,52名财务人员。轮岗交流工作由教育局负责,于20xx年4月底完成,并将轮岗交流名单同时报送至兴庆区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1.根据《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三章的.要求,自聘、退休返聘等人员不得担任单位财务工作。各单位须在本《通知》下发7日内对自聘、退休返聘人员进行解聘;其他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2.各单位财务人员务必妥善办理交接工作,在《通知》下发7日内到岗,尽快熟悉岗位,加强学习,积极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和素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推动本兴庆区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3.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树立全局意识,积极安排轮岗交流人员按期办理交接手续。对此项工作不重视、交接缓慢、未按时办理交接手续的单位负责人和不服从岗位交流的工作人员,将由兴庆区监察局进行严肃处理。
集团公司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篇2
为推进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共分宜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和正股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意见》的通知(分办字[20xx]27号)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目的,提高干部管理科学化水平,从严落实干部管理各项制度,对关键岗位干部实行重点管理,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创新意识强、工作能力优、廉洁自律好的干部团队。
二、实施范围及交流轮岗对象
实施范围:全县各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
交流轮岗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职能科室主任;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局机关各股室股长。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结合被调整分工或交流人员的`专业、能力、经历、特长等综合因素,做到量才为用、人岗相适。
2、有序适度原则。从有利于干部队伍稳定,保证工作的衔接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做到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数量适当、有序实施。
3、服务大局原则。严格组织纪律,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4、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交流轮岗要求
1、正股级(中层)干部在同一单位同一中层岗位任职时间连续满4年的,原则上不在原岗位继续任职,应当有计划地逐步轮岗;满6年的,必须交流轮岗。
2、正股级(中层)干部在人事、财务、基建、项目审批、资金管理、执纪执法或其他直接管理人、财、物的中层岗位任职时间连续满4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
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不同时调整正股级(中层)干部和分管该股室工作的班子成员。对个别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交流轮岗年限。
正股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在单位编制限额和职数范围内进行。
五、实施程序:
1、由各单位提出本单位中层岗位工作人员的交流轮岗意见上报局党委。
2、岗位调换可以直接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调换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执行。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稳妥实施,坚决杜绝交流轮岗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交流轮岗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六、有关要求
1、确定干部交流轮岗,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2、已谈话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3、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集团公司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要求,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我镇的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指导,优化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璜土城乡一体化建设、助推江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2、适才适用的原则。根据干部个人的思想状况、性格特征、业务专长、发展潜力和工作实绩进行通盘考虑,尽可能将干部安排在适合其发挥特长的岗位上,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合理交流的原则。轮岗交流应保持单位和部门整体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编制控制原则。轮岗交流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得借工作人员轮岗交流之机超编进人或超职数配备干部。
5、回避的原则。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轮岗交流到同一部门或有直接领导隶属关系的部门。
三、轮岗交流范围
1、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同一部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5年的部门负责人原则上轮岗;在同一部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10年的部门负责人必须轮岗(统计截止时间为20xx年4月30日);
2、因其他原因需要轮岗的;
3、年龄离退职不满二年的(男年满52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不适合轮岗交流的,暂缓轮岗;
4、在轮岗交流的基础上,鼓励距退职年龄(市规定退职年龄)不满两年的人员自愿申请提前退职,退职后按正常退职规定执行。
四、轮岗交流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
1、成立组织。为确保此次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成立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成员为组、纪、宣、统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科,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宣传发动。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提前做好轮岗交流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干部轮岗政策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民主推荐。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
2、制定方案。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方案。
3、民主测评。将方案报主要领导审阅后,经党委会研究确定轮岗岗位及人选,并进行民主测评。
4、党委决定。将轮岗岗位及人选测评情况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轮岗岗位及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任命。
5、集体谈话。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镇主要领导同轮岗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出相关要求。
6、到岗履职。集体谈话后,轮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交接,并迅速履行起新的工作岗位职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1、此次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镇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组织部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纪委和督查办负责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轮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原则,需要进行轮岗交流的人员,一经组织决定,要坚决服从,并尽快办理工作交接。轮岗交流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3、因轮岗需要涉及其他条线中层任职变化的,必须服从轮岗工作需要,自觉积极配合。
4、在移交和交接时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的保密工作。
集团公司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篇4
为了更好地落实岗位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会计科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5月8日处务会议研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决定我处会计科临柜会计实行分组轮岗、对口分类报账的管理办法(其他岗位轮岗办法以后根据情况确定),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分组办法:
财务处将全校48个报账单位按人员数及经费开支情况,划定为4个组,每个临柜报账会计对应一个组,负责本小组所有报账单位的报账工作,同时,将两个临柜报账会计组成一个互助组,解决报账工作量不均及人员临时走动缺岗问题。
二、轮岗办法:
第一次临柜报账会计对应的小组产生,由科里组织,随机确定。以后,则按照临柜会计号与报账单位组号轮流交换确定,每半年轮流一次,临柜报账会计互助组的搭配,原则上自由选择产生、一定半年,每半年完成后可自由调换。
三、工作要求:
(1)会计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党和国家的.财经制度和各项开支标准,进一步提高报账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临柜报账会计互助组成员要密切合作,互相帮助,努力做到既分工、又合作,确保报账任务完成的质量和速度。
(3)岗位责任制考核以对应报账单位任务的完成情况为基础,兼顾考虑互助合作情况。
(4)特殊情况下,临柜报账会计要服从会计科长的调动和工作任务的调剂。
四、报账单位的分组情况如下:
1、农学院、计信院、人文院、外语系、教务处、档案馆、物管处、国交处、财务处、保卫处、纪检审计、人事处、科研处
2、园林院、国土院、生物系、研究生处、图书馆、后管处、管理处、后勤司、科技园、学报、党校、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
3、动科院、经贸院、食品系、理学院、软件学院、学工委(学费、助学金)医院、附中、保育院、服务公司
4、工学院、职师院、军体部、成教院、校管处、老干办、校办、校领导、招就处、校建办、工会
备注:
1、 小梅兼管档案查询;
2、小红兼管收据的发放。
集团公司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篇5
一、总则
(1)为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变化,加强部门与岗位之间的横向沟通,挖掘和培养员工的潜力和技能,培养复合型人才,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51社保全体员工。
二、定义
指员工在同一部门不同工作岗位上进行有计划的调换职位任职的行为。
三、适用范围
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轮岗:
(1)在原岗位任职满1年以上;
(2)在原岗位绩效评定S、A级的员工才具有调岗资格(绩效级别:S/A/B/C);
(3)符合新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四、轮岗实施办法
4.1职责分工
(1)用人部门负责:根据部门业务情况、员工情况和意愿制定年度轮岗计划并组织落实;
(2)人力资源部负责:初审部门年度轮岗计划,判断业务和员工是否适宜落实轮岗。
4.2轮岗前沟通
(1)沟通内容: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充分沟通了解涉及轮岗的岗位和人员情况;了解轮岗人员对轮岗的接受及认知程度;理解轮岗的意义和目的;轮岗人员的优势与不足;轮岗后的发展方向和计划等;
(2)沟通效果:让轮岗人员可以充分愉快的接受轮岗安排,减少硬性安排带来的'阻力;
(3)沟通要求:沟通要求是保密,避免前期员工知道将会被轮岗而不愿意离开造成的消极配合、拖延滞后,或者在离开现有岗位前的时间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
4.3实施工作交接
(1)工作交接清单
在公布轮岗方案后,被轮岗方需要制定并提交工作交接清单、资料清单,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人员工作分配,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
(2)实施并行工作制
即现任人与继任者需要并行工作一段时间,时间为一个月。通过并行工作,使继任者能在现任者帮助下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人员状态,而且保证工作决策不会出现影响。
(3)并行工作制具体内容
原岗位工作负责人详细列出完成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经验与技能;
由原任职者对继任者采取教授式或继任者自学等培训方式;
根据工作交接清单,对岗位工作环境和作用,业务流程与目前状况,业务手册指导工作的开展等进行培训;
提供考核标准和信息,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轮岗岗位的上级对原任职者和继任者,在教授程度和效果上对其考评,作为当月绩效成绩的一部分;
培训结束后,也要与原任职者保持沟通,就出现的新问题咨询原任职者。
4.4跟进并评估轮岗效果
(1)对轮岗人员、原任职人员进行轮岗绩效评估跟踪;
(2)轮岗绩效评估在轮岗后3~6个月进行;
(3)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对轮岗人员进行评估分析,判断是否继续胜任。
五、激励
5.1薪资
(1)同职级轮岗: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按新岗位工作考核绩效进行考核;
(2)升职级轮岗:考虑职业生涯发展或培养需要,可执行原薪酬标准,若轮岗变成调动,在3~6个月职位胜任期后经考核合格可按照新岗位的薪酬标准;
(3)降职级轮岗:若公司根据员工考核情况,进行降级轮岗的,一般执行新岗位的工资标准;
(4)轮岗期间员工以新岗位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与工资挂钩。
5.2个人发展
公司在职务职级晋升、薪资调整、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具有轮岗经历的员工,并根据轮岗员工的轮岗经历和工作表现,在晋升考核、内部竞聘时给予一定加分。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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