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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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下一步工作计划 篇1
为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全面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局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xx区财〔20xx〕31号文《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内部自查、制定制度、严格执行的方式,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使用安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切实防范和预防腐朽,规范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通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使内部控制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注重风险防范、处处强化责任意识的良好氛围;各类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及其业务流程得到细致梳理,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实现有效分离,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内控机制更加完善;内部控制牵头股(室)及其工作职责得到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联动机制更加顺畅、高效,形成管控合力;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方法更加科学规范;以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为主要内容;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落实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内部控制工作成效不断显现。
2.工作任务。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努力从单位和业务层面两个方面加强内部控制。
一是建立并组织实施适合我局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
二是梳理我局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
三是建立健全我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要步骤
1.加强学习培训。局办公室负责开展本局宣传、培训和集中学习活动,使全局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意义、原则、内容和方法,在全局形成“人人学内控,人人懂内控,人人参与内控,人人执行内控”的局面。
2.梳理评估风险控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对单位和业务层面现有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经济业务流程。同时,在内部控制分析、诊断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八类控制方法,设计风险控制措施。
3.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按照科学、民主、规范、严谨原则,根据设计的控制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细化工作程序。加强包括内控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在内的单位层面建设;加强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考评制度建设、收入和支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在内的业务层面建设。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来抓,精心组织落实,做到边学习、边梳理、边完善、边规范、边执行,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运行有效、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内部控制下一步工作计划 篇2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实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及有关学前教育法规,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坚持和完善园长负责制,建立和健全科学的考核制度,在园内形成竞争、激励机制,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力争使我园成为管理理念先进、保教质量领先、具有个性特色的乡镇幼儿园。
(二)、改革的目标、任务
实行园长负责制与党支部监督、保证教职工民主管理的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以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中心,修订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人事、考核、奖励、工资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形成教职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的良性循环,达到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工队伍素质和幼儿园整体素质的提高。
1、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合同制,建立幼儿园岗位聘用,形成幼儿园自主用工,以聘任形色确定和保障幼儿园与教职工双方责、权、利的新型劳动人事制度。
2、以岗位管理为主,实行落聘待岗和末位考核淘汰制,形成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能上能下,人才流动的岗位竞争机制。
3、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建立幼儿园发展,效益变化与教职工实绩挂钩的奖励工资增减调节机制和内部考核分配的激励机制。
(三)、内部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实行园长负责制
园长负责制是园长对保育、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的完整的领导体系。
园长负责制的核心是“责任制”,即实行职、责、权的统一。所谓“职”指园长的工作岗位,担任的领导职务及其在幼儿园行政机构中合法地位的统一。所谓“责”指园长应负的责任、工作、任务,履行职责是园长应承担的义务,主要责任可归纳为政治责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所谓“权”,指园长的法定权利,行其权才能负其责。概括起来园长应有“四权”,即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财务权。实行园长负责制可以使管理幼儿园的责任和相应的职权统一于园长一身,有利于建立层层岗位责任制,推行目标管理,达到指挥通畅提高工作效能。
园长负责制要求园长在党和国家统一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的指导下依据本园的具体情况和自己幼儿园的风格,选择最佳办园方案,使保教质量及办园水平逐年上一台阶。
实行园长负责制的同时,实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如:园长室下设教研组、总务处、后勤组等。各层级应本着对幼儿园负责的精神,在园长的领导下,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令畅通。
2、实行经费年预决算制
经费预决算制是指对教育行政部门拨款及幼儿园事业性收入年初作出预算计划,初步估算学期经费使用趋向比例等,使经费使用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年末对本年度经费使用情况作出决算,对下一年经费使用情况作出正确预算。为使预算精确,对人员经费做如下规定:
1)、定编定员
核算编制的方法是:编制数=3.2*班级数
班级数=幼儿数÷规定班额数(30人)
2)、定工作量
(1)原则:
A、按幼儿园工作性质特点设立工作岗位,在此基础上明确岗位工作量的大小。
B、将一线人员工作量均折算为课时数,我园标准课时为每周5个半天(计算单位为5),二线人员则以“5”为标准工作量。
C、工作量折算为课时数的依据:
(a)依据幼儿园实际工作人员数以及本园实际情况,参照近几年幼儿园对工作人员工作量的实际下达与执行情况。
(b)对有关岗位工作量在调查、分析、试行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以下均按周工作量为单位),并做具体分工
3、实行岗位聘任制
岗位职务聘任制是由园长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内,按幼儿园岗位设置需要,择优选聘教职工。
1)、聘任原则
(1)岗位(职务)聘任制,应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实施过程中,园长必需坚持任人唯贤,择优录用,扬长辟短,促进合理流动,要形成骨干教师稳得住,进得来并多上课多得益,而那些不胜任或不适合教育工作的教师出得去的优化组合氛围,逐步建立起“聘任看实绩,上岗看实干,考核看实效”的竞争机制。
(2)园长根据受聘人的个体情况合理聘任,并有权对受聘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业务技术水平,工作态度和履行职务,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受聘人应积极配合接受考核。
(3)园长对不遵守幼儿园工作纪律、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或工作消极,经常不完成任务,缺乏责任心的,或其他需要待聘的教职工,予以待聘。教职工患病,并经指定医院单位证明,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予以待聘。
2)、聘任方法和程序
根据本园实际,园长对幼儿园工作人员实行一级聘任制。
(1)园长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决定对副园长、园长助理、人事干部等的聘任,并报教育局备案。
(2)园长与副园长,根据聘任原则、聘任资格聘任各部门负责人。
(3)教职工聘任,是由园长根据幼儿园工作实际,在听取副园长、人事意见的基础上,统一用文件形式进行聘任。
3)、聘任资格
(1)自觉执行园内一切规章制度,师德合格。
(2)能坚持正常工作。
(3)能够胜任工作。
4)、有关说明
(1)凡被聘任人员均享受结构工资制。
(2)幼儿园实行不聘、解聘制度。对不聘、解聘人员在做好思想工作基础上,有关书面材料齐全。
A、不聘指由于幼儿园岗位与工作人员配比明显不协调,造成人员多余;由于本人身体原因;本人的能力、素质不能胜任幼儿园工作而采取的暂时不聘手段,时间一般为一学年。
B、解聘指在受聘期间出现如下情况,园长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给予解聘。
a 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影响幼儿园整体工作。
b劳动纪律松散,有矿工现象者。
c人际关系紧张,严重影响幼儿园教育秩序者。
d师德考评不合格者。
e由于人为原因,造成严重事故者(包括伤害)。
f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者。
(3)拒聘、不聘、解聘,在不享受结构工资的前提下,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A、拒聘,原固定职工不愿与幼儿园签订合同的,幼儿园给予一个月的自行流动期(指不属缓签范围的教职工),流动期满后,职工仍不与本园签订合同的,本园给予办理辞退手续。
B、对不聘者,作离岗待工处理,待工期间,第一、二月发给基本工资的70%;第三、四月发基本工资的50%;若底于教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发给基本生活费;第五、六月发基本生活费。教职工独生子女费和国家规定的各种政策性补贴费按规定发给,其他福利待遇均不予享受。(因产假原因,造成不聘者,产假期间按有关规定执行)。待工期最长不超过一年,本人应积极创造条件受聘,园方也应尽力为其提供聘任机会。待工后一年仍未能达成聘任协议的,按如下规定执行:
a符合待退休条件或工作满三十年,经本人申请给予办理待退休手续。
b年满50足岁,不符合待退休条件,或工作满二十五年的,可继续离岗待工。
c办理辞退或辞职手续。
C、聘期内,除受开除留用以上处分外,不得随意解聘教工。受聘者也不得违约离岗(包括辞职和转行),擅自离岗,应交纳二千元罚款。凡打算离岗者,应在聘任期满前一个月(一般在5月份)提出申请,在幼儿园、区教育局批准的条件下,办理辞职或转行手续(一般在7、8月份办理,其他时间不办理)。
(4)教职工在接受聘任后,如有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满一月后,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待岗待遇。
(5)对个别教工实行待退休政策。
A、本人提出申请,经园领导讨论,决定是否待退休。一旦同意,双方签订协议。
B、在待退休期间:
(a)待退休期间的工资收入按有关规定发给。
(b)待退休期间可计算工龄,参加调资,并记入档案工资,等到工龄正式满退休手续时作工资基数。
(C)待退休期间,由单位代扣缴养老金、公积金。
(d)停发奖金,基他各种津贴和补贴。
(e)在学校福利方面享受退休教职工的待遇。
C、如在待退休期间,乙方参加其他工作,均从下月起按照留职停薪处理。
4、实行园内结构工资制
园内结构工资制应包括职务(等级)工资,教职工课时(岗位)津贴,政策性补贴、津贴,考核奖励工资四个部分。其中职务(等级)工资和政策性补贴、津贴属于园内非浮动部分:教职工课时(岗位)津贴和考核奖励工资属于园内浮动部分。
1)、园内非浮动部分
(1)基本工资:即职级工资,10%工资。
(2)职务岗贴。
(3)教令:仍按5年3元,10年5元,15年7元,20年10元计发。
(4)政策性补贴:地区差,价格补贴,提租补贴,书报费,公积金、独生保健,9元伙补等。
2)、园内浮动部分
(1)经费项目
A、政策性补贴
节资奖45元、无食堂补贴60元、教育津贴30元、额度分配、30%岗贴、班主任费、岗位津贴费、生活津贴40元。
B、岗位、职务津贴
C、月考核奖励工资
D、卫生费奖励
E、超学额补贴
F、超工作量费
G、早晚服务
(2)经费来源
A、上级预算内经费
B、管理费60%
C、超学额收入80%
3)、浮动部分支付办法
(1)政策性津贴(节资奖45元、无食堂补贴60元、教育津贴30元、额度分配、30%岗贴、班主任费、岗位津贴费、生活津贴40元)按出勤为基数发放。
A、 病假扣除:凡当月病假满半月不参加考核,不享受月考核工资。
a短期病假:工龄不满十年断续或连续病假在二个月以内的,工龄满十年断续或连续病假在五个月以内的。
病假在一个月之内的工资扣发的计算方法:(30%津贴+内部额度分配+奖金+班贴+中餐补贴)/21*病假天数;病假超过一个月的另加扣教龄津贴、体化津贴、车贴、教育工作者津贴。
b长期病假:工龄不满十年连续病假从第三个月起,工龄满十年连续病假从第六个月起为长期病假。工资扣发计算方法:在短期病假的基础上再扣除:职务工资+中小学教师增发10%(纯职工岗位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八类地区补贴),工龄不满十年连续病假从第三个月起扣;工龄满十年连续病假从第六个月起扣。
B、事假:事假为非本人处理不可的事有本人提出请假,经领导批准的假日。
内部控制下一步工作计划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全面查堵漏洞,提高资金绩效。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临财监督〔20xx〕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教育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财务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教育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直属公办学校、镇(街道)公办中小学、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教育发展公司及下属学校、社会团体及建设指挥部等。
二、内容和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主要是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岗位设置、资金支付管理、支出合规性和会计核算等情况。
三、组织与安排
(一)检查组成员的构成
市教育局抽调下属所有学校(单位)会计人员组成32个检查组,检查组负责人由教育局指定(带*)。教育局相关人员分别负责联系若干个检查组,对检查工作给予协调、指导,具体分工见《教育系统财务检查安排表》。
(二)检查工作时间
20xx年x月20日-24日
(三)被检查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1、财务报销、公务支出、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2、岗位责任分工。
3、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
4、岗位工作人员回避制度。
5、临时交接制度。
6、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7、银行对账单。
8、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明细分类账、会计报表。
9、其他检查组认为必要的材料。
(四)检查组需要上报的材料(含电子表格)
1、《资金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情况表》
2、《财务检查工作表》
3、《财务检查(核查)工作底稿》
4、《财务检查(核查)工作汇总表》
所有表格均需加盖公章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四、工作要求
(一)列入本次财务检查范围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按实完成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次检查切实负起责任。单位提供材料、反映情况要做到实事求是,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回避矛盾。
(二)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制定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公务支出、政府采购、财务报销和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
内部控制下一步工作计划 篇4
根据市党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克党办[20xx]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克党办[20xx]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克人发[20xx]25号)及《关于×××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克人发[20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岗位管理制度。
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我单位目前实际和未来几年的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实行岗位管理。建立岗位规范,使单位各层次人员岗位、责任、工作量明确,工作目标和上岗条件明确。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维护后勤保障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具体设岗的数量及结构比例按照市人事局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执行。
(二)开展竞聘上岗。
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改革干部身份终身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开展聘用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为指导,遵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统筹兼顾、确保稳定、妥善安排”的办法。
1、聘用原则
①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中,严格控制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数量,确保聘用质量。
②在管理岗位聘用中,按照制度入轨、规范管理、平稳过渡、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将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纳入职员岗位制度体系。
③在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用中,妥善处理事业长远发展和当前工勤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合理设置工勤技能岗位。
2、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各类岗位职责与基本任职条件的规定,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①遵守宪法与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③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近三年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3、聘用组织
为加强对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聘用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职责是审核确定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全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总量;各类各级岗位及内部等级结构比例;各类各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以及各类岗位的聘用方案等。
4、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①公布各类各级岗位数量(结构比例);制定或审定各类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制定或审定各类各级岗位职责。
②申请人员依据聘用条件提出相应的岗位申请。
③领导岗位的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用。
④工作人员的聘用
实行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各部门按职责范围,根据已设定的岗位职数,分别公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职数、岗位说明书,现有工作人员在公布的所有岗位中可依据本人条件,申请聘用部门、聘用岗位,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聘用条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单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后实行分级择优选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认定岗位等级。
每个具体岗位的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须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各一式三份),并附拟聘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资历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事局统一认定。
(四)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首次岗位聘用结果和市人事局审批认定的《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与被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实行合同管理。有关岗位聘用的范围、程序、方法和步骤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通知》(新党办[20xx]1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岗位聘用结果和签订的聘用合同经市人事局认定后生效。有关聘用合同的续签、变更、终止和解除依照《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的相关条款执行。
(五)完善考核制度。
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包括考核指标、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
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成立考核小组,分层次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将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所有工作人员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以及奖惩、晋升、增资的主要依据。
(六)实行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新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其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也可以解聘。
对原固定职工中未聘人员,坚持根据新党办[20xx]14号文件,以内部消化安置为原则,采取内部待岗、提前退休、病退、辞退等办法。
内部待岗:对未聘用人员可在单位实行内部待岗,在待岗期间,单位应为其提供不少于两次的上岗机会,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补助费。
提前退休: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或工龄满30年的未聘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提前退休。
病退: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工作满10年以上的,因病鉴定符合退休条件的,给予退休;对其他因病鉴定符合退职条件的,给予退职。
辞职:对辞职人员,单位按相关规定一次性发给辞职补助费。
未聘人员分流安置的具体程序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自治区岗位设置实施分流安置人员申请表》,经单位批准、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事局认定后,依据认定结果办理相应的手续。
(七)新录入人员招聘办法
单位在有空编的情况下,需要新录入人员时,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入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xx]69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新录入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要求。
招聘程序:
1、编制招聘计划。包括拟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名称、招聘方法、有关要求等。
2、审批招聘计划。招聘单位提出的招聘计划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报市人事局组织实施。
3、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由市人事局发布。公告包括招聘范围、对象、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资格条件、报名方式和考试方式(笔试、面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
4、应聘人员报名。
5、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6、组织考试考核。
7、组织体检。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考核由市人事局及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9、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10、进行合同鉴证。
(八)、建立完善分配制度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逐步建立适合我单位特点、自主灵活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政策,结合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1、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一线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2、在国家的政策指导下,搞活内部分配,逐步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制度,同时,积极探索试行工资总额同效益挂钩的办法。
3、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坚持责、权、利相结合,按岗定酬,岗变薪变、兼职兼薪的分配制度,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促进单位事业发展。
4、具体的工资收入分配办法,须经单位全体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经主管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
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出台有关规定办法予以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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